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早已是强弩之末,之所以到如今还未倒,皆因那股保护妻儿的信念,否则,他早该死了。
许多时候,人是可以忘记死亡这件事的。
在他身后,还有一个同样浑身是伤,但要比他好得多的人。
那是个残废的侏儒,他背上有一个隆起的“驼峰”,还是个驼子。
但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却比龙啸云强了不止一筹,比之对方为首那人也不差分毫。
他的眼睛如鹰一般锐利,佝偻的驼背,却给人一种如伏山岳的凝重感。
他的双手比寻常人粗壮,手指如金似铁,显然,他擅长指上功夫。
此人正是孙白发二子,孙小红的二叔,当年以“大力鹰爪功”闻名江湖的孙驼子。
当初王怜花将《怜花宝鉴》托付给李寻欢,但正逢李寻欢出远门,王怜花虽将《怜花宝鉴》交给了林诗音,却不太放心,便嘱咐孙驼子帮忙照看。
却不曾想,这一照看,便照看了十四年。
孙驼子一诺千金,《怜花宝鉴》成了他的心结,也成了他的枷锁,让一个武林豪侠,当了十四载的小商贩。
今日他发现有大批外敌侵犯兴云庄,为保林诗音性命,更主要的是为保《怜花宝鉴》不失,他终于不再隐藏,主动加入了这次血战。
但事到如今,他知道今日恐怕就是兴云庄灭门之时了,而他也将把命丢在这里。
不过这对他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
林诗音就在孙驼子与龙啸云之间,她早已泪流满面,怀中死死抱着身受重伤,站都站不稳的龙小云。
但她不敢哭出声来,她怕会影响到龙啸云。
原本龙啸云一个人,是有机会逃走的,但他为了保护她们母子,却与仇敌拼死一战。
她知道龙啸云活不成了,她早已做好一家人死在一起的心理准备。
此时的龙小云满脸呆滞,眼中一片死灰,已经只会默默流泪。
兴云庄至有今日之祸,皆因他的嚣张跋扈之故,可以说,兴云庄若被灭门,完全是他一手造成。
半月之前,他在外因琐事与人发生纠纷,与几个陌生人在大观楼大打出手。
当时他带着一帮家丁护院,人多势众,对方只有三人,但对方三人的武功俱是不弱,将他手下那帮家丁护院打得落花流水。
龙小云横行霸道惯了,哪里会将几个外地人放在眼里?
他有两句口头禅,一句是:“你知道我爹是谁吗?”
另一句是:“我爹一定会杀了你。”
每当他说出这两句口头禅,通常别人就会问个究竟,当听到是龙啸云的儿子,十之八九会退让。
底气弱点的会主动赔罪,以求消除过节,底气足点的也不过是说几句场面话就离开。
当龙小云发现这两句百试百灵的口头禅,对这三人没用,反而遭到对方一顿嘲讽,顿时大怒。
当即便使出他那一身动辄要人性命的歹毒暗器,当场偷袭杀死两人,最后一人见势不妙,跳窗逃走。
当时龙小云还自鸣得意,嘲讽对方不自量力,一众家丁护院更是大肆吹捧。
结果半个月后的今天,一群来历不明的高手突袭了兴云庄,他们从四面八方冲进庄内,一句话都不说,见人就杀。
而且他们从四面进犯,将所有出路堵死,一个人都没能逃出去。
一场血战后,兴云庄上下被杀了个干干净净,只剩下武功最高的龙啸云父子,加上前来援手的孙驼子还活着。
不过,他们终究还是没能逃出去,被围在了冷香小筑外。
龙小云以自己的言行,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实力坑爹。
第四卷 第七十三章 千钧一发
手持双钩那为首之人看也不看龙啸云一眼,只凝注着孙驼子,沉声道:“孙二先生与这姓龙的究竟有何关系?为何非要强出这个头?”
孙驼子板着脸,冷冷道:“我与姓龙的没有任何关系,你若在别处杀他,我即便看到了,也只做不见。”
那人道:“也就是说,我若要在兴云庄杀他,你就一定要管?”
孙驼子道:“不错。”
那人点点头,道:“既如此,孙二先生就别怪在下不讲江湖道义了。”
孙驼子讥诮的道:“尔等魔教妖人,何曾讲过什么江湖道义?废话少说,想杀龙啸云一家,除非老子死了。”
“喝啊……”
孙驼子怒喝一声,双手齐出,直扑那为首之人而去。
只见他左手握拳,右手如爪,左拳击出,石破天惊,右爪如钩,变化万千,虽是赤手空拳,但威势却比龙啸云施展长枪强了不止三筹。
见孙驼子动手,那魔教头目一举手中双钩,厉喝道:“杀。”
魔教弟子纷纷挺起兵器,向着已摇摇欲坠的龙啸云,以及冲上来的孙驼子杀了过去。
孙驼子身上虽有些许伤痕,对他的战力却并无多大影响,这些魔教弟子武功虽不弱,但与他相比还差得远。
孙驼子虽然遭到围攻,却并未尽落下风,反而每隔一两息,就会有一人伤在他手下。
而龙啸云却是十分不妙,他木然的端起手中长枪,一记“横扫千军”向着面前攻上来的魔教弟子挥了出去。
只不过他如今早已是强弩之末,这一枪既不快,也无多大力道,一名使短戟的魔教弟子双戟一架,便挡住了这一枪,戟上月牙形锋刃锁住了龙啸云的长枪。
旁人立马欺近龙啸云的身,刀剑齐出,或砍或刺在龙啸云身上。
“噗噗噗噗……”
龙啸云的身体更加破烂,他的血已快流尽,浑身早已一片麻木,并未感觉到痛,他的意识也几近消失,如今纯粹是强提着一口气不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