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蛮洗洗手吃饭了。”厨房中,杨妈探出脑袋喊了一声。
“好嘞妈!”刘蛮抬头,跑到洗手池旁边洗手,然后又跑回堂屋将桌子给收拾出来了。
最后才去叫杨诺诺。
杨妈端着一个大盘子,里面是香喷喷的鸡肉,还有去年秋天捡的板栗。
加上木耳和香菇炒的,香味扑鼻。
“妈,你又杀鸡了?随便做点吃就行了,家里鸡养着下蛋吧,别杀完了。”
这两天桌上的饭菜就没有一顿缺过肉。
不是猪肉,就是鸡鸭鹅,短短来的几天时间里,杨妈最少杀了有三只鸡,一只鹅,一只鸭了。
就这还是刘蛮没闹着吃猪肉,不然猪圈里的猪都挨不到过年的时候。
“你们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就可劲吃就行了,吃光了我才高兴呢,吃光了妈再养就是了,不打紧的。”杨妈将菜放到桌上。
杨诺诺看了两眼,然后又凑近了一些观察,最后有些惊讶的说道:“妈,你从哪弄的野鸡啊?二叔他们又上山了?”
闻言刘蛮也是有些好奇的凑近看了看,盘子里的鸡肉偏柴,鸡腿鸡爪,以及鸡头都比正常家鸡要小很多。
“还真是野鸡啊…”
刘蛮以前不是没吃过野鸡,陕南偏山区,山上的野货也不少,家里的茶园就经常被野猪野鸡什么的光顾。
以前刘蛮小的时候,就会在靠近树林边的茶园处做绳套。
看到哪里野鸡多就在那下套,然后撒上一把玉米面,运气好的时候能每天都弄一只。
又是运气好,还能捡到野鸡蛋。
运气不好,套着啥红腹锦鸡这种保护动物了,就还得给放生了。
普通的野鸡还是可以弄的。
老以前的时候,国家管控还不是那么严的时候,野猪什么的也经常有人去下捕兽夹,但是后面那玩意也成保护动物了。
所以就也没人弄了,不过在部分地区,野猪这些东西太泛滥,严重影响收成的时候,也会放松一部分政策,给予了一定数量的捕杀名额。
自从长大后,刘蛮就基本上没啥时间在茶园里玩了。
不过这些子野货,回老家的时候还是可以吃到,基本上都是别人送给家里老爷子的。
尤其是过年的时候,饭桌上还是可以看到的。
“不是,现在山上可不安全,这野鸡是你大山叔打的,听你大山叔说,他上次进山看到了大虫,你可别带着小蛮跑山上去玩了听到没有?”
不放心,杨妈还横了杨诺诺一眼。
东北山货更多,但是山上也更不安全,熊瞎子,老虎都是出了名的。
听到大山说山上有大虫,那些子赶山的人都是歇了好几个月了,不敢跑上山去了。
怕杨诺诺没轻没重的,杨妈就嘱咐了一句。
以往秋天或者是开春的时候,村子里很多人家都会赶山挖笋,或者是采蘑菇,板栗,榛子之类的山货回家,运气好的,还能遇到人参跟灵芝。
杨诺诺也没少去,甚至于农村里没啥玩的,这些子孩子都经常往山上跑。
刘蛮有些疑惑:“大虫?”
“哎呀,就是老虎的意思,我们这里叫老虎就叫大虫。”见刘蛮不明白,杨诺诺就解释了一句。
“你们这还有老虎?那岂不是很危险?”刘蛮有些背脊发凉。
东北这边的老虎,那不就是东北虎吗?
那可是西伯利亚虎,地球上最大的猫科动物,常年猎杀野猪的存在。
这要是遇上了,刘蛮感觉就是自己力量再翻一个倍也是只够他塞牙缝的。
打肯定是打不过的,再会武功也打不过。
那家伙一爪子下来轻松一顿。
锋利的爪子更是跟匕首一样,哪怕是不用多大力也能给你开肠破肚喽。
遇上了,刘蛮感觉自己跑都跑不赢。
“拿倒没多大事,山君常年在深山里,除非大雪封山,山上没吃的了,不然不会轻易靠近村子的,所以不用担心。”
对于这些东西,杨妈还是见怪不怪的,根本不担心,前年大雪的时候,不是没有大虫出没,那大虫都跑到村子里头的鸡了。
把那一家的鸡全给咬死了。
那家人也不敢出去,所以就拼了命的在屋里敲铁盆,还打电话叫人。
最后人多了,那老虎也不敢逗留,叼着最后一只鸡又跑回山里了。
这也就是现在国家管控的严。
不然放在更早的时候,那家伙只能有来无回,现在人家是保护动物不说,猎枪啥的也没了。
不然虎皮,虎爪,虎鞭啥的,那都是不可多得的好宝贝。
刘蛮还是皱着眉,有些不放心,感觉住这村子里竟然还有些不安全。
毕竟隔壁的邻居太凶猛了,这要是运气不好遇上了,可就比较惨了。
见他还在想,杨诺诺夹了一块鸡肉塞到刘蛮嘴里:“想啥呢?菜都要凉了,你就赶紧吃吧,别想那些没用的,要是闹得大了,有的是人收拾它,咱们村子里好几家都还有虎皮大椅呢…”
第103章 便饭
虽然国家禁抢方面管控很严格,但是这种东西还是可以弄到的,只不过都是老土的鸟铳。
威力大点的也就是猎枪了,这东西威力也不小,猎杀个老虎什么的还是可以做到的,就是得人多。
不然一把的话也只有给老虎八分饱的机会。
村里还有那么几个猎户,喜欢赶山的人家里也有藏的。
现在东北虎成了保护动物,还是一级保护动物,常有护林员跑到山上去找,找到了就会下定位器,进行放养式监护。
只要少一只,那都是大事。
所以那些子喜欢打猎的,也只能偷偷摸摸的进行,并且绕着东北虎走。
不然被捉起来了,就得吃皇粮了。
刘蛮耸耸肩:“我这不是担心嘛,要不我们在市里买个房子,然后搬过去住?正好妈也能轻松点,没事去跳跳广场舞什么的多好。”
杨诺诺微微皱眉,想法肯定是好的,但是房子那是说买得起就买得起的?
刘蛮家有钱她知道,但是结婚是两个家庭促成一个新家庭的诞生,而不是一家扶贫另一家。
这还没结婚呢,就要给她妈买套房子,哪怕是刘蛮家里人答应,她也不答应。
真要收下了,她会觉得自己是被刘蛮买走的,而不是因为爱才在一起的。
不等杨诺诺反驳,杨妈就已经开始摆手了:“房子的事你们俩不用急,我这些年也存了些钱,差不多够在市里买个小点的房子了,本来是想要给你们做婚房陪嫁的,至于让我去市里住,还是算了吧,我不喜欢市里的环境。”
“而且我也闲不住,在这里住的还舒坦些,没事种种菜菜,养养鸡鸭啥的过的也充实,这左邻右舍的也都是熟人,你们不在的时候我还能有个人聊天不是?”
她在这村子里生活了二十几年,这要是换了个地方,肯定是会不习惯的。
当初王向东挣着钱了后,就要给她买房子,让她也去市里住,但是杨妈死活不同意。
理由也是这一套,现在城市里的确什么都方便,但是却少了不少人情味。
楼上楼下哪怕是住对门的,在这快节奏的生活之中,也是很难有认识的机会。
不像农村里,走两步都是熟人,没事了可以找个树荫纳凉,聊一下家长里短的八卦,生活更充实不说,也更有人情味。
刘蛮看了两眼杨妈,没有过多的劝,当初老爷子也是因为这些原因不愿意跟着家里人去城里住的。
就住在老庄子上,当初刘父因为一而再再而三的劝,还被老爷子揍了一顿。
最后没招了,只能有时间就回去看看。
不过杨妈竟然打算用一套房给杨诺诺当陪嫁是刘蛮没想到的。
主要是杨妈常年也就在家里种种地啥的,着实不像是能挣多少的样子。
殊不知王向东把自己武馆的原始股份给了杨妈不少,每年的那些分红杨妈没用过几次。
也就杨承承结婚的时候,她取了一些帮大女婿和女儿买了一套房子。
话说杨诺诺的姐姐已经结婚了两年多了,结婚一年多就有了孩子,生了个女儿。
杨承承比杨诺诺大五岁多,结婚结的就比较早了,高中一毕业就被上门说亲的人给说走了。
她那个大女婿,是个老实本分的,就住在隔壁一个村上。
也是高中毕业就没读了,现在常年在外面打工,杨承承也是一直带孩子跟着丈夫在外地生活。
逢年过节的才会回来。
弄的杨妈时常想外孙女。
“对了小蛮,昨天有俩人带着一个孩子来家里找你们来着,就是你上次在水库救的那个,那两口子上门就是专门来感谢你的,你不在他们把东西放着就走了,说等你回来了要请你吃个饭,好好感谢你。”
这时,杨妈又突然说道。
昨天那来的两口子可热情了,提了一大堆东西,不要都不行,直接就往屋里塞,说什么要不是小蛮出手,他家的这个兔崽子就没了。
救命之恩大于天,不能不报答,要不是刘蛮不在,那男的还要让自家儿子跪下磕几个头呢。
“这个就不用了吧?遇上这种事,没人会见死不救的,我也只是力所能及而已,他都送了那么多东西了,还请吃饭也太破费了。”
刘蛮觉得挺无所谓的,救人而已,见着了总不可能在一边看戏吧?
能救回来只能算那孩子运气好,命不该绝遇见他了。
对于他来说没出个什么力,所以也不太放在心上。
杨妈却是说道:“没事,这个饭还是要去吃的,你要是不去,人家两口子就得一直惦记着,你不去反而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
对刘蛮来说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对那两口子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毕竟是他们的孩子。
这要是出了意外,估计一辈子都会心痛,一个家就得垮了不可,不管是送东西,还是请吃饭,都是为了表示感谢。
要是刘蛮一直拒绝的话,那两口子只会把这恩情一直记在心上,以为自己做的不够,只会更有心理压力。
刘蛮歪脑袋想了想:“那行吧,那就吃个便饭啥的就行了,不要让别人太破费了,这年头钱也不好挣。”
杨诺诺在一旁吃的满嘴是油,啃的香的很,对这些事不是很关注,只不过是听到有人请吃饭,就竖起耳朵听了点。
那天的事,着实吓了她一跳,人捞上来的时候,都没动静了,要是没救回来,或者出点别的事,估计能让她记一辈子。
所幸那个小孩命不该绝,最后还是被救回来了。
估计这次经历,能让那小孩好好长个记性了。
“就吃个饭就行了,别人已经送了那么多东西了,再送你们也别收。”杨妈跟刘蛮想的一样,觉得请吃个饭就已经可以了,没必要弄更多花里胡哨的。
那天那两口子是留了联系方式的,所以吃完饭之后,杨妈就给他们打过电话了,说了两家就简单的家里炒几个菜,喝点小的想法。
对面知道后,笑的很开心,连连应承,本来是要带着刘蛮跟杨诺诺杨妈三人去市里好的酒店搓一顿的。
既然不愿意,那就在家里多炒几个菜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