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上房贷的我,被迫荒岛求生! 第163节

  四季岛上应该没出现过森林大火,有的大树的树龄不是有百多年了嘛。”

  张煜也想过这个问题,他不认同道:“树龄大的树并不多,可能是恰好没烧到它们,我觉得还是有可能发生森林大火的,看来我们周边的树木还得再砍伐一些啊。”

  住在森林中就必须考虑到这点,夏天还没什么,冬季也不知这里是什么样,但万一在最干燥的季节,有人放一把火呢。

  两人很快就把人参挖了出来,经过沈酥月鉴定,这棵人参应该在七十年往上!

  现在还不着急回家,他俩当即在附近寻找起来,不过…他们没再找到人参,倒是在山的另一边的灌木中发现了一窝…灵芝!

  没错,就是一窝!

  这边土质松软,地势较低,看样子离地下水很近,土质都有些潮湿。

  在一棵灌木上,长着9朵灵芝!小的只有半个拳头大小,大的比他巴掌都大!

  “哇,这灵芝不知生长多少年了!吃了不得大补啊!”张煜指着一个最大的说道,他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沈酥月轻捶了下他的胳膊,“灵芝可以是多年生的,但不是年份越久越好,主要是看它的生长状态。”

  “这…”张煜迟疑道:“不是有什么千年灵芝的传说吗?吃了能功力大进、生死人肉白骨那种的?”

  “那都是电影和小说杜撰的啦!”沈酥月耐心解释道:“灵芝的生长的时间也就几个月,它是菌类药材,停止生长以后,就会腐烂和木质化。

  它的药用价值跟生长年限没多少关系,全看菌丝的发育环境和状态,不像人参,人参一直都是活着的,精华不会散去,反而因为长年累月的积累,其药用价值越高。”

  沈酥月说的这些,完全打破了他的认知,原来电视里都是骗人的啊。

  张煜一下就没了兴趣,没有传说中那么神,那就没什么好关注的了。

  不过,沈酥月下一句话又重新勾起了他对灵芝的食欲。

  “灵芝可是拥有补气安神,止咳平喘的功效,对你应该是有帮助的。”

第269章 蜂巢

  收获了灵芝和人参,张煜心情很好,又与沈酥月一起采集了几种他不懂的药材,他才想起先前的念头。

  有蜜蜂那就有蜂巢,而有蜂巢那就有了蜂蜜!

  在荒野中生存,糖也是非常重要的营养元素,仅次于碳水化合物。

  他们自从有了淀粉,碳水化合物就不再缺了,每天再摄入一点野菜,偶尔吃一点点枫糖,营养也算均衡了。

  只是枫糖是有限的,那几棵枫树也就为他们提供了几升的枫糖浆,就是省着用,都不一定够吃一年。

  有蜂蜜补充代替那就最好了,看着如精灵般在采集药材的沈酥月,她也是很喜欢吃甜食的。

  张煜刚要迈步,脚下的植物上长有的紫红色小花却吸引了他的注意。

  他直接揪了下来,走到沈酥月身前,在其呆呆的目光中,将小花插进她的发丝中。

  “什么呀?”沈酥月伸手拿了下来,一看是紫红色的小花,精致的小脸上也染上了淡淡的粉红。

  张煜第一次这样,还真让她有些不适应。

  “嘿嘿,挺好看的。”张煜挠挠头,傻里傻气的。

  “哼,说好的给我做发簪的,现在影子都没看到。”

  虽是在抱怨,可沈酥月美眸却弯成了月牙,好看的嘴角唇线微微上翘。

  她自己小心的插在头上,“好…好看吗?”

  眸光微垂,那种矜持中欲拒还迎矛盾姿态,看的张煜食指大动,恨不得马上把她抱在怀里宝贝一下。

  正当他冲动的想不管无人机实施行动时,沈酥月突然又一把将花拿了下来。

  “咦?这花…你是从哪里摘的?”沈酥月说着还拿到近前闻了闻。

  某人大失所望,挺难得的机会就这么给破坏了,“就在那边。”

  张煜郁闷的指了指身后不远处,沈酥月看了他一眼,那双美眸中似笑非笑,好似看穿了他的打算。

  等到张煜老脸快挂不住时,沈酥月轻笑道:“这好像是苏子的花,这下我们家又多了一种调料和药材了。”

  “苏子?”这个张煜当然是知道的,刚才他都没注意,跟沈酥月一起来到近前。

  “还真是这东西。”

  苏子不需要沈酥月普及,他也是吃过的,这东西在荒野中遇到还挺幸运的,荒野里烤肉的时候居多,用苏子叶包裹烤肉,不仅增加口感,还能补充不少维生素呢。

  而且这东西拥有很强的抗氧化作用,有一定的防腐效果。

  两人一起采集,这里的苏子很多,足够他们吃很长一段时间了。

  “对了,我刚看到了蜜蜂,我们跟着蜜蜂,看看能不能找到蜂巢,说不定能获取蜂蜜呢。”

  “蜂蜜?”沈酥月美眸一亮,接着又迟疑道:“可是蜜蜂会蜇人的,我们能取蜂蜜吗?”

  张煜信心十足,“用烟熏,很简单的。”

  对付蜜蜂真的很简单,那些用烟熏还被蛰了的,只能说制造的烟雾还不够。

  收集完苏子叶,两人迫不及待的去跟踪蜜蜂,山林中有不少花朵,不一会,他和沈酥月就跟着一只蜜蜂翻过了一座山坡。

  那是个山坡的背面,有个四米多高的像是断崖一样的地形,上面的石头超过断崖,为其提供一定的遮阴功能。

  就在那石头下面,吊着一个有半米大小的长的像灵芝一样的蜂巢!

  蜂巢上全是密密麻麻的蜜蜂,他俩只敢远远看着,在野外,哪怕靠近蜂巢也是会被攻击的。

  张煜苦笑道:“现在没法弄,我们得回去准备一下才行。”

  沈酥月连点小脑袋,“太高了,要是用铁锹,掉下来就浪费了。”

  看着她边说话边吞口水的样子,张煜暗自好笑,“好啦,走吧,你要是想吃,我们回去准备好了,一会儿再来。”

  山上有树木,准备一条绳子就行,还要准备罐子和火种。

  “还是算啦,有那么多工作要做呢,下次再来也是一样的。”沈酥月很懂事的说道。

  “下次?明天我们要去海边,估计得后天喽,你忍得住吗?”

  无视张煜的调笑,沈酥月一把挎住他的手臂,粘人的样子却又是傲娇的语气,“哼,大不了我们回去吃点枫糖解解馋嘛。”

  两人回去的路上,仙人掌和麋鹿们还有些不舍呢,在外面吃草有个好处,那就是不时能吃到它们喜欢的东西。

  比如苘麻的种子,一些植物的果实,鲜嫩的草叶等等,而回到家就只能吃树叶和一些青草了。

  “等我铺上二楼地面的瓷砖,我们就去山那边看看吧,如果行程短,那就尝试一下移栽一些作物。”

  “我看那些作物都长的挺高了,这时候还能移植吗?”

  两人对种植都不是太懂,不过一些基本的知识还是知晓的。

  张煜想了想道:“我们可以移栽幼苗,野外生长的作物肯定都参差不齐,咱们把幼苗都移栽过来,剩下的成株用荆棘围起来。”

  说着他看向四季山方向,喃喃道:“希望那里没有被其他队伍或者食草动物发现吧。”

  ……

  时间慢慢来到了下午,距离张煜营地五十里外,甘地虚弱的坐在树林的一棵大树下面。

  他都有点佩服自己的毅力了,硬是被那两头猞猁追了一上午!

  可别忘了,他昨晚跑了一晚上的!

  他早上逃离猞猁后就检查了一下伤势,野外没有镜子,他用的是无人机的拍摄摄像头。

  脖子两侧各有两个血洞,从两侧到咽喉间有两条血痕,伤口只是表皮,到喉咙部位,外皮被撕扯掉了两个大拇指指甲大小的一块!

  可以说,他没死完全就是逆天的运气,脖子喉咙都挨咬了,竟然都没伤到血管!

  除了脖子,还有他胸前,在他的胸肌上被划下了六道深深的爪痕,里面血肉都往外翻了,深度估计都快触及到胸骨了!

  都不是致命伤,但却都有不小的麻烦。

  他走了一段路,可在他休息时,又看到了那两头猞猁!甘地吓的亡魂皆冒,连忙再次逃跑。

  就这样,一上午撞见了三次!他都不知道跑了多远了,最后干脆一咬牙钻进了树林中,又跑了两个小时,这一次好像彻底把那两头猞猁给甩脱了。

  甘地虚弱的都要晕过去了,既担心猞猁会再次追来,又心焦这么严重的伤口会不会感染,有心放弃比赛,可又不太甘心。

  肉干没了,如果有什么依仗的话,那就只有那些盐和作物资源了。

  甘地心乱如麻,就在这种纠结中…慢慢睡了过去,在进入睡眠的前一刻,他好像突然想通了一样。

  管那么多干什么,命是捡回来的,不搏一搏,那也太对不起自己这运气了,说到底,也就这两天倒霉而已。

第270章 贝利尔的分析

  夜幕降临,贝利尔和艾德满脸颓败的坐在火堆前。

  甘地跑了一晚上零半天,他俩也不好过,整整找了一天的时间!

  贝利尔追踪的本事几乎都发挥到了极限,他们早上在找寻无果后,又回到了甘地先前所在的树旁边,然后就按着踪迹一点点寻找排查。

  硬是让他们找了一天的时间,他们获得的答案连自己都不相信!

  那甘地并没有按照直线跑!

  在跑出一公里后,贝利尔两人花了一小时才重新确立甘地的逃跑方向,随着他们的追踪,愕然发现,那甘地竟然在绕很大一个圈!

  这踏马不是有病嘛!

  跑路而已,又不是被杀手追杀,用得着这么小心吗?

  他们宁愿相信自己追踪错了,沿途而来的痕迹是狼群留下的。

  可是,狼走路根本不会压倒那么多植物,他们还是从甘地树下开始追踪的,有九成九是甘地留下的痕迹!

  “还追不追?他显然是发现我们了。”艾德目光空洞,面色微微发黄,似是生病的前兆。

  贝利尔有时候心里是不待见自己这个同行的,说他具有冒险精神吧,他到了荒野又猥琐无比。

  可若是因此看不起他,又不至于,艾德曾与人用了两年多的时间穿越世界最大的雨林,单是这一份成就,就是他不能比的。

  他就是不适应艾德慢吞吞的性子,来到四季岛,艾德根本没表现出应有的水准。

  “追!”贝利尔咬牙道:“你要是感觉身体不舒服,就回营地,这次我说什么也要追到那人不可!”

  贝利尔目光闪动,过了好一会,就在艾德想说什么时,他突然在地上画出一道圆弧。

  “你看他今天行走的路线,能不能看出有什么问题?”

  艾德勉强打起精神,凝眉看了一会才道:“他这么围着狼群绕圈完全没必要的,要说他抛开我们去偷我们的家,我都不怀疑,可是他这样绕圈…”

  贝利尔直接接话,“没错,他肯定有自己的目的地!其实他的目的地很好判断的,你想想他先开始一直往哪个方向走的?”

  艾德终于明白了贝利尔的意思,脸上浮现一抹惊喜的笑容:“你的意思是…他最终还会绕过去?”

  贝利尔肯定的点点头,“他的目的应该是四季山的山底,四季山上有积雪,山下出现河流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如果他往别的方向跑,我还想不起来这事,可他偏要绕了一大圈!说明他宁可冒着很大风险也要甩开我们,而绕圈的目的就是,他要从山底那里向着他先前的方向前进!”

  贝利尔也是刚想到这些的,他兴奋道:“我们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继续追踪他的足迹,不过过去一天了,足迹不太好找了,可能会耽误我们大量的时间。

  而我们的第二个选择是,不管他怎么走,我们绕过狼群的位置,然后向那个方向走!

  也许,走着走着,就又撞见他了!而且我断定,那个地方的吸引力估计不比他手里的肉干低!他还有那么多盐呢,也应该放在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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