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前夫……
女子眼神当中有过一丝的慌乱。
但是事情到如今这个地步。
双方已经撕逼撕到了面目全非的地步。
已经无所谓了。
坐在原告席上的原告律师,微微用手掌抬了抬眼镜边框。
眼睛当中闪过一丝光芒。
这三个证人能够证明什么?
存在过与原告女方的婚姻事实吗?
这证明没有任何作用呀。
在所有人疑惑的注视之下。
罗凯看向三位法官:“法官大人,我方提出来的出庭作证的证人,正是在案件发生当天过程中的一个见证人,这个见证人便是外卖小哥xx!”
这关外卖小哥什么事儿?
外卖小哥又见证了什么事情?
哈?
这是什么证人?
法官:???
原告:???!!!
原告律师:??。?
在场的人表情各异,罗凯继续解释说到: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在案件发生的当天,也就是在女方带口供证据里面特意标明的案发时间之后三个小时,女方曾经通过手机点了一个外卖,并且是由女方乘坐电梯下楼,从外卖小哥手中拿过外卖的!
如果是按照一般受害者来说,遭受到了犯罪的侵害,那么肯定是第一时间逃离案发现场,更别提借着拿外卖,没有人能够控制她的人身这种绝佳的机会!
这个时候原告方想要逃走,完全是可以行得通的,甚至随时都可以走!
但是原告方并没有,而是拿了外卖,然后重新返回高楼上的新婚房!
以下是从物业公司渠道的监控摄像的片段,拍摄画面当中有专门标注好时间,大家请注意这个时间是在案发事情结束之后……”
“法官大人关于外卖小哥,以及外卖订单是由女子手机下单可以进行当庭传唤外卖小哥进行询问,关于订单,我方和外卖平台公司有过沟通,并且通过合法的渠道取到了后台证据,法官大人可以进行传唤……”罗凯深呼吸一口气,他已经拿出了人证和物证,相互配合。
“传人证!”法官快速的说道。
至于下面的书.记.员已经快速的从罗凯手中接过了U盘。
然后点开播放投影放在大屏幕上。
电梯监控。
确实是女子单身一个人。
坐电梯到1楼之后,不久之后又提着外卖返回婚姻房。
并没有操作。
脸上的妆容甚至没有任何凌乱的样子。
甚至还穿着拖鞋。
表情悠哉悠哉……
更离谱的是似乎还在哼着歌,得益于电梯监控是新安装的新款型,甚至还带了录音……
于是所有人都听到了女子哼的歌,似乎是……好运来??!!
好运来?!
哈?!
淦!
这一副模样,你说这是遭受到了不法侵害的受害者?
搞笑呢。
哪一家的受害者是这个模样?
哪家受害者是遭受到了侮辱之后还亲自从自己的手机上点了个外卖,直升下楼并且把外卖提回来给施害者补补身体?
这个逻辑上根本就说不通好吗?
所以。
一定是有人在隐瞒着什么?
一定是有人在说话。
外卖小哥被传唤到现场。
官方的执法人员在小栅栏旁边放了一个小椅子。
外卖小哥就坐在这里,接受法官的询问:“xx,你既然作为证人,就应该客观的描述你所看到的事实,如果有故意作伪证的,将负责任,将受到处罚,你可明白了?”
法官的提醒是按照这个成本!
外卖小哥点了点头:“我已经明白!如果我有说谎,那么我心甘情愿的接受法律的制裁!”
“请陈述你所了解到的案件事实!”
外卖小哥:“当天我接到一个送外卖的单子,是一位女士点的单子,为几份水果,还有补身体,补体力的排骨汤,单子上还特意注明了多加点枸杞,我把单子送到用户楼下的时候,由这位下订单的女士取单!
她当时的脸色,很正常,身上的衣着什么的很居家,心情看起来很好的样子,甚至还哼着歌,并没有逃离,提着外卖之后就立即返回,法官大人,这就是我所了解的事实!
我要来这里证明的客观事实是,在本案当中的原告也就是女方,通过他的手机点了外卖,并且提回住所,我作为证人发言完毕!”
外卖小哥说完之后,就退回了旁观席上。
三位法官已经快速的小声的讨论着。
讨论的内容大概就是本案当中的女子点外卖并且不逃跑的行为明显不像是遭受到不法侵害的模样。
谁他娘哪家的受害者会在遭遇到惨痛的伤害之后,给施害者点排骨汤补身体的?而且还是加枸杞的那种?!
谁他娘哪家的受害者,在遭遇惨痛的伤害之后不立即逃跑案发现场的?
谁他娘哪家受害者在遭遇了屈辱的折磨之后反而嘴里面哼着好运来?
淦!
原告席上。
作为原告的女方,脸色一下子白了。
高高的额头上汗珠刷的一下子就汇集起来!
特别是看到大屏幕上显示的外卖平台,从后台调出来的外卖单子!
订购排骨的单子上有这一句话:多加点枸杞……
第229章 罗律师当庭怒斥丈母娘:电话录
大屏幕上投影着的是外卖平台公司从后台截取的订单全貌。
订单产生的时间,所订购的物品,以及客户的备注,客户的手机号……
这一份决定性的证据一旦拿出来之后,所有人都被干沉默了。
主审此案的三个法官沉默了。
因为他们觉得这个案子在罗律师拿出这几份决定性的证据之后,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都从客观层次证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女方在这个过程当中,并没有遭受到她在口供里面声称的如同地狱一般的遭遇。
也就是说被告方男方并没有违背妇女的意愿。
两人之间的事实是你情我愿的。
声称受到侵害的受害者,竟然在遭遇到所谓惨痛的折磨之后,在网上给施害者点了一份补充体力加枸杞的外卖?
遭遇到伤害之后不赶紧跑,还回到在口供时候声称的囚笼之中?
逆天。
过于离谱。
法官办了这么多年的案子。
这样离谱的,确实还是第1次见到。
所以法官沉默了。
原告席上的原告以及丈母娘沉默了。
因为到目前为止,被告方辩护律师罗律师拿出来一个又一个的证据,似乎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官司似乎要输了?
旁边的被婚介所派出来帮忙打官司的原告女律师,也沉默了。
她心里面直呼大意了。
罗凯此次邀请参与本次案件审理当中的三个证人是女子的三个前夫。
作为原告方作为进攻方的代理律师,她对于这三个证人以及可能在法庭之上说的话,无非就是女的离过8次婚……
原告律师在开庭之前就已经做了好几手的准备,就连反驳底稿都已经写好了。
就比如说用法律当中的一个评价原则:当事人之前的经历以及人品,不影响在案件判决当中受害者角色的成立。
稍微解释一下,就是说哪怕这是一个平时到处偷鸡摸狗的人。
但是在一场交通事故当中被意外撞死。
他之前平时的道德以及犯罪行为,并不影响他在交通案件当中受害者身份的成立……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原告的女律师早就已经准备好了。
但是没想到这三个证人是罗律师打的一个障眼法。
把这张牌提前拿出来就是为了吸引火力,吸引对手的所有注意力。
就如同是草船借箭的诸葛丞相:
我先竖个靶子。
对手你赶紧趁夜来攻击啊。
赶紧打靶呀!
行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