浪迹在武侠世界的道士 第59节

  慢慢的少室山后山响起了一声禅唱,声音颇为苍老,似乎亘古之初传出,又似乎从人心底响起,‘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李志常的‘落红尘’之曲若是勾起人的魔念的话,那么这后山传出的禅唱便是净化人的心灵。琴音越来越深长,禅唱也越来越悠扬。最开始灵鹫宫等人只觉得内息有些动摇,渐渐停了手,再后来王语嫣和那少尊主也停了手,再到后来李秋水和童姥也停了手。

  琴音禅唱相互缠绕,此起彼伏,没有一刻休歇。琴音不止,众人魔念不消,但好在有那边禅唱之声相助,洗涤杂念。

  大凡武功越高的人,此刻受苦越多,只因为他们体内的真气变成两种节奏。一边安定宁和、一边飞扬活泼,真气越是雄浑,体内越是难受。

  可那琴音禅唱不停,这痛苦仿佛就没有休歇的时候。

  曲声到了高处,那禅唱声却越来越低迷,到这时群雄哪还不清楚,这明教教主正用琴音和后山一位高人斗法。

  可是他们身在其中,却遭受了池鱼之殃。

  说来也怪,两人斗法,不像是在比高低,不然琴音禅唱就应该如同高手过招一样,起起落落,攻敌间隙。两人不消说是在斗法,似乎只是在展示自己的武学。琴音到这时候,发生了无数变化,如同一门极为高深的内功,至大至强;而禅唱一如既往,可是声音浩大,犹若如来说法,诸法皆灭。那后山传来的说法声,传到这里居然没有丝毫的衰弱,还能跟琴音一样,搅动这些武学高手的内息。

  群雄已经从幻境中脱离出来,只是内息冲突,不敢稍有异动。李秋水悠悠叹息道:“没想到世上居然有这般人物。”

  天山童姥却是想到:“那禅唱显示出来的内力,就算我把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再练三十年也达不到,还有这小子不知道练成了什么厉害的内功,居然把内息变化和琴音变化结合起来,让人大开眼界。”

  竹密岂妨流水过,山高不碍野云飞。群雄由幻境中大惊大喜,到如今小心翼翼体内的内息,琴音禅唱仍旧在那里,各自变化。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到了尽头。

  曲终人不见,徒留数峰青。

  李志常离开了,禅唱声也戛然而止,谁也不知道两人是谁赢了,谁也不明白两人是不是在比试,弹琴的人弹完了,兴致已尽,便离开了,而说法的人,把精妙处说完了,能不能渡众生,众生能不能理会也不关他的事。

  入有无之道,徘徊于天地之间。

  萧峰父子和慕容复父子在琴音之前就分出了胜负,终归是萧峰胜过了慕容复,再联起手来解决掉慕容博。

  鸠摩智在琴音禅唱中真气错乱,一生功力散失殆尽。这一来,鸠摩智没有武功后,佛心显露,大彻大悟,终于真正成了一代高僧,此后广译天竺佛家经论而为藏文,弘扬佛法,度人无数。

  南疆不知何时多出一个门派叫做五仙教,擅长使用毒物,教主厉害无比,可是他们教主不喜欢别人称她为教主,而是纠正她们叫她‘圣姑’。

  绍圣元年,天南大理鄯阐侯高升泰自立为王,国号“大中”,‘大中’元年有镇南王世子段誉一人,孤身夜入皇宫,说服高升泰还政段正淳,谁也不知道那一夜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那一夜大理皇宫,剑气纵横。

  ‘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唯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明教已经成了天地间第一大教。

陆小凤传奇

第一章 抱歉、我用剑

  寒冷的大街,

  漆黑的长夜,

  一个身穿月白色道袍的年轻人走在街道上。

  这个年轻人二十八九岁模样,按理说他已经到了不太年轻的时候,离而立之年的三十岁已经不远。

  若是你瞧见了他的模样,就觉得这个年轻人确实是年轻人,他的眼角有了一丝皱纹,可你永远不会觉得他会老。

  天很冷,冷得让人昏昏欲睡。要是这时候有一碗热乎乎的混沌吃就好了。年轻人的运气真不错,前面确实有一个卖混沌的小摊。烧得正旺的锅,冒着大片热气的滚水。还有旁边整整齐齐摆着的混沌。

  这个摊位上只有一张桌子,配有四根凳子,面南的方向坐着一个充满贵气的年轻人。这摊位上只有这么一个年轻人在等混沌吃,可很奇怪,这时候明明该是生意大好的时候,这摊位却冷冷清清,只有一个年轻人坐在这。

  月白色衣袍的年轻人走到这张桌子,坐在年轻人身边。他这一坐下实在太快,年轻人似乎也吃了一惊。就在这一刻月白色衣袍的年轻人感觉到了一股杀气,周围那些挑着物件的货郎、捏着泥人的手艺人、卖着糖葫芦的老爷爷等都似乎有意无意往这边瞧了一眼。

  若非是月白色衣袍的年轻人很敏感,很难发现者有意无意的一眼。倒是这个面南而坐的年轻人很镇定,他缓缓开口道:“外面这么冷,你肯定是饿了,我请你吃混沌。”他觉得请别人吃东西是天经地义的,他似乎认为让人吃饱也是天经地义。

  月白色衣袍的年轻人觉得这个带着贵气年轻人很不寻常,他虽说是‘请’,但语气却是不容拒绝的,而且他说出来这话,没有丝毫别扭感,仿佛他就应该用这样的语气说。

  月白色道袍的年轻人若有所思,轻轻笑道:“很好,我叫李志常,谢谢你‘请’我吃混沌,看起来我似乎还不能辜负你的好意。”他对‘辜负’这两个字咬得特别重。

  贵气年轻人见到李志常愿意让他请吃混沌,似乎很高兴,并不在意李志常的语气,露出笑容道:“好,我叫朱厚,仁厚的厚。”

  李志常微微一笑,轻叩桌面发出抑扬顿挫的声音,看得出来他现在心清很愉快,他开口道:“看得出来你一定是个‘仁厚’的人,也祝愿你过得开心。”

  朱厚听惯了无数奉承,但还是第一次有人只是简简单单的只祝愿他过得开心,他很是高兴开口道:“说得好,纵使坐拥天下,也比不上让自己过得开心,这‘开心’两个字从你这一说,当真是韵味无穷。”

  很快混沌就上来了,香气四溢,最重要这是热乎乎的,吃上一碗,足以驱走你身上所有的寒气。

  李志常并没有开始吃混沌,而是出声问道:“你不吃么?还是已经吃过了。”

  朱厚遗憾道:“我没有吃晚饭,不过我不吃外面的东西。”

  然后他又解释道:“我之所以在这叫混沌,是因为我虽不想吃,却也想看看家里以外的食物是什么样子。就像这外面的生活我虽然无法去经历,却也想去看看,去瞧瞧。”

  李志常道:“听你说话的语气,当真是一个了不得人物,我是该说自己运气好,还是感慨自己运气差。”

  朱厚道:“看来你一定是一个不热衷于功名富贵的人,当然如果不是,你要什么我可以帮你。你这个人很对我脾气。”他似乎经常给予别人地位和金钱,他也乐意这样做。

  李志常道:“功名富贵虽然我不热衷,但是当了官有权势,富贵了可以有钱享受,对于现在孑然一身的我还是很有诱惑力的,不过我这个人怕麻烦。”

  朱厚皱起了眉,不知道是为李志常说他是个麻烦,还是因为李志常说的很对。他淡淡道:“确实如此,不过人活在世上,怎么能不遇到麻烦,只是我遇到的麻烦比别人多一点,比别人棘手一点。”说到这他有些自嘲。

  月光之下,一道黑影从远处民居上空缓缓升起,他手上是一把大弓,在他腾空的时候,已经拉满了弓弦。一只特制的利箭飞速的离开了弓弦,朝着李志常这边射过来。从李志常这个位置,他将一切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不出意外,这支弓箭将会从贵气年轻人的左边太阳穴插入他的脑袋,这个角度、这种臂力,显示出对方绝对是百发百中的神箭手,而这些反应都是李志常刹那间心头反现出来的。

  武功到了他这个地步,一个呼吸的时间,在他眼中都可以变得很长很长。李志常轻轻伸出筷子,轻轻一夹,这根快如流星的剑就被夹住了。

  差点被利箭贯脑,年轻人丝毫不觉得惊讶,筷子一松,利箭落在桌子上,发出沉重的声音。这只利箭居然是精铁打造,瞧其工艺,制作十分精良,对方绝对是有备而来。

  而外面的民居上却赫然已多了好几排弓箭刀斧手,纷纷向那名刺客射去。刺客在半空中无法躲避,被射中后,犹若风筝断了线一样,栽倒下去。

  自然有人去找那刺客的尸体,朱厚被刺杀后,依然很镇定,这种事情对他来说似乎是司空见惯的。

  朱厚赞叹道:“好厉害的一只手,用一双筷子就能接住这‘天神弩’射出的‘夺命箭’你绝对是第一个,也很难再有第二个。我知道江湖上有一个人,据传能用两根手指头夹住世上任何兵器,不知道你能不能做到这种地步。”他连刺客用的什么兵器都很清楚,岂不是说明他对这次刺杀早已心中有数。或者说李志常不帮忙,这利箭也穿不了他的脑袋。

  李志常抱歉道:“很可惜,我用剑。”

  朱厚瞧着李志常腰上那口漆黑如墨的长剑,有些遗憾道:“用剑啊,江湖上已经有了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你用剑要成为天下第一剑我觉得很不容易。”在他眼里,似乎如果要做什么,一定要成为天下第一,不然还不如不做。当然他也认为,在剑法上也不可能超越西门吹雪和叶孤城。

  他的想法没有错,这两个人天生就是最厉害的剑客,三百年以来的剑手没一个剑手比这两人名气更大、剑法更高。当然三百年前还有什么剑手,已经没人记得了。

第二章 传说中的那把剑

  李志常听到‘叶孤城’三个字,眼中露出莫名的神色,低叹道:“‘天外飞仙’的确是江湖上空前绝后的剑法,也的确是没人能破解的剑法。”说到这李志常腰间的无常剑有了轻微的律动,似乎在说什么,似乎又什么也没说,独孤九剑号称破尽天下剑法,但能破解‘天外飞仙’么。

  朱厚瞧见李志常听到叶孤城三个字,并没有如同寻常江湖人那样,或者是害怕,或者是想要挑战,而是一种莫可名状的心情。同时他忽然很能理解这种心情,那是一种登临绝顶,无话言说的苍黄与凄凉,那是寂寞。

  李志常吃完了混沌就离开了,朱厚当他是朋友却没有挽留他,也许他知道有一种人你是留不住的。至少李志常是这样的人,他不是浪子,却是行者。两人同样没有问对方的来历,两人同样没有透露自己的来历。

  等李志常离开之后,挑担的货郎、捏泥人的手艺人、卖糖葫芦的老爷爷还有那混沌摊的老板纷纷在朱厚的面前躬身道:“微臣罪该万死,居然事先没有发现刺客。”

  朱厚当然是当今皇帝,他淡淡地说道:“这次微服私访,我只告诉了海大伴一个人,看来连他也不值得信任了。”说到这他很是惆怅,他是君临天下的皇帝,可是他却不能相信任何一个人,哪怕是从小和他相熟的人。他是皇帝,有什么不能给这位海大伴的,为什么对方还是要出卖他,也许是金钱的诱惑,也许是权力的欲望没有得到满足,更或许对方被人抓住了把柄。可是一旦对方真的做下这样的事,那就是对他的背叛。他讨厌被背叛的感觉,他也决不会姑息这种人。

  四人都是大内高手,但没人敢在这接下话茬。

  皇帝只是一阵感叹,他不需要人附和。

  等到皇帝神情开始缓和,那位挑货担的抬起头,可以看出他是个面貌清癯,气度高贵的人物,就算是放在江湖上,也是那种说一不二的角色。他开口道:“陛下不该让那人刚才离你那么近,说实话刚才微臣等人心中怕得很。”

  皇帝有些好奇道:“魏统领难道连你们都没有丝毫把握留下刚才那位朋友。”

  魏统领本名魏子云,未入江湖前外号‘潇湘剑客’,一手潇湘夜雨的剑法,足可名列江湖十大剑客。他旁边的捏泥人的手艺人,脸色苍白,名叫‘摘星手’丁敖;卖糖葫芦的老爷爷,目光如鹰,鼻子也好像鹰勾一样,乃是‘大漠神鹰’屠方;而混沌摊的老板叫做‘富贵神剑’殷羡殷三爷,他不禁剑法好,混沌也做的极好吃,皮薄馅美,让李志常吃得赞不绝口。

  这四人便是大内四大高手,有他们四人在,所以无论天下哪一个高手,都不能刺杀到皇帝。当然有些人是例外,因为有一种人只要他们要杀一个人,就绝不会失手,除非他们遇到了跟他们一样的人。

  魏子云感叹道:“陛下不瞒你说,这条长街都是我们的人,可是那个人居然能随意穿过我们的重重封锁。无论如何高估他也不为过。刚才陛下让我们不要轻举妄动是对的,因为一旦激怒这种人,我们很难预料到他的下一步。”

  其他三个人很认可魏子云的看法。

  皇帝对于刚才李志常可能能杀他,并没有感到后怕,他这份气度,足以成为一代高手,或许他本身就是一个武学高手。他淡淡道:“魏统领你见多识广,可能瞧出那位朋友的来历?”

  他本来对李志常的来历是不感兴趣的,可是听魏子云等人一说,又开始好奇起来。

  魏子云道:“这也正是微臣的疑惑所在,有这样武功的高手,不可能在江湖中毫无名气。”

  ‘富贵神剑’殷羡沉吟道:“或许我知道一点东西。”

  ‘摘星手’丁敖道:“殷三爷难道认出了这个人?”

  殷羡叹道:“不是,我只是认出了他身上那口剑。”

  魏子云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有些惊疑不定道:“莫非是传说中的那把无常剑。”

  殷羡道:“百年前嵩阳剑客在兵器谱排名第三,因为前面三位是‘天机棒’、‘龙凤双环’、‘小李飞刀’,所以说嵩阳剑客郭嵩阳已经可以为天下第一剑手,当然那时候飞剑客名气还没有后来那么大。郭嵩阳纵横天下,生平只败过一次,而击败郭嵩阳的那人所用的正是‘无常剑’。”时隔百年,因为‘无常剑’的主人只在江湖上出现过几次,加上一些江湖上大佬若有若无的淡化,已经没有人记得了他的名字,但是那场绝世之战留下的剑影,却依然留在了人们心中。

  魏子云道:“可是无常剑只留下了传说,是不是有这回事也没人证实。殷三爷如何能确认那口剑就是无常剑。”

  殷羡苦笑道:“只因为我母亲是郭家的后人,那口剑的样子乃是先祖郭嵩阳亲手所画,我小时候见过几次,绝不会忘记。”

  皇帝听到这些江湖事,很有趣味,忽然问道:“那么‘无常剑’可能胜过叶孤城和西门吹雪。”

  众人摇摇头,魏子云道:“无常剑如何厉害终归是传说,可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却是三百年来最负盛名的剑手,纵使飞剑客重生,也绝对不是这两个人的对手,更何况飘渺虚无的无常剑。”

  大漠神鹰屠方道:“陛下今后真的不能随意出宫了,若不是在皇宫大内,属下等人很难在这等人物面前护住陛下的安全。”紫禁城有上万兵甲,除非对方是神圣仙佛,不然绝不可能杀入紫禁城,取皇帝的性命。

  皇帝有些遗憾,摆摆手道:“好了我知道了,我们现在就回宫。”

  月圆,

  雾浓。

  圆月在浓雾中,

  月色凄凉朦胧,

  变得令人的心都碎了。

  李志常舒缓脚步,才吃了一碗混沌的他,其实并没有吃饱。

  这时候前面传来了糖炒栗子的香气,很香,很香。

第三章 两根手指头

  炒栗子能炒的很香的人有很多,但这么香的糖炒栗子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炒出来。

  可惜炒出这么香栗子的人,却是个身材拘偻的老妇人。

  她走路的时候,就好像一直弯着腰,在地上找什么东西一样。月光照在她脸上,她的脸满是皱纹,看来就像是张已揉成一团,又展开了的棉纸。

  “糖炒栗子!”她手里还提着个很大的竹篮,用一块很厚的棉布盖着:“刚上市的糖炒栗子,又香又热的糖炒栗子。”

  一个孤苦贫穷的老妇人,已到了生命中垂暮之年,还要出来用她那几乎已完全嘶哑的声音,一声声叫卖她的糖炒栗子。

  老妇人看着李志常说道:“公子可要吃这新鲜出炉的糖炒栗子。”天这么冷,她又这么辛苦,好似李志常如果不买她的栗子,就是一件极大的错事。

  李志常不是一个有同情心的人,可是他还是愿意买栗子,因为这的确很香。他说道:“这栗子怎么卖。”

  老妇人道:“十两纹银一斤。”她的声音寒恻恻的,好像九幽里面的恶鬼。而且这栗子卖的这么贵,难怪这么香,都没有客人来。怪不得之前没有人同情者老妇人,卖这么贵栗子的人,绝不该同情,谁买谁就是傻子。

  李志常微笑道:“十两银子我还是出得起的,但你这栗子凭什么可以买到十两一斤。”

  老妇人抬起头来,李志常才发现她的眼睛并不像普通老人那样浑浊,而是如刀锋一样锐利,这绝不该是一个老太婆该有的眼睛,这应该是十几二十岁人才有的眼睛。老妇人瞧着李志常,眼神仿佛要把他吃了,可是口气很是平静,她道:“因为这里是京城。”

  李志常笑了,京城米贵,居大不易,当然这糖炒栗子自然也能卖的贵一点。可是李志常还是说道:“这确实是一个理由,可是就算是在京城,这栗子最多也只该卖到一两纹银一斤。”

  老妇人淡淡的道:“这一颗糖炒栗子却足以毒死三十个人,一斤足有五十颗之多,这便可以毒死一千五百人。难道一千五百条人命,还不值十两纹银。”

  雾更浓了,月色也更迷人。

  李志常道:“如此说来,十两银子买一斤糖炒栗子,我岂不是占了天大便宜,可我还是要试一试,你这栗子能不能毒死人。”

  若不能毒死人,那自然是骗人的了,既然骗了人就不该给钱。说话间,李志常已经在剥栗子吃,栗子还很热,又热又香,确实是美味至极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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