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这种情况怎么办,机智的群友给支个招,那个偷外卖的太可恶了!】
【我听说过,某个大学生狼灭,为了找到偷自己外卖的那个人,去翻垃圾……我觉得你可以试试,去垃圾桶里找一下,看能不能找到线索……】
【什么线索?鸡骨头?残渣?】
【家门口装个摄像头不就好了,这样谁还敢偷?】
【装摄像头太明显了,我不想打草惊蛇,想把他揪出来示众!不然前面的外卖不是白被偷了!】
【你那一层几户人啊?就没有怀疑对象?】
【……】
【有啊,有一家门口装着摄像头呢,我说要查监控看看谁拿了我的外卖,但是他们不愿意,我怀疑就是他们家!】
【卧槽!这么明显肯定就是他们家啊,不然邻里邻居的,这凭啥不帮忙?】
【就是,我感觉也是他们家!】
【……】
居然是外卖被偷,这种好事怎么就没落到我身上呢?
陆仁嘉不由得深思起来。
如果发生在他身上,他有一千种办法解决那个偷外卖的贼好吧!
别的不说,轻轻松松给他送进去吃免费的饭菜还是有把握的。
想着,陆仁嘉悄咪咪问了下系统,遇到这种事不给发布个任务?
帮助群友揪出偷外卖的贼,这好歹也是维权把?
然后这狗系统有反应了。
“叮!感应到宿主的强烈诉求,触发支线任务(可选)。”
任务名称:送偷外卖的人进去!
任务要求:看到群友外卖被偷怎能无动于衷,请宿主协助群友,通过法律途径送偷外卖的人进去接受教育!
任务完成度:0%
任务失败惩罚:扣除五百较真值。
‘接受?’、‘不接受?’
陆仁嘉:……
这还是支线任务,失败了还要接受惩罚……
他奈奈的,狗系统看不起谁呢?接受!
平平无奇,没有任何后续,也没有辅助道具。
只见支线任务在系统任务列表里,安安静静的挂着。
没也就没有吧,咱也不需要!
不过为了稳妥起见,陆仁嘉站起身走回工作室,留下沈思雨在后面一脸懵逼。
他该不会进里面看视频吧?
想到这,沈思雨紧咬银牙,狠狠的挥舞了下小拳头。
看就看吧,别被她抓到!
陆仁嘉是那种人吗?
他只是想确定一下,群友邻居的摄像头能不能正常工作好吧!
侵犯他人隐私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相反还有可能摊上官司。
但是陆仁嘉只是悄咪咪看一下,这也没人知道,当然不可能犯法!
在五百点较真值面前,小心无大错!
第156章 实在是没忍住
坐到工作室的椅子上。
陆仁嘉并没有急着去查看情况,而是选择先在群里了解具体的信息。
毕竟去都去了,总不能就看看摄像头能不能正不正常工作吧?
顺便抽查一下失窃那段时间的视频,这也是可以的嘛。
如果不问清楚东西失窃的时间段,摸黑找那不成傻子了吗……
编辑好信息,发送。
【陆仁嘉:丢外卖了?丢的什么外卖?截图出来看看啊,无图无真相。】
【卧槽,一个多月没更新视频,UP主竟然偷偷潜水窥屏群成员聊天……】
【UP主病情好点了吗?一个多月了,一个多月没更新了,你知道我这一个多月是怎么过来的吗?】
【UP主终于冒泡了,希望病情已经康复,泪目……】
【……】
收到这群群友们的关心,陆仁嘉竟然觉得有些感动。
【陆仁嘉:没事了,现在好多了,不更新不是不想更新,实在是没有素材啊。】
【没事,你更新一下和女友的日常我们也是可以接受的嘛,嘿嘿嘿。】
【臣附议,你出不出镜没关系,我们主要是想看你女朋友QAQ。】
【好大的胆子,你这算盘打的,我在落日城都听见了。】
【主要是雨宝也一个多月没播了(大哭)】
【……】
陆仁嘉没搭理他们,等了一会,丢外卖的群友把截图丢了出来。
看得挺无语的,就是几张图片,连时间都没有。
【陆仁嘉:点外卖的时间和送达时间说出来看看,我帮你分析一下。】
几番波折,陆仁嘉总算是搞到了关键信息。
这个粉丝才刚搬家短短三个月内,居然丢了二十八次外卖,金额加起来总共1060元。
每天丢一次外卖的话,满打满算,90天丢了28天……
【陆仁嘉:嗯,情况我了解了,我帮你去咨询下律师,看看这事怎么搞。】
说咨询当然就要咨询了,简单把信息汇总了下,发送给甄妍。
紧接着就是表演真正的技术了,超级红客技术发动。
一不小心,陆仁嘉就顺着现实地址,查到了这位粉丝邻居的信息。
这位粉丝住的是单元楼,一梯四户,另外三家住的都是户主,就他一个租户。
知道了个人信息,顺着手机号等蛛丝马迹。
陆仁嘉终于找到了门口装监控的那家住户,随后查看家庭监控。
嗯?没有!吃完东西毁尸灭迹了吗?
那就看看监控视频吧。
顺着这位粉丝提供的信息,查看完监控视频后,陆仁嘉嘴角抽搐着。
根据监控视频的结果,上面留存着视频证据呢。
除了装监控这家,其他两家都有顺手牵羊。
装监控这一家,从视频里没看到他们拿。
但是,陆仁嘉觉得他们应该也有份。
因为丢的二十八次外面里,有十一次的监控视频都消失了。
监控刚好那天坏掉了?
那不可能,明显是装监控这一家故意删掉的,就留着其他两家的偷外卖记录没删。
也就是说,偷外卖的不止一家,三家都有份啊!
这种情况下,这位粉丝的外卖不丢……不丢那才奇怪……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获取了重要信息,陆仁嘉清扫战场,把痕迹擦干净,退出入侵。
拿起手机,甄妍也回复了消息。
【偷外卖构成犯法,属于治安案件。】
【但这也不一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一年以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可认定为“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看完消息,陆仁嘉陷入了沉思。
这位粉丝的外卖被偷,由于金额过小没有选择报警处理,没有做到固定证据。
就算报警,按这情况最多属于治安案件,警方也不可能大费周章帮你调查。
按照陆仁嘉了解的情况来看,那三户人家明显构成了盗窃罪,每一户都偷了三次以上。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找机会让警方有理由查监控。
陆仁嘉当即继续咨询律师。
【这种情况下报警,警察有权利调查周围住户的监控吗?】
不到一分钟,甄妍就给出了回复。
【如果只是小的民事案件,警方查私人监控,别人是有权利拒绝的。】
【但如果是刑事案件就不一样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看着聊天框内的消息,陆仁嘉顿时胸有成竹。
弄成刑事案件那还不简单,点个一千元以上的外卖不就好了。
到时候直接以盗窃罪报警,完美!
陆仁嘉定位到这位粉丝的地址上,开始搜寻周边的外卖信息,寻找着外卖消费轻易就能达到千元的商家。
不一会陆仁嘉便找到了目标。
这家小龙虾不错,外卖软件上的评分还行,特点是够辣、很贵、量少!
辣不辣的无……有所谓!
为什么要白白便宜吃小龙虾的人?辣死他们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