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我,张三,普法专家! 第28节

  随即。

  王南便在直播间里贴出来了这个链接。

  而直播间里的观众们,也闻风而动的涌入了那个链接之中。

  半晌之后。

  大部分的观众们,终于将这份合同看完了。

  “QAQ,虽然我看不出这份合同在法律上有什么问题......但这份合同,是不把作者当人吗?”

  “66666!看了这份合同,我简直觉得自己这是梦回了上古奴隶制时代啊!爷爷穿越了?”

  “问下大家,现在是0202年吗?”

  “罗老师说的太对了!这份合同拿去研究古法律真的很合适!建议上交国家!”

  “我就是一个作者,大家说的没错,摆在你们眼前的,正是某书集团如今的合约!”

  “震惊!某公司,竟然专注于古法律研究,为我过研究古代奴隶制合约做出卓越贡献!”

  直播间里的观众们,瞬间都表示着自己的唏嘘感慨。

  他们大部分虽然对法律不甚知,但是这份合同,几乎是个人,一眼就能够看出,简直是不将作者当人了!

  他们很多人虽不是作者,但对此也是义愤填膺,这是对于劳动者的欺压啊!

  “罗老师,您觉得这份合同,有什么问题吗?”

  王南缓缓的问道。

  刚才罗老师的玩笑归玩笑,但正事他还是要问的。

  他们就是因为不知道如何在法律上解释这份合同,这才来问罗飞的。

  罗飞的表情沉默了一下,随后眼神微瞪道:

  “这他么的竟然是份合同?这样的东西也能称之为合同?”

  “是它飘了,还是我国的合同法提不动刀了?”

  说实话,当他看完这份合约的时候,他也很震惊,如今竟然还会出现这样的玩意?

  简直是刷新了他的认知!

  “哈哈哈!罗老师太精辟了!这种东西也能是合同?”

  “若不是这个龙龙社区的链接,提示这份合同是真实的,我还真以为这哥们是在闹着玩呢......”

  紧接着。

  罗飞继续道:

  “为避免大家看的太累,我给大家做一个总结吧!不过先说好,我可没说这是某书集团的合同啊!这只是我对某古代奴隶合同做的总结!”

  罗飞说完。

  直播间的观众们再次乐了。

  “没想到,罗老师怂了啊......哈哈!”

  “你以为呢,某书集团的母公司心悦集团,那可是坐拥最强法务部之一,拥有北山必胜客的称号啊!”

  “北山必胜客,哈哈!笑死我了!”

  他便开始拿出了纸笔,开始书写。

  片刻的功夫。

  罗飞已经将自己的所总结的内容尽数写在了纸上。

  啪!

  罗飞随后将这份合同摆在了摄像机之前。

  只见那纸上写着:

  1.作者创作的书,直到作者时候50年,版权都归某书集团所有。(老罗点评:作者创作的书,那能是你的吗?我们某书给你们管着,那是给你们面子!我们给你们开发版权作者IP,你们竟然连版权都不给我们,你们作者还是人吗?死后五十年版权回归,更是作者的福报!”)

  “卧槽!死后五十年,作者的书才归作者所有,这他么还是人吗?到那时候黄花菜都他娘凉了吧!”

  “牛笔,真版权回归之时,家祭无忘告乃翁!”

  “这就像你生了个孩子,然后告知这孩子得在你死后五十年,你才能抚养......这也太他么的6了吧!”

  “罗老师太逗了,神他么的福报......”

  罗飞总结之下,他们算是明白了这合同里究竟是弄了些什么条款!

  随即,他们看向罗飞总结的第二条内容:

  2.作者和某书集团不再是合作关系,而是委托创作,著作权归属于某文集团。(老罗点评:你们作者的作品发在我们的平台,我们某书集团帮你们发表,不用网费的吗?著作权归某书集团所有,没毛病吧?!你说你是作者?我们某书才是原作者好吧!)

  这条看下来。

  观众们顿时就沸腾了!

  “卧槽!连著作权都不是自己的?这太过分了点吧?”

  “罗老师说的没毛病,我们某书花了网费了,你们作者还想要著作权?”

  “那这么说,按照某书的逻辑,我考试写的作文,也不是我的喽?而是学校的?”

  “某书厉害了!自己同时创作几十万本书!我愿称之为最强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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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第二条简直更特娘的过分,正如网友们所说。

  著作权都给你抢去喽!

  你写出来的东西,那能算是你自己的吗?

  此行为的霸道程度。

  其实就相当于蔡伦发明了造纸术,然后要求只要是在用了他的造纸术造出来的纸写下的东西,著作权都归他所有。

  如果蔡伦看了这份合同,一定会在吐槽:靠!我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个主意?

  随后,网友们再向第三条看去:

  3.如果作者的作品遭到了侵权,打官司的钱,不应由某书集团负担。(老罗点评:有一点问题吗?没问题!我某书集团都帮你们“打理”版权了,都帮你们“著作”了,我们都已经够累了,作品遭到了侵权,你们作者不自己出面打官司,还想让我某书集团出钱?你们还是人吗?!)

  “畜生啊!”

  “罗老师的点评,真的将其无耻嘴脸狠狠的揭露!”

  “吗的,把作者的版权和著作权抢走了,现在作者被侵权了,想起作者来了?”

  “太累了!某书集团每天需要点击一下,通过你们上传的章节,实在是太累了!”

  如果说前两天只是“抢劫”行为的话。

  这条就相当于,抢劫犯抢劫的来的东西被别人给偷了,然后他要求被他抢劫的人,来出面主持公道!

  真他娘是神逻辑!

  “抢劫犯要是能够学来某书集团一成的功力,何愁大事不成?”

  网友们不禁纷纷感叹道。

  接下来,他们再看向第四条:

  4.作者受某书集团聘请,但双方并非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作者不享受某书集团的福利。(老罗点评:让你在我这里当猪猡已经是最大的恩赐了,什么?你还想要福利!对不起,你是我们的员工,但没有福利!什么?你在写作的时候发生了意外?这不是我们某书集团能力范围之内的事情!)

  “牛笔啊!某书集团!你是我的员工,但你的事情我概不负责!”

  “罗老师前边说的太真实了!这他么跟古代的奴隶条约有什么两样,我似乎记得古代的奴隶也是奴隶发生了意外,奴隶制概不负责吧?某书集团成功的在0202年进行了文艺复兴!”

  “太好了!太感动了!没想到某书集团竟然在现代社让我梦回古代!谁!谁他么能给我们这样的体验?!你害说某书集团不良心?你还是人吗?”

  “同感!某书集团太良心!吾等感天动地!”

  在罗飞看来,这第四条条约,已经算是完全放把脸皮撕破了。

  要知道,一般如果是招聘合同,那么公司就应该严格按照国家定下的员工福利来。

  而某书集团的意思便是,你是我的员工,但我不对你有任何保障!

  当然,如果将这个员工,换成奴隶,这份合约看上去,似乎依旧不显得突兀。

  这条合约,也是罗飞认为他是奴隶合约的最主要原因。

  前边的条约,都是流氓,而这条,直接是把你当成奴隶。

  紧接着,网友们带着愤怒的情绪,再往下看下去:

  5.合同签订后,某书集团享受作者下本书的优先权,如果作者在其他平台发布新书,需要先行通知某书集团,如果某书集团没有签约意向,作者不得在其他平台发布新书。

  (老罗点评:什么叫做霸王合约啊!【战术后仰!】什么!我们某书这么好的卖身平台,你还要往别人那跑,你是畜生吗?!你......你们太过分了!不行,你必须在我们这里发!否则你就别写!)

  “牛皮!我建议直接由原作者来写书!”

  “一经绑定!享受终身在某书发作品的权利!什么叫做良心大站啊!”

  “良心!太他么的良心了!这还是终身制的!”

  “母公司心悦果然也是良心公司,什么都是永久制的,连作者也还是永久制的QAQ!”

  这条当罗飞总结出来的时候,也是大跌眼镜。

  他想骂人,尼玛的这得霸道到什么程度啊!

  你只要签了我们的合约,那么好了!以后你可千万别在其他平台发书被我们抓住了,否则有你好果子吃哦!

  罗飞心想当时他激活了系统之后,本来还想着去某书集团以文字的形式讲讲法律呢,说不定也能够收获一波人气值。

  现在看来,他幸好是没有去写。

  否则,他也要被绑定在了某书集团了!

  然而,这样霸王条约,到了这里仍然没有结束:

  6.合同签约后,作者能得到的是,扣除运营以后,读者付费后净利润的“分成”,某书集团有权对书籍进行其他方式,例如“免费阅读”的营销!(老罗点评:运营成本多少,我们某书说了算,给你分多点是恩德,给你分少点是本分,身为枪手能有口吃的就不错了!什么,想要多点权利?来啊!把他的书给我丢到免费去!)

  “厉害厉害!我想问的是,某书的这个运营成本若是负的,岂不是要作者倒贴钱?”

  “楼上的,你的感觉没有错,你身为枪手,竟然让我们亏钱了?对不起,给我赔钱!”

  “写书倒贴钱?就问你怕不怕!某书,给你船新的人生体验!”

  “这他么......某书的作者们,到底是生存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里啊......”

  罗飞就没见过这么无耻的,前边都把人家作者的版权著作权抢走了。

  到了这里,竟然还留下了可能让作者......哦不,是枪手赔钱的陷阱。

  就算......就算是以员工的身份,你家员工业绩没做好,还需要赔钱???

  接着,还有依旧无耻的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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