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今天大家只是在里面各练各的。他觉得太嘈杂了,便拿了一张椅子,带着吉他到楼下去练。
艺术楼一楼有一大片很宽敞的空间,平时一些社团活动或者聚会也会在这里进行,现在就有一些人在滑轮鞋和跳街舞。
街舞社团的人也在放音乐,李景坤只好走远一些。结果就到了另外一头。不远处就是走道,时不时有人经过。
他也没在意,毕竟学吉他,或者说所以学音乐的人,最后的目的之一就是上台表演,所以胆怯是最不可取的性格。
于是带着满腔的情绪,他开始自弹自唱起来。
一开始是周奶茶的《回到过去》,然后是《晴天》,beyond的《喜欢你》,朴质的《那些儿》等等,都是这一年他练习得比较多的歌。
最后还把没面世的《一万次悲伤》唱了出来。
事实上最后这首歌曲是他自己偷偷练习的,为的就是检验自己到底能不能把未来的歌曲写出来,结果显示可以。
记得上一世他在学钢琴的时候,有一天他跟几个同学在教室轮流练习钢琴(泉岭中学条件有限,十几个人轮流用一台钢琴);突然音乐老师兴冲冲地跑进来,然后让他们先把钢琴让出来,她刚才在路上听到一首歌很好听,要赶紧把它弹出来,不然待会就忘了。
他们几个人很好奇她到底听到了什么歌,因此很快就把钢琴让给了老师。
老师急匆匆地坐了上去,然后开始弹奏起来。
所有人都感到很惊讶,不是惊讶于歌曲很好听,而是惊讶于这么出名的流行歌曲,老师竟然之前没听过?
老师感觉也没大他们多少岁啊。
“这不是《心语心愿》吗?”有女生说。
“你听过这首歌?叫什么来着?”音乐老师说。
“我们都听过好吗,叫《心语心愿》啊,老师没听过?”
“没有,今天第一次听到。”
他们都很震惊,一是震惊老师的孤陋寡闻,二是震惊老师的特殊能力竟然听一遍就可以把一首歌弹出来?
这是什么神仙能力?
不过现在李景坤了解了,这个能力其实并不惊人,因为大多数有一定音乐功底和视听能力的人,都有这种能力。
李景坤现在当然算不上很强,但是他能有机会反复听,所以慢慢地也就能把一首歌完整地演奏了出来。
而且说到写歌这一技能,其实也不难,首先要会一门乐器,一般会是吉他。然后懂和弦、调试、音阶和吉他指板等,就能开始写歌了。
这就比如写作,只要会写字,同时有正常是思维,那么就可以写作了。
只不过后面就是能不能把文章写得优秀的问题了。
要想写好歌,跟想写好文章一样,要多练习。要不停地听歌,各种各样不同类型的歌,练习乐感,然后经年累月地写歌、作曲。不停地去练习,总会慢慢进步的。
不过因为李景坤有作弊能力,这些都暂时被省略了,直接就能写歌了。
于是《一万次悲伤》就成了他第一首自己“原创”的歌。
路过的人当然也听到了这首歌,不过并不会觉得好听到震撼,或者说并不知道它还没面世,最多认为可能是自己没听过而已。
而且很多歌只靠吉他弹唱也表现不出有多好,至少要各种乐器和音效配合,才能得到最佳的效果。
唱了半个多小时后,李景坤发现有三个男生一直在旁边听着不走,他便停了下来,看了看他们。
其中一个男生向前走了上来,并伸出右手:“你好,你是吉他社的李景坤?”
“是的,你是?”
虽然高中生握手很奇怪,但是李景坤还是配合了对方。
“我们也是高一的,今年组了一个乐队,叫‘极光乐队’。”
李景坤了然地点点头。市一中的“音乐圈子“很小,一般发生什么事没一两天大家都会知道,甚至合唱团哪个美女昨天被老师批评了都会在吉他社里传来。所以高一有人组了乐队他当然也知道。
不过说是乐队,其实听说只有三个人,两个吉他手一个鼓手,贝斯和键盘手都没有。所以目前只能算是一个组合?
不过他们这边的条件也就这样了,能找出一个鼓手算不错了。
会钢琴的当然也有,但是他们没想要加入乐队,因为他们现在的目标是考上音乐学院,而不是在高中开始就玩什么乐队。
所以吉他手是最多的,几乎每个学校都存在这种生物。
吉他社的同学也有人说过要不要组建乐队,但是大家都是吉他手,没人会贝斯和打鼓;而且大部分都想当主唱,所以哪里那么容易组建得起来。
此时“极光乐队”的人找到他,竟然也是拉他进乐队的事。
“我们听说吉他社高一年级里面,你的吉他是最好的。”
第20章 要不要组一个乐队啊?
“极光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的叫高顺,另一个吉他手叫吴磊,鼓手叫黄灏天。
不过一个乐队有两个吉他手也够了吧?
“我现在在练习贝斯,所以再加一个你,就只差一个键盘手而已了。”高顺说。
现学吉他和贝斯完全不同啊。
不过主要是李景坤也没想过高中就要组乐队,因为时间确实不够用;所以他婉拒了一下。
高顺说:“没事,我们也有学业压力。但就是喜欢音乐。玩而已嘛,不要求每天都练习。但有共同爱好的人凑在一起练习,不是会进步更快吗?”
高顺说的其实挺有道理的,而且他也不是第一个邀请李景坤去组队的人了,但这是他第一次心动了。
因为刚才连续唱了好多首歌,一通发泄后,他此时的想法也比较通透。
高顺说得没错啊,目前都只是把它当做爱好而已,不用太认真。
而且他现在依旧是吉他社的人,有不懂的地方一样可以去请教吉他社的老师和学长,然后在乐队里有针对性地练习,也确实会比单独一个人练要好。
“好吧,那我同意了。”
“欢迎你!”
高顺很高兴,几个人再次跟他握了握手;然后说的话更加亲切亲近了。
不过李景坤还提了一个要求,就是除了担任吉他手外,他还想担任主唱之一。
也就是说“极光乐队”可以有两个主唱。
高顺没什么意见,他刚才听李景坤唱了几首,感觉还行,因此没意见。
况且双主唱的乐队也有不少,比如大名鼎鼎的林肯公园。所以双主唱不是什么问题。
玩而已嘛,每个人都是主唱都没问题虽然那样就真的变成组合而不是乐队了。
于是后面李景坤第九课的时候更多的是放在乐队的练习上。
而高顺最近的目标是能下个元旦晚会他们能上台表演。
李景坤觉得这个目标很容易实现,因为距离元旦还有好几个月时间,随便选一两首歌,练习一两个月,都可以上得了。
不过他也没要设置更高的目标让大家去追逐的意思,因为他的重心依旧不在这边。
“极光乐队”是队长高顺带头组合而成的,目前他对乐队的热情应该是最大的。
鼓手黄灏天听说是富家子弟,家里很有钱,学过钢琴、小提琴和鼓。最后发现最喜欢的是鼓,然后被高顺“挖走”。
吉他手吴磊性格比较内向,学习成绩也挺好,学吉他一是兴趣,二是为了训练自己的意志力。
不久后李景坤竟然在学校里出名了。
因为学校领导把李景坤会英语口语的事透露给了流川日报的人(省重点中学的领导身份不低,身上都是有行政级别的,当然也会认识一些报社的人,有的还是校友),因此有记者前来采访他。
李景坤是有点意外的,不过也没什么排斥情绪。很配合地做了采访,当场展现了英语口语的能力,结束后还跟记者合照。
不久后这篇报道刊登出来了,文章不长,位置也不算好,相片也不大。但是李景坤还是在校园里,或者说附近几个高中里都出了点名。
至少很多人都知道市一中里有一个高中生英语口语很厉害,能跟外国人正常交流了。
这种新闻对于学校和学校领导来说都是好事和政绩,因此所有人都很满意,学校的大小领导大部分都知道了李景坤这么一个人。
而“极光乐队”的人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就是李景坤要比他们之前所知道的还要优秀!
比如他弹吉他的能力,他会的样其实不多,也不追求一些酷炫的指法、弹法之类的,就是一板一眼、规规矩矩地练习着,因此他的基础打得非常扎实,功力很深厚。
然后就是会写歌,那天听到的歌曲中,原来有一首歌是他自己写的。这就太让人吃惊了。
如今又发现他会英语,也太多才多艺了!简直是开挂的人生,众人的榜样!
于是高顺问他会不会唱老鹰乐队的《加州旅馆》。
“唱是会唱,但是没刻意去练过,所以不能一口气完整地把它唱出来。”
“那么如果刻意去练习呢,是可以唱出来的?”
“可以啊,这首歌对我来说不算很难。”
结果高顺就激动了,说那么我们来排练这首歌曲吧。
“这……这首歌唱其实不算太难,但是要用吉他演奏出来,就有点难度了吧?”李景坤说。
“没事,有难度才好,有难度才有挑战性,有挑战性才会有进步。这首歌是由三把吉他弹奏出来的,刚好我们乐队有三把吉他。我就不信我们一两个月时间不能把它拿下!”高顺说。
李景坤没什么意见,他自己私底下都有练习一些英文歌,而且大多数是“原创”的。
因此乐队最近主要的练习曲目就是《加州旅馆》。
李景坤负责演唱和演奏其中一把吉他。
时间来到高一最后一个月。
因为高二开始实行文理分科,上一世李景坤选了生物和音乐,也就是准备考艺校。不过这一世音乐学院不是他首选,因此现在只是选了生物这一科。
班主任给大家的时间很充足,很多人纠结了很久都不知道选哪个好。宋海荣一开始也是这样,不过后来还是跟李景坤一样选了生物。
李景坤的同桌林云凯选了后来有“和尚班”之称的物理,谢文敏和晓玲选了历史,纠结要不要追随谢文敏选历史的许越彬最后选了政治,李景坤的舍友也各自选了不同的科目。
再加上他明年可能不再住宿,因此很多人以后可能接触的机会越来越少了。
明天放假,因此这天他提议一起去外面聚餐。宿舍的人都答应了,然后再加一个林云凯,一起九人中午出去外面吃饭。
宿舍有八个人,李景坤每个人都相处得很好,但是最好的当然还是宋海荣,一是因为上下铺,二是宋海荣愿意跟他耍。
事实上就是有点崇拜他,觉得他聪明,很多事情上愿意听他的。
其实跟舍友王洪郎,郭兴隆几个也都相处得很好,只是高二他准备出来住,可能接触的机会不多了。
“咦?有美女。”
他们是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大排档吃的饭,因此遇到同学校的也很正常。
他们刚坐下不久,就有五六个女生说说笑笑也走了进来,结果一看之下,里面至少有两个女生非常漂亮。
其中一个大家都比较面熟,几个男生偷偷讨论后,李景坤得知她就是元旦晚会的那个美女主持人。
也是高一的一个女生,叫周嘉妮。
“挺漂亮的,也很高吧?应该有一米六以上。”
“一米六以上叫高?”
“女生一米六以上很高了好吗?你才多高啊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