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3小山村 第256节

  林恒倒不是很在乎,远距离看看大熊猫也挺好的。

  高大爷爷笑著点头:“那就去看看,追踪了这家伙半天,总不能不见上一面吧。”

  看林恒和高大爷都要下去,李佰全只好点头:“那就走吧。”

  他现在还有点憧憬下去之后,发现的不是熊猫,而是一头黑熊。

  那样三人就赚大发了。

  三人扶著树,慢慢的来到了沟底,正要往另一边山走的时候看到雄霸突然抬起了头,看著他们左前方的位置。

  三人往那个方向一看,发现了一只黑白相间,浑身毛茸茸的傻憨憨的大家伙看著他们。

  这家伙在坐在地上,四脚朝天,一个前爪拿著一节竹子,嘴巴里还有没吃完的一小截竹子。

  看到林恒三人一狗后也是一愣,呆呆的看著他们,不知道是吓傻了还是。

  “真是这傻家伙啊!”李佰全无语的摇头。

  林恒则觉得这家伙真是有点可爱,圆滚滚的一张脸,傻愣愣的真有意思。

  和其他熊猫不同,这只熊猫的尾巴竟然是棕色的,也不知道是被它尿液染成了这个颜色,还是天生就是棕色的。

  “嘤嘤!!”

  似乎觉得人类不好惹,这家伙恋恋不舍的把竹子丢掉,翻过身往上爬走了。

  看它走时幽怨的眼神和语气,似乎是在说不就是昨晚看了你们一眼嘛,至于追我追好几座山吗。

  “走吧。”林恒摇摇头,带著雄霸转身离开。

  “走喽!”

  高大爷爷点了点头,说了一句,转身离开了。

  看到三人离开,那只大熊猫停了下来,似乎有些奇怪这些家伙怎么离开了。

  不过它才不在乎那么多,无情的将旁边的一根箭竹咬断,吃了起来。

  离开这箭竹山谷后,李佰全看著两人问道:“咱们现在去哪里啊,这时间怕是不够继续去追踪羚牛了吧?”

  林恒点头:“肯定不够,光去那片山谷就得小半天,剩下的时间只能在林子里随便找找了。”

  高大爷也点头道:“只能这样了,我感觉这条沟似乎还不错,咱们在附近搜索一下吧,这地方距离营地也不是很远。”

  “那也行。”

  李佰全点点头,三人就分开了。

  大中午的希望渺茫,林恒将目光著重在了捡一些金针菇和药材啥的小物件上。

  目标放小一点,也就不会太过苦恼了。

  他跟在雄霸的后面,心灵有点想老婆孩子了,今天已经是二十七号了,马上就是阳历年了。

  不过也差不多可以回去了,接下来就是再找一找羚牛,找到了万事大吉,找不到那也没办法。

  “哎呦!”

  想著事情没注意,林恒突然脚下一滑顺著坡摔了下去,足足滑了有十多米。

  雄霸一愣,连忙从一边跑下去来到林恒身边关心的看著他。

  “我靠。”

  林恒看了看手背,滑下来的时候被荆棘划了两道口子,还好不深。

  但是解开后腰一看,就没那么幸运了,小孩手背大小的一块擦伤。

  并且他感觉脚腕还有点疼,似乎扭到了。

  “真是倒霉啊。”

  林恒有点烦躁,感觉脚踩得挺结实的,怎么就突然摔了一跤呢。

  活动了一下脚腕,他满脸郁闷的爬了起来。脚腕虽然有点疼,但不至于走不了。

  背后的伤有点严重,但也还好,出血没多严重,自己结痂就好了。

  随后他又连忙把复合弓包打开看了看,复合弓没有受到什么破坏,他拿在身后的箭折断了两根。

  把折断的箭放到了箭壶中,林恒找了一个没风的地方坐下来休息,揉了揉旁边雄霸的狗头。

  “嗷呜~”

  雄霸蹭了蹭林恒,把脑袋放在了它的腿上任由他乱揉。

  “哎,去玩你的吧,我休息会儿。”

  林恒揉了两把,就拍了拍它的脑袋说道。

  “嗷呜~”

  雄霸不情愿的把脑袋拿开,四处瞎转悠去了。

  林恒坐在这里揉了揉脚,用手撑著衣服让后腰的伤口结痂,不然和衣服粘在一起那就难受了。

  这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林恒这里没风,但能看到对面山坡上寒风呼啸,不少树木直接被刮断了。

  并且他在不远处还看到了一只松鼠从那里钻出来。

  等后腰的伤口结痂了,林恒艰难的起身走了过去,他观察了很久,这地方绝对有松鼠藏的食物。

  “奇了怪了,怎么就是找不到呢!”

  林恒四处翻找了一番,却并没有发现松鼠藏食物的地方,这让他有些郁闷。

  “咦,雄霸这家伙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林恒四处看了一眼,没有看到雄霸的身影。

  “雄霸!!”他大声喊道。

  “汪汪~~”

  雄霸的声音从下面很远的地方传来。

  “赶快回来!”

  “汪汪~”

  “嗯?”

  林恒有点疑惑了,自己往常一叫这家伙就回来了,怎么现在一动不动,只在远处叫个不停。

  “难道是发现啥了?”

  他带著疑惑往过走,足足走了八九百米,才在一片高大的林子里看到它,这家伙正在扒拉啥东西,许多黑色的腐殖土都被它给扒拉出来了。

  “汪汪~~”

  看到林恒过来,它露出萨摩耶一般的笑容,吐著舌头呼唤。

  “啥东西啊。”

  林恒好奇的走过来,远远的根本没看清有啥东西,不知道它在扒拉些什么。

  等他蹲下来的时候,立马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药味,仔细一看,再仔细一看,顿时呆愣在了原地。

  “这……这……难道是……”

  他有点不敢相信,从旁边折了一个小树枝轻轻的扒了扒土,让这个东西多露出了一些。

  这一下他真的看仔细,看明白了。

  先是呆愣,然后他立马在身上找了找,最后从衣服上撕了一个红色的布条下来将这个东西拴住。

  然后才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不可思议的看著地里的东西和眼前的雄霸。

  “雄霸你咋找到的?”

  林恒看雄霸的眼神就像是在看妖怪,因为这著实太不可思议了。

  地里的这东西不是其他,而是一颗极为珍稀的太白山人参,这是秦岭特有种,比大兴安岭那边的长白山人参还要稀少。

  据说其人参皂荚的含量是普通人参的七倍之多,极其珍贵。

  这种东西就是夏天找都未必能找到,而雄霸在大冬天的竟然找到了,这不得不让林恒怀疑它是成精了。

  “嘤嘤!”

  面对林恒的质问,雄霸嘤嘤叫了一声,一脸的无辜。

  它就是四处乱逛,在这地方突然闻到了不一样的味道,然后好奇的去扒拉了一下土而已。

  林恒努力的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摸著雄霸的脑袋呼了口气道:“牛逼,就算你真是成精了我也把你供起来!”

  这人参的价值丝毫不低于麝香,他爸今年能发现一颗那都是祖上积德行善了。

  他压根对此没抱希望,不然也不会连一个红绳都没带了。

  找到野人参的概率和他打一头老虎的概率差不多大。

  但就是没抱希望,结果自己的狗发现了,他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今天这一跤摔得值了啊。”

  林恒咧嘴一笑,顿时感觉腰和腿都不疼了。要是摔一跤就能找到人参,那他愿意摔断腿。

  将心情平复下来,林恒拿出匕首削了两个木棍,开始慢慢的挖人参。

  人参这东西,越完整价值越高,最好是一条根须都不要断。

  好在这地方都是腐殖土,一点一点的将土弄松,然后拿著木片挑出去。

  这是一个细致的活,千万不能著急,好在林恒两世为人,耐心这东西他在漫长的人生中已经积累下来了,他深刻的明白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花了足足两个多近三个小时,人生被林恒一点一点的挖出来了,淡黄色的参体上都是一圈一圈的纹路,比他爸挖的那个要多太多了。

  分辨人参年龄的方法最准确的就是分辨芦头,也就是人参生长根茎的那部分。

  人参叶子和杆每一次枯萎都会在芦头上留一个碗疤,称之为芦碗,一个碗疤就是一年的代表。

  一般情况下,芦头部位是不会有根须的,都是光溜溜的。只有年份达到七八十年的人参才会在这个部位长出和根须一样的‘枣核’。

  而林恒挖的这颗上面足足长了两颗这样的枣核,这说明这人生年份至少是上了百年的。

  不光是这方面,这野人参也不像人工种植的那么粗壮,身材细长而光滑,只分出了两条参腿,参腿上的根须极其长。

  最短的都有三四十公分,最长的主须则达到了近一米的长度,林恒挖了这主根须就耗费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

  不过好在是他最终完整的将其挖了出来,这颗人参看起来真的像是一个小人一般。

  林恒看著拿在手里的这个东西,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众所周知人参这东西年份越久,价钱就越昂贵。

  超过了百年的野人参价格那是比黄金还贵的。

  后世一颗百年的野人参在拍卖会上更是拍卖出了三百万的天价,其一克的价值算下来是当时黄金价值的二十五倍之多。

  而他手上的这一颗,明显就是这样的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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