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知道,是时机还未到!
………………
“平淡的人生,是看不出来每个修士真正的潜质的!我之意,不是硬实力,功法,秘术,修为,而是知难而上,上而有序,序中有运,这才是做大事,成大修士的前提条件!
这些,坐在赑屃古船内你看不出来!去修真世界平静的凡俗王朝,也看不出来!”
显圣尊者淡淡解释道。
成朱若有所思,“有道理!所以,道友一般会把红尘千丈图扔进那些没有灵机,没有修真的星体,让它体会那种乱世的红尘,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国家之间,不同信仰之间的残酷战争?”
“正是如此,”显圣并不否认,“他们入境之后,会有数年熟悉环境,熟悉身份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红尘千丈原本通过其他星体人类复制来的人物会慢慢褪去他们本来的性格模式,逐渐被这些修士的深层意识本能所替代。
在这之后,他们的所做所为,其实就是这些修士在未来宇宙动乱中可能会选择的道路!
是隐忍,还是奋发?是坚持,还是放弃?是反抗,还是顺从?他们是否值得信赖,从此图中便可大概看个究竟,八九不离十!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些东西可不是功法秘术,是你想改就能改的,他将伴随修士一生,是为见灵本性!”
“很复杂,凡人虽然个体力量不值一提,但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却是一点也不比修士逊色,甚至犹有过之!
看来红尘千丈之灵单靠自己模拟是无法支撑这么巨大变数发展的,所以它不得不在真正的红尘中吸取经验教训,学习历史,学习人类的思考方式!
就是不知道,现在的红尘千丈,能完美模拟多大范围,多大烈度的人类争端了?”
成朱是头一次近距离观赏红尘千丈的变化,所以对它所能模拟的范围还不清楚。
显圣尊者微微一笑,“六千年前,此图还只能模拟一村之隅,地不过万丈,人不过百,不能演化战争;三千年前,便已能完美再现一城一区之争,人数上万!
进化到今日,红尘图已能具现一个中等国家,数百万生灵的繁衍生息,大规模的人类战争,其中万人万态,绝无重复!
在这个过程中,此图经历了上百个星体,数十种文明,数十种种族,各种社会制度,国家结构,权力构造,文化传统,风土人情,可以说,你能想象的,它都经历过了!
所以,我不敢说一切皆在我之掌控中,但一定在红尘之灵的掌控中!”
第824章 乱起
为了自家安全计,傻根这批人还是做了一些必要的准备,别的说不上,但从花马驿军营中搞出一批兵刃铠甲弓箭还是不难的,他们的目的很简单,不想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最糟糕的结果,无非是上山当土匪去,还能差到哪里?
现在的花马驿,已接近于一个无官府的状态,人们的行为准则,不过是靠着长久以来养成的惯性,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崩塌!
难民越聚越多,又没人赈济,吃不饱饭就要闹事,军队不管,官府无奈,维持地方安宁的,就竟然落在了傻根一群人的身上,也是天大的笑话!
富户们开始联社自保,或者去到大一些的城市,那些没处可去的,便只有央求傻根这一伙来保证平安,
队伍迅速的壮大,不仅仅有混混无赖,也有兵痞打手,流民中的自持勇力者,等等,来源五花八门,乱哄哄的,也没有特别严密的组织性,
傻根只是其中一个比较著名的角色,还有三,二个所谓的头领,却是比他的地位还高,毕竟,傻根前二十年的人生太过难看,实在也无法让太多的人尊敬起来。
他最近开始变的越发的沉默,因为在他的脑海之出现了一种疯狂的念头,疯狂到连他自己都不敢去想,但冥冥之中他又觉得这个念头就未必不可能!虽然这可能会颠覆这个世界所有人的观念!
也没有什么深思熟虑,傻根自几年前开始过上好日子后,就决定相信自己的直觉,起码到现在,直觉还一次都没坑过他,为什么不呢?
他其实是个很简单的人!
于是找来了最早和他相处的那一批人,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啥?你让我们去和那些泥腿子交朋友?”
“四乡八邻的地主富户具体情况?干这个我拿手啊!傻哥,你这是准备抢大户了么?”
“找些会算账数术的读书人?傻哥,我哪里寻去?你还是让我去砍人算球!”
“……”
其实傻根对自己要干的事也没什么更深层次的思考和理解!他只是顺应本心,至于未来怎么样?再差还能坏过以前吃不饱肚子的时候?
他既说不清,手底下那些粗胚更是懒得问,真要是有明白人问出来,这帮人还真未必敢继续做下去!
于是从领头的到手下办事的,一个个稀里糊涂,就照傻根的吩咐做了下去,却不知道他们要做的,会颠覆整个世界!
少府监的安全,当然也在傻根这伙人的控制之下,或者说,现在的少府监已完全失去了原本的意义,变成了一个社会闲杂人员的大本营,而傻根则变成了这个地方真正意义上的主人。
于是,他觉得自己已经有了和那女人光明正大交流的权利!
“我年纪比你都快大十岁了!”
“咱们生个娃吧!”
“这与世俗礼法不合,别人会戳你的脊梁骨,你这不是英雄好汉所为!”
“咱们生个娃吧!”
“我儿子在边塞带兵,他会把你们杀的一个不剩!”
“咱们生个娃吧!”
“你想和我成亲,你又拿什么养我?就你现在的一切,都是我铁氏少府的家当呢!”
“咱们生个娃吧!”
“其实我也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我善嫉,脾气坏,不懂疼人,可能再也生不了孩子,我,我还有狐臭……”
“咱们生个娃吧!”
……花氏使出百般解数,也劝不回这头犟驴,她是实在没办法了,这外面兵荒马乱的,没有军队护送,她这样的女眷根本就出不得郡,就更别提远出边塞找儿子!那天杀的逆子,自己在外逍遥,却全不顾自家老娘的安危,真正可恶之极!
她是官宦大家出身,自小就接受良好的教育,知书达礼,见识广博,人又长得风情,在花马驿美人中那是坐头一把交椅的,虽然年岁稍微大了些,但风韵犹存,是那些小门小户贫穷人家的女儿不能比的。
丈夫死的早,家中里里外外就都得她操持,不仅要生财,还要学会散财,把这个军功之家维持住,维持好,十多年下来,可谓无处不操心,
这样的女人,又怎么可能看上傻根这种自家名字都不会写的贱种?不过是个稍微敢拼命些的混混罢了,要相貌没相貌,要学识没学识,要家世没家世,没钱没地没官职,这样的人,要是放在太平年月,她一个贴子,官府便能把他锁了去,活活打死!
可惜,身逢乱世,徒使竖子张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