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秦记 第58节

没有人觉得这是一杆没有生命的钢矛,更没有人敢将之视作无物。当它跃入虚空的刹那,它就像是一头张着血盆大口的恶兽,仿佛欲吞噬一切的生命。

刘邦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缝,注视着长矛在虚空中推进的速度与变化,突然冷哼一声,就在对方的矛锋挤入自己剑锋所及的三尺之内时,手中的剑化作一阵狂飙,疾射而出。

在谷底暗黑不明的光线映射下,暴射出一道雪白的剑气,以无声之势迎着矛锋而上,指向了慕容仙的眉心。

谁也不知刘邦所用的是什么手法,更不知道他看到了慕容仙矛法中的哪点破绽,只感到眼前一花,那道剑芒已经直迫慕容仙的面门,令人感到十分地诡异突然。

慕容仙所要做的,惟有横矛格挡。

其实慕容仙无须刻意为之,也完全没有必要,如果他能够跳出局内,作为一个旁观者审视全局,就应该发现在对方剑到的同时,自己的矛锋就已经刺入了对方的胸膛。可惜的是,他的人在局中,刘邦正是睹他看不到这一点,所以才会有所针对,突发奇招。

“当……”气浪狂涌间,剑矛轰然相击,慕容仙身形一震之下,连退数步。

刘邦却不退反进,剑锋一振之下,幻化出万千剑雨,笼罩八方。

慕容仙无法不惊,只这么一下,高低立判。刘邦的功力的确胜他一筹,他惟有长矛挥动,尽力封锁住对方来剑的角度,以期能挡住刘邦这一连串的狂猛攻击。

“当……轰……”之声交迭不停,刘邦的剑如刀法,由上而下,狂劈十三剑,每一剑都力若千钧,行如流水,根本不给慕容仙任何喘息的机会。

观者无不心惊,似乎很难想象仅凭人力可以使出这般严密与精妙的剑术来。

慕容仙的长矛挥起,完全是出于一种本能,跟着刘邦的节奏而动。最初的几剑,他似乎还能勉力为之,到了十招之后,便是手慌脚乱,难以为继了。

他的脸色一片苍白,显得十分难看。直到这时他才发现,其实接受刘邦的单挑也是一种失误,而且是不小的失误。如此一来,不仅让他在军中威信尽失,最可怕的是,他发现自己身上残存的勇气也在一点一点地被消磨殆尽。

他只有退,在刘邦的一剑破空之际,他的长矛陡然掷出,弃矛而退。

弃矛是无奈之举,任何一个武者若非情不得已,都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兵器,但慕容仙却有两点理由迫使他做出这样的选择。

其一,这不是他心爱的无羽弓,而是随手得来的兵器,弃之绝不可惜;其二,他要成功地从刘邦疯狂的剑势之下全身而退,弃矛攻击无疑是惟一值得考虑的战术。这样不仅可以打乱刘邦攻击的节奏,取到减缓压力的作用,而且至少为他的后退赢得了时间,哪怕只有一点点的时间,对他来说,也已足够。

所以慕容仙没有一丝的犹豫,说动就动,飞身后掠了七八丈间,退到了曹参等诸将的身前。他的整个人直到这时才彻底地从刚才紧张的气氛中解脱出来,感到一种说不出的轻松。

他长吐了心中的一口浊气,转过头来,看了看驻足原地不动的刘邦,脸上刚有一丝得意之色,却见刘邦的脸上突然绽露出一种十分怪异的笑意,笑得让人心惊,仿佛在看一头掉入陷阱的野兽一般,竟有一丝怜悯与同情夹于其中。

慕容仙惊诧之间,蓦觉心中一凉,就像掉入一个千丈冰窖中,好生恐惧,因为他怎么也没有料到,就在他回头的刹那,他的背上突然多出了一把快剑,以惊人的速度乍起,没入身体三寸之后,突然不动。

杀机竟然来自于自己的身后!

对于这样的结果,慕容仙简直不敢相信,这只能说明一点:在自己信任的人中,出现了刘邦安插的奸细!

他又惊又怒,正要回头,却听到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悠然而道:“慕容大人,请勿乱动,我曹参虽然识得你是一郡之令,但我手中的剑却孤陋寡闻得很,未必就能像我这样对你如此尊重。”

“曹参,你莫非也想跟着刘邦造反吗?”慕容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迫使自己冷静下来,然后才斥责道。

“我可没有这个胆子。”曹参看了看四周的动静,早有他的一帮心腹卫队围了上来,将慕容仙与其他将士隔离开来。那些将士显然被这惊人的突变惊呆了,做梦也没有料到会出现这种局面,脸上无不露出迷茫之色。

慕容仙略一运气,发觉曹参的剑锋刺入自己的体内,虽只三寸,却堪堪抵到了经脉所在,只要再进得半寸,自己的气血便有流泻之虞,所以他不敢动,甚至连一点动的念头都不敢有。

“你既没这个胆量,就不要学人家造反,只要你把剑撤了,我保证对你今日之事既往不咎,还要重重赏你!”慕容仙的语气已是缓和了不少。

“慕容大人误会了我的意思,我正是因为没有这个胆量,所以才要学着别人造反,好练一练自己胆小的毛病。何况我既已出手,就是义无反顾,你与我相识了也有不少的日子了,难道认为我曹参是个三心二意的人吗?”曹参笑了,神情虽然悠闲,但他的手紧握剑柄,不敢有丝毫懈怠。

慕容仙一听之下,无名火起,冷哼一声道:“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你家人的安危有所考虑,大概你还不知道吧,此次出征之前,我已严令萧何对将校以上的亲眷家属一律看管起来,就是为了防备你们临阵生变,想不到竟然被我不幸言中。”

他相信曹参听了自己的话后,虽不至于立马改变主意,但至少会有所犹豫,只要曹参出现一丝的犹豫,对他来说,就是机会。

可是,他再一次失望了。

他只觉得曹参的手稳如磐石,丝毫没有一点颤动的迹象,这似乎证明了一点:曹参根本就没有如他所预料地出现过一丝的犹豫。

“你真的这么信任萧何?”曹参的脸上闪出一个古怪的表情,似是忍俊不禁。

“怎么?莫非萧何也是你们的同党?!”这下轮到慕容仙骇然色变了,因为他想到了自己在泗水城中的一家老小,包括他新纳的那位名叫燕儿的小妾……

那白嫩腻滑的胴体,如蛇扭动的小蛮腰,无病呻吟式的缠绵,勾人魂魄的眼波……只要一想到这些,慕容仙总有再现雄风的迹象,可这一次,他却没有了这种感觉。

这绝不是他已老了。

事实上,他此刻的年龄正是一个男人最有魅力之时,他之所以感觉不到那种欲火焚身的感觉,只是因为心中的恐惧。

“萧何不仅是他的同党,也是我的朋友,其实此次我们行动的计划里,萧何就是最活跃的参与者。”说话的人是刘邦,他双手背负,踱步向前,站到了慕容仙的面前。

“这么说来,我岂不是瞎了眼了?”慕容仙顿时一脸沮丧,似乎再也无法承受这一连串的打击,整个人仿佛垮掉了一般。

“不,恰恰相反,这反而证明了你阅人的眼力着实不差,谁见了萧何、曹参这样的人才,都会加以重用的,这不能怪你,要怪,也只能怪他们太优秀了。”刘邦非常欣赏地看了曹参一眼,随即望向他身手的秦军——此刻这数千人马显然已经没有了任何斗志,只能是顺其自然,静观事态的发展。

对刘邦来说,策反这数千秦军加入到他的义军行列,已成了他当前的第一要务。虽然天府谷一战,义军将以大捷告终,但义军之大胜,在于刘邦运筹帷幄,出奇制胜,若真是两军对垒,正面交锋,义军不过是江湖中人组成的一帮乌合之众,显然不会是训练有素的大秦战士的对手。

于是刘邦突发奇想,才会单身一人前来单挑慕容仙,他的用意所在,是想通过与慕容仙的交手,来证明自己是一个强者,更希望能震慑秦军,建立威信,以利于收服这些大秦士卒。而事实似乎也正如他所预料地发展,当他的眼芒从人群中一一划过时,他看到了自己希望看到的崇敬与畏惧的眼神,这对他来说,的确算得上是一个不错的开端。

此刻的慕容仙,已是双目无神,呆若木鸡,刘邦已不屑再看他一眼,只是登上谷边的一个最高点,大手一挥道:“各位卖命于大秦,只是为了养家糊口,图个温饱,这无可厚非。但是今日天下之大势,已是群雄并起,逐鹿中原,大秦亡国已是指日可待的事情。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假如各位依然为了一点微薄的军资而继续为大秦效忠卖命的话,是为不智!何不干脆搏上一搏,加入到我义军的行列,为日后的荣华富贵拼搏一番?”

他的话音一落,在曹参手下的一帮亲卫的附和下,数千秦军中顿时有人大声响应,还有极少数人眼见大势已去,又有强敌环伺,只得随大流般地加入进来,一时间天府谷中热闹一片。

刘邦的脸上露出一丝欣喜,似乎没有想到事情竟会如此顺利。当下召来七帮首脑,将秦军人马重新划分,然后化整为零,分散安置于义军各营。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有效地控制这些秦军,以免生事哗变。但更重要的一点,也是刘邦的目的所在,是想以这些秦兵为师,让手下这帮江湖中人尽快地适应自己军人的身分,学习排兵布阵、行军打仗的各项事宜。惟有如此,他才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打造出一支属于自己的精锐之师。

手有精兵,才是逐鹿天下的根本。

刘邦显然是深谙其道。

当这一切都井井有条地进行之后,刘邦又下令严锁消息,在泗水郡内的各个交通要道设置关卡,只进不出,以防沛县起义的风声传入大秦密探的耳目中。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争取时间,在大秦援兵到来之前,不仅有精兵可用,亦有丰富的粮草财力为后盾。

“传令下去,大军回师沛县,即刻出发。”刘邦望着将近万人的队伍,豪情迸发。

当他们离开天府谷时,天色已然暗淡下来,看着垂头丧气的慕容仙,刘邦的眼中陡然生出一股浓烈的杀机,对着曹参做了一个杀人的手势。

他办事的风格,就是干净利落,不留后患,虽然失去兵权的慕容仙不足为惧,但对刘邦来说,他的存在依然有一种无形的威胁。

与其如此,不如杀之。

所以在天府谷的战场上,又倒下了一位大秦的名将。当他混迹于众多士兵的尸身中时,谁又会想到这具普通的尸体竟然是大秦三十六郡的郡令之一,入世阁的一代高手慕容仙?

人死之后,不是一堆白骨,就是一杯黄土,无论他生时是如何地叱咤风云,死后睡下的,不过是七尺之地,如此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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