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3小山村 第3节

  在田里打猪草的陈秀兰看到林恒走过来,好奇的问道。

  “是不是抱不住了?来,给我吧。”

  她以为是丈夫抱不动孩子了,拍了拍手上的土,伸手去抱。

  “不是,我就是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林恒摇了摇头,女儿晓霞在怀里被他逗得呵呵直笑。

  陈秀兰看到这一幕有些发愣,丈夫带孩子居然带的挺不错的。

  远处,正在栽红薯的母亲看到林恒,走过来喊道:“你不是改过自新吗,把孩子给我抱,你去打窝子吧。”

  林恒一看母亲,乖乖将女儿递给她,走过去挖地。

  母亲这是看他好不容易在家,给他找事情做呢。

  林恒拿起锄头开始打窝子,大嫂将红薯蔓子扦插进去,拿手一按,就算成功了,红薯特别容易活。

  刚下雨,土地是松的,但是依旧累的很。

  才干了半个小时,打了七八十个窝子,林恒就汗流浃背了。

  “哎呀,太累了!”

  林恒一屁股坐在了田坎上,拿袖子擦著汗,感慨道:“种地真是划不来,干了一年到头也挣不到多少钱。”

  他这身体就不是干活的料子,最主要的是他觉得种地根本没意义,真的不可能富裕起来。

  他爹这一辈的很多农民都是信奉只要踏踏实实种地,日子肯定可以好起来的信念。

  结果过了二十年还是在种地,还是只能勉强活著,农民太难了。

  “不种地你喝西北风去啊?整天就知道好吃懒做,看看你大哥,挖一亩地都不带喘气的。”

  母亲鲁红梅瞥了他一眼,把孩子给了他,自己过去打窝子。

  他知道二儿子干不了,但是也得让他干,让他把心收下来。

  不然等分家了,全都指望儿媳秀兰,还不得把她累坏。

  “是啊,林恒你确实得努力干活了,不然分家了可没人帮你干。”大嫂刘娟笑著道。

  她不喜欢林恒,自己丈夫努力干活收的庄稼,他游手好闲啥都不干,整天白吃白喝。

  “种庄稼发不了财,我要搞能发财的事情。”林恒笑著回应道。

  “哼,这么多年你弄啥给发财了?到头来还不是吃喝靠家里?”

  一听这话,母亲鲁红梅就气不打一处来,家里就二儿子文化高,上了初中,结果却是最不务正业的。

  毕业三年了,结婚两年了,啥钱都没赚到,整天还想著搞大钱。

  大嫂也撇撇嘴,根本不信这鬼话,只是替弟妹陈秀兰感到绝望,嫁了这么一个男人,这辈子难了。

  “擦擦汗,孩子给我吧。”

  陈秀兰没评价林恒说的大话,递过来了一个手帕,把女儿抱了过去。

  手帕洗的已经泛白,并没有什么香味,林恒擦了汗,帮忙把猪草拿了起来。

  “妈,我和秀兰去山上看看有没有菌子。”林恒给母亲说了一句。

  “只要不和你那些狐朋狗友往出跑,怎么样都成。”

  母亲冷著脸说道,对林恒那些朋友的厌烦之情溢于言表。

  林恒点点头表示知道了,跟著老婆一起往家里走。

  脑子里则一直回忆上一辈子的记忆,企图找到一个快速赚到第一桶金的法子。

  “想起来了!!”

  突然他露出一丝惊喜之色,想起了一件事情。

  更新时间每天12点,新书求支持,第一次尝试这个类型,想写一个温馨的田园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第4章 不准我媳妇儿再吃苦

  “你想起来什么了?”

  陈秀兰扭头看著他询问道。

  “我想起来那个地方有羊肚菌了。”林恒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忙找了一个借口。

  “那就赶快上坡去找,不要被其他采了,八九毛钱一斤呢。”陈秀兰点点头道,凡是能卖钱的东西,都是舍不得自己吃的。

  但其实林恒想起来的是一条狗,他记得就是最近五月份,也就是下个月,有人在镇上学校后面捡了一条两个月大的狼狗幼崽。

  那狗长大之后灵性十足,似乎能听懂人言一样,给镇上的一个姓李的赶山人赚了很多钱,找松露,抓狐狸、紫貂、兔子、野猪等各种猎物。

  把那人开心的每次赶集逢人就说,可惜后来狗老了,就被那家伙无情的卖给了狗贩子。

  幸亏重生之后记忆力变得非常好,才回想起了这么一个小事。

  林恒决定去截胡这头聪慧的大黄狗,然后再买一把气枪或者弓箭,赶山打猎赚第一桶金。

  他上辈子后来闲得无聊,参加了弓箭俱乐部练习箭术,气枪也会用。

  八几年不禁枪不禁猎,赶山是发财的好路子。

  脑子里想起来的发财路子很多,哪块地后来会拆迁,哪里未来会修建高速公路,能发财,什么物品未来会涨价,都记得起来。

  但问题是没钱,没有第一桶金,知道这些东西也没用。

  除非是愿意倒卖货物,这两年跨省倒卖货物也很赚钱,但是林恒不愿意,不想离开家人。

  所以还是决定上山打猎,然后走养殖这条路,既能致富,也不用和家人分开,等有了钱之后,再慢慢做大生意,也不著急。

  他重生有著这个时代所不具备的宽阔视野,慢慢来,不用急于求成,老婆孩子比家人更重要。

  “走吧,上山,你刚刚说那里有羊肚菌?”

  陈秀兰拿了一个竹编的小背篓给林恒,从他怀里接过孩子,一双明媚的大眼睛看著他。

  看林恒没动,她又推了推:“你发啥楞呢?”

  林恒回过神来,看著老婆微微一笑:“没啥,就是发现越看越好看。”

  老婆陈秀兰五官端正,眉目清秀,说不上绝美,但绝对可以称得上漂亮。

  第一眼看去可能觉得一般般,但是越看越耐看,越好看。

  想到自己前世居然一点也不珍惜,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陈秀兰被说的不好意思,扭过了头走了:“老说些不正经的,赶快去采菌子。”

  但心里却有些美滋滋的,自从结婚之后,林恒可再也没说过她好看了。

  林恒进屋拿了一把弯刀,临走的时候看到了自己放在墙上的弹弓,那是以前做的玩具。

  这几年都没碰过了,整天都和村里镇上认识的一些朋友去城里各处溜达,不务正业。

  想了想,他拿起来插在了腰上,然后将门一锁,钥匙丢在外面的烂柴堆里一个固定的地方,快步追上老婆。

  此时的老婆刚走到隔壁刘家的院坝前面,被刘家儿媳妇李彩凤拦著聊天。

  “秀兰,你背著娃还要上山啊,也是苦了你了,我们家那口子从来不让我这么做!”

  李彩凤表面上是在关心陈秀兰,实则是在显摆,秀优越感。

  这个年代没有娱乐设施,农村女性最喜欢攀比。

  “又不重,我背著挺好的。”陈秀兰淡淡的道,“最起码我家那口子不发酒疯。”

  李彩凤嘴巴一扯,顿时不想说话了,她知道陈秀兰这是挖苦她被老公打呢。

  “秀兰啊,你眼光好,你看我穿的这个衣裳怎么样?我就爱那口子运气好,前几天打了一只狐狸,卖了皮给我买的。”

  李彩凤又换了一个话题,扯著自己才买的有著条纹的红色碎花衬衫笑著说道。

  “现在这衣服太贵了,讲了半天价也要人家低于两块钱也不卖,我说不买吧,我家那口子最后还是给我买了。”

  李彩凤嘴都合不拢,看著陈秀兰身上还有补丁的衣服就开心的不得了。

  “还可以,挺好看的,我还要去采菌子,不说了。”陈秀兰随意说了一句就要离开。

  后面却传来了林恒的声音:“一般般吧,这衣裳在城里就卖一块钱,你穿著也不好看啊彩凤。”

  李彩凤很胖,穿著这衣服,和一只花母鸡似的,还要气自己媳妇儿,林恒才不忍呢。

  这话让李彩凤瞬间不开心了,看了一眼林恒,揶揄道:“那你咋不给你家秀兰买一件呢,她穿著肯定好看。”

  “他给我买了其他的在家里放著。”陈秀兰说了一句,就拉著林恒快步离开了。

  “那改天我去看看你的是什么款式……”

  陈秀兰走了,李彩凤还在后面阴阳怪气呢,她知道陈秀兰穿不起,一看就是假话。

  “你惹她干啥啊,改天就又被她传的满村都知道了,忍一忍就过去了!”

  陈秀兰看著林恒,有些无奈的道。

  村里妇女都这样,她早就习惯了。

  “不怕,改天我给你买一件更好的,正好你也没衣服。”林恒笑著道,这辈子不再让老婆受一点委屈。

  “不用了,家里的几件修补一下还能穿,钱存著买必需品。”陈秀兰摇了摇头道。

  “放心吧,咱们家很快就会有钱了,我会赚到钱的,不用这么节省,衣服就是必需品。”

  林恒保证道。

  “还有,你不是想回娘家看看嘛,今年过年我就带你回去。”林恒继续道。

  他老婆陈秀兰不是他们南平县的人,而是隔壁绿水县的,虽然都是太白市的,但两家相隔太远,以至于嫁过来之后,陈秀兰就只回过一次娘家。

  上辈子分家之后,她更是因为家里的担子重,连回娘家的机会都没有了。

  在去世之前回娘家的次数都不超过十次,每次去还都是借钱要吃的。

  经常被几个哥哥辱骂,觉得她活该,当初不听话非要嫁给林恒。

  这后来成为了林恒心里的一个疙瘩,一辈子都没法消除。

  自己是在隔壁绿水县集市和陈秀兰认识的,随口的承诺被她当真,不顾家里反对嫁到了自己家。

  结果自己却没能让她过上好日子,吃了一辈子的苦,以至于整个后半辈子他都在后悔和自责。

  陈秀兰扭头看了一眼林恒,觉得他今天格外的体贴:“我不求你赚大钱,只要能和我待在家里好好过日子就行了。”

  这善良淳朴的女人,愿望也是这般的简单朴实。

  林恒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觉得再说什么都是轻飘飘的,呼了口气看著她道:“孩子给我背一会儿。”

  “我背的了!”陈秀兰继续走路,眼睛四处看,在寻找菌子的身影。

  “我说我来就我来,你背的够久的了。”林恒坚持道,走过去要接女儿。

  陈秀兰看了他一眼,无奈的把女儿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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