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怎么一大早就给我打电话了?陈锋起床了吗?”
汤悦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
“他都走了。”沈琳叹了口气说,“本来我想今天早上找机会的,结果一看到他人,我就什么都忘了。”
昨天晚上他和陈锋各自回房间后,沈琳也有些失眠了,就微信上联系了汤悦,将自己现在和陈锋的状况跟她说了一下,同时咨询她的意见。
汤悦就建议她立马去隔壁找陈锋,穿个三点式过去,不信陈锋还能把持得住。
但沈琳犹豫良久还是没有勇气这么去做,汤悦只好建议她,今天早上再找机会,结果她忘了。
当然,早上两人就只是一起吃早饭,其实也没什么机会。
“唉,你这样,什么时候才能将他给重新拿下?”汤悦有些怒其不争地说,“你也说了他现在身边的女人好几个,跟他同居的就有两个,你若是不能争取将跟他的关系‘正常化’,你什么时候才能跟他真正地复合甚至复婚?”
沈琳苦笑说:“我感觉得出来,他现在对我其实还是有些心存芥蒂的,我跟他离婚前的两三年时间,我们彼此过得都很压抑甚至痛苦。他可能因此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不敢跟我再亲近。”
“所以,我要你早点将他拿下啊。你们之前在一起好几年了,该做的都做过很多次了吧?都老夫老妻了,你还有什么难为情和不敢的?相信我,你胆子大一点,豁出去一点。只有你重新跟他上了床,他的心结才能解开,不然他现在就只是因为同情你,才答应跟你交往。等你的病情一稳定,他可能就不会再理你了。”
“我知道,但是……没什么好机会啊。”
“昨天晚上就是最好的机会,可惜你错过了。”汤悦很是为沈琳可惜地说道。
沈琳有些委屈地说:“他昨晚上回房的时候,故意将门给反锁了,我听到了,对我防贼似的,我能怎么办?”
汤悦苦笑说:“大姐,他把门反锁了,你就不能找借口让他打开吗?比如说睡不着想要找他聊聊,或者给他切盘水果端过去,反正各种理由一大把。只要你让他开了门,你进去后就死皮赖脸地不要出来,或者进去后,就直接了当地将身上的衣服一脱,我就不信他能扛得住。”
沈琳轻叹了口气,汤悦说的办法无疑是个好办法,但她从小就是一个骄傲如孔雀般的人,而且还是个女人,怎么能豁得出脸做这种事?
“你说的是好主意,但不适合我。”
沈琳也只能这么说了。
“那下次你再让他来你住的地方,跟他一起喝酒,只要酒精上头,你们孤男寡女,又是老夫老妻的,发生点什么就理所当然了。”
“他现在好像不喝酒了。再说,喝酒对身体也不好。”
沈琳想到陈锋身患绝症,肯定不能喝酒。
“那还是我刚才说的那一招,不来虚的,直接脱衣服,这一招虽然显得粗俗,但对付男人最管用。何况你是大美女,我就不信陈锋他能不动心。”
“我都说这一招我做不来。”沈琳一脸苦恼地说道,“你还有没有其他办法?”
“我的大姐,你都跟他这么多年了,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已经做过了,你还有什么好害臊的?怎么就做不来了呢?你若是没有勇气做,就干脆在做之前多喝点酒给自己壮胆。陈锋他不喝,你喝就行,到时候你再鼓足勇气在他面前将衣服一脱,接下来你和他的关系,自然就水到渠成,恢复从前了。”
沈琳一听,顿时就意动了。陈锋现在是不能喝酒,但她可以啊。
她以前也是喝醉过酒,她知道那种状态和感觉,确实能给她勇气,让她能够做平时不敢做的事情。
“琳姐,听我的。这事就这么办,你一定要尽快跟他恢复那啥关系才行。不然,这能叫跟他复合吗?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你只有跟他再次确定关系,他才能再次把你当作他的女人。不然,其他都是虚的,都是假的。”
沈琳一脸郑重地点头:“好吧,我知道了。”
“我今天也没什么事,要不去你新家实地看看?欢迎不?”
“当然欢迎,你不说,我也想让你过来看看。”
“那就好,我马上过去。”
半个小时后,在沈琳的新家溜达了一圈的汤悦,羡慕无比地对沈琳说道:“你这套房子真好,陈锋他也大气,这房子说送就送了。”
说到这,她不禁想起了前夫孔天禄,又有些气苦地说:“同样是男人,同样是前夫,陈锋和孔天禄的差距,就像是人与驴的差距。”
沈琳有些哭笑不得,安慰说:“这有什么好比较的?若是天禄也像陈锋这么有钱的话,我相信他应该也不会亏待你的。再说,你现在不也挺好吗?”
汤悦苦笑摇头道:“之前我怕自己丢脸没跟你说,现在我还是对你说实话吧,武国轩那王八蛋骗了我。他们家公司生意早就不行了,他这个富二代早已经名不副实了,一家子现在都在吃老本呢。”
沈琳还真没想到会是这样,不由愣了一愣,面露诧异之色,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汤悦了。
汤悦一脸愁苦地说:“我也是最近才发现他们家公司出状况的,一直没有跟姓武的捅破。但这家伙每天都要在我面前装,吹牛皮,好几次我都差点没忍住戳破他的牛皮了。我都想过要跟这家伙分手了。”
沈琳听她这么一说,心中也是不由同情起来,汤悦比她还要面子,性格也更加刚烈一些,也是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可惜遇人不淑。
前夫孔天禄看似老实本分,却出轨偷腥背叛了她,这个武国轩倒是能说会道的,但偏偏是个假富二代,家道开始中落了。
汤悦的富家少奶奶美梦,眼看着也要泡汤了。
“你别太早做决定。说不定他们家公司的生意能好转呢。只要他们家的生意能够好转,他对你又好,你错过就可惜了。”
“就他那样的,长得一般,现在家里又不是真正的富豪家庭,错过了可惜什么?还有他们家的生意,若是能好转的话,不至于拖到现在了。”
汤悦不以为然地说完,然后又一脸羡慕地对沈琳说:“我真的很羡慕你。陈锋他都跟你离婚了,而且之前也都给了你一百万的补偿,但一听说你生病了,他还是立马过来帮你,出钱出力,一出手就送你这么一套七百多万的房子。这样有情有义还多金的男人,真的很少,偏偏就被你给遇上了。”
沈琳听了这话,心中是有些得意的,但想到陈锋的病情,想到他的其他女人,脸上也是不由露出愁苦之色来。
“他对我是不错,但他现在太风流了,跟他一起同居的就有两个,另外至少还有两三个。而且,他现在也没正式接受我。”
“你啊,就是放不开。”汤悦伸手搂住她的肩膀说,“若换了是我,肯定直接就对他放大招了。你长得这么漂亮,不大胆一点不直接去色诱他,不是可惜了你这一身的天赋吗?听我的,下次他过来,你就穿的性感一点,该露的都露出来,我就不信他能顶得住。”
这话沈琳是听进去了,但就是少了那份勇气和决心。
(本章完)
第1124章 滥情小王子
今天是周六,陈锋回到家的时候,孙小蕊却是不在家。
陈锋马上打电话给她,才知道她一大早开车带着莫莉去机场接人了。
接的就是莫莉家的女佣艾米,她今天终于从美力加那边坐飞机过来了。
莫莉一个外国人又没这边的驾照,还语言不通,孙小蕊刚好今天放假,就主动开车去接机。
知道这事后,陈锋当然不会多说什么,孙小蕊现在跟莫莉感情好,帮个忙也是应该的。
独自在客厅沙发坐下后,陈锋正打算看小说,就收到了吴梦婷给他发来的消息。
说是她明天下午就回家。
陈锋回了个“知道了”,就没再多说什么。
她这次拍戏的剧组在恒店,距离秀州并不是很远,她是自己开车过去的,当然也自己开车回来,不用陈锋去接什么。
而吴梦婷见到陈锋这三个字的回复,倒也没有生气。
两人在一起这么久了,陈锋的脾气和做事风格,她当然知道。
一般人给他发消息,若是没什么要紧事,他基本上都是不回的。
他能第一时间马上回复她的消息,已经很难得了。
另外,她也知道陈锋比较烦没事找事地跟他在微信上闲聊,因此也就没有再继续给他消息。
陈锋当然也没有再给她发消息,自顾自地就靠坐在沙发上看追更的网络小说了。
但他注定今天不能好好在家里看小说了,这边他只看完一章追更的小说,就有人给他打来了电话。
是唐欣怡打来的,说是唐妮妮已经买好了房子,今天刚搬进去,邀请他去她的新家吃一顿开火饭,热闹热闹。
这要求还真不好拒绝。
陈锋之前从她那里弄来了三幅蕴含生命能量的摄影作品,可以说是占了她老大的便宜。因此,她也是陈锋非常看重的“能量奶牛”之一,想着以后再从她那里弄画。
另外,唐妮妮带着个孩子,孤儿寡母的,在这边也就认识唐欣怡和他了,着实有些可怜。
陈锋做为一个大男人,平时对她多点关心,照顾着些也是应该的。
于是,陈锋没多少犹豫就答应了唐妮妮的这次邀请。
看看时间早上九点钟,倒是还算早,唐欣怡的意思是请他吃中午饭的。
但人家都已经发出邀请了,总不能算着时间的中午再过去。
反正他现在家里其实也没什么事,除了看小说就是刷短视频。
陈锋只是犹豫了几秒钟,就去卫生间收拾了一番,然后又去储物间拎了两瓶红酒,还有一盒阿胶,做为送给唐妮妮的乔迁礼物。
差不多二十分钟后,陈锋就开车到了唐妮妮新家的小区大门口。
这是一处有着十几年历史的小区,周围的人口密度比较高,地段是非常好的,学校、银行、商业街、医院这些都有。
小区的安保措施还行,门口有保安,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入内。陈锋就在附近找了个停车位停好车,然后人从车上下来,拎着礼物在门口电话联系了唐欣怡,然后让唐妮妮联系了小区门口的保安,才得以顺利进入这个小区。
里面都是小高层的楼房,唐妮妮的房子在小区中间的位置,一幢十几层的小高楼,她在第六层。
一楼大门口有电子密码门,唐欣怡微信上已经告诉他了,按了密码陈锋就顺利进去了。
走到电梯间,有两个电梯,按了向上的电梯按键,没多久,其中一辆电梯就下来了。
电梯门打开,从里面走出来一个三十来岁的漂亮女人。
这女人身材匀称,差不多一米六五的身高,直长发,穿着得体的蓝底彩色斑点毛纺裙,外穿一件深蓝色中长呢大衣。
她身上斜挎着一个金属链的小包包,两条腿上是黑色打底裤,将两条腿包裹得紧紧的,有着黑丝效果,纤细紧致。
脚上穿着一双黑色高跟高筒靴,踩在地上发出哒哒哒的清脆响声,很有韵律。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
一开始陈锋只觉得这女人长得漂亮,跟大多数男人一样习惯性地打量了一番后,就打算跟她错身而过进电梯。
谁知这个女人突然却是停下了脚步,挡在了电梯前,带着些疑惑的神情上下打量陈锋。
陈锋正奇怪她为什么这样呢,就听这女人突然对他笑了一笑,声音惊奇地说:“你是陈锋,对吧?刚刚差点没认出你来。”
陈锋不由一愣,然后再次仔细打量她,突然也有种熟悉的感觉,然后突然福灵心至地说道:“你是……安雪儿。”
“不错,还记得我。”安雪儿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来,“若是你忘了我,我会很生气的。”
陈锋的神情却是多少有点尴尬,但他很快就恢复了镇定,笑着说:“我们可是多年没见面了,再加上你现在跟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差别太大了,我即使认不出你来,也很正常。”
眼前这位安雪儿,是他大学时认识的一位学姐,大他一届,但跟他同龄。当年,她还是他们院系的学生会主席,经常组织学生参与各种活动,陈锋被她拉过壮丁。
大三的时候,陈锋当时跟她一个室友好过一阵子,然后就跟她认识了。
后来他跟她室友分了,实际上是她室友找了富二代接手,陈锋当时正是滥情的时候,当然无所谓,本来两人一开始都知道只是玩玩。
但他紧跟着就打算找安雪儿做伴,想要个无缝衔接,还托那位刚分手的她室友帮忙,请出来专门三个人吃了顿饭。
安雪儿当时不知情,等到了三人吃饭的时候,一看自己室友一个劲地给陈锋说好话,还有撮合他们的意思,当即就生气了,将陈锋和她室友两个人好一顿臭骂,然后直接就跟她室友绝交了。
陈锋还记得当时安雪儿骂他像只发情的公狗,到处找母狗lan交,骂的很难听,也很到位,让他印象深刻。以至于,他现在都还记得很清楚。
当时的他,因为大一被刘颖的侮辱和刺激,再加上青春期的荷尔蒙觉醒,就像个情场浪子一般,处处留精。
仗着自己年轻长得又帅体力好,学校里的女生相比较社会上的又比较好搭手,屡屡都有收获。
当然,这也是在不太考虑女生质量的基础上的,只要不是太丑,让他实在下不了手,他当时都会给以博大的爱。
然后,每每等一方觉得无聊了,彼此和平分手。
因为事先说好,彼此各取所需,大学期间,陈锋这个浪子倒是基本上都没翻过车,甚至在一些女生群中,名声还挺不错的。称得上一句暖男。
当然,在陈锋当中央空调,想要给予那些缺爱女生温暖的时候,也有不顺利和吃瘪的,就比如这位安雪儿。
当时的安雪儿不会打扮自己,穿着不说朴素,但也说不上精致,经常扎个马尾辫,牛仔裤运动鞋,也没有化妆的习惯。因此,也说不上有多漂亮。
简单一点讲,大学时期的安雪儿最多也就是个七十多分的美女,但现在眼前的安雪儿,都快有九十分了。
这差距还是有些大的。
只能说她的底子其实很好,之前只是因为不会打扮,或者说不爱打扮,才埋没了她的天生丽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