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约架,她貌美如花 第131节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陷入了静止状态里,少女的轻吻稍纵即逝。

常乐和千辞都因林初墨这一举动当场石化。

这里是人头攒动的学校餐厅,林初墨在刚刚对她告白不久的男生面前,吻了一个拒绝她告白的男生。

这可不是秦筝教她的。

这很林初墨。

第一百五十八章 因为我输不起

百度上将初吻的概念,定义为双方嘴对嘴的第一次接吻。

那如果从林初墨的角度来看的话,她的初吻应该还在才对。

可是这种行为举止,似乎让这个定义显得有些模湖了。

其实初吻的定义应该和初恋一样,它因人而异,在经历过岁月长河的洗礼后,你回首往昔,当想起初恋或者初吻这个字眼时,脑海中在那一刹那出现的人物或者场景,就应当是你初恋或者初吻发生的时刻了,这取决于你的想法。

这是林初墨第一次主动去吻一个男生,哪怕仅仅只是亲吻脸颊。

在大部分人心中,林初墨的形象一直都很中性化,直到最近才开始发生改变。

出于对常乐的喜欢,林初墨身上的女人味似乎也随之悄然浮现。

当面颊被落上少女的唇香时,常乐只觉得整个世界仿佛都在这一刻颠倒了,他为之头晕目眩意乱情迷。

千辞什么都没说就离开了,林初墨也表现得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没有少女主动献吻后该有的娇羞,林初墨的表情十分自然,就像在做一件对她来说极其普通的事情。

哪怕这是十七岁的她第一次做这种事,她也并不觉得有什么值得害羞的地方。

只是林初墨不知道的是,这一个当着千辞面主动奉上的甜蜜香吻,让常乐吃了多大一颗定心丸。

常乐吃完饭后照例去操场打篮球,林初墨就坐在学校杨树下的长椅上望着他,眼神中带着藏不住的年少欣喜。

她的手上拿着早就买好的矿泉水,等着常乐打完球大汗淋漓的时候,主动伸手奉上。

就像当初在白塔夜市里,她突然出现在常乐面前时那样。

一下午的时间,常乐都趴在课桌上偷笑,哪还有心思上课。

他笑的时候会趴在课桌上用手臂挡住嘴巴,以免被其他人察觉到不对劲,哪怕他坐在最后一排,根本没有几个人会注意到他。

他就像是忽然在心里有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小秘密,整个人也因此而神清气爽。

不过在这最后的三天学习生活里,大部分老师都在帮着总结归纳课程,然后告诉同学们期末考试的重点。

老师们不约而同嘴里说着圈起来的部分都要考,然后圈出半本书来。

秦筝听得极其认真,生怕漏过老师的任何一句话。

她用红笔在老师说的考试重点区域做上记号,准备回家认真复习。

唐促将秦筝的用功状态看在眼里,更觉得秦筝不应该就这样遗憾离场,沉城才应该是能让她快乐的地方。

当然,唐促的这种想法多少都是出于某种私心。

在这高二的最后一个学期里,与唐促有交集的人们各怀心事。

对于这个即将到来的暑假,每个人都十分憧憬。

唐促也不例外,只是在此之前,唐促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解决。

这关系到他即将到来的暑假里,有没有秦筝与他相伴的身影。

「唐促你还真是厉害啊,老师说的考试重点,和你之前教我时告诉我的那些丝毫不差,我感觉比起老师讲的那些内容,你教给我的那些还更让我觉得好理解一些呢。」

放学时分,两个人如往常一样迈着悠哉的脚步一起回家。

黄昏时的夕阳余晖落在她们的身上,唐促看着身旁一脸笑意的秦筝,在某个瞬间,他恍忽间觉得夕阳化为了金色的小精灵,落在了秦筝的肩膀上。

时光飞逝,一晃身旁的栗发少女已经陪伴自己这么久了。

「我可没像她一样,把半本书的内容都给你圈进去。」

「老师那也是出于严谨嘛。」

秦筝笑着说道,她的嗓音清脆悦耳,让唐促觉得她就像是一个打气筒,只要秦筝在身边,唐促就总是能充满活力。

唐促和秦筝回家的路上,又看到了那个脖子上挎着收音机,坐在椅子上拉二胡的老大爷。

正所谓技术不够,装备来凑。

虽然大爷的二胡拉得不怎么样,但收音机里的二胡声音却曲调绵长,悠远动听。

从那位大爷面前路过的时候,唐促看着他独自一人享受音乐时光,嘴角也忍不住勾起笑意。

「我很小的时候,那时候我还住在民族小区里,北二马路那边的十字路口旁边就有一位老人,当时他年纪已经很大了,每天都在那里摆摊修自行车,有时候甚至不要钱。」

唐促忽然对一旁的秦筝讲起了往事。

秦筝倒是乐于听唐促讲这些,她喜欢了解唐促的生活,尤其是他的成长经历,毕竟那些时间秦筝都未曾参与。

「可是后来突然有一天,他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他和他的自行车摊都消失了。」

「……」

联想到唐促刚才特意强调了那位老人年纪已经很大了,这种突然消失的原因,秦筝隐隐也能猜到。

生老病死是人间常态,人们只能被迫接受,尽管这被迫接受的过程或许会让人觉得有些难熬。

谁料唐促话锋一转,却说出了另一番话。

「可是时隔很多年以后,我在某一天放学的路上又遇到了那位老人,当时他与我擦肩而过,看上去仍旧神采奕奕。」

想起当时的场景,唐促的眼神里似乎也蕴起神采。

「真好啊。」

秦筝口中同时感叹着,她换位思考了一下,如果她是当时的唐促,在与本以为已经过世的老人重逢时,那种喜悦一定是溢于言表的。

「所以当时我就明白了两个道理,第一个道理是珍惜时间,毕竟人生不过匆匆百年,可能一转眼就已经物是人非了。」

「那第二个道理呢?」

秦筝顺着唐促的话语发问,唐促则偏头看向一旁的秦筝,顺便伸手帮她理了一下肩膀上的凌乱发丝。

「第二个道理是,永远不要自以为是,以固有思维去看待事物,也许真实情况并非你所想的那般。」

秦筝听了微微一愣,姣好面容上有些不解。

她不知道唐促想要表达什么。

「你的努力我看在眼里了,但我不会因为你已经很努力了,就觉得你一定能顺利通过考试。我不会赌,因为我输不起。」

唐促语气很平静,同时也异常坚定。

「唐促,你别给自己那么大压力,我知道你为了我已经做得够多了,你这样我也会感到压力很大的……」

也许是为了照顾秦筝的情绪,唐促深深呼吸,表情也恢复了以往的澹定从容。

「放心吧,我会尽快准备B计划,如果一旦白寒的A计划无法顺利完成,那我无论如何也得再想办法弄到试卷。」

唐促说起这些的时候,表情虽然轻松,但秦筝心里知道,这件事已经很难去做到了。

周一已经过去了,距离唐促和白寒的约定只剩最后两天时间。

成败在此一举。

第一百五十九章 你要老婆不要

今天对于常乐来说,是十分具有纪念意义的一天。

人生第一次被女生主动献吻就发生在今天,常乐恨不得拿个喇叭走街串巷向全世界宣告,他常乐已经走上人生巅峰了。

他美滋滋的走出校门,想要像往常一样回家吃饭,之后去白塔夜市送货的时候,千辞就出现在了马路边。

看情况,千辞是特意在这里等常乐的。

饶是常乐这种憨厚性格,也知道这种情节大致上只会发生在肤浅的言情偶像剧里。

他甚至已经在心里为不远处的千辞配好了台词。

「离开林初墨,你配不上他,只有我千辞才是能拥有她的男人。」

对,就是这种霸道总裁的感觉,韵味十足。

就在常乐心里琢磨着千辞要是真这么讲,他应该怎么回应的时候,他也走到千辞面前了。

千辞脸上挂着笑容,一如往常模样。

他并没有因为林初墨不在场而露出常乐想象中的丑恶嘴脸,而是像之前没发生这一系列事件之前那样,与常乐打了个招呼。

「是不是准备以后都不洗脸了啊,常乐。」

面对千辞的调笑,常乐则是表情无奈。

「怎么可能啊……」

千辞直接伸出手臂搂住了常乐的脖子,两个人之前经常一起打篮球,也算是老相识了。

再加上男生之间沟通起来本身就很简单,千辞和常乐都不是那种心思复杂的人。

「你要是不喜欢林初墨的话,就跟她说清楚呗,这样也好让她死心。」

千辞的语气并不强硬,他只是在用商量的语气跟常乐沟通。

常乐也能理解千辞为什么会这么讲,毕竟他之前确实拒绝过林初墨的告白,千辞会认为常乐并不喜欢林初墨,也在情理之中。

可当时是当时,现在是现在。

人是复杂善变的生物,常乐也不例外。

要说现在的他对林初墨一点感觉都没有,那绝对是在骗人。

「怎么,你该不会喜欢上林初墨了吧?」

见常乐没有回答,千辞的眉宇间闪过一抹诧异。

常乐站直身子,将千辞搂住自己脖子的手臂拿了下来,看着千辞那张略显诧异的脸庞,他也不再彷徨,重新恢复了身为常乐该有的模样。

「如果我说是呢。」

尽管常乐的语气十分平静,可这个回答丝毫不亚于在平静的湖面投入一块巨石,让千辞的心中波涛汹涌。

在来见常乐之前,千辞做了一个假设,假设常乐不喜欢林初墨,那一切就都很好解决了。

再说千辞知道之前常乐拒绝了林初墨的告白,他也对于常乐这个人十分了解,他觉得常乐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才打定了主意想要让常乐帮自己一个小忙。

可正所谓世事难预料。

千辞不来找常乐倒是还好,他以林初墨追求者的身份出现在常乐面前时,常乐反而显得斗志昂扬。

常乐天不怕地不怕,自然更不可能怕面前的千辞了。

看着面前比自己足足高半头的常乐,千辞这才意识到,方才他能伸手顺利搂住常乐的脖子,也是因为常乐顺势稍微弯腰低头,否则他连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都做不到。

「你还有别的事情吗,没有我就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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