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摊魔修 第134节

  比如,这位剑武仙,当其与空灵剑魂合二为一后,他的全身上下,都将变得犹如仙剑一般锋利。

  故而走这一条道路的炼体修士,被称之为真灵体修!

  剩下的两种炼体道路,如师武仙这般的,本质上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一切自身所求,都向天地自然求取。

  是以这一种炼体修士,在这里被称之为真道体修!

  而最后一种,依仗血脉之力来修行的,名为天人体修!因为这一类炼体修士,生来就肉身很强大,之后只需要稍加锤炼自身血脉,自己的肉身强度,就能够自然而然提升上去。

  这一位重瞳武仙,也正是谭书常打听到的这四位武仙中,最为年轻的一个。

  据说是从真正修炼到现在,才用了十年的时间。

  因为其具备的武祖血脉最纯粹。

  真血、真灵、真道、天人,四脉体修之路!

  这是谭书常转了七天的收获。

  而他此时望着这落日余晖,其实也不完全是在看落日。因为他所看的,其实是这片天地的元气规则。

  这片天地的元气规则没问题,甚至一来到这里,他那伴生血池中凝练出来的“山水之神”,都换了一个方向长。

  原本都是倒着长,如同人立在摆在地上的镜子上,镜中所倒映出来的人影一样。

  而此时,就是正常的粮食生长方向了。

  自然,这些粟谷生长的方向变了,那两条土狗也不再是倒着的了。

  不过,元气规则虽然没问题,但这里的元气规则,却给谭书常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其晦暗如深,隐藏寒意,好似那鬼魅。

  若非拥有高度的鬼道免疫,他都无法在这里正常修行。

  而这或许是导致炼体之法在这里能够大行其道的根本原因了,吐纳灵气的修行之法行不通,自然只能换一条道路了。

  “参宿武仙……这里应该是参宿天司照耀下的一块地域。”这是谭书常早就有的一个想法,而他会这么想,自然是因为他凝练星命天地时,引来的那一股参宿天司之力。

  没准就是因为这参宿天司之力,甲五界的天意在送他飞升大礼包时,才把他送到了参宿天司照耀下的一块地域。

  不过,谭书常用“应该”,而不是百分百确定。

  是因为他在这等天司照耀下的地域,按理来说,他要引落参宿天司之力,来壮大自己的星命天地,是会变的更为容易一些的!

  这跟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一个道理。

  但是吧,谭书常在眼下这个地方,根本享受不到这一天司福泽。甚至比在甲五界时还要艰难一些!

  因为谭书常在甲五界的时候,好歹能偶尔引落一点点参宿天司之力,但在此地,就完全引落不下来半点参宿天司之力。

  而之所以他一直用此地、这个地方来描述形容眼下自身所在之地,则是因为他是真打听不到。

  这里的人,对于所在的城池叫什么,附近有什么山脉、河流,以及潜藏的山海兽,都是能说得头头是道。

  但要说整个世界叫什么名字,这里的人,就都不知道怎么说了。

  甚至连世界这个概念都不曾具备。

  故而,这里的人描述什么地方,都是以那个地方的强大势力,亦或者强大存在来作为代称的。

  比如鸾峰附近方圆几千里地,都常用公输家族来形容。

  因为公输家族是鸾峰附近一带,最强大的一个家族,而周遭的其他一些小家族,不是依附于公输家族,就是本身就是公输家族分出去的。

  如果其他人要去公输家族之地内的一个地方,对其他人的说法,就是公输家族东南什么城,亦或者公输家族西南什么山、什么河。

  从某一方面来说,这块参宿天司照耀下的地域,就像是诸侯割据一样。

  也因此,这个地方不存在像上玄大印一样的一界修士公认货币。

  很多时候,这里的人,在跨势力所在地进行交易时,都是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至于在同一个势力所在地内,那么就会使用当地势力所规定的货币。

  比如这公输家族之地,体修所使用的货币,便是公输印钱。一种像是一枚枚小印章般的钱币。

  之前笑话谭书常的那个炼体女修,就是这公输家族的。

  因此谭书常才对这个家族的情况,知晓得如此清楚。

  这时,那太阳完全落了下去。

  而这天一开始昏暗,就有些许阴气开始吹散开了。这阴气混入风中,因为量少,再加上都已经习惯了,所以此地的生灵,都对此没啥感触。

  不过才初来七日光景的谭书常,自然是习惯不了。

  但也正是这不习惯,才让谭书常发现了自身的一个不对劲之处,那就是他身上的八百年道行中,有三百年道行,会无时无刻衍生出一种戾气,混入他的四肢百骸,侵蚀他的魂魄心智。

  他此前会出手给那个炼体女修一拳,可以说这一种戾气,至少占了三成的原因。

  “幽泉血魔!”

  谭书常不由念出这一个名字。

  如果此魔眼下出现在他面前,绝对会被谭书常给挫骨扬灰的。

  然后,谭书常从自己袖子里取出了半颗破碎之物,这是那幽泉血魔此前持有的血色晶体状物。

  在被他打碎后,谭书常就顺手取走了一半。

  而谭书常此时取出,是因为他想到自己这多出来的三百年道行,就是被这血色晶体状物完好时放出来的血光一照,这才突然暴增的。

  所以,他眼下想要解决这三百年道行的问题,可以试着从血色晶体状物上想想办法。

  然后谭书常就召唤出了伴生血池。

  涓涓血水自地底之下涌出,只是一瞬间,就化作了一片血海。此时这片血海之上,生长着一大片粟谷,其中有两头土狗欢快跑着,使得那原本无法存在的太极图案,日渐清晰起来。

  一巨大莲台,也随之从这片血海中探出了一部分。

  谭书常化身不死鲜血形,这才落上了莲台。

  这莲台一感应到有人要坐上来,立马长出了一柄柄尖锐的匕首状物,寒芒闪烁间,像是要把坐上来的人给扎一个粉碎。

  原本谭书常看这莲台的变化,无疑是困惑不解的,不过现在他尽管还是有不少困惑,但他已经能明白这些匕首状物出现的含义了。

  是为了限制!

  也就是遏制他用莲台来快速提升实力。

  虽然谭书常不明白为什么要以此来遏制他的修为提升,但明显是遏制了一个寂寞。毕竟,他可以用其他的形态坐上去!

  血池之中,镇压着不少尸鬼。

  所以这莲台很快就被抬了起来,而身居其中的谭书常,也在一瞬间就参悟了这一血色晶体状物。

  知晓其名魔罗血晶,乃是魔罗天司凝结而成,属于天地间极为罕见的一种宝物。

  如果是完好之时,这一枚魔罗血晶,等同于带了一位三证魔道修士在身边。而且还不是一般的三证,是已经触及了成仙门槛的三证。

  但现在已经破碎了,其威能自然是十不存一。

  不过谭书常却对此连半点惋惜之意都没有,因为这东西不碎,他根本无法威胁到那幽泉血魔,只能放任其轻松全身而退。

  此魔算计了自己,让自己背下血魔这个锅不说,到头来如果还能全身而退,那么这可比魔罗血晶被打碎,更令人难受啊!

  “这道行倒是没啥问题,只不过因为可以说是魔罗天司赐予的,所以我如果本身具备魔罗天司的天司之力的话,那么是不会出现这些许异常反应的……”

  毕竟是早就习以为常了。

  可偏偏谭书常体内所具备的,是源自参宿天司的天司之力,这代表的乃是天地正规,风调雨顺。

  虽然参宿天司和魔罗天司不是直接敌对,但这两者的天司之力,显然是无法安然相处的。

  些许排异性在所难免。

  “看来只能舍弃这三百年道行了……”谭书常很快就做出了决定,虽然这三百年道行是很多,但对他来说,也并不是不能接受的一件事。

  与其让那一种戾气干扰自己,不如快刀斩乱麻。

  不过,也不是现在就将这三百年道行给斩去,毕竟眼下还身处一个陌生的地方。所以,即使要斩去这三百年道行来解决自身麻烦,也得再过一段时间,至少要确定自身已经安稳了才行。

  然后,谭书常也没有走出血池。

  他一直等到了这个地方的天亮,他才走出血池。

  这叫顺手捡个太阳。

第168章 再飞升一次

  太阳没捡成,不过不是不让捡。

  而是因为谭书常觉得用这种方式,来想念故友不太好。

  毕竟某个小丫头也只是偶尔发癫。

  谭书常没有踏云而行,也没有穿梭虚空,他一步一步,走在这山野之地。像是一个没有修行过的人一般。

  他这是在体悟此处的元气规则,如果不考虑只有在日暮时分才会出现的那一股死气沉沉,以及晚上才会出现的些许阴气,那么这个地方,完全是没有问题的。

  此外,无论是这个地方随处可见的修炼资源,还是人人都炼体的基础修炼环境,都不逊色于谭书常所知晓的那四天柱之地。

  这让谭书常多少觉得自己眼下所在之地,就是那四天柱之地。

  不过,一直瞧不见那四根天柱,这就让谭书常始终无法确定。毕竟他所获得的关于四天柱之地的画面中,无一例外,都有那四根天柱的踪影。

  撑天之柱,无论身处四天柱之地的何处,都可以望见其中一根!

  然后,这么走着的谭书常就遇到了麻烦。

  但这麻烦也在意料之中。

  因为就是很俗套的打了小的,来了老的。若非如此,谭书常也不至于对那公输家族如此了解。

  这叫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左右数十人,他们团团围住了谭书常,这些人一个个都身形魁梧,近乎有两丈高,立于此处,完全就是一堵堵墙体般。

  而这些人身上的肌肉,就更是夸张了。

  这也是体修的一大特征。

  当然,并非所有体修都是如此,修行那等上乘炼体法门的,体型并不会像修炼了巨化术一般,会随着实力提升而不断变大。

  上乘的法门,是可以做到大小如意的。

  这些身材高大的,都是公输家族培养出来的仆人。

  而带着这些仆人到来的,乃是一名中年壮汉,这壮汉的体型,就没那些仆人的体型那般夸张了。

  但也不怎么低,有近一丈高!

  此时,这名壮汉身边,还跟着一个八尺来高的少女。(一丈,3.33米。一丈有十尺。)

  这少女这会儿瞧见了谭书常,那是相当神气,双手抱胸,微微低头,看着还没她高的谭书常,咧开嘴笑得很开心。

  不过下一秒,她的笑容就没了。

  因为那壮汉上下打量了一眼谭书常后,原本紧绷着的严肃神情一下子就没了:“不错,不错,贤婿可有兴趣上门?我公输家不会亏待了你的!”

  原本都准备打快点的谭书常,闻言也难免有些错愕,毕竟他还是他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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