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带着这位林先生,去派出所报个户口。”
清查户口在大明的保甲体系里也是一项制度,林铭自然不陌生。当下跟着伙计出去了。
领他去的伙计年纪很轻,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岁,只是面黄肌瘦,倒似久病初愈一般。林铭知道这就是今后的“同事”了。为了将来工作便利起见,自然是要好好笼络一番的。当下便寻个话头和他聊开了。
然而他的广府官话对方却完全听不懂,林铭只好改说官话,对方却听明白了。
大约终日闷在店里无聊,小伙子倒是很健谈,很快林铭就知道他叫王兴隆。是去年刚到海兴号当伙计的。
“王兄弟能说官话,不是广东人士吧。”
王兴隆的脸色却一下阴沉下来:“实不相瞒,我是山东莱州府人士。”
“莱州?”林铭原本只知道天下行省有个地方叫山东,至于莱州那是完全没概念的。但是二年多前登莱大乱的消息传来,莱州这个地名也就深深的印在脑海中了。
“那不是……”
“正是,二年前闹兵乱的地方。”王兴隆深深的吐了一口气,“惨不忍言!”
“我在邸报……”林铭发觉这话不妥,等闲的市井百姓没人看那玩意的,赶紧改口道,“我听人说邸报上登了不少消息,乱兵势大,几乎将山东全省荼毒,幸而有前登莱巡抚孙元化率领缙绅死守莱州……”
“还孙大人呢,没有澳洲人,莱州早完蛋了。”王兴隆撇了撇嘴。
这话顿时引起了林铭的兴趣,孙元化开始死守莱州,后来又协助平叛,功劳很大。据说他朝中有人帮忙活动,所以虽然叛乱是在他任上发生的,后来的处分却很轻,只得了一个革职的处分。而且依然留在登州“帮办辽东军务”。
没想到这场兵变还牵扯到孙元化!锦衣卫的政治嗅觉使得他全身的都立刻兴奋起来。他故意说道:
“这里离登州、莱州少说也有几千里,澳洲人如何能帮孙大人?再说孙大人是朝廷命官,怎能与澳洲人私下勾连?这……这……太匪夷所思了……”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王兴隆到底年轻,哪里知道这温文尔雅的“文案师爷”是个锦衣卫,口无遮拦道,“澳洲人在莱州海边的荒岛上设了个寨子,专门收容兵乱的灾民,围攻莱州的叛兵去攻打,被澳洲人打了个稀巴烂,死伤好几万,又死了许多悍将,连从登州弄来得大炮也被澳洲人缴去――若不是有这一场大战,莱州怎么守得住?”
林铭点头:“原来如此。”他略感失望:原本以为能从这小伙计口中得到孙元化和髡贼暗中勾结的重大消息,没想到不过如此。
不过,这个消息依然很有震撼力。髡贼的触角原来远不止在两广福建而已!登莱不是什么富庶地方,髡贼居然也将手伸了过去,还设立寨子专门招纳流亡――其心可诛!
孙元化作为登莱巡抚,对他们立寨的事情不可能不知道,而且叛兵在围攻莱州的时候居然会分兵去攻打髡贼的寨子……这其中双方即使没有勾结也有某种默契。再想到孙元化居然能滑过去――林铭不觉背后发凉,莫非髡贼的手已经到了京师,伸进了朝堂之中?!
“幸而澳洲人设了这个寨子,山东的许多百姓才得以活命!”王兴隆叹了口气,“虽然背井离乡,总也好过填了沟渠!”
“哦?如此说来岂不是这里登莱百姓很多?”林铭问道。
“少说也有十万多人。都乘着澳洲人的大船,一船一船的运来。码头上那是人山人海……”
十多万!这个数字又一次震撼了林铭,澳洲人一下弄来十多万山东百姓做什么?
言谈中,林铭知道王兴隆今年只有十八岁。原本是莱州府中等商家。读过书,学过时文,每次县里的童子试都是名列前茅,是秀才的热门人选。家中颇有些薄产。奈何登莱兵变将这一切都化为飞灰。莱州虽然并未破城,但是他家的铺子产业大多在城外,在激烈的攻防战斗中全部家产灰飞烟灭。父母家人死得死,散得散,只剩下他一个人带着堂妹逃走。
他并不是乘船到临高的,而是从莱州一路往西,逃到济南府――济南有他爹的亲戚,亦是生意上的伙伴,没想到这亲戚见他全家败落光了,对他毫不理睬。
王兴隆眼见亲戚靠不住,想到自己也接触过的几个去过临高的商人,当初听说他对“澳洲杂学”和“澳洲货”很感兴趣,曾经建议自己去临高看看。
澳洲人既然在龙口设寨收纳难民南下,显然是急需人口。自己现在已经是破家之身,在大明只有冻饿而死,不如干脆南下投髡――听闻临高是个太平去处,做生意也好,替人当伙计也罢,总能养活自己和堂妹。(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三百一十五节 兄妹
“没想到去临高也不容易。我打小的见识最远不过到济南府和天津卫,除了知道临高在南面的琼州府,哪里知道半点路程。”这王兴隆甚是健谈,加上林铭刻意诱导,一路上唠唠叨叨说了许多自己沿路的见闻。
原来这王兴隆并不是自己一路走到临高的――他根本出不起这么长路程的盘缠,而且也不知道去临高走哪条路,只知道江南有澳洲人的不少生意伙伴,还有船只往来,便随着大批难民搭空返的粮船沿着运河南下,一路跑到了江南,在上海遇到了海兴号的掌柜,这才免费搭船来到临高。
“要说谋生,留在江南也容易。只是我一贯听闻澳洲人这里素有奇技,杂学又盛,心痒难耐,还是上临高来了。”王兴隆兴致勃勃,“来了才发觉这里真好,太平盛世!”
林铭暗骂:又是一个喝了髡贼**汤的!见王兴隆没有剃发易服,依然是大明衣冠,便问道:“你没有剃头?”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王兴隆叹了口气,“我如今家破人亡,只留这些遗念,不敢随便改易了。”
“王兄弟还是个孝子。”林铭夸道,他不肯剃发易服,看来心中还有华夷之辩,可以争取,“此乃我华夏衣冠,如何能轻易改换?不然,死了都不能见祖宗的。”
王兴隆哪里知道林铭肚子里的弯弯绕,他是读书人出身,虽然年龄尚轻。这种观念却是从小浸染的,林铭又夸他是个孝子,不由点头称是。
“也多亏了钱掌柜愿意收留。再带兄弟来临高。若是坐了澳洲人的难民船,那是不剃也得剃了。”王兴隆叹道。
“澳洲人治下的确是太平盛世,不过这非要剃发易服,总觉有些不妥……哎,毕竟是海外得……”林铭故意说道。
“澳洲人也没说非剃头易服,可惜这样就入不得他们的学。幸好市面上书报甚多,又有图书馆――只是不能亲耳得澳洲大贤的教诲了。”王兴隆有些遗憾的补充道。
二人说说谈谈。很快就到了东门市派出所办好了报户口的手续,回来的路上王兴隆又带他去了商店,买了卧具和盥洗用具。
“这些都算是预支的。等你拿了工钱再还就是。”王兴隆说。
回到海兴号,王兴隆将他引到后面:却是一个小小的砖幔的院落,四面都是二层小楼,中间是口水井。水井旁支着块大青石。一个青衣双鬟的女子背对着他们,袖子高高挽起,正在用力的洗刷衣物。地上的木盆里全是待洗的衣服。
“这是舍妹。”王兴隆介绍道,说着又叫了一声:“锦春!”
年轻女子回过头来,见堂兄带着个陌生男子过来,倒也不以为怪,将一双被井水浸得通红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福了一福。
林铭赶紧回礼。心中暗骂这王兴隆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非亲非故的怎么直接就让自家妹子出来见礼?岂不闻男女授受不亲?莫非他看上了自己,要把妹子许配给他……
仔细看着妹子。相貌倒也不坏,看得出是中产以上人家的女孩子,只是有些过于劳顿多少落了形,身材有些粗壮,一双胳膊也毫不在意的裸露在外面……真是一个好好的女孩子,白白糟蹋了……
正在胡思乱想,却听王兴隆道:“舍妹也在海兴号做事。专管庶务,也算是我辈的同事了。林兄有衣被要洗得,交给她就是。”
“这如何使得……”
“林大哥莫要客气,”王锦春倒是毫不在意,“这是我的工作,掌柜的出了钱用我,就是要为大家洗衣洒扫的,您若不给我洗,我岂不成了铺子里多余的人了?”
王兴隆道:“锦春,林大哥才从船上下来没几天,不大知道这里的规矩。多待些日子就习惯了。”说着将林铭带到了二楼的一间小房间里。
“林兄就住这间好了。”王兴隆帮他将卧具放下:“这院子里住得都是铺子里的男伙计,冲凉在南面那栋楼的楼下,盥洗室和厕所也在那里,很是方便。”
“这里还有女伙计?”林铭看这房间和为民旅社的房间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连家具都一模一样。
明清时代的大型商铺字号,都是绝无女性员工的,店员也不能带家眷,即使掌柜也得单身赴任。雇佣女伙计这种事,堪称惊世骇俗。
“正是,舍妹就是一个,除了她之外,还有三四个女伙计呢。”王兴隆笑道,“林兄你初来乍到,不知道澳洲人的风俗:女人要出来做活得很多,有的人还在澳洲人的工厂里做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