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素道:“具体的品级不清楚,因为他很久都没有亲自出手了,不过想来应该也不低,否则早年他也出不了头,据闻他练功还是很勤奋的,按他的年纪,只要天赋不是太差,现在就算没到八品境界,最少也应该是小吴这个级数,这已经很了不起了。”
吴洵不久前才进入七品中阶之境。
当然,是用破锁丹突破的。
李无常笑道:“这么说来,我倒是对那个薛鹏真的生出一点兴趣来了。”
韩大志冷哼道:“我倒是佩服他们的胆量,十几个人就敢入城,当真是不怕死,这里可不是巴东!”
李无常笑道:“怎么滴?你是想干他们一记还是怎样?”
韩大志道:“他们现在既然是使者,按照规矩咱们自然不好动他们,但是等下他们若是敢嚣张,咱们当然得想办法阴他们一记。”
李无常想起了当初俘获了北地五百兵士的时候,卢玄东派了一伙人马来和自己交涉,结果全部死于非命。
被弘农的山大王埋伏了一记。
大堂内。
“这位一定就是大名鼎鼎的陆西法陆庄主了!”
李无常一行人刚步入大堂,薛鹏就笑容满面的迎了上来,他看李无常的神情好像见到了一个多年未见的至交好友。
薛鹏看上去只有三十来岁,中等身材,体格颇为健硕,举手投足间显现出一种高手才有的风范,右手有厚厚的茧子,那是常使刀剑磨出来的。
魏信的注意力则放在了薛鹏身后的那十几个侍卫的身上。
清一色的持刀大汉,太阳穴高高鼓起,神色从容淡定。
姜明伦说的没错,那些人都是难得的高手。
“在下薛鹏,乃巴东云太守手下的谋士,见过陆庄主!”薛鹏恭敬地拱拱手,自我介绍。
李无常微微点头,道:“薛先生,久仰……不用客气,请坐!”
薛鹏道一声多谢,坐稳之后,续道:“早闻陆庄主乃是难得的青年高手,足以媲美长安五公子,薛某人一直当传言夸大,今日一见才知自己有些想当然了,看陆庄主的气势,最少也应该是个七品高手了吧?”
李无常摆摆手,道:“传言确实是夸大了,陆某人只是运气好一点,加之有几个颇为争气的手下。”
“陆庄主太谦虚了!”
薛鹏笑了一声,扫了一圈,看到了杨素,咦了一声,马上拱手道:“原来杨会主也在……薛某见过杨会主!”
杨素道:“想不到杨某这等山野小民也能入薛先生的法眼,真是不胜荣幸!”
薛鹏笑道:“山野小民?杨会主可真懂说笑!”
第446章 有点意思
“薛先生的大老板可是巴东云太守,而薛先生本人在巴东也是个大名鼎鼎的人,杨某人和你比起来,的确只能算一个山野小民!”
不同于薛鹏的热情,杨素的神情显得很冷淡。
青火会之前犯过不少事,最严重的一趟是联合了多个江湖门派对抗梁州刺史贾宋,据闻是为了税收的事情。
那时候五原郡周边的匈奴人蠢蠢欲动,朝廷在雍州和梁州除了大规模的征兵行动之外,各种税收也大大加重,这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朝廷手段暴虐,动辄非打及杀,导致很多人非常不满。
那次梁州除了黑帮闹事之外,尚有数股农民起义军举旗反抗。
最后以贾宋镇杀一千八百黑道人士及二千六百平民收场,闹出的动静虽然比不上当时混乱无比的河东郡,但是引起的轰动并不算小。
二千六百平民被定性为乱民,死了也就死了,后续也没有掀起什么风浪。
只是各大门派的事情却没有就此完结。
事后,不少参与闹事的帮派皆受到打击,严重一点的老巢都被掀翻,青火会果断放弃总舵,化整为零蛰伏了好长一段时间。
巴东也有青火会的据点,当然也被拔掉了,这其中薛鹏扮演了关键的角色。
薛鹏认得杨素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杨会主又何必挖苦薛某人呢!”
薛鹏见依然保持着温和的笑容,道:“薛某人之前也是在道上混的,吃过不少苦,深知其中的艰难,能有个过硬的靠山当然很高兴,为了讨好老板,薛某人的确做过很多见不得人的勾当,这在陆庄主和杨会主面前我也没有什么好掩饰的。”
众人皆想不到这个薛鹏倒是有意思,这方面的事情说的挺坦白。
薛鹏续道:“不过,从本质上来说,杨会主和薛某并没有什么区别。
大家都是为了混饭吃,都有自己所追求的事情,都有一帮子小弟要养。
很久没有听到青火会的消息了,不久前却听到青火会发生了大规模的内讧事件,薛某人当时还觉着奇怪呢,现在看到杨会主在陆庄主这里,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说实话,杨会主好气魄,薛某人不及也!”
说罢冲杨素竖起大拇指。
那个意思大家都明白。
你杨素为了向李无常表示诚意,不惜如此大动干戈,我薛鹏为了上面的云老板,暗地里也做了不少事情,大家没什么不同。
杨素摇摇头,认真道:“薛先生此言差矣!杨某人与薛先生做事的手段和风格或许很像,但是本质是有区别的,你是朝廷的人马,而杨某却是起义者,也就是你们眼中的所谓反贼。”
薛鹏顿了一下,苦笑道:“看来薛某人在杨会主眼中,定是一文不值了?”
李无常看到他眼中竟然露出了一丝挣扎之色,一闪即逝。
杨素微微摆手,道:“不不不,薛先生切勿误会,杨某人绝没有看不起薛先生的意思。薛先生并非易与之辈,杨某人也并非什么好人,只是大家立场不同,杨某人觉得有些感慨罢了!”
薛鹏看着眼神坦荡、神情沉稳的杨素,沉默不语。
他想起了自己年少的时候。
家境平寒,吃不饱,穿不暖。
为了生活,他当过小贩、给大户人家做过下人、去铺子里当过打杂伙计、去各处跑过腿,每天最开心的事情是端着一碗饭蹲在墙角,看着街上的人走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