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欣赏书中的人物角色,那毕竟是作者一种美好的设想,他会把角色塑造的很理想,但是呢,现实生活中,你不能把对这个角色的幻想或者欣赏,代入到作者身上。”
李瑜菲愣了一下。
她没想到,自己只是随口一句话,二姐竟然如此严肃的和自己说话。
她忍不住道:“二姐,我就是问一下徐凌云的情况,你这,也有点太大惊小怪了吧!”
沈玉林对于沈瑜墨的反应虽然有点不解,但是他并不吭声,两边都是他的妹妹,他可不想参与。
毕竟参与进来,那是出力不讨好。
沈瑜墨好像也察觉到自己的态度有点太过严肃,笑着掩饰了一下自己的失态,这才道:“我刚才说的话,都是邹老师给我说的。”
“至于徐凌云,他来的时候我去送材料,没有看到。”
“听张德宁老师说,他已经把稿子改完了,并且连稿费都已经提前领走了。”
“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去我们编辑部了。”
李瑜菲听到这回答,有点可惜的道:“我还说和他探讨一下《当幸福来敲门》呢,这一下没有机会了。”
看着妹妹失落的样子,沈瑜墨的嘴唇绷得更紧了。
……
坐在一条腿有些瘸的书桌前,程旭远看着稿纸上写了差不多两万字的《明朝那些事儿》,心中不知道为什么,升起了一丝不舍。
虽然这里只是单位的仓库,却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自己住的时间最长的地方。
这里虽然很是简陋,可是就这么离开,还真是有点舍不得啊!
拿起钢笔,程旭远准备接着写下去。
可是,想到自己连下下个月的稿子都已经写完了,顿时没有了写下去的动力。
孟德志说的那个杂志,更新实在是太慢了。
一个月才出一期,等这本书写完的话,这就是七八年之后了。
可是不写《明朝那些事儿》写什么呢?
要想吃得饱,就得多出稿!更何况,写东西对自己来说是最容易的。
就算自己现在有很多的奇思妙想,可是都不适合做啊。
“咚咚咚!”
就在程旭远思索着自己下一步要写什么的时候,敲门声突然响了起来。
深更半夜,在单位的仓库里听到敲门声,这也……
就在程旭远脑海中出现了一些恐怖画面的时候,就听有人道:“小程,小程,我是老李,你在屋里吗?”
听到这话,程旭远松了一口气。
他听出来喊自己的人是老李头。
当下他就打开门,请老李头进屋。
老李头站在门口道:“小程,我就不进去了,今天中午牛馆长让我告诉你,你家里出了急事,让你快点回电话。”
听到这话,程旭远的脸色就是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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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渴望
家里打电话,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程旭远想着家中的情况,就有一种想要去打电话的冲动。
但是很可惜,邮局已经下班了。
而单位里的电话,要开长途的话,不但要提前写申请,还要让人专门将长途功能打开。
更何况文化馆的两部电话,现在都在办公室锁着呢。
他们写作组的办公室,根本就没有电话。
“李大爷,说什么事情了吗?”程旭远朝着老李头问道。
“没有。”老李头思索了一下道:“牛馆长没说啥事,不过他好像说打电话的人,叫什么来着?”
拍了一下脑袋,老李头忍不住道:“程……程什么东。”
程什么东?
自己家的亲戚里,好像没有叫东的。
程旭远突然想到了小叔程家栋,现在的电话变音厉害,是不是老李头他们没有听清楚。
“是不是程家栋?”程旭远问道。
“对,就是这个名字。”老李头有点激动的一拍手道:“就是这个名字。”
“小程,就算家里有事,也不能着急上火,等明天上了班再回电话吧。”
听说打电话的是程家栋,程旭远顿时不着急了。
程家栋给自己回电话,应该是高考成绩出来了。
自己对于这个有信心不说,成绩已经出来,自己就算再怎么着急,也没有任何的用处。
“谢谢大爷,我明天就回电话。”
老李头朝着仓库扫了一眼,带着一丝感慨的道:“小程,说起来我还真的有点舍不得你走。”
“你在这住,晚上我还有个伴儿。”
“你这一走,整个单位又剩下我一个人了。”
程旭远笑了笑道:“大爷,我就算搬走,每天还是要过来上班的。”
“等回头我去买点酒,咱爷俩儿喝二两。”
老李头闲聊了几句,就和程旭远告辞离去。
重新关上房门,程旭远越想越觉得,程家栋打电话,应该是为了高考分数的事情。
对于自己考多少分,程旭远有一个估计。
想来程家栋如此着急的让自己回电话,也和见到自己的分数有关吧。
端起搪瓷缸子喝了一口水,水有点凉,程旭远觉得自己回头应该买个暖壶,要不然,喝热水都是问题。
可是,暖壶的票现在没有。
将目光再次落在了空白的稿子上,一个酝酿了一段的想法,就出现在了程旭远的心头。
他迟疑了刹那,就在稿纸上写下了两个字:渴望!
《渴望》是一部引得万人空巷,创造了收视神话的电视剧。
引发了无数人的共鸣!
虽然现在从时间线上而言,《渴望》的后续好像有些问题。
但是既然当了作者,谁还不会调整一下啊!
对于《渴望》,程旭远不准备按照小说原著刘惠芳来写,而是准备以电视剧为基础写一个长篇。
毕竟50集的电视连续剧,如果自己还是写个两三万字,那实在是有点浪费啊!
更何况,这里面的几个主人公,如果写的太仓促,说不定就会出现画虎不成反类犬。
坐在椅子上,脑海中就出现了《渴望》的电视画面。
作为一个喜欢电视剧的社畜,想当年,程旭远可是将一些经典电视剧都仔细看了一到两遍的人。
而重生之后对前世的超强记忆,更是让他对电视剧中的每一帧,都记得清清楚楚。
很快,一个完整的故事大纲,就出现在了程旭远的心头。
他拿起笔,在稿纸上快速的写道:在厂子里,刘惠芳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漂亮女工,她第一次见到王沪生……
写东西,有时候就是一写开,就文思如潮涌。
坐在昏暗的灯光下,程旭远一口气写了三千多字。
感到手有些酸的他,刚刚准备活动一下筋骨,昏暗的电灯却突然灭了。
如果是前世,出现这种情况最大的可能就是灯泡坏了。
但是现在,最大的可能却是停电。
借着煤球炉的一点火光,程旭远点着了用药瓶做成的煤油灯,虽然不是太亮,却也能够看清楚四周。
药瓶是史雪红给的,煤油是从老李头那边要的,文化馆因为点蜡烛太费钱,所以给老李头每月都会弄几斤煤油,以备停电的时候照明。
至于灯捻,这个更简单,他从被子里掏了一点儿棉花做的。
一灯如豆,虽然不亮,却也温馨。
不写了,煤油灯下写东西毁眼睛。
虽然心里好像有很多的东西不吐不快,但是为了不再戴上眼镜,程旭远还是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桌子,就躺在了床上。
清晨,又是一阵熟悉的肚胀,程旭远不得不冒着严寒,裹着棉袄来到了公共厕所。
明天搬到筒子楼,楼上的公共卫生间,应该不会这么冷!
借着蒙蒙亮的天光,程旭远刚刚在蹲位上蹲下,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来了!”
程旭远扭头,就看到孟德志就好像一个幽灵一般,依旧在原来的位置上蹲着。
他笑了笑道:“来了。”
“今天又晚了六分钟,年轻人,作息时间不规律,对身体不好啊!”孟德志悠悠的说道。
程旭远之前,还很喜欢和孟德志打打嘴仗。
但是现在,他没有了这个心思。
所以他直接道:“老孟,我今天就搬走了,明天就别在这儿等我了。”
孟德志沉吟了一下道:“要不,你在这多住两天,反正你一个单身汉,住在什么地方都一样。”
程旭远一阵无语,老孟这家伙长的浓眉大眼,也算得上是相貌堂堂,气宇轩昂,这说话怎么就这么损呢!
单身狗就不应该有自己的狗窝吗!
有心怼孟德志两句,但是程旭远最终还是因为分别,没有说话,只是呵呵的笑了两声。
呵呵就是后世的意思。
孟德志虽然不明白后世的呵呵是什么意思,但是他从程旭远的笑声中,还是能够感觉出他的意思。
他没有继续刚刚的话题,而是一本正经道:“小程,我觉得你说的这个故事,实际上也可以发表出来。”
“整理一下,不比《明朝那些事儿》差。”
“而且还更有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