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书琪看来,小说里面融入了大量陕西本地的风土民俗,通过想象为这些本土的文化赋予了魔幻的色彩。
能够做到这一点,一定是对他们陕北这片土地非常熟悉的当地人。
“他不是新人,也不是咱们陕西的。”
路遥脸色奇怪的告诉周书琪,“他是京城人。”
“京城人?”
周书琪吓了一跳,“那他是来咱们这儿插过队?”
“没有。”
路遥摇了摇头,继续以一种奇怪的表情道:“他就是过来咱们陕西这块儿生活了一段时间,回去就把这小说写出来了,前后一共,不到半年吧。”
“这怎么可能?”
周书琪一脸震撼。
《最后一个匈奴》这篇小说,他没有数过确切的数字,不过凭借多年的编辑经验,这个稿子的厚度大概是20万字的模样。
按照路遥的说法,这个作家就是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经历了从产生写作想法到稿子完成。
而且他还是个京城人,是在这半年里才经历了在陕北的生活。
“这作者是?”
“江弦。”
这两个字从路遥口中说出,周书琪那已经长得快够塞个西红柿的嘴又重新合住。
如果是江弦的话,那一切都变得合理起来了。
嗯,他的确有这样的能力,而当今文坛有这样能力的作家,除了他好像也没有别人。
俩人正说着,忽有一名编辑进到办公室里,神色精彩,大声嚷嚷。
“同志们,大事儿!”
“天大的事儿!”
第336章 独属于国人的浪漫
“十八个老头,有结果了!”那名编辑嚷嚷说。
他一说十八个老头,路遥马上反应过来,他说的正是文学界最近颇为关注的诺贝尔文学奖评选。
瑞典文学院有十八个老头,由他们评选出每年诺贝尔文学奖的最终获得者。
“是谁?”周书琪好奇的打听。
那名编辑扬起手上的《文汇报》,“一位哥伦比亚的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评奖作品叫《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路遥赶忙取过他手上的那份文汇报,看了一眼,上面有一张获奖者马尔克斯的黑白照片。
在颁奖台上,在密密麻麻的几百张西方面孔中,马尔克斯是画面里唯一没有身着黑色燕尾服的人。
他穿了一件白色衬衫,路遥没有见过这种样式的衬衫,看着不像个作家,反倒像个厨师。
不过下面的文章里有介绍,文章的作者是徐中玉。
徐中玉介绍说,马尔克斯穿的是加勒比人日常穿的利奇装。
马尔克斯认为穿黑色燕尾服非常“不吉利”,所以选择了这样的服饰。
这也是历史上第一次,诺贝尔奖得主不着黑色正装。
除了民族特色的装束,马尔克斯还在胸前佩戴了一株代表好运的黄玫瑰花。
“马尔克斯、马尔克斯.”
路遥兴奋的念了两遍他的名字,“江弦跟我说过,他说马尔克斯迟早会拿奖的,就是凭借这部《百年孤独》。”
路遥至今记得那个夜晚,江弦说《百年孤独》一定会得奖。
没想到他的预言应验的会这样快。
徐中玉在文章里介绍了这名来自拉丁美洲的哥伦比亚作家。
不过实际上,这会儿的马尔克斯已经被哥伦比亚流放了,被祖国流放他乡。
一直到《百年孤独》被创作出之前,这个倒霉的作家都保持着穷困潦倒、债台高筑的生活状态。
然后幸运女神终于降临,马尔克斯在一个晴日的午后,忽然憋出了他已经憋了足足十几年的开头:
“多年以后,奥雷良诺上校面对行刑队,会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然后,这篇小说问世了。
在小说出版前,马尔克斯已经一无所有。
在小说出版之后,马尔克斯迅速成为了最富有的作家之一。
一夜之间,几乎全世界都在说《百年孤独》。
西班牙人将其称为一部足以与西班牙文坛“圣经”《堂吉诃德》相提并论的惊世之作。
全世界都在翻译这部小说。
出版商称《百年孤独》为无烟工厂,因为它不冒烟,但每天都创造巨大的利润和崭新的纪录。
路遥越看这篇文章,越觉得遗憾。
美国、德国、英国、葡萄牙、苏俄、丹麦、芬兰、瑞典、挪威、荷兰、波兰、日本、捷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罗马尼亚.
十几年间,《百年孤独》在这么多的国家畅销着。
可迄今为止,路遥都没阅读到过这部小说的中文版,甚至在江弦提起之前,他听都没听说过。
尤其是从江弦口中得知《百年孤独》这部小说有多优秀以后,路遥又感到一种深深的不安和不自信。
《百年孤独》畅销于世界已经是将近20年前的事情了。
可这种魔幻现实主义的写法,直到今天,才在国内文坛被提出。
那么,时至今日。
中国的文学还能与世界文学接轨么?
还能达到世界级的水平么?
中国的作家是否能够得到世界文坛的认可?
路遥抬起头来,对上的是周书琪一双同样充满不安与迷茫的眼神。
毫无疑问,两个人此刻都产生了这样的思考和担忧。
可当路遥的目光重新落回到桌面上《最后一个匈奴》的手稿时。
他那充斥着不安的内心,终于慢慢的平定几分。
我们还有江弦!
我们有《最后一个匈奴》和《红高粱》这样层次的作品。
难道还不够资格和世界对话?!
诺奖得主名单往往是10月公布,到了12月10日诺贝尔逝世周年纪念日这一天,再举行颁奖典礼。
不过山高路远,国内外消息传递困难,马尔克斯获奖的新闻在国内传开已经是颁奖结束以后。
这也多亏了徐中玉,他花费大力气写的文章,为这一次的诺奖文学奖做了介绍。
再加上此次是与中国同为第三世界国家的作者获奖。
这和后世一样,每当亚洲作者获奖的时候,国内都会非常关注。
相对应的,这会儿的人比较在意第三世界这个概念。
所以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在国内迅速掀起了空前的关注。
与此同时,1982年12月的《世界文学》第六期,同时发表了《百年孤独》六个章节的内容。
国内的读者马上通过《世界文学》这册杂志,一睹了《百年孤独》六个章节的内容。
前面已经说过了,中国这会儿还不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
也就是说,中国还没有承诺保护世界文学的版权。
所以这六章,未获马尔克斯授权,其实是盗版。
但是话又说回来,这会儿国内法律意识淡薄,文学发展水平也不够,什么文学版权?根本没概念。
这也就惹得后来马尔克斯愤怒的说:
“有生之年不会将自己作品的任何版权授予中国的任何一家出版社,我发誓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版我的作品,尤其是《百年孤独》。”
京城。
胡同口仍堆积着未融化的雪。
江弦披着衣服,出去签收西安的来信。
信是路遥寄来的。
他先是在信里讲了讲自己读完《最后一个匈奴》的感受:
“这篇小说,写匈奴,写家族几代人的不同经历。
直到读完以后,我才意识到,小说的主人公不叫杨干大,不叫杨作新或者是黑大头,更不叫杨岸乡。
小说的主人公是时间。
起初我对你在文中时不时透露以后的故事情节有所疑惑。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在黑大头尚年轻气盛时谈到他儿子与杨家的渊源。
后来才知道,与其说你在写小说,不如说你在写时间。
也许时间并不是如我们所想的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时间不是一去不返。
为什么黑家和杨家毫无瓜葛却联系紧密,为什么黑大头会和小西北王并肩作战,为什么杨娥子等的伤兵竟然是101,为什么首长同志抱了年幼的杨岸乡.
其实并非偶然或巧合,是因为时间。
时间才是主人公。
正如你在小说里写的,‘时间像是一种零散的纸片,不知什么时候你会将两片拾起,拼成一团,才猛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想,其实人在跳跃、穿梭于自己的人生,可能我们见过自己的未来,只是从不曾想到,原来未来会是这么回事。
我读这篇小说,读过去、现在和未来,在时间中感受到生命。
这刹那,恍惚间有种时间破碎之感,朦胧里明白了‘史诗’的意义”
路遥的文字真挚而充满感情,是极高度的评价。
江弦从这些句子里,能清晰的感受出路遥对《最后一个匈奴》这篇小说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