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姆穿着一袭从东大门买来的米色碎花连衣裙,左肩膀上挎着“菜篮子”,右手很不满意地翻看着手中“平平无奇”的那张黑卡。
要说现在的她多少也有些见识,在韩国什么卡没见过,却没见过这种其貌不扬的黑卡。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小保姆金三顺从一开始期望宋志超给自己现金的。
没错,就是拿着现金去买菜,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从中间捞油水。
简单来说,现金交易可以避免数据外漏,避免宋会长宋大人查账,可以很顺利地把一些省下来的钱塞进自己的口袋。
尤其像现在这样,要花一大笔钱去购买鲍鱼燕窝这类的高档食品,还有茅台五粮液这样的高档酒水---这简直是个捞油水的最佳时机。
可是现在,一切都成了空,该死的刷卡---直接卡住了金三顺捞油水的门路。
“我恨刷卡!”金三顺发出怒吼。
发泄完内心的愤怒之后,金三顺目光又回到了挎着的“菜篮子”上。
准确地说,那不是个“菜篮子”,而是一个白色黑条纹够宽敞的新型布包。
这个包包是宋志超不久前喝醉了酒,从车上拿下来,随手丢给她的,说让她拿了买菜用。
金三顺当时还撇了撇嘴,觉得这包不够大,买菜能装多少东西。
还有,金三顺觉得这包包的形状很古怪,一点尬不到她的审美点,觉得丑爆了----不拿去买菜还真不知道有什么用。
最主要的是,金三顺很不喜欢这包包上面的一行英文字:LouisVuitton。
对于学历不高的金三顺来说,这个鬼名字连听都没听说过,看起来还真是买菜专用的家伙。
她却哪里知道,这款包包却是今年国际新出的奢侈品“LV”新品,并且是国际限量版,整个韩国一共才五个,是新世纪服饰公司社长林世玲送给宋志超的“开业”礼物。
宋志超饮醉酒,也没把这个超级昂贵的坤包当回事儿,直接丢给了她,开玩笑说让她拿去买菜用。
没知识又不识货的金三顺却当真了。
此刻,金三顺唉声叹气,肩膀上挎着价值数万美金的“LV”,却在盘算着怎么在买菜钱中捞几块钱的油水。
……
作为一名优秀的保姆,金三顺也算是菜市场的“老主顾”了,因为她经常在菜市场购买一些昂贵的食材,因此很多摊主和老板几乎都认识她,知道这小姑娘出手不凡,一向只买贵的不买对的,最主要的是容易沟通,也喜欢吃回扣---卖菜的,尤其卖名贵食材的,最喜欢那些吃回扣的主顾。
虽然小保姆在这里很受欢迎,不过众人对她一开始也只是熟络,为了做生意故意套近乎,可是最近这段时间变了。
就在几天前,菜市场那些大老板大摊贩们忽然发现这位小姑娘买菜的时候竟然挎着“LV”坤包。
一开始,大家只觉得有趣,猜测那个坤包绝对是个A货。
试问,这世上哪有挎着那么名贵的包包来菜市场转悠的?这种人都是去高级酒店咖啡厅待着的。
不过大家看破不说破,免得这个小姑娘没面子,以后不买自己的菜。
可是,很快在一次买菜的时候,一个懂得鉴赏时尚奢侈品的女老板却无意中鉴定出这个包包的真假。
那是---真的!
真的LV坤包!
并且那个女老板还说了,自己在某个时尚杂志上看到过,这个型号的在韩国是限量版,价值数万美金!
那一刻,菜市场那些大老板们全都呆住了。
尤其那些曾经在心里头嘲笑金三顺的摊贩们,第一时间感觉这个小姑娘身份不凡,很可能是在扮猪吃老虎。
要不然怎么会堂而皇之地背着这么一个名贵的奢侈品坤包出来买菜?
明明是在炫耀嘛!
那一刻,所有人都被诛心了。
曾经的嘲笑,看不起,一扫而空。
当然,小保姆金三顺完全不知道这些内幕。
更不知道自己早成了这个菜市场“炫富”级别的传说。
此刻的她背着买菜包,准确地说“菜篮子”再次出现在菜市场,那些摊主和菜贩无不主动热情地朝她打招呼。
“金小姐,您又来了!”
“金小姐,这次您需要买些什么?”
“金小姐,我这里有最新鲜的鱿鱼!”
“我这里有明太鱼和秋刀鱼!”
那些摊主纷纷朝金三顺招呼道。
金三顺很享受被众人这样捧起来,当成最佳主顾的感觉。
在这里,她感觉自己就是菜市场的公主,海鲜市场的皇后,那种舒心的感觉实在太爽了。
呃,总之,每次挨过宋志超的骂之后,小保姆金三顺就最喜欢跑到这里来“疗伤”,并且疗伤效果显著。
“大家好,大家辛苦了!不过不好意思,这次我只买鲍鱼燕窝,呃,大葱大蒜也少来一些!”金三顺挎着LV坤包,自我感觉良好地朝大家挥手致意,并且说出自己这次出门要买的东西。
“要葱啊,我这里有!最新鲜的!”
“要蒜啊,我这里有!最干净的!”
“要鲍鱼鱼翅吗?我们这里有,有最好最贵的极品鲍!”
那些摊主再次朝金三顺吆喝起来,恨不得这个炫富的买菜姑娘光顾自己。
很快,金三顺那价值数万美金LV买菜包中就插了一捆大葱,紧接着,里面又塞了一串大蒜,再接着,鲍鱼,燕窝,还有翅肚……一堆腥乎乎的东西都塞满了这个坤包。
看着如此热性主动的菜市场摊贩们,小保姆金三顺内心充满了激情,还是菜市场的人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