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火红年代当文豪 第168节

  在楼尽头的公共厕所迅速解决了一下个人问题,程旭远就开始了早晨的写作。

  《潜伏》已经写了一大半,再有一个多星期,就可以结尾了。

  不过,这篇已经给了刘新悟,发表还要几个月啊!

  早晨的效率,不是一般的高。

  刚刚八点,就已经写了三千字。

  万老给的钢笔,程旭远不舍得用,他用的依旧是自己平日里使用的钢笔。

  甩了甩有点发酸的手腕,程旭远就走出了家门。

  虽然昨天晚上在方家并没有客气,但是今天早晨依旧肚子饿的咕咕叫。

  年轻的身体,就是扛不住饿啊!

  “旭远,你昨晚回来的吗?”刚刚下了楼梯,就见牛万嘉提着刚刚炸好的油条往楼上走。

  程旭远笑着道:“牛哥,我昨晚回来都快十一点了。”

  “您这是买早餐去了?”

  牛万嘉扬了扬手中的油条道:“家里的孩子嘴馋,你嫂子就让我出去买点。”

  “这点油条,不但要钱,还要粮票。”

  “说实话,要不是家里的油票有限,我就自己炸了。”

  “走吧,上家里去,一起吃点饭。”

  油条对于当时的家庭来说,那就是好东西。

  这东西八分钱一根不说,还要粮票,一般人家的早饭,那是绝对不舍得买的。

  买了就是改善生活。

  “谢谢牛哥,我出去有点事儿。”

  程旭远笑着道:“等回头吧,我去找你喝点。”

  牛万嘉倒也没有再推让,毕竟是早晨,又不是中午。

  “行,那咱再找个时间。”

  “对了,我忘跟说了,我已经去了《文艺报》报道了!”

  说到这里,牛万嘉的神色中带着一丝兴奋:“总编对我还是很器重的,让我负责小说评论的版面。”

  程旭远道:“牛哥,恭喜恭喜啊!”

  “能够负责一方面工作,以您的能力,应该很快就能出成绩。”

  “我觉得按照《文艺报》的体量,您更进一步,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两人闲聊了两句,牛万嘉就拿着早餐高高兴兴的回了家。

  程旭远的早餐,本来想着吃面条,可是闻着油条的香气,程旭远就将自己的早餐定成了豆腐脑油条。

  四根油条,一碗加了辣椒的豆腐脑,让程旭远吃的非常过瘾。

  这一顿饭,还没有花五毛钱。

  骑上自行车,程旭远就准备去找孟德志一趟。

  虽然昨天晚上的那顿饭,吃的好像不错,但是程旭远觉得,不论是方耕升还是孟繁锦,对自己都不是太满意。

  他觉得,对方不是嫌弃自己这个人,而是不满意自己离过婚。

  这好像也能理解,毕竟谁也不愿意让自己年轻的女儿,找一个二婚的男子。

  他要想打开局面,就需要多拉一些同盟。

  在他看来,孟德志夫妻两个人,都是非常合适的人选。

  如果是平日,程旭远自然是能够空着手去,可是这一次找人帮忙,程旭远就要带点东西。

  来到百货商场,程旭远转了一圈儿,就决定买点最新的茶叶。

  现在正是新茶上市的时机,程旭远转了一圈,就准备买点好的毛尖茶。

  只不过这茶不只是有价格,还需要茶票。

  没有票,有钱也不行。

  作为一名学生,程旭远自然是没有茶票的,不过这也难不住他,在百货市场卖茶的铺位转了几圈,就有人来找他换茶票。

  最终,程旭远提着半斤包好的毛尖,蹬着自行车来到了孟德志的家。

  孟德志正好在家,看到程旭远,他就笑着道:“最近被骂惨了吧?”

  程旭远和孟德志交往久了,所以很多时候说话也挺随意。

  此时听孟德志如此一说,就笑着道:“早习惯了!”

  “不过老孟,你看吧,等下半部出来……”

  “咋的?下半部出来,还会夸你啊!”孟德志见程旭远说了一半不说了,就反问道。

  “下半部出来,骂我的人会更多。”程旭远摊了摊手,笑嘻嘻的道。

  看着一副坦然模样的程旭远,孟德志一阵无奈。

  这时候,莫云琪也走过来道:“小程,实际上《渴望》写得非常好,但是你让刘惠芳和王沪生结婚,知道被多少人骂吗?”

  “以后写东西,也要照顾一下大家的接受程度。”

  程旭远笑着道:“莫姨,我一定会注意的。”

  “我不是给你说了嘛,以后叫嫂子就行。”孟德志正视着程旭远,笑着道。

  他和程旭远是忘年交,程旭远对他的称呼基本上都是老孟,他可不希望自己的媳妇比自己大一辈。

  程旭远则笑了笑道:“老……孟叔,我觉得以后我还是多礼貌一点儿吧。”

  “要不然……”

  孟德志听到孟叔这两个字,脸上露出了一丝古怪的表情。

  他沉声的道:“程旭远,你小子是不是没有憋好屁?我可提醒你,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别在这儿跟我兜圈子!”

  莫云琪一听,也来了兴趣。

  平日里程旭远和孟德志两个人随意惯了,她也喜欢两个人这样交往。

  现在程旭远突然一本正经的称呼老头子为孟叔,这让她也觉得纳闷不已。

  小程这是有啥事啊?

  就在她心中怀疑的时候,就听程旭远道:“孟叔,莫阿姨,我昨天晚上去石景山那边吃了顿晚饭。”

  “去石景山吃饭咋了?我也经常去……”

  孟德志的话才说了一半,接下来的话就咽下去了。

  “你小子这是……”

  程旭远看着手指指点着他的孟德志,笑着道:“孟叔,我和玉晴互相欣赏,您不会反对吧?”

  “程旭远,我以为你是一个正人君子,却没想到,你小子居然……居然狼心狗肺!”吸了一口气的孟德志,说话间就要拿起自己放在桌子上的铜镇纸。

  这东西就是一个铜尺,如果敲在身上,那绝对是生疼啊!

  程旭远可不敢让这东西敲在自己身上,他赶忙道:“孟叔,我和玉晴的年龄差不多,我们都是大学生,我们两个交往怎么了?”

  “你……你小子是有妇之夫!”孟德志手指着程旭远,厉声的道:“你就不想想自己的身份?你就敢这么大摇大摆的骗人?”

  程旭远道:“老孟,我早就想离婚了,这不是你给我说的吗,我现在暂时离不了婚,要等《当幸福来敲门》的热度降下去点儿再说吗?”

  “更何况,我们虽然还没有领离婚证,但是已经签过离婚协议书了!”

  “实际上,我们已经算离婚了。”

  听完程旭远的狡辩,孟德志晃了晃手中的铜镇纸,最终还是放下了。

  他很想说一句,你竟敢对我的晚辈下手,可是看着程旭远年轻的样子,他最终还是将这句话咽了下去。

  虽然他觉得程旭远是自己的忘年交,但是实际上,程旭远和方玉晴才是同龄人。

  “老孟,你不要这么激动。”莫云琪来到孟德志前面,一边让他坐下,一边朝着程旭远道:“旭远,你说的是真的?”

  “莫姨,这种事儿,我哪敢胡说八道。”

  “我和玉晴互相欣赏,所以……”

  莫云琪对于程旭远的话并没有怀疑,且不说程旭远的多才多艺,就单说小伙子的长相,也是相貌堂堂,气宇轩昂,正是很多年轻姑娘竞相追逐的理想对象。

  方玉晴漂亮又喜欢文学,对于这种文艺女青年来说,程旭远这种长相不错又才华横溢的人,简直就是难以抗拒的杀手。

  孟德志此时也恢复了平静,他带着一丝讥讽的道:“你说你昨天去了石景山,那个倔驴揍你没有?”

  倔驴?

  程旭远瞪大眼睛看着孟德志,这一刻的他,感觉自己好像破译了什么。

  看着程旭远惊异的目光,孟德志的脸上露出了一丝难为情。

  他这给方耕升的称呼,实在不适合给晚辈这么透漏。

  特别是像程旭远这样,身份有些特殊的晚辈。

  “问你话呢,快说。”孟德志将自己的不好意思化成了催促。

  程旭远笑了笑道:“孟叔,我去石景山那边,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孟阿姨不但做了一大桌子菜,而且方叔叔还让远峰哥将他珍藏在地下室的好酒拿出了两瓶。”

  “我和方叔谈的很愉快。”

  对于这种话,孟德志根本就不信。

  他用一种戏谑的目光看着程旭远道:“小程,你说那倔驴拿出来了珍藏的好酒欢迎你,你说说,是啥好酒?”

  “听说是他老战友送给他的,在家里放了十来年,一直都不舍得喝。”

  孟德志愣了!

  对于方耕升家里有什么好酒,他是一清二楚。

  甚至他很多时候,都想着要将方耕升的好酒给他喝了。

  只不过一直都没有这个机会而已。

  现在方耕升竟然舍得拿这种好酒招待程旭远,他心中第一个不相信。

  可是,如果不是真的,程旭远为啥知道方耕升家有这酒呢?

  方玉晴可不在乎什么是好酒,什么不是好酒。

  他盯着程旭远看了几眼,最终悠悠的叹道:“小程,如果你们之间,真像你说的这么愉快,我觉得今天上午,你就不会来我这儿了。”

  看着一脸自信的孟德志,程旭远笑了笑道:“孟叔,看来什么都瞒不住您的眼睛,我来您这儿,就是寻求您的帮助的。”

  “我和玉晴,您不会也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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