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火红年代当文豪 第86节

  可是,这衡水老白干就不一样了,过年谁家接待亲戚,才舍得买一两瓶。

  “家兴哥这次是豁出去了!”有人感慨道。

  “嘿嘿,如果我有大远这样出息的孩子,我也摆酒!”

  “对了,我听说明天不但有肉,还有鱼,是不是真的?”

  “是真的,鱼是在李家村的鱼塘买的,一共买了十二条,每一条都有两三斤。”

  “一条鱼,他们要两块钱,比肉都贵!”

  ……

  对程家庄的大部分人而言,明儿坐席都是很少吃的好东西,因此,大家都有点莫名的激动。整个村庄都沉醉在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当中。

  伴随着村里人这些句句听起来都十分中耳的谈论,程家在头一天下午,就开始忙碌起来了。

  程家庄的厨师班子,在程旭远家的院子里,支起了三口大锅,一口大锅炖肉,一口大锅蒸馒头,还有一口大锅用来炒菜。

  随着炖肉的大锅开始烧火,一股股香气飘出老远,惹得一群又一群的娃娃们,围着程家转。

  虽然吃肉是明天的事情,但是今天来看一下也是好的。

  作为这件事的当事人,程旭远倒是很悠闲。

  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有人做,他是一点事情都没有。

  无聊之下,程旭远就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开始写《渴望》。

  这些天他的主要时间虽然在给知青们教数学,但是《渴望》的写作,却也以每天四五千字的速度进行着。

  写作这东西,只要构思好,后面的进展会很快。

  程旭远根本就不用太构思,电视和小说中的故事,都是现成的,他只要在脑子里稍微加工一下,就可以了。

  也不知道写了多久,程若苗跑了过来道:“哥,妈让你吃饭。”

  “我给你说,今天的饭有不少肉呢。”

  看着咽口水的妹妹,程旭远朝着窗外看去,发现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昏暗了下来。

  大锅炖肉的香气,人们聚在一起聊天的声音,在这夜色将要到来的村庄中,形成一副充满勃勃生机的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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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一日为师 终身为师

  清晨的阳光照在程家庄大队村头的晒麦场上,给萧瑟的冬天,平增了几分暖意。

  平时聚集在村头的人少了一多半,此时聚集在村头的人,也都是以上了年龄的老人为主。

  年轻人已经去程旭远家里帮忙了。

  大忙帮不了,但是找桌子找板凳这样的事情总能干。

  而清晨干活,别的不说,一碗用煮肉的肉汤炖出来的杂烩菜总是少不了。

  虽然杂烩菜里,大多都是白菜,连粉条都不多。

  但是里面总还有几块肥肉,有一些萝卜丸子,更重要的是,用来煮过肉的肉汤,实在是太好吃了。

  “五老太爷,杂烩菜快熬好了,您也去吃一碗啊!”

  “听说这次的肉,熬的是相当的软乎。”

  有人朝着五老太爷说道,按照程家五老太爷的辈分,就算什么也不做,那也是应该吃的。

  五老太爷和颜悦色的笑着道:“我等一会儿再去。”

  “牙口不太好,肉快咬不动了,等一会儿去,要一碗肉汤就行。”

  那说话的人笑道:“五老太爷,您可不能说咬不动。”

  “我听有庆他二叔说,这一次炖的红烧肉,软烂得很,就算不咬,到了嘴里也能一口咽下去了。”

  “好吃的紧啊!”

  五老太爷咂巴了一下嘴道:“那我中午可要尝尝。”

  就在几个人说话的时候,就听有人道:“快看,那是不是程家栋两口子?”

  坐在村头的人朝着村前的土路看去,就见程家栋和李秀娥两口子蹬着一辆自行车朝着村口而来。

  李秀娥的手中,好像还提着一个包裹。

  “家栋,你这来得不晚啊!”有和程家栋年纪差不多的村民递给程家栋一根烟道:“天不亮就出发了吧?”

  从县城到程家庄大队骑车要一个多小时,再加上一辆车要驮两个人,车子快不了,这差不多就要两个小时了。

  这不用想,就是程家栋天不亮就出发了。

  程家栋笑眯眯的道:“家里有好事,还不来快点。”

  “家栋啊,赶快回家去吃碗饭暖和暖和吧,熬的大烩菜,可好吃了。”

  五老太爷朝着程家栋笑呵呵的说道,神色中充满了关心。

  程家栋笑着道:“谢谢五爷,我这就去吃。”

  “您也一块去吧。”

  五老太爷摆摆手道:“我等一下再过去。”

  程家栋也没有再劝,赶了一早晨路的他,肚子一直咕咕叫,当下就朝着众人招呼了一下,就朝着程旭远家走去。

  程旭远家今天摆席,自然要在他那儿解决吃饭的事情。

  来到程旭远家,就见一圈人正端着大碗蹲在墙角吃饭,这些人基本上都是程家的年轻人,他们看到程家栋,一个个都站了起来。

  “三叔!”

  “小叔,婶子你们还没有吃吧,来这里端碗。”

  “家栋,你们来的正好,快过来烤烤火。”

  ……

  在众人的邀请下,程家栋和程家兴兄弟几个坐在一起端碗聊天,而李秀娥则端着碗来到屋里,和王桂兰等人叽叽咕咕的说话。

  程家栋等人说的,是今天的安排。

  而李秀娥他们说的话,却在程旭远的身上。

  将一碗满是油水的杂烩菜吃了多半碗后,李秀娥轻声的朝着王桂兰道:“嫂子,大远以后的婚事,们准备咋办?”

  本来满脸笑容的王桂兰,听到这个问题轻轻的皱了一下眉头道:“秀娥,我也不知道咋办哩。”

  “按说,大远也考上了燕京大学,现在又能挣钱,也算是能配得上沈瑜墨了。”

  “可是,我听大远那意思,好像他们还要离婚。”

  王桂兰说到这里,将手中的饭碗一放道:“说起来吧,我现在很有些不知道怎么办。”

  “离婚吧,有点不好听。”

  “可是这个离婚,是大远去燕京上班的时候,都已经说好的。”

  “不离吧,我觉得沈瑜墨虽然长得挺好,可是……可是她心里要是没有咱大远,在一起过日子也怪别扭。”

  李秀娥道:“嫂子,这个你也不用太上火。”

  “毕竟大远还要上四年大学呢!”

  说到这里,她迟疑了一下道:“我有一个朋友,她的外甥女考上了燕京师范大学。”

  “借着体检的时候,我让她和大远见了一个面。”

  “人家对大远还是挺满意的。”

  “如果他们能够接触接触,说不定以后还能成。”

  对于燕京师范大学这个名字,王桂兰连听都没有听说过,但是听名字,她知道这学校应该和儿子的学校都在燕京。

  而且还是大学生!

  如果能和儿子在一起的话,倒也是一件大好事。

  所以她激动道:“他婶子,那这个事儿你可得多操点心。”

  “人家对大远有意,就让他们多接触接触。”

  “要是能成了就最好,毕竟咱都是知根知底的……”

  李秀娥道:“嫂子,这个你放心吧,大远的事情,就是我跟他叔的事儿。”

  ……

  早饭吃完,接下来就是忙碌。

  这一次请的,除了村里人之外,还有程旭远家的亲戚。

  负责迎客的人,早就在借来的十几个镂空铁皮暖壶里,装满了红糖水,谁来了都可以暖暖的喝上一碗。

  而厨师更是在简单的休息之后,就开始忙活。

  几个人煎炒烹炸熬炖,弄的程家的整个院子,都充满了香味。

  披着黑呢子大衣的程家兴,手里拿着烟,不断的走来走去,和赶过来的亲戚散烟闲聊,声音都比以往大了很多。

  这个庄稼汉在心里发自肺腑地为自己的儿子大远而骄傲。

  他的娃懂事明理,长得茁茁壮壮。更重要的是,过了年,他就要去最高的学堂做学问哩!一想起这些,他心里就美气的很!这是他在程家庄这个村里活人的全部意义。

  这次在家里摆席,他坚持不收礼。图个啥?他程家兴算是庄稼人里很有魄力的,眼界当然要比一般庄稼人宽阔。

  说归说,但是来坐席的亲戚,还是有不少都带了东西。

  比如程旭远的三个舅舅,一下子就带来了六只大公鸡,算是给这次摆席,又添了一道大菜。

  和红白事相比,这次只是单纯的摆席,所以大多数人都是闲聊。

  当然,那些从四面八方赶来的亲戚,一个个在来了之后,都来看看程旭远。

  谁让他现在在燕京工作不说,还考上了燕京大学呢。

  虽说只是简单的闲聊,但是半天下来,程旭远就觉得自己笑的腮帮子都酸了。

  好在时间很快到了十一点半,再过半个小时就要开席了。

  只要开了席,他再倒一次酒,就没他什么事了。

  就在程旭远的心中充满了期待的时候,就见马广重等几个人走了进来,马广重更是满脸笑容的朝着程旭远道:“程老师,恭喜恭喜啊!”

  程旭远笑着道:“谢谢你广重。”

  “来,喝点水,吃点瓜子。”

  马广重道:“程老师,你这瓜子可是都带着喜气呢,我们也来沾沾喜气。”

  说话间,他就抓起了桌子上的瓜子吃了两颗,这才道:“程老师,今天是你的好日子,我们这些学生,怎么都要送您一件礼物。”

  “经过大家的精心准备,今天这个礼物总算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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