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去年大姐的婆婆上山挖草药被野猪给拱了,落一身残疾,如今还在抓药养着呢,欠了一屁股外债。
这也是为什么大姐往娘家跑得勤的缘故,因为田润娥心疼她,每回来总会做些好吃的给她补充基本营养。
晚饭过后,吃好吃撑了的大姐主动揽过洗碗洗筷子的活计,李恒不让,有心让她歇着,却被她横竖推出了厨房。
大姐就这样,犟脾气一根筋到死,把肉吃完了总想找点事弥补,那样良心才安。
李兰拿扫帚把左边屋角落打扫干净,铺一块猪草板子放地上,剁起了猪草。
家里喂了四头猪,两大两小,大的接近三百来斤,小的七八十斤样子。
另外还有一头黄牛,春耕时用的。
别看二姐凶残,却是个勤快的主,只要她着家,猪啊牛啊什么的都被她伺候得舒舒服服,手脚比田润娥还利索,怡然一副老农民的样子。
说来也是怪事,凡是经她喂的猪就是比别个家长得快,长得好,疯长,猪苗往往半年就能出栏。
因此人送外号养猪能手。
甚至好几户家庭条件非常不错的人家都打起了她主意,反复上门做田润娥的思想工作,想谋做儿媳妇。
但李兰压根瞧不上那些三瓜两枣啊,一句“我要做城里人”就给回绝了。
当然,人家孜孜不倦地对她有想法,美貌也是一个很大加分项。
她和田润娥年轻时候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生得漂亮,十里八乡搁谁见了都得夸一声:这姑娘好看。
两姐姐在做事,李恒也没歇着。
先是在灶膛里烧一堆半湿半干的柴火,然后拿块板子堵住灶门,上头架一铁丝网,把今天搞回来的鱼虾摊上面,再盖几张旧报纸,最后用木柴压好报纸的边边角角。
这样算是大功告成了。
鱼虾烟熏一晚上就能干个七七八八,中间每隔一两小时就得检查一回,防止熏焦。
…
傍晚时分,破裂的窗缝“呜呜”往里灌着寒风,吹得人面皮生疼。
奶奶个熊的!
这贼老天说变脸就变脸,鬼天气又来了。
挑俩张完好的旧报纸,从抽屉角落翻出十来个图钉,李恒骂骂咧咧地做起了缝补匠。
没心没肺的李艳跑去了对门陈家,凑热闹看把戏的同时,和十字路口其他人一样,记挂着凌晨12点的那碗哨子面。
习俗里,像这种白喜事,每晚12点主家都会免费提供哨子面,给乡村邻里打打牙祭。
这年代没什么娱乐活动,大家又缺衣少粮地紧巴巴过日子,遇上这种好事那自然是全家老少一起上嗬,不带客气的,能吃的可以吃三大碗。
就算屁大的孩子,也没有后世那种斯文,一碗是绰绰有余。
何况陈家是村子里有名的大户人家,下午不仅杀猪宰牛,还大气的买了4只山羊,哨子特他么丰富,大伙觉也不兴睡了,都眼巴巴盼着呢。
瞧人群中大姐那个快活样,李兰拧巴个脸本想叫她回来,可瞄一眼挺起来的滚圆孕肚,好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最后李兰气得嘟囔一声“又一个没骨气的”,回了屋。
三间土屋住着六口人,奶奶现在被大姑接走了。
以前还小的时候,李建国和田晓娥带着李恒住一间,奶奶带着两个孙女住一间。
后面大了,长个了,李恒和李兰被迫去了狭窄的二楼,姐弟俩一个东、一个西,靠墙用木板隔开,做成了简易的单间房。
而俩单间之间堆放的主要是一些柴草。还有一口黑得人的寿棺。
寿棺是奶奶的。
李恒弯腰钻进简易房里,坐在硬板床上十分憋气,睡不着,过惯了惬意的中年生活,他一时很难再适应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旧时代。
他感觉任务艰巨,要改变居住条件,要挣钱给父亲治病,要把母亲在陈家丢失的脸面挣回来,要让全家过上好日子,这一切都要钱,要大钱,心慌慌地一分钟都不愿意等下去。
这穷糟糟的光景啊,是多看一眼都觉着磕碜。
时不待我,分秒必争。
抱着这种信念的他开始努力从记忆中搜刮各种读过的小说杂志。
前生他当过公务员,后面从事的也是教育行业,时间非常充裕,受父亲影响,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看报。
当然,时不时还打打羽毛球、篮球和练练拳之类的。
为了讨宋妤欢心,还曾半路学了一手钢琴。
可以说,他涉猎甚广,古今中外的名著和文学作品过他眼的起码不下千本,挤满挤满了整个书房。
只是根据当下的社会条件,根据他的生活环境,他又开始犯难了,挑来挑去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比较好啊?
报社投稿他都不带考虑的。
前生好歹也是存款几千万的人。如今重生,几块十几块的稿费,鸡零狗碎没什么劲,李恒愣是提不起一点精神。
不是名篇不要。
都说出名要趁早,知晓后世是一个怎样繁花锦簇的大时代,家里的落魄窘境又急需改变,他没那么多时间去耗。
思来想去,他脑海中最终定格在了三本小说上。
分别是《废都》、《人生海海》以及《活着》。
第6章 ,《活着》
《废都》这部小说是老贾的代表作。怎么说呢,作品名气够大,影响力深远,很受市场欢迎,在国外获得过不少大奖,他有些心动。
但稍后他又给否定了。
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够劲爆了些,很多人当时买来都是当做小黄书看的。
要知道他现如今才17岁啊,写出这样一本经验丰富的书,别个会做何感想?
好吧,这些其实他都不太在乎,
不论是国内历史也好,国外文坛也罢,古往今来出过的妖孽不知凡几,从不缺天才。
所以,难道他就不能是天才?
26岁的王勃能写出《滕王阁序》这种永恒经典,理论上他自然也可以,谁也不能把“天才”之名规定死。
不过他主要是顾虑陈子矜。
假若自己因写《废都》而名满天下,那这姑娘和自己的往事肯定会被那些无孔不入的记者给挖出来。
现在自己无权无势,根本压不住这种劲爆新闻。
要是到时候记者追着问:李先生,你和陈子矜上过床吗?
那他该怎么回答?
上过?
没有。
关你屁事!
这三种答案不论他选哪个?
不论他回不回答?
都会不可避免地对陈子矜造成第二次伤害。
那些无良媒体为了赚足眼球,搞不好会把书里的各种动作描写都套到陈子矜头上,认为他是从这姑娘身上获得了实践经验和灵感。
在名节还看得非常重的时代,陈子矜好不容易才逃离了上湾村这个舆论漩涡,自己年少无知时已经害过她一次。
重生回来不能再伤害她。
《废都》放弃了,他的注意力稍后转移到了《人生海海》和《活着》上面。
这两本小说都是好篇,他都比较喜欢,前生起码看过不下五遍。
尤其是放在床头柜上的《活着》,说十遍也不算多,书里的各种细节和内容,他可谓是记忆犹新。
两本都是心头好啊,实在难以抉择。
这可是选谁、谁倒霉的事,他有些于心不忍,毕竟这两作家他曾经爱过不是。
他甚至开始扒拉自己祖上跟姓余的、跟姓麦的是否有过节矛盾?
但结果显而易见嗨,自己祖上都是农民,好不容易出了个官身李建国同志,可还没捂热乎哩,又变成了老农民。
他娘的就这家世,同人家八辈子都打不倒一竿去,哪来的矛盾?
思来想去,权衡许久的李恒最终还是做了个艰难的决定,写《活着》。
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再怎么离谱,作品内容跟自身成长轨迹不说完全挂钩,但也总得挨着边吧?
七年的公务员生涯让他变成了一个思维相对比较严整的人,他允许自己有漏洞,但不能有太多漏洞。
要不然谁也不是傻子,自身破绽太多总有一天会被有心人给发现的。
虽然就算发现漏洞,对方拿他毫无办法,但总是麻烦不是?
而他恰恰是一个嫌麻烦的人。
前生他曾看过一篇报道,作者于华之所以下笔写《活着》,是因为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
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与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这可巧了,这首歌李建国同志就收藏有磁带。
虽然磁带是盗版货,但他也跟着听过好多次啊,是最好不过的借口了。
再者,《活着》全书讲述的是徐福贵的悲惨一生,这种原型搁后世几乎绝迹,但在这年头并不难寻。
本家二大爷就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写作对象。
在旧时代,二大爷原本是一地主少爷,打牌赌宝、纳小妾这种缺德事都干过。
但经历战争和人道洪流的洗礼后,他最终落得一个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结局。如今成了远近闻名的五保户。
就算是这样,人家还顽强活着,每天要么喝点小酒,要么下河摸鱼。李恒的摸鱼技术就是从小跟他学的。
歌曲《老黑奴》加二大爷,嚯!写作要素齐全,简直了。
就问于华你慌不慌?
正当李恒点盏煤油灯、奋笔疾书的时候,远在京城参加鲁迅文学院文学讲习班的于华只觉头一昏,摔地上差点晕倒了过去。
地板是硬的,摔老疼了。
捂着屁股哎哟哎哟爬起来,于华仰头望向黑黑的夜空,忽然莫名有些心慌,感觉此刻有个无比重要的东西离他远去一般。
第二天清早,一夜没睡好的于华经过路边摊时,心血来潮找一瞎子算八字。
结果瞎子告诉他:你这是遇了煞星,华盖运被夺。
于华一惊,慌忙问有没有解决办法?
瞎子抡了轮手指,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