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想着,江闻风嘴角不住上扬。
竟是直接开始期待起来了。
第60章 当然是选秋雅了
“江闻风,你来啦!”
循着声音望去,只见从宿舍楼内一道粉白色的身影就小跑着到了跟前。
江闻风顺势一把将她的手牵起。
陆晴雪只是稍微羞涩了下后,就没任由自己被牵着了。
而且还主动向江闻风靠近了些。
两人都是心照不宣,就这样静静地在校园内走着。
大学的校花其实并没有像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多人关注,或者说大家走在路上其实很少会真的去注意和自己无关的人。
长得漂亮吸引回头率是没错,走在路上会被讨论也没错。
但是相较于在网络平台上的火爆和关注度,当校花真正走在校园内时,其实被认出来或者被围观的可能性很低。
就像一个明星走在大街上,哪怕大家都认出来了。
只要没有一个人上前拍照,那么就不会发生被围观的情况。
国人的特性就是跟风夸大,争相当围观的看客。
实际上心中你要说真的像是自己在网上表现得那么疯狂吗?
实则未必!
“江闻风,你叫我出来什么事儿啊?”
陆晴雪偏着脑袋望向江闻风,脸上带着甜甜的微笑。
江闻风眉头微皱看着陆晴雪,让她突然变得有些紧张起来,还以为是自己哪儿惹到他不高兴了呢。
她急忙紧张道:“你怎么了,干嘛这么看着我?”
那慌乱的样子煞是可爱。
像极了一只做错事儿的小兔子,迫切地想要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好讨好主人。
江闻风用手捧着陆晴雪的小脸,语气幽怨道:
“咱们都已经这关系了,你怎么还叫我江闻风?”
陆晴雪不解,大眼睛忽闪忽闪道:
“啊?可是你不就叫江闻风吗?不叫你名字那叫啥?”
江闻风无奈,只好解释道:
“名字那是给那些普通朋友或者陌生人叫的,熟悉的人之间一般会叫小名或者简称、外号什么的。
你想想,你姐姐是不是不会叫你全名?”
陆晴雪恍然,道:
“我明白了!
我姐姐叫我晴雪或者小雪,那我以后也叫你闻风或者小...大风?”
好家伙,神他喵的大风!
你怎么不叫台风、飓风、龙卷风?
平常生活中挺聪明的一个人啊,怎么有时候感觉这么傻呢?
陆晴雪见江闻风没有回话,脸色也有些不对。
于是赶忙问道:“难道不对吗?是不是你觉得不好听?”
你还知道不好听?
先不说闻风了,这个虽然别扭,但勉强还能接受。
但你见过那个女朋友叫自己对象大什么的?
虽然吧这个大有时候是种夸奖,自己也的确大。
但是加上名字不觉得很傻很呆吗?
像什么大梦、大花、大牛...大傻春!
江闻风深吸了一口气,双手搭在陆晴雪肩上。
语重心长道:
“晴雪啊,你说的那些是朋友之间叫的。
咱们是男女朋友,你得叫我老公,知道吗?”
老公?
那不是结婚后的称呼吗?
我看人家电视上那些校园剧里面,情侣之间都是叫名字的啊!
可是看着江闻风那严肃而郑重的样子,陆晴雪又觉得江闻风似乎没有在骗自己。
心中不禁纠结起来。
老公?
真的要叫吗?
这也太羞涩了吧,感觉叫出来就好涩涩的感觉啊!
想着想着,陆晴雪就变得小脸通红,浑身燥热了起来。
“老公~”
她用极微弱的声音,低着头叫道。
江闻风浑身一震,全身都是一激灵,仿佛爽了一发一样。
心脏都是突然一慌,停顿了一拍。
江闻风最满意陆晴雪的两点,就是她这长相与声音高度统一的甜美,以及她单纯软萌的性格。
本以为她平时的声音已经够好听了,没想到这声老公直接让自己浑身都酥了。
简直是往心里撒了一把糯米糖,甜糯到了极致。
思绪逐渐飘远,江闻风甚至幻想起陆晴雪一个多月后生日那天,和自己在一起时的样子。
那声音不知道会是怎么样的呢?
估计到时候自己又要开启韦小宝本命技能铁骨淫枪了!
嘿嘿笑了几声,江闻风直接将牵手换成了将陆晴雪搂在怀中。
找了个藤架下的长椅坐下了。
“没什么重要的事儿,就是想来陪陪老婆你。
顺便你不是想看我写的诗吗,我又带了几首过来。”
说着,江闻风就从裤兜里找出了那张早就准备好的摘抄纸。
陆晴雪满脸期待地接过去,开始认真看着并念了起来。
【《望庐山瀑布》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清明》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登鹳雀楼》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题西林壁》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四首诗读完,陆晴雪意犹未尽,又从头读了一遍。
整个人久久地沉浸在诗词所描绘的意象之中。
一会儿被庐山瀑布震撼,一会儿又被清明的悲伤氛围感染......
“老公,你真棒!我简直太爱你了!”
陆晴雪忽然转头直接在江闻风嘴上亲吻了一下,然后满眼星光地看着他,仿佛在看自己最珍贵的大宝贝。
江闻风用手指在陆晴雪鼻子上轻刮了一下,笑着道:
“早知道你这么喜欢写诗的我,那我早就将我写的诗拿出来了,这样说不定我们早就在一起了。”
谁知陆晴雪摇摇头,很是正式道:
“我是喜欢老公你写的诗,不是因为你能写出好诗才喜欢你的。
而且我们现在距离认识也才十来天的时间啊,有时候想想我都觉得是不是太快了。”
江闻风怔怔地回想着刚才的话,突然醒悟。
是啊,刚见面的时候自己被陆晴雪的甜美长相吸引,随后喜欢上她的性格,最后喜欢上她整个人。
而陆晴雪呢,或许也因为自己会写诗对自己产生了好感,但那并不能保证她百分百喜欢自己。
想来也是因为开学送花、替她解决军训烦恼、陪她逛街消费以及各种其他生活上的小细节,这才让她最终彻底喜欢上自己的吧!
真正喜欢一个人,或许是从喜欢他的某个地方开始的,但最终会回归到因为喜欢这个人而喜欢上某些东西。
所谓爱屋及乌,正是如此。
而那种喜欢某种东西才喜欢上某个人的喜欢,最终如果碰见更好的,她就会改换对象,弃如草芥。
就像是秋雅喜欢才华和钱,再没有碰见有才的人之前她喜欢有钱的袁华。
可是当夏洛重生后,她又喜欢上了有才的夏洛。
最终夏洛逐渐才尽决定退隐的时候,她又喜欢上了当上主编的袁华。
所以如果江闻风是夏洛的话,他自然是选择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