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娶老魔妹妹,建长生家族 第6节

  小妹说到这里,声若蚊蝇,几乎是羞的开不了口。

  叶小天却是好生无奈。

  虽说他获得了一个多子多福系统。

  天地良心。

  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什么对不起小妹之事,即便是纳妾,也会求取妻子的意见。

  不过,小妹如此懂事,却是让叶小天越发喜爱,不由动了恻隐之心。

  原著之中,小妹是没有修仙的,也没有提及韩立是否检查过小妹有无修仙资质。

  既然如此。

  叶小天深吸一口气,望著眼前的小妹,开口说道:“小妹,为夫乃是传说中的仙家,你可信否?”

  小妹扑哧一笑:“我信,我信还不行吗,夫君!”

  “你莫不是夜夜打坐,傻了不成?要不我把小环叫过来,好好的服侍你一晚?”

  “走!穿好衣服,随为夫出来。”

  不论如何,望著如此懂事的小妹,叶小天决定一试。

  两人穿戴好衣物之后,来到院落之外,叶小天搂紧小妹的腰肢,几个纵横之间,便消失在山林之内。

  “呼!夫君,好快啊,这是什么武功秘籍?”

  到了地方之后,小妹气喘吁吁的问道,哪怕是被抱著走,她此刻也有些站不稳。

  “小妹,事到如今,为夫也不瞒你了,夫君我乃是修仙者。”

  “为夫如今也不知道,你有没有修仙的天赋,所以决定一试。”

  言罢,叶小天挥手一指。

  一道火光乍现而出,一旁的小溪瞬间被点燃,滚烫的气浪冲天而起,吓得小妹后退数步,一把栽倒在叶小天怀中,满脸惊骇之色。

  “我夫君,真乃仙人也?!”

第9章 修仙,从识字开始!

  小妹尚未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这确实太惊世骇俗了一点。

  她本以为自己的夫君,得到了一些奇遇,是一位武林高手。

  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将贫困之家发展成一方地主,坐拥良田百亩,吃穿不愁,令村里百姓羡慕无比。

  那可是仙人啊!

  呼风唤雨,法力无边,受万人膜拜。

  她不过一介乡野村妇。

  能过上现在的生活,就已经很满足了。

  哪敢在师徒成为呼风唤雨的仙家?

  叶小天看著小妹的反应,不由莞尔一笑。

  “怎么,还不肯相信自己的夫君是仙家中人?”

  “相信,我当然相信了。”小妹此刻也算是反应了过来,轻呼了两口气之后,猛地点了点头。

  而后,又有些底气不足的说道:“夫君,你如今成为了仙家中人,是不是又开始嫌弃我了?”

  叶小天闻言一愣,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

  “想什么呢,为夫什么时候嫌弃过你?”

  叶小天敲了一下小妹的脑袋,恶狠狠的说道。

  他不能接受这平白无故的冤枉。

  “那你为什么不肯接受小环?”小妹吃痛,一脸委屈巴巴:“城里的那些大老爷有钱之后,哪个不是风花雪月,出入勾栏之所,时常纳妾,我让小环试了你好多次,夫君却毫无反应。”

  “这不是嫌弃我等乡野女子,配不上你如今的身份,又是什么?”

  “夫君,你不要抛下我好不好?”

  小妹突然扑入了叶小天的怀中,泪眼婆娑的说道。

  抚摸著怀中小妹的头发,叶小天恍然大悟。

  这是身份转变的太快,一下子适应不过来。

  先不说在一起如此之久,孩子都生两个了,早已有了感情,不可抛舍。

  叶小天接受现代思想薰陶,纵然心中想著三妻四妾,但生在阳光下,长在红旗里,从小受到的九年义务制教育,使他干不出这么丧尽天良的事情。

  单就试想一下抛弃小妹的后果,借给叶小天十个胆子,他也干不出来这事啊。

  等到老魔回村告别之时,知道了这个结果。

  日后若是在修仙界中遇上,那还得了。

  要知道父母,小妹,那可是老魔心中的一道劫,占比之重,可谓是达到了无与伦比的程度。

  哪怕是日后证道金丹,进入虚天殿之后,幻境之时,也曾为此落泪。

  不报此仇,韩立就不配称之为韩老魔。

  抛弃小妹,叶小天绝既过不去自己心里那道坎,日后修炼之际,每每思到此处,绝对会滋生心魔,不得安宁。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便是这个道理。

  想通了一切之后,叶小天就赶忙安慰道:

  “想什么呢?”

  “为夫是那样的人吗?”

  “不动小环,一来是为夫功法修炼需要,二来,也不是为了证明为夫爱,你独宠你一人吗?”

  “怎么到了你这里,就成了为夫要抛弃你,如此编排为夫,该当何罪?”

  “若真想抛弃你为夫,又岂会让你也一同修仙?”

  叶小天这般说著,伸手擦了擦小妹脸颊上的泪珠,两人就依偎了一会儿,待情绪完全安稳下来之后,他这才开始吟诵纳气诀第一层的口诀,让小妹用心牢心。

  小妹知道,这便是修仙功法,自是十分用心,叶小天只是吟诵了两遍,她便全部记了下来。

  然后。

  尴尬的事情发生了。

  叶小天本来准备让小妹当即尝试一下,由他作为引导,护法,这样能避免一些潜在的危险。

  小妹却是犹犹豫豫,吞吞吐吐的说道:“夫君,这口诀我虽然记了下来,可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啊。”

  “经脉,穴位这些又是什么?在什么地方?”

  “小天哥,你知道的,我从小就不识字。”

  小妹说到最后,甚至带上了撒娇的语气。

  叶小天苦笑一声,这确实是他的疏忽。

  即便是机缘巧合之下,得到功法的散修,大多也是识字的。

  古代封建社会,能够识字的人,家底一般都不会差。

  并且,在这个识字率十分低下的时代,只要识字,时局不算动荡,随随便便都能找到一个工作养家糊口。

  一个地方只要拥有商业,例如酒楼、客栈、勾栏之地,这些地方再怎么说,总归需要记帐,每月按时算一算盈利多少吧。

  这些工作,最低的一个要求便是识字。

  有了功名的秀才,自然不屑于干这种粗鄙的工作。

  甚至就连童生,在某些偏僻村落的地方都能打开一家私塾,不说大富大贵,起码吃穿不愁,读书人的傲骨,也让他们不屑于点头哈腰,屈居于商人之下。

  这个时候,便能体现出识字的普通人重要性了。

  他们可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只要钱给的够就愿意干。

  所以说,不论什么时候,识字都是十分重要的。

  倘若不识字,即便修仙功法摆在面前,大字不是一个的粗鄙老农,也极有可能在内急之时,将之当做厕纸,冲入粪坑。

  “天色不早了,今日咱们就先回去吧。”

  “从明天开始,为夫先教你识字。”

  “识字。”

  小妹颜色一亮,她听村里的妇人说,那些老爷们的太太,可都是要帮夫君管帐目的。

  当然,这些也都是道听途说而已。

  但架不住小妹获取信息的方式也十分单一啊。

  加之她本身就单纯无比,自然也就信了这些。

  夫君要教她识字,自然就十分高兴。

  更何况,学会了识字之后便可修仙。

  若是成为了仙家,是不是可以让大哥,立哥哥,还有爹娘一起都跟著长生不死啊?

  胡思乱想之间,小妹只觉自己的身体再度飞了起来。

  叶小天无奈地抱起小妹,开始往回赶,没办法,荒郊野外,尝试运行功法,由他守护,自然没有什么危险。

  但若是教人识字,就不太合时宜了,山里的晚上蚊虫极多,叶小天身为修仙者,只需灵力稍微外放,便可抵挡。

  小妹可就遭殃了。

  两人疾驰之际,他甚至看到了小妹脖颈之上,两个红彤彤的大红疙瘩,显然是刚被蚊子给咬的。

  该心的蚊子!

  竟敢吸我娘子的血。

第10章 灵药,战斗!

  屋内。

  叶小天将小妹哄睡之后,又看了一眼自己的这对儿女。

  再三确认小妹是真的睡著了,这才再度起身朝著外边赶去。

  现在的情况,他一个人修仙就已经十分困难,资源不够用。

  如今又要加上一人,虽然不知道小妹究竟有没有灵根,能不能修仙,但万一老天开眼呢?

  一切都要尽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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