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摊魔修 第141节

  凡俗界不是不能去,只不过凡俗界太多了。除了天甲之列的九界好找,其他凡俗界,想要寻找起来,哪怕是真仙也得看运气。

  洛念芙闻言,自然是听明白了她师父拜三奇的意思,不过她眼珠子一转,却是说道:“师父,先贤有言,器不利可借,术不精可练,法不强可学,道不通可悟,时不逢可等。命由天定,运由己作,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呢!师父,今日的功课已经结束了,我可以先退下了吧?”

  洛念芙说道,她想要去找那两个凡俗界过来的修士。

  拜三奇见状,哪里猜不到她想干什么,不过他也不拦着。

  因为他收下洛念芙,就是为了自己成仙机缘,而眼下这两个意外出现在灵域的凡俗界修士,没准也是他成仙机缘的一部分。

  ……

  此时,谭书常已然远遁。

  血影分身具备他六成的修为,但却瞬间被斩灭,连分化逃走都办不到。此等实力,他绝不是对方的对手。

  不过,谭书常这个远遁方法,并不是随便找个方向乱跑,也不是混入什么地方。

  而是试着感应诡异游戏。

  然后,谭书常就成功的感应到了,并且和在原来的“甲五界”,并没有半分差异感。也就是说,只要诡异游戏不又跑路,沟通贪婪法则不受压制延迟等影响,那么他就随时可以从这四天柱之地离开。

  所以此时的谭书常,已经通过诡异游戏这个中转站,远遁回了原来的“甲五界”。

  “此界已被除名,而以原甲五之名,不仅太绕口,还有蹭流量的嫌疑……”重新回到这片天地的谭书常,瞧着这天地,却是不由就有了这样一个念头。

  于是,略作思索后,谭书常便决定给这片天地重新取一个名字。

  “我得参宿天司之力,修成星命天地,既然如此,这天地,从今以后,就叫参宿天好了!”

  谭书常本想将这片天地唤作“参宿界”,但这不就和其他天地一个叫法了吗?半点创新也没有,所以最后一个“界”,他给改成了“天”。

  新的天地之名立下,天意却没有丝毫反应,这很正常。

  有反应才见鬼了。

  天地又不是生灵,虽然存在天意,但这天意也并不存在半点自我意识。

  然后,谭书常为了防止有人弄出其他的名字来,特意施展神通,移转山岳,不仅弄出了这过去从未有过的最高峰,还在这最高峰上,刻下了三个巨大无比的字体。

  参宿天!

  末尾处,自然是少不了落款的谭书常立。

  而随着这七个字形成,谭书常体内随之飘出了几道血色身影,正是具备谭书常六成修为的血影分身。

  然后,这些血影分身就融入了这些字体中。

  一个字体中,存在一个血影分身的样子。

  今后如果有想动这七个字的人,就会惹出这些字体中的血影分身。而除此之外,谭书常还召集来三千“血神”,将这些“血神”分布在这一座最高峰的各处。

  毕竟这是他造就的最高峰。

  而这样一番大动作,无疑是动静极大的,周边几个州的修士,全都有所感应。所以很快的,这“参宿天”的各个仙门,就知道这片天地被人定了名字一事。

  当各大仙门得知“参宿天”这一个名字后,仙门修士对此有感到意外的,对此有感到震惊的,有对此无动于衷的,还有对此感觉有些生气的,毕竟给一片天地定名之事,经过他们的允许了吗?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谭书常立”四个字。

  于是,无论此前什么样的感觉,在看到这四个字后,便都瞬间陷入了沉默中。

  “魔主不是飞升了吗?”有人困惑。

  但终究是无人去为其解惑。

  因为这样困惑的人,不止这一位!

  所以,不管谭书常是不是已经飞升了,再无人敢对这“参宿天”三个字表示有异议。

  毕竟,参宿天这个名字也挺好听的。

  ……

  “你这突然傻笑做什么?”董家的那个上修洞府内,剑公子此时一脸不解地看向董董。

  “笑一笑不行吗?”

  董董瞬间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

  “不对,你是不是知道那参宿天三个字的真相?”剑公子突然灵机一动,他想到了一种可能。

  毕竟,要说和从来都是独来独往的魔主,平日里关系最好的,无疑就他姐姐的这个女儿了。

  这两人完全可以说是青梅竹马的关系。

  “这我怎么知道啊?”谭书常没有显露自身的意思,那么董董自然也就不必主动透露出去,于是她转移话题道:“你的那面镜子,你弄出其他的功能来了没呀?怎么说都是一件通灵之宝,在你手里就那样,是不是有点明珠暗投了啊?”

  而一听这话,剑公子瞬间就被转移走了注意力,他没好气地取出那面镜子说道:“什么叫明珠暗投?而且,这天下间,从古至今,除了我以外,还有谁能如我这般轻易就得到一件通灵之宝?”

  剑公子反应这样大,是有原因的。

  因为在二十年前,他的剑道天赋其实也很不错,尽管不是像董董这般,十几岁就剑心寰宇了,但也是能稳入剑主天地之境的。不过,因为那个时候叛逆期到了,对于每天练剑烦不胜烦,而对老是被拿来与人比较一事,故而就心中不爽到了极点。

  于是就在某一天,他拿着镜子自言自语,说再也不想练剑了,只要不用练剑,哪怕让他玩狼牙棒也行。

  然后,到了这一天后的第二天,他的剑道天赋就没了。

  但也不是完全消失。

  只不过是换了一种存在方式,比如他使唤狼牙棒,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变得特别厉害。

  “我见过通灵之宝长出来,而且还落我手里的。”

  董董木着小脸说道,然后就取出了一根金红色的谷穗。

  这根谷穗一出现,就垂落道道光晕。

  与此同时,董董原本的修真境修为,也一下子变得像是一证长生者般。

  见到这一幕,剑公子的双眼无疑是红了。

  因为他不止一次听这个小丫头说起这件通灵之宝的威能,免疫一切负面效果影响,还可令自身具备谭书常的十分之一道行。

  这件通灵之宝攻防一体也就罢了,还能让一位修真境修士,凭此获得斩杀一证长生者的实力。

  不过这个时候,剑公子手里那面镜子,似乎感觉自己被看轻了,又或者是为了证明自己比那一根谷穗厉害,突然就放出了一片白光。

  而在这片白光,一篇篇日记落了出来。

  其中最上面一篇,不仅只有半篇,这上面的文字,还在有条不紊的增加。

  上面写到

  谭书常修行小记,山中无岁月,不知今夕是何年。

  兜兜又转转,参宿天是始终离不开的地方。

  离开参宿天,又离开四天柱之地,我来到了那个曾经七日游的武仙之地,而在见到此地没有剑修时,我突然间就有了一个疑惑。

  剑鞘是整天承载剑的。

  那么整天拿着剑的剑修,是不是才是真正的剑鞘呢?

第174章 魔主唯一的正经营生

  那篇不断往下显化的日记到此,就算是写完了。因为在落笔最后一个字后,整篇日记瞬间由虚变实,上面墨迹未干的痕迹,都十分清晰明了。

  显然是刚写好的,还热乎着。

  不过,此时无论是董董,还是剑公子,都无心留意这一点,因为这两人都被这镜子通灵之宝的突然表现,给惊呆了。

  剑公子是单纯震惊自己这一通灵之宝,还有这等不可思议的妙用!

  竟然就直接从谭书常手中偷日记!

  那可是谭书常啊!

  一个人将天地间的仙门,都给镇压得完全没脾气,即便是称之为古来第一魔,也完全不为过。

  而董董惊呆了,则是因为她知道这个魔修的“七日游之地”是在哪里。这件通灵之宝,竟然能跨界偷日记?

  虽然这两人震惊的缘由各不同,但震惊的程度差不多。

  所以,这两个人是同在一时间缓过神来,然后两人这才被那篇现写的日记给吸引过去。

  “……”这是看完了日记,总感觉这个魔修在阴阳自己的董董。

  “……”这是总感觉这篇日记说的有道理,但仔细一想,有个屁的道理的剑公子。

  于是,剑公子余光一瞥后问道:“他是不是在说你?”

  董董先是将她那一柄天之剑收起来,然后木着小脸,用理直气壮的语气回答道:“不是!”

  “不是就不是,回答那么大声干嘛?”

  ……

  参宿囚土。

  谭书常看着自己刚写好的日记瞬间虚化,却是没有半分惊讶。

  虽然这确实很突然,但又不是没有经历过。

  而他写这篇日记,还真不是瞎写,是他过来这边后,刚好遇到一位真灵体修,于是有感而发。

  因为与剑魂合二为一的真灵体修,便是和那剑鞘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都是以自身来容纳剑魂!

  而那剑修虽然不是容纳了剑魂,但也大差不差。

  然后,谭书常瞧着此地太阳即将落下,便召唤血池,然后进入了其中。这天地间的元气规则,到了晚上后,他还是有些无法适应。

  所以出于小心谨慎,还是少接触。

  毕竟他特意通过诡异游戏,跑来这参宿囚土,仅仅只是为了借助这片天地等同于四天柱之地的灵气浓郁度,来洗练自身的凡俗气息。

  他之前有在那些祖师记忆中,看到过凡俗气息一说,但因为这些祖师都是三证,又一去就经历了太阴仙池的浸泡,所以对于凡俗气息知之不多。毕竟这对他们来说,是根本用不到的一点“常识”。

  就好比那种地的“常识”,对于富豪权贵的意义一样,有几个富豪权贵知道该怎么种地吗?而这些飞升祖师亦是此理。

  虽然谭书常在炼化时,所能获得记忆都不完整,仅仅只是其中一部分。但也不至于,他炼化了那么多三证祖师被斩后所化的尸鬼,这一方面的信息,还收集不全吧?

  因此,在此之前,谭书常对于凡俗气息,也就因为斩剑庙祖师的分身时,听对方提了一嘴,才略有些在意。

  而此时谭书常会知道,自然是因为那两道附身在宁书奇和君子墨身上的血影分身,意外获知了这两人被发现的原因。至于这凡俗气息的洗练,倒也不难,只要在四天柱之地待上一段时日即可。

  “你这腌脏货,吃某家一拳!”

  “小小下乘炼体法门,也敢与我斗?”

  砰!

  两人瞬间就搏杀到了一起,拳脚碰撞,顿时就有气劲迸飞而出。一者身形高大,有两丈多,一者则才一丈出头,体型差距甚大,然而两人却是斗得旗鼓相当。

  谭书常刚好路过,他瞧一眼,便不再瞧。

  因为这种情况在这地方很常见。

  过去的七日游,只要是人多的地方,他每天都要遇到上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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