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歌舞厅没有早班,但有中午班,因为有时候一些需要谈生意的客人会在中午光顾歌舞厅,听听歌,喝喝咖啡,因此需要有人当值。
宋志超看时机差不多了,这才拉了拉衣襟,气定神闲地朝着歌舞厅走去。
还未到门口,宋志超鼻翼中就闻到一股子酒水混合香水,体味慢慢发酵的夜场味道。
舞厅门口,一个正在对着小圆镜子抹口红的女孩子看见他,还以为来了客人,忙把镜子揣起来,挺胸翘臀,摆出一副迎宾姿势,等到宋志超来到眼前,鞠躬道:“您好,欢迎光临凯撒歌舞厅!”
宋志超看了一眼她的工号牌,名字叫“王艳”。
见宋志超不答话,只是看着她,王艳被宋志超看得脸一红,主要是宋志超太帅了,发型又那么的独特,猜测该不会是香港来的吧。
以为宋志超听不懂普通话,王艳就又用粤语说了一遍,然后询问:“请问先生您有乜需要……”
宋志超冲她露出一个笑脸,说:“我没什么需要,我是来这里上班的,对了,坤叔在吗?”
坤叔是这里的人事经理,也是跟着Mark一起出来打天下的老人,深受Mark信任。
王艳被宋志超的笑容弄得一怔,她从来没想过一个男人笑起来会这么好看。
等听清楚了宋志超的话,这才忙道:“你找坤叔啊,他在仓库盘点,您坐先,我去叫他。”
“嗯,那好。麻烦你了。”宋志超很有礼貌地冲王艳点点头。
宋志超随便找了一个位子坐下,打量四周。
和很多歌舞厅夜总会一样,整个舞厅内的场地很大,密密麻麻地摆满了圆形的酒水桌,正前面是一个装有镭射灯和摇滚灯的大舞台,舞台旁边还放置有架子鼓,电吉他,以及电子琴等。
歌舞厅的墙壁上包着欧美抽象画的壁纸,畸形的人在大声呐喊,舞动的长发,胳膊和手脚……看了半天,宋志超才看出来,这画的是几个人在跳“霹雳舞”。
事实上,这个年代的“霹雳舞”最是流行,回力鞋,灯笼裤,绑头带则是跳“霹雳舞”的基本标配。
倘若你去那些大型的歌舞厅,只要一首《冬天里的一把火》响起,立马就会涌出来一大群跳霹雳舞的高手。其中最具有代表的就是“舞王”陶金……
……
就在宋志超胡思乱想的时候,脚步声响起,却是那个叫王艳的女迎宾把坤叔喊了过来。
那是个大约四十来岁的男子,长的很瘦,精神头却很足,一看见宋志超就迟疑道:“你是……”
宋志超就露出一个笑脸,“你好坤叔,我叫宋志超,想必张老板已经跟你说过……”
张老板就是“Mark哥”张铁柱。
坤叔闻言立马脸上浮现笑容,“原来你就是阿超呀,老板刚刚打电话还提到你,说你今天要来这里上班!”
旁边王艳听说宋志超要在这里上班,就在一旁寻思,是不是要安排他做服务员,要么就是酒水推销员,这两样工作对长相要求都挺高的,那些有钱女人最喜欢帅哥。
可是没等王艳寻思完,就听坤叔对她说:“阿艳,给你介绍一下先---这位就是咱们歌舞厅新晋的总经理宋志超,宋经理!”
“啊?”正在瞎琢磨的王艳立马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才十七八岁,比自己还年轻的少年仔竟然是自己的顶头上司,新来的总经理。
第16章 边个不服?
给迎宾员王艳介绍完宋志超,坤叔回头又对宋志超说:“阿超,你来的正好,我们在那边正好开晨会,你和我过去,我把你介绍给你们!”
宋志超露出笑脸,“那就麻烦坤叔你了。”
“不麻烦,以后都是自家人。老板吩咐的事情,我当然要办妥。”坤叔乐呵呵地准备带宋志超过去。想起什么,就又回头对王艳说:“阿艳,这里你顶着先。有客人的话就先招呼一下,我们开完会就过来。”
王艳点点头,自去大门口站着,负责迎宾。坤叔就负责带路,领着宋志超去晨会现场。
路上,坤叔对宋志超很热情,说这里的总经理已经走了一个多月,今天可算是有人来了。又问宋志超用不用换工装,这里有西服什么的。宋志超就说,“我穿这身就OK的。”
坤叔看看他大红的金利来西服,竖起大拇指:“有性格,这样的衣服还真够时髦的!”
晨会现场其实就在歌舞厅后面的酒水仓库,地方很大,此刻除了各种各样的酒水堆在四角外,还有八排人在正中间站着。
当头是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留着郭富城发型,打着摩斯,很远就能闻到他身上古龙水味道的年轻人。
这人岁数不大,也就二十四五岁样子,长得还算英俊,只是眼白多了点,显得为人有些阴鸷。
“你们这些扑街仔!吃公司的,拿公司的却不好好工作,搞咩?要不要我告诉老板把你们统统炒掉?!”
“还有你,肥仔波,昨晚你怎么推销酒水的?啤酒多钱?洋酒又多钱?你食屎呀,连贵贱都分不出来!”
“公司没义务养你们这帮废柴,想要留在这里就给我好好干,边个偷懒,被我逮到,就直接开除!”
阴鸷男子声色俱厉,把下面一帮员工骂的噤若寒蝉,没人敢吭声。
坤叔小声凑到宋志超耳边,对他说:“这个就是前厅主管刁佳华。”
听到这个名字,宋志超脑海里立马就浮现出早餐店老板给出的资料。
刁佳华绰号“图钉华”,意思是很扎手,喜欢扎人。他在凯撒歌舞厅很是嚣张跋扈,除了是傅轻盈的人之外,刁佳华还是地地道道的香港人。
要知道,这个年代香港人可是很了不起的,尤其在潘禺这种小地方,香港人就代表着高级人士,代表着投资人士,代表着身份特殊的上等人。
可以说,只要是香港人在这里都会把自己当成皇帝,本地人羡慕,外来妹围着,尤其是在女人方面,想上谁就上谁。
不说别的,就说刁佳华本人,来潘禺两三年,已经不知道玩过多少女人了,基本上这些女人都是主动送上门的,只要他一说自己是香港人,这些女人就全都眼睛冒星星,崇拜的不得了。对于刁佳华来说,这些女人就一个字:贱!
实际上很少有人知道,他刁佳华其实在香港的时候只不过是个烂仔,一开始在街头讨生活,做一些代客泊车,收数什么的;后来进了一家酒楼,嘴皮子能说会道,最后做了那家酒楼的小领班。偶然一次被傅家大小姐看中了,觉得他挺回事儿,于是就把他带来潘禺,充作自己的线人打理凯撒歌舞厅。
傅轻盈不信任Mark,对于她来说Mark始终是外人,刁佳华则是香港人,和自己近了很多。
仗着自己是从香港那边来的香港人,又是傅大小姐的心腹,刁佳华在这里作威作福,颐指气使,女服务员没有不被他揩油占过便宜的,男服务员更是被他任意欺凌,打脸,踢腿,什么都有……可惜大家全都敢怒不敢言,就连上一任的总经理也是被刁佳华给气走的,原因是他只不过替员工说了一句公道话。
此刻,站在前面的刁佳华训斥完员工,扬了扬手中的点名册,最后耀武扬威地说:“你们都给我记牢,边个不听话,就边个滚蛋!对于我,你们这帮废柴只要学会两个字,那就是---服从!”
下面大多数员工都狠狠地咬着牙,没人敢吭声;只有少数一些刁佳华的簇拥者,则奸笑着捧场。
气氛有些冷峻。
刁佳华很喜欢这种氛围。
感觉自己就是社团的的扛把子,就是歌舞厅的大老板,是这里的老大,王者。丢他老母,谁敢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