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很流畅。
就很流程化。
同时这张表格也能够快速的提高立案的速率。
审判院受理案件,在某些程度上来说是诉讼发起的一道门槛。
首先,作为一个原告作为诉讼的发起人,得起诉主体适格!
专门接受案子的法官得问明白原告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以及诉讼理由!?
证据合不合法?证据需不需要补充?
主体资格适不适合?
是民事案子还是刑事案子?
起诉的标的有没有搞错,是物权还是债权?
嗯!
相当的繁琐。
工作量相当的大。
立案的法官进行一个初步的筛选。
这是一个前置的程序。
就如同是一个筛子,把一些诉讼目的以及诉讼请求没写明白的起诉状先给筛选一遍。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尽可能的节省后期的司法资源。
也省得当事人来回多跑几趟。
提高效率,维护公平。
毕竟在诉讼法当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则:注重公平,公平原则优先,兼顾效率。
通过程序化的正义,保证实质化的争议。
提前进行审核筛选很有必要。
就像考试的时候你得报名吧,你得输入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及必要的照片什么的。
才能够进行开启下一步的考试。
初步筛查。
初步进行审核。
工作量相当的大!
做这一项工作的法官其实是很辛苦的。
相当值得称赞的。
基本上所有的普通人的目光都只会聚焦在法庭辩论之上。
但是对于这些默默提前付出而努力工作的人,却很少被人们知道。
视线拉扯回现场。
拉回立案大厅。
在立案大厅里面来来往往的都是人。
就如同是银行一样,来办理案件的人会提前拿一个小票进行排号。
然后依次进行立案和咨询。
罗凯在立案柜台提交证据的时候,周围传过来了好奇打量的目光。
但是都没有人冒昧的上前进行询问和打扰。
一方面是这地方是官方办理正常事务的严肃场合。
另外一方面则畏惧于网上关于罗律师的一些传言:罗律师看了那一眼,然后你下午就得被送进去,看一眼就会原地爆炸……
虽然这些个传言过于离谱。
但是配合罗力士那彪悍的战绩和他对线的律师和那些个诉讼参与人,基本上都被送进去的事实之后!
起到的罗律师周围生人勿近的效果还是相当的明显的……
来这里办理案件的一般都是原被告以及律师之类的诉讼参与人。
罗凯之前在网上可谓是相当的火爆。
现如今这些人看到如同是一线明星的存在,来到了自己的眼前,甚至仅仅只是隔了十几米。
就连说话声音都能够听得到。
再加上罗律师所接的这个案子备受关注。
所以有些人或者律师都下意识的竖起了耳朵,想要提前吃瓜……
很多律师都相当的好奇。
罗凯接了这么一个麻烦的案子,在很多律师看来,就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基本上胜诉,希望渺茫!
接一个不可能胜诉的案子,而且在版本如此的情况之下!
难道就不珍惜自己的羽翼?
不珍惜自己好不容易才挣来的名声吗?
从事律师以及法律行业的人表示围观。
表示前排吃瓜!
有些人已经掏出来手机默默的拍照。
就如同是看到了大明星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开演唱会什么的。
总得拍个照留个纪念!
发个朋友圈配一段文字!
比如“罗律师真的1米9我可以证明”“这是我的素未谋面的男朋友,今天总算见面”之类的文字装一下逼……
咳咳咳!
远处已经有工作人员过来提醒那些围观的人不要进行拍照了……
罗凯对于这样万重瞩目的场合并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
反而相当的适应,如鱼得水。
但是旁边的这个婚骗案子不退彩礼来起诉的受害者则是表现的小心翼翼。
没办法!
被关进去100多天之后。
再大胆的人也会吓得如同是小鹿一样,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惊慌失措的状态。
罗凯拍了拍这哥们的肩膀。
眼睛微微的调了调,意思是别慌,有我罗律师在你身后支持着你呢。
这个最近一段时间里面遭了难的20多岁的年轻人深呼吸一口气。
想了想自己给出去的彩礼,可是父母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
就被那几个不要脸的女人就这样白白拿走不退彩礼不退三金不退损失费用。
别说是对不起自己被关进的这100多天!
就说是那含辛茹苦拉扯大,那白发苍苍的父母也同样对不起。
所以必须起诉。
必须勇敢的站出来。
虽然木有钱处于居家监视的状态。
但是并不代表只能一天到晚被关在家中,活动的范围仅限于家中。
居家进行监视的强制措施是可以允许被执行措施的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合理合法的活动。
当然,如果要去外省或者去其他城市的时候,出行要及时上报,及时沟通。
获得执法官方的许可之后才可以。
总而言之,这种强制措施类似于画地为牢。
罗凯再把这个诉讼参与方也就是这倒霉催的哥们儿带来这里之前,提前和主管这一方面的官方负责人员进行沟通的。
一切都按照流程来。
在无数人的关注之下,不能有任何的瑕疵。
骗婚案的受害者,二十几岁的人,经历了大起大落之后。
或许在某些程度上来说是一件好事。
他深呼吸一口气。
仔细而认真的回答法官的一些关于细节的询问。
最重要的几个点问完之后。
立案的法官转过头来看着罗凯,拿起提交的起诉书,带被告人那里着重的点了点:
“罗律师以及原告方,由于是婚姻没有办成而不退相关的费用产生的纠纷,你方确定要把婚介所列为本案当中的被告吗?”
罗凯很明白立案法官的提醒。
一般婚姻案件当中的纠纷!
一般都是夫妻双方一方为原告,一方为被告。
至于其他人很少扯入其中。
哪怕是夫妻一方出轨了之后,也很少把出轨的对象列为被告……
咳咳咳!
但是这个案件当中确实又牵扯到了一个不可忽视的角色!
网上无数的网友吵吵闹闹当中大部分都只是关注于这个案件当中私立的男女双方。当然关注量稍微高一点的是女方的母亲,差一点就成为丈母娘的那个角色。
毕竟他说的话实在是太吓人了,彩礼房本谈得成就是姑爷谈不成就是被告。
然后导致案件当中的女方那啥的同意是否可以撤销,成为案件的焦点。
但是在这事件当中。
很多人都忽略掉一个重要的角色。
那就是婚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