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全交齐后,李苏和唐悠悠两人也终于迎来了试音的机会,准确的来说,也不算试音机会,其实就是去一个录音棚里当群杂。
群杂,就是让李苏他们这群学员去配那种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声音,举个例子,比方说这部动漫有个镜头是要录一群鸭子的叫声,那么李苏他们这群人就是配群鸭的叫声。
一群人挤在录音棚里七嘴八舌的学鸭叫,想想也挺欢乐的,欢乐中带着一点心酸。
幸好,李苏凭借着lv3级别的口技技能很快脱颖而出,后来配音导演让他配了一个{卖酒的},虽然依旧没有名字,但怎么说也是有身份的人了。
唐悠悠也凭借着扎实的功底得到了一个跟李苏差不多的路人角色。
别看唐悠悠每次上课都在课堂上偷吃生煎包,就以为她是个差生,错啦!
做群杂配音演员的时候,李苏跟唐悠悠两人形影不离,这无关乎爱情,而是雌雄双煞之间的友情。
第66章不可以,客官
像知名度高的配音演员,他们来录音棚里配一天音,能到手的钱是很多的,什么彩排费啦、录音费啦、像季诺澜她们那种顶级配音演员,后续甚至还有动漫的版权分成。
当然,这些跟现在在配音圈里还籍籍无名的李苏唐悠悠他们无关,他们只有录音费。
当了一天群杂,李苏进账150块,唐悠悠进账100块。
李苏凭借着lv3的配音技能很快被配音导演相中,配音导演让他配了好几个那种只有一两句台词的路人角色有名有姓的角色就不用想了。
李苏他们来给当群杂的这部番剧的主角役和配角役是早就已经面试完定下来了的,所以虽然配音导演很青睐李苏,但李苏现阶段也只能配些路人角色。
更何况,李苏现在还没签约声优经纪公司呢,夏国的配音行业发展了那么多年,早就形成了一套业内潜规则,没签约经纪公司的配音演员顶多只能接到一些路人和配角角色,主角役基本与其无缘。
李苏高质量配音了一天,到头来也就进账150块,只能说,他这种有实力的新人就是便宜好用不过倒也不用局限于眼前的一城一池,换个角度想,起码今天李苏在那个配音导演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从籍籍无名到声名鹊起,总得有个过程,李苏并不心急。
出了录音棚,李苏跟唐悠悠找了个街头大排档,吃起了烧烤,唐悠悠是个川渝姑娘,简直就是无辣不欢李苏就不太能吃辣,一是魔都清淡的饮食习惯影响了他,二是他的喉咙不允许他吃过于辛辣的食物。
被原主酗酒放纵给毁了的嗓子,再吃了贝薇薇给他从国外买回来的特效药后,现在已经好了很多,虽然声音还有些低沉,但是最起码没有那种嘶哑的破音了。
“唉,以后跟你一起去吃火锅,就只能点鸳鸯锅了。”
如果一个川渝姑娘愿意陪你吃鸳鸯锅,那就证明她是真把你当朋友了。
那天是周一,李苏和唐悠悠吃完烧烤后,就散场了。
晚上七点。
李苏回到公寓,发现公寓里静悄悄的。
拿出手机把公寓群聊一打开才发现,原来胡一菲他们都在寂寞角酒吧里喝酒呢。
闲来无事,于是李苏便也去了寂寞角酒吧。
酒吧里,胡一菲她和曾小贤、吕子乔还有陆展博几人正在玩飞行棋,当然,棋子是酒杯,输了的便要罚酒,看其模样,曾小贤已经喝了好几杯了。
有一次,李苏也曾有幸旁听过林宛瑜和胡一菲的私房话,林宛瑜问胡一菲公寓里有那么多的同龄男人,她却为什么一个也没看上?
然后,李苏便听到了胡一菲对【公寓男人帮】的锐评,关谷神奇是个无趣的木头、张伟是个抠门且有些猥琐的家伙、吕子乔是个只会嘴炮的花心大萝卜、李苏是个不思进取的懒散家伙、曾小贤是个优柔寡断的绿毛龟。
曾经,胡一菲和曾小贤短暂的当过一段时间的室友,于是,曾小贤跟他前女友劳拉的那点破事,胡一菲她知道的清清楚楚。
曾小贤和那个劳拉是大学同学,简单的来说,劳拉不仅是个文艺女青年,她还是个女海王,而曾小贤则被她玩弄于鼓掌之中,八年恋爱,她有六年都在劈腿。
但同时,劳拉又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女人,她是一名知名记者(战地记者),还是国家地理杂志的特邀作家,还获得过普利策奖,她的经历比绝大多数的人都要传奇。
她就像是平乏生活中的一束无拘无束的光,估计就是这,让曾小贤至今还对她念念不忘,哪怕她的情史比韩国菜谱还要厚。
曾小贤就是这样一只蠢猴子吧,明知道自己不是劳拉养过的唯一一只猴子,明知道她就是那样喜欢路边捡猴子,捡了就养几天,缘分尽了就拜拜但他就是忘不掉她,蠢猴子就是这样,蠢的相信师傅还会再路过五指山,解民于倒悬。
“怎么在这工作?”
李苏在寂寞角酒吧看里到了林宛瑜,她穿着酒吧服务生的工作服,一件白色衬衫+黑色OL套裙,腰间围了一条围裙,很明显,林宛瑜在这打工,但是李苏直到现在才知道。
“怎么,我不能来这打工吗?”林大小姐像吃了枪药一样。
“我的意思是,你怎么没告诉我?那份电话编辑的工作你没做了吗?”
电话编辑那份工作,六月底的时候,林宛瑜就没做了。
有两个原因。
一是她对电话编辑这份工作的新奇劲已经过去了,而且上夜班导致她作息颠倒,皮肤都有点变差了,所以她就不想做了;
二是曾小贤不想雇佣她了,因为林宛瑜她的亲和力和工作能力真是太强了,短短的一个月内,几乎所有的热线电话都是来找林宛瑜解答情感问题的,那还要他曾小贤这个主持人有何用?这让曾小贤有了危机感,毕竟再这么下去,林宛瑜就完全可以取代他了!
而最让曾小贤破防的是,他的【咸菜】粉丝团聚会都不邀请他了,他们全成了林宛瑜的粉丝,咸菜粉丝团都快改名成【鱼丸】粉丝团了。
不论是为了保住自己的铁饭碗也好,还是破防了也罢,总之,曾小贤已经有了一万个要辞退林宛瑜的理由,恰好林宛瑜也有辞职的意愿,两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一拍即合,所幸最后也是好聚好散,两人并没有撕破脸,依然是朋友。
“我换了份工作为什么要告诉你?你又不是我的谁。你去学配音难道就告诉我了吗?要不是我看到了你会坦白?”林宛瑜的话里满是怨气。
自从谈论完{葱蒜味西瓜}的那天起,林宛瑜和李苏就没有以前那么亲密了。
现在想想,那晚她坐在他的机车上,说让他忘记季诺澜的那一幕简直是好笑,真是自作多情,林宛瑜前阵子对李苏所产生的好感都已经跌停了。
她跟他现在只剩合作关系了,一起薅{房租减半水电全免}待遇的合作关系,仅此而已林宛瑜在心里一再这么强调。
李苏倒是对林宛瑜这呛死人的话语不以为忤,丫头还小,还是小孩子脾气,跟谁好,不跟谁好,都写在脸上。
其实李苏很羡慕林宛瑜,她的感情是那么的热烈且纯粹,年轻的她对这个世界还满怀期待,所以她才能那么不顾一切地爱上一个人,恨上一个人;
不像李苏,已经经历了很多人很多事,拥有过很多东西,也失去过很多东西,心却渐渐地蒙尘麻木,好像很久都不曾跳动一下了。
“小二,上酒。”
“客官不可以!”
第67章大圣女士呀
周二晚上。
李苏跟诸葛大圣在半岛酒店滚了一次床单,那算的上是一场两人都觉得酣畅淋漓的痛快。
诸葛大圣时隔五年之久,再次门户洞开,品尝男色;
李苏则是把这段时间隐约盘旋在他心头上的阴霾都给发泄一空,林宛瑜跟贝薇薇那种小丫头片子在诸葛大圣这种顶级熟妇的面前还是有些不够看。
晚上十点半,完事了的李苏两人洗完澡,退了房,然后在半岛酒店的一楼水吧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
李苏的头发并没有用吹风机吹干净,只是用毛巾擦了擦,这让他的头发在灯光下有种湿漉漉的诱惑力,他点了一杯度数并不高的威士忌,喉结滑动间,谁又能想到眼前这个面色平静以至于显得浑身充满书卷气的男人刚才在床上却像是只身体里塞了一台发动机的野兽呢。
那滋味不赖,诸葛大圣舔了舔唇,翘着的二郎腿换了条腿。
诸葛大圣依然是一头利落短发,素颜但是却并不显老,或许是因为刚运动过的缘故,这让她眼角处的两条细微鱼尾纹都舒展开了,脸蛋光滑而紧致;
她穿着一件女士白衬衫,扣子并没有全部系好,露出了泛红的锁骨,下半身是一条女士西装裤,脚上穿着一双高跟鞋,显得优雅而干练。
上次因为诸葛大力来电的缘故,导致这场痛快推迟到如今,但索性,好饭不怕晚今晚这场其实是诸葛大圣约的,她今天发布的脸盆网动态的时间就是酒店房间号。
18:35
当李苏推开门牌号为1835的酒店房间门时,诸葛大圣已经在里面为他倒好红酒了。
李苏看向诸葛大圣的眼神依然平静淡漠,这让诸葛大圣很欣赏,她刚才本来还有点担心,担心李苏跟她做过以后,就死皮赖脸的想对她负责,想把她据为己有她不会再属于哪个男人了,她属于她的事业,她属于她的女儿诸葛大力,除此之外,她不属于任何人,她属于她自己。
年近四十的御姐不需要粘人的小奶狗,姐姐只需要一个疏解身心的工具人,李苏就很不错。
同样,诸葛大圣在李苏的眼里也很不错,在他完成原主的执念离开魔都之前,他觉得他跟诸葛大圣的这段关系值得维持下去。
诸葛大圣从她那深蓝色的爱马仕Garden Party手提包里拿出了一盒柔和七星,这是一款女士香烟。
李苏突兀的想起了前不久他看过的一本霓虹轻小说,小说男主比企谷八幡的丰满御姐老师平冢静也抽这款烟。
大圣律师吞云吐雾的姿势很好看。
大圣律师解释道:“有时候压力大的时候就喜欢抽一根。”
“跟我做完压力很大?”
“很爽,也想抽一根。”
“你再点过一根吧。”李苏把诸葛大圣手里的烟给夺过来了。
他抽烟的姿势也很好看,雅痞雅痞的。
诸葛大圣翻了个白眼,又点了一根烟。
“异父异母的兄妹可以结婚吗?”李苏突然问道。
“薇薇?”诸葛大圣有些诧异。
“……”
“从法理上来讲,是可以的,毕竟你俩没有血缘关系,如果你俩真心相爱,那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们在一起。”
所以说,贝薇薇的爱并不卑贱、并不羞耻但这份爱并不属于如今的李苏,她爱的人并不是现在的李苏。
大圣律师接着说:“其实我还挺看好你俩的,知根知底、门当户对的,结婚后还没有婆媳矛盾……听薇薇说,你现在在有风塘酒吧做调酒师?”
“嗯。”
“给你个衷告,尽快辞职吧,你老板秦羽墨身上所牵扯的干系很大。”
“嗦,你越界了,咱俩只是炮*而已。”
“啧~难听,随你。”
李苏转移话题:“你女儿怎么样了?去德国留学了?”
上次李苏和诸葛大圣之所以没有做成,就是因为诸葛大力的一通来电,说的是她想去德国洪堡留学的事。
“没去。”
“你担心她吃不消德国的教学强度?”
毕竟众所周知,在德国留学的三年将是你人生中最难忘的五年也是令你成长的七年。但如果能成功留学回来,那么德国的理科文凭在夏国的认可程度也非常高。
“不是,我女儿是天才,我并不担心她的学业,我只是想让她不要那么早的离开我。”
诸葛大力小的时候,就表现出了神童潜质,聪明伶俐且令人省心,见状,大圣夫妻两人也是安心的忙于自己的事业,任由诸葛大力自由发展但长大后,诸葛大圣却又后悔了起来,后悔在大力小的时候没有多陪陪她。
大力现在的性子,就是纯粹的理工男性子,过于理性,以至于显得冷漠。
“可怜天下父母心。”
李苏这话诸葛大圣听着怪怪的,毕竟她身为诸葛大力的母亲,但刚才却跟不是大力父亲的男人大干了一场,然后又被这个男人夸赞是可怜天下父母心,这让诸葛大圣的心里有一股背德的愧疚感,感觉很对不起大力。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诸葛大圣突然在心里这样定义她和李苏的关系。
可能女人也有贤者时刻吧。
聊了一会儿有的没的,李苏跟诸葛大圣两人就散场了。
大圣女士回家去了,她家就位于同济大学的附近,大力并不在学校住宿,她每晚都回家大力之所以就读同济大学,并不是因为她没考上帝都的水木和燕大,这纯粹是因为大圣女士不想离她太远而已。
魔都七月夜晚的街道上,霓虹闪烁,凉风习习。
李苏悠哉游哉的步行回了公寓。
公寓里,穿着清凉的胡女士和林大小姐正坐在客厅沙发上聊天。
说的是关于胡女士开网店的事情。
胡女士的副业还挺多的,除了大学老师的本职工作以外,她还炒股,现在又因为她姨妈是做食品批发的,于是她还在网上开网店,卖杏仁坚果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