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秉昆一听,赶忙问道:
“妈,您眼睛好了?”
在监狱里每天都能和高斌见面,家里有什么事他都知道,包括自己进去以后李素华哭坏眼睛这件事,他可没少自责。
“好了,你哥,三天两头带我往医院跑,非拉着医生给我看病,说不看好就不让人下班。”
高斌帮秉昆把行李放进屋,怀里抱着,听到李素华的话不禁道:
“您还说呢,跟小孩似的,嫌药苦不肯吃,要不是娟儿想办法哄着你,眼睛还真就没那么快好。”
秉昆也跟着落泪,但这眼泪温热,既有对看到家人的喜悦,也有对高斌的感激。
“哥...”
“你可拉倒吧,我要是从你嘴里听到个谢字,以后别叫我哥。”
不用说,一张口就知道他要说什么话,高斌太了解周秉昆了。
李素华眼睛跟长在秉昆身上似的,自打回了家,眼睛就离不开了。
郑娟开始忙着做饭,高斌则被俩孩子缠着在炕上骑大马,可把他累坏了。
“行了行了,,楠楠,你俩快下来,再给你二舅累坏了。”郑娟拿出了当妈的威严。
“没事,我难得回来陪他们玩一次,对了娟儿,我刚拿回来了一只鸡,康家庄老乡杀的,等会儿跟榛蘑粉条一块炖了,给秉昆吃顿好的。”
郑娟点点头:
“诶,我这就去炖。”
秉昆陪李素华坐在一边,娘俩唠着磕,这可是老周家时隔半年才有的温馨。
“对了哥,我那工作...”秉昆突然想到了关键问题。
高斌喘了口粗气,将俩孩子放下来:
“你俩自己玩儿会,我得歇歇。”
说完,看向周秉昆:
“你自己琢磨,是想继续回酱油厂工作呢,还是换个地方?先说好,出渣车间你肯定回不去了。”
秉昆点点头,高斌这么说,肯定有自己的渠道,不用他操心怎么运作,直接说选择,剩下的高斌来办。
“我还是回酱油厂吧,毕竟那边的环境都熟悉了,我也不会干别的。”
“行,回头我跟曲老太打个招呼,看看哪个部门有空位。”高斌轻描淡写的把周秉昆的工作落实。
别看他说的轻松,要是没有前些年的长袖善舞,也没有今天轻易决定一个人未来的能力。
“昆儿,你别急着上班呗?在家多陪陪妈,你自己也好好放松放松。”
周秉昆笑道:
“妈,我在里头没吃什么苦,天天吃着跟斌哥一样的领导餐,时不时还有加餐,水果、肉啥的都没缺过,都胖了,歇啥啊,得赶紧干活,要不身子骨就锈住了。”
高斌也这么想:
“对啊妈,秉昆还年轻,用不着休息,再说现在出来了,天天都能回家陪您,到时候您可别嫌烦。”
李素华嗔怪:
“怎么会,我老儿子,看一辈子都不够。”
“呵呵,还是我妈疼我。”周秉昆笑的眼睛眯成一道缝。
中午吃了顿大餐,大人们都还好,小孩子可开心坏了,周楠和差点把肚皮撑爆,在床上打滚儿呢。
几个大人吃的慢,高斌和秉昆还趁着兴致喝了几杯。
“等会儿得写封信告诉你爸、你哥还有你姐,让他们放心。”李素华说。
“好,一会儿吃完饭我亲自写。”周秉昆答应道。
“今年过年,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回来。”李素华又开始盼望大团圆了。
“妈,我爸我姐离得远,我哥和冬梅嫂子在兵团工作忙,假没那么好请。”秉昆安慰道。
“我知道,但妈就这么一个心愿...”
李素华心里明镜似的,但老太太确实没什么其它愿望,快成执念了。
...
秉昆出狱后的第二天,高斌就带他去见了曲老太,有高斌的关系在,老曲倒是没难为秉昆,只是勉励了几句,便把他打发走了。
周秉昆本以为回酱油厂这事儿黄了,没想到高斌让他第二天去销售科报道。
“哥,曲书记什么意思啊?”
“没什么意思,她那人有点古板,我这么求她办事有走后门的嫌疑,她心里别不过劲儿。”
“那怎么...”秉昆没明白。
“呵呵,我跟她说了,就你这么一个弟弟,也把你的情况跟她说了一遍,知道你品行不坏,也是受了这个特殊时代的影响,最后还是答应把你要回去。”
秉昆恍然,他明白,最终靠的还是高斌的面子。
“哥,是不是让你为难了?”
“没有,老曲就这样的人,不愿意占国家便宜,也不愿意乱用手里的权力。”
顿了下,高斌捏了刹车,哥俩站在路边聊了起来。
“其实老曲和她老公都很讲人情的,只要能让他们想明白,就不算乱用权力,自然就谈不上欠人情,而且这么些年,我也没少帮他们忙,这是我第一次开口,无论如何也得给我办!”
周秉昆还是觉得高斌为了自己的事情废了大人请,心里很是惭愧。
“行了你,别整这套,到了销售科好好干,别让老曲丢人。”
“放心吧哥,我一定努力。”
“嗯,有麻烦给我打电话,你哥我在吉春市还有点面子。”
秉昆笑了:
“那可不,我哥老有面了。”
第120章 拿下
跟许冰见面前,高斌满世界找玫瑰花。
不用奇怪,在西方情人节传入国内,并流行起来之前,玫瑰花并不是寻常之物,至少在天寒地冻的东北很难看见。
如果给他多一点时间还能想想办法,可就这么短短两天,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给他逼得实在没辙,干脆买了十来张大红纸,用纸叠成玫瑰花的形状,又做了包装,打眼一看,还真就分不清真花假花。
见面当天,他捧着这束纸做的假花走在街头,回头率直接拉满,不管男的女的,路过之后纷纷回头张望。
当然,男人还好,对花这东西没那么敏感,女人们就不同了,一个个眼热的要命。
终于,顶着男人鄙夷,女人羡慕的眼神,高斌出现在江辽大学图书馆门前。
这边算是一个大学城吧,几家大学共用一座图书馆,但名义上是属于江辽大学的。
高斌等了没一会儿,就见郝冬梅带着一位移动冰山缓缓走来。
真的是冰山,隔着老远都能感受到对方身上散发的冷意,显然,要不是郝冬梅相约,她是绝对不会出来的。
“斌子...”郝冬梅招呼道。
“嫂子。”高斌回应,眼睛就没离开过许冰的脸。
白,真的白,用后世的话说,她属于那种冷白皮,白到发光的那种。
但这种白又不是病态的白,阳光下,白中带粉,粉的恰到好处,粉出了生机,粉出了可爱。
巴掌大的鹅蛋脸,漆黑的眸子,樱桃小口一点点。
五官不敢说样样精致,但组合在一块却异常和谐,饶是看惯了美女的高斌,在正面接触许冰的一刹那,小心脏不争气的扑通乱跳,一见钟情大抵如此。
郝冬梅抿着嘴,伸手在高斌眼前晃了晃,半玩笑半吃味的说:
“干嘛?看美女看傻了?”
换做一般的小子肯定不好意思承认,但高斌岂是那一般人?
他的脸皮,可是历经几辈岁月磨砺过的,厚度堪比城墙,顿时点头道:
“对啊,太美了,许冰小姐的美就像腊月里的寒梅,有首诗形容这种美人就很恰当
玉骨冰肌冷照人,匀红轻绛罗巾。
更无凡木能争艳,定向壶中别得春。
久稔新诗能写物,须知樽酒可藏真。
寄声闭户英夫子,体取居尘不染尘。”
果然,高斌临时抱佛脚找到的诗起到了关键作用。
原本不想当冯化成的,现在看来,艾玛,真香!
果然,这个时代,女人们对文青的追求有多么狂热,不亲身感受是永远不知道的,即便连许冰这样的冷美人也难以免俗。
这不,本来还对这场相亲抱着走过场心态的许冰,这会儿已经对高斌起了兴趣。
“好美的古诗,我竟然从来没听过。”
高斌笑了笑,你当然没听过,他可是在图书馆里蹲了两个小时才找出这么几首,不常见,意味着不落俗套。
“诗人叫吴颐,对了,这束花送给你。”
诗不能继续聊了,再聊就露馅了,他可不是什么文学家,让他搞搞建筑设计,管理管理企业,玩玩人心还可以,吟诗作对?臣妾做不到啊!
许冰这才注意到高斌怀里的花,乍一看没什么,可细细打量,多少有些奇怪。
“抱歉,一时之间没找到新鲜的玫瑰,只好用红纸叠了十几只,不过只要你喜欢,我保证在咱们家前后院都种满玫瑰花。”
这大胆的告白,霸道的宣言,直接让许冰那白雪一样的肌肤泛起桃红。
果然,皮肤白的人,害羞起来也那么动人,一瞬间,全身都红了。
郝冬梅倒是不奇怪高斌的大胆,熟了之后连自己亲嫂子都不放过。
高斌:胡说,我是那种人吗?
许冰整个人晕乎乎的,前有诗后有花,喜欢浪漫和仪式感的她,体验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她就像只看过片没亲身实战过的小chu男,嘴上说的再多,当身临其境之时,还是忍不住紧张,一哆嗦就完了。
大脑一片空白,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郝冬梅见状,不由献上助攻。
“玫瑰花?我只在书里见过。”
高斌给了她一个‘干得漂亮’的眼神,开口道:
“在希腊神话中,玫瑰既是美神的化身,又溶入了爱神的血液,所以玫瑰花集爱与美于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