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万界:从要听神明的话开始 第714节

如果说李盛是大财迷。

那赵日天就是妥妥的小财迷。

啪!

李盛打开折扇,反面上,写着‘除暴安良’四个大字。

他高深莫测的笑道:“千金散尽还复来,那些钱不过是饵,迟早会回来的。”

他要的就是刻意露富,让那群贪婪的吸血鬼主动招惹自己,然后再一网打尽。

这叫做钓鱼执法,而且还不会牵连附近百姓。

李盛就不信,那士卒和捕快能忍得住。

哥俩大眼瞪小眼。

虽然他们听不懂大哥说的钓鱼执法是个什么意思,但他们总觉得大哥说得好有道理。

赵日天挠挠头,又问道:“那大哥,我们从今以后又有何打算呢?是像以前一样占山为王,还是找到取经人,完成观音菩萨的任务吗?”

===第六百四十二章 人市===

“非也。”

李盛摇摇头。

开玩笑。

观音是他扯出来忽悠哥俩的。

哪里来的任务?

就算真有这个任务,取经人的人选,李盛也已经花落智障身上了。

不过赵日天的问题,却让李盛认真思考起来。

他很清楚。

别看现在这哥俩服服帖帖。

但在将来,如果哥仨没有共同的利益或者目标,哥仨迟早会分崩离析。

略微考虑了一下。

李盛凝声道:

“两位贤弟,你们既然跟了我,眼光自然要放长远一点,以前杀人放火的勾当,自然是干不得了。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遇到困难,我们不能指望外人,我们能依靠的,只有我们自己!

记住!

我们的目的,不是小打小闹,觊觎着眼下的一亩三分地。我们的目标,是要成为人界数一数二的大势力,是要强大到让天界都不敢小觑的势力!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我们的未来,是做大做强!让天界之人不敢小觑!”

掷地有声,铿锵有力,慷慨激昂,振聋发聩!

只是。

哥俩却是听的一脸懵逼。

也不知道是没听明白,还是被李盛的宏伟蓝图给吓住了。

当然,前者的可能性很大。

见智商低下的哥俩反应平平。

李盛也只得在心中暗叹一声对牛弹琴。

他淡淡说道:“难道你们两个,甘心一辈子给人当坐骑被人骑在脖子上吗?”

这下。

哥俩算是听明白了。

“不愿意,当然不愿意!”

“兽人永不为奴!”

“大哥说得没错,等老子也强大了,定让那文殊给老子当坐骑!”

“俺也一样!”

哥俩顿时跟打了鸡血一样,你一句我一句义愤填膺起来。

掷地有声,铿锵有力,慷慨激昂,振聋发聩!

李盛又道:“你们两个,就不想有钱,有权,有女人吗?”

“想!想!”

“你们两个,就不想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吗?”

“想!想!”

“你们两个,就不想走上成功之路,走上人生巅峰吗?”

“想!想!”

哥俩振臂高呼,不用李盛动员,斗志直接提升到MAX。

“孺子可教。”

李盛满意的点点头,这才继续说道:

“但你们千万要记住,枪打出头鸟,在我们气候未成之前,一定要低调低调再低调,广积粮缓称王。”

见哥俩又懵逼了。

李盛捂住额头:“就是在我们能对抗天界前,都给我夹着尾巴做人!”

“好的大哥!明白大哥!”哥俩连忙点头。

李盛又叮嘱道:“想实现这个目标,就是要广揽天下英雄,不断壮大自己的实力。而七日后的群妖宴,便是我们腾飞的第一桶金。”

虽然赵日天和龙傲天,仍不明白为何群妖宴会是第一桶金,但大哥说啥,那就是啥。

此时此刻。

哥俩统一意见,坚定信心。

大哥,就是我们心中的白月光。

大哥,就是带领我们走向成功之路的人生导师。

李盛的形象,在他们心中,变得更加高大了。

接下来,在多方打听后。

三人终于找到了人市。

话说在狮驼国,买卖人口是犯法的,可它并不禁止奴仆之间的买卖。

可笑的是。

奴仆与奴隶没有区别。

主家手握卖身契,就相当于掌握了下人的生死大权,他们的生死,依旧在主人的一念之间。

而一般来说,想买仆人的话,只有两个渠道,一个是官方,一个就是人市。

官方卖的,基本贩卖的都是罪臣的家眷。

人市则是普通老百姓买儿卖女的地方。

土月城虽交通四通八达,但也只有普通的人市。

讽刺的是。

相比起街道上的荒凉。

人市倒是异常的繁华,摩肩接踵,人声鼎沸。

只是这繁华的表面后面,是多少人的家破人亡,就不得而知了。

身为现代人的李盛,见一个个大活人都被成商品一样摆在路边,虽有些不适应,但也只能入乡随俗。

人市鱼龙混杂。

一到人市。

赵日天哥俩就像是拴不住缰绳的野马,开始四处张望。

三人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毕竟像李盛这副公子哥打扮的人少之又少,这穿的戴的,就差把‘我很有钱’写在脸上。

再加上他又是一副生面孔,自然引人注意。

“大大哥,买他们,买他们,他们身强体壮,身上的肉一看就很好吃!”龙傲天指着一堆衣衫褴褛的男人大呼小叫道。

周围人投来震惊加恐惧的眼神。

“给我闭嘴。”

李盛用扇子敲了下龙傲天的脑袋。

就算要买仆人,他也不会去买一群大老爷们,买一些会做饭洗衣的丫鬟就成。

虽然赵日天哥俩满脸横肉语出惊人,很多人唯恐避之不及。

但仍有胆大的上前招呼。

这不。

一个胡子拉碴的老汉,正挑着个扁担拦了上来,在扁担的两头,是两个用竹子编成的箩筐。

说是老汉,是因为他头发半白,满是皱纹。

但李盛能够看出来,对方的真实年龄不过四十有余。

只是风吹日晒,加上长期田间务农,他又黑又瘦,掌心布满老茧,手背全是冻疮留下的伤疤,身上的衣服尽是补丁,远远看去,就像是披了一层麻袋。

就他这一身打扮,说他是流民都是在抬举他。

见有人拦住大哥的去路。

赵日天露出不耐烦的神情,他刚欲呵斥,就见李盛一摆手。

这老汉的眼神虽充满犹豫。

行为举止并不像是心怀不轨之人,应该是附近的乡民。

“三位老爷好。”

老汉见状,忙是冲李盛鞠了一躬,毕竟李盛这一身的打扮,非富即贵。

“三位老爷,你们可是要买丫鬟?”他说话又慢又稳,似乎生怕说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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