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律师直播普法,你当段子手? 第112节

  用手指强行按住了跳动的眼皮子。

  沉思再三之后波打出一个电话……

  ……

  法庭之上。

  罗凯已经开始火力输出了。

  “此事件发生于某某年,某某月某某天!

  我方原告乘坐地铁回家,因为白天劳累坐在地面上,因此被被告认为是偷拍。

  当场提出无理也无权的要求,检查我方手机,但没有发生任何偷拍的证据。

  被告依然不依不饶,立马对现场进行拍摄,并且下了地铁之后就报官!

  后经过官方调查之后,我方没有实施任何偷拍的行为,双方已初步达成和解的意向!

  但是被告方回去之后,在网络上发布大量的谣言,没有事实根据,没有证据写小作文,对我方进行网络造谣……”

  罗凯说到这里,怒火更甚。

  当庭怒斥对方写小作文的无耻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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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罗律师vs仙女,网络造谣?三年!

  “被告方不是执法人员,她凭什么,有什么权利要求现场查看我方手机?”

  “在经过官方调查之后,我方已经通过自证和官方查证两种方式证明了自身清白!”

  “……但是就算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被告方依然在当天晚上在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小作文!

  利用网络捏造虚假事实,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之下。

  对我方原告极尽侮辱,以猥琐男,偷拍大叔这样的称呼!”

  “……未经我方原告允许,上传视频至网络,已经侵犯了肖像权。

  没有证据,捏造虚假事实侮辱诽谤,已经使得我方原告社会评价下降,损害我方原告名誉。

  网络造谣侮辱我方原告。

  已经达成情节重大恶劣的情形!

  被告方之前发布的网络小作文点赞量上千,点踩点上万,播放量上亿!

  已经远远超过法定的超过500点赞转发,或5000点击浏览就够定格入刑的情形。

  已经满足顶格刑期条件……”

  罗凯说到这里,深深的呼吸一口气。

  怒火中烧。

  声音更加的宏大:“被告方是学新闻媒体的,对于网络方面更是了解深刻,知法犯法!利用网络造谣。

  利用网友朴素的感情,竟然想要网~爆我方原告。

  消费和欺骗了网友朴素的感情,伤害了和谐的舆论氛围。

  态度之恶心!

  行为之恶劣!

  造成社会影响危害之大!

  已经罄竹难书!

  针对以上案件事实,我方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一:我方要求被告方在市一级的新闻媒体轮流一个月公开进行道歉!

  二:我方要求被告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一元!

  三:我方请求判处被告方诽谤罪顶格处罚……

  四:此次诉讼费用公证鉴定费用全部判处被告方承担!”

  “以下是我方提交的证据,公证过的证据1-2,为对方所发的小作文,点赞量,观看量,转发量都在上面!”

  “2-4,为对方所造的谣以及道歉录音……”

  “3-5……”

  罗凯说完案件事实。

  也说完自己的诉讼请求。

  顺便当庭进行举证。

  证明对方发了小作文。

  证明,点击量,转发量之类的符合顶格处罚标准……

  甚至一点一点的分析对方所犯的罪责。

  把对方做的那些恶心事直接曝光在法庭之上。

  丫丫个呸的。

  写小作文是吧?

  没证据就来控告是吧?

  没有执法权,就敢查看我方手机查看我方隐私是吧?

  欺骗和消费普通大众的朴素感情是吧?

  做了错事还这么嚣张?

  脸呢?

  脸在哪儿呢?

  既然自己不体面,那么我就帮你体面。

  精神损失费一块钱!

  狠狠的打脸。

  伤害不高,但是侮辱性拉满。

  你不是侮辱我方老实巴交的大叔吗?

  那么老子就在法庭之上狠狠的用一块钱侮辱你。

  来呀,相互伤害呀。

  至于诽谤罪。

  老子就给伺候上!

  把你送进去。

  请求顶格处罚!

  罗凯这一次动用了两个罪名。

  一个是控诉被告方利用网络对原告方进行名誉侵权。

  这是为了所求精神损失费。

  虽然才一块钱。

  这有个好处。

  比起其他方式的造谣。

  网络造谣侵权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时候!

  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此次官司所需的律师费之类的各种费用。

  第2个罪名则是诽谤罪,这一个目的就很简单。

  目的是送人进去踩缝纫机。

  罗凯想要把对方给送进去。

  而且还是要求顶格处罚的那种。

  发的小作文是造谣。

  阅读量转发量都远远超过法定的数量。

  依法办事。

  你丫的被告在网上逼逼赖赖写小作文算什么?

  老子在法庭之上直接拿出证据,狠狠的怼在你脸上。

  有理有据。

  我看你接下来如何反驳?

  ……

  坐在旁边的原告大叔已经泪流满面。

  朴素的脸上。

  浑浊的泪珠滴落打在手掌之上。

  虽然委屈到了极点,但是硬生生的咬住牙。

  没有发出声音。

  扰乱法庭秩序什么的之前他的儿子已经给他说过……

  千万不能够添麻烦,不能够拖累罗律师。

  罗律师说的太好了。

  我差一点就被诬陷,成为人人唾弃的卑鄙下流偷拍犯!

  如果不澄清的话,就连儿子孙子世世代代都要被人戳脊梁骨。

  难道要等自家小孙子,在周围人指指点点?

  说你家爷爷是个老流氓这样的侮辱当中长大?

  现在总算是能够洗刷冤情了。

  农民工的感情就是这么朴素。

  同时真诚而炙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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