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网红太有钱了 第21节

毕竟他们已经是成型的网红了,各项工作都可以自己处理,不需要别人帮忙。

对于三木传媒来说,这个提议也不亏。

他们什么都不用付出,仅仅是帮忙转个账而已,却可以将“疯狂小杨哥”签入旗下,作为公司的一个招牌。

看起来,似乎很不错。

不过,这只是一个表象罢了。

如果三木传媒能一直将“疯狂小杨哥”作为一面招牌,确实也可以接受,但李川心里清楚,这是不可能的。

因为这种形式的合作协议中,一般都会附带一条非常容易达成的解约条款,比如:违约金一块钱。

这也就是说,网红可以想解约就解约。

一块钱交上去,M公司毫无办法。

在这样的合作协议面前,M就是一个纯粹的工具人,根本无法对网红形成有效的掌握。

所以,李川并不满意。

他不想要这种形式上的签约,他想把疯狂小杨哥真正签约到自己旗下。

李川想了想,开口道:

“这样,我给你们三百万的签约费,签约三年,公司给你们头牌待遇,只拿百分十五的广告分成,并且提供流量扶持,脚本策划、拍摄等服务。

另外,公司还可以帮你们洽谈广告,公司内部的广告资源,也是优先提供给你们。不过,公司帮忙洽谈广告,要多收10%的佣金;公司提供广告资源,要多收40%的佣金。

这个条件,你们觉得怎么样?”

小杨哥兄弟俩互相看了一眼,然后摇了摇头。

“我们住在合肥,离杭市太远了,脚本策划、拍摄这些……”

“你们可以来杭市发展。”

“我们暂时还不想离开合肥。”

“那……我给你们派两个助理过去,助理的工资,公司承担。”

小杨哥兄弟俩再次对视了一眼,这次似乎有些意动,但最终还是摇头拒绝。

“森哥,我觉得还是按照我们之前的提议合作比较好。”

“不行,这样的合作没有任何意义。”

李川再次开口道:“这样吧,我把公司的抽成改成百分之十,并承诺将其中的百分之五,转化为流量扶持,作用在你们的视频上。

其他条件保持不变,你们觉得如何?”

“这个……我们出去商量一下。”

大杨哥说完,拉着小杨哥离开了会议室。

眼见此状,李川与于杰对视一眼,两人脸上具皆露出了笑意。

李川提出的条件,相当于用三百万,买了他们未来三年广告费的5%。

计算下来,他们未来三年,广告费加起来要超过六千万,才算亏本。

三年,广告费六千万。

这对后世的疯狂小杨哥来说,不算什么,但对现在的疯狂小杨哥来说,就有些天方夜谭了。

更别说,李川还给他们提供了两个助理,外加各项服务。

这样的条件不可谓不优厚,小杨哥兄弟俩动心也是正常现象。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小杨哥兄弟俩商量好回来了。

“森哥,我们同意你的提议。”

第29章 线上合同、线下补充

第二天,小杨哥兄弟俩与三木传媒正式签约。

李川也是第一次知道了他们的真实姓名。

原来,小杨哥兄弟俩根本就不姓“杨”,而姓“张”。之所以叫“小杨哥”、“大杨哥”,是因为他们的名字里都有一个“杨”字。

大杨哥叫“张开杨”,小杨哥叫“张庆杨”。

名字倒是很好记,只不过不如“大杨、小杨”叫着顺口。

小杨哥兄弟俩的合同,李川没有套用之前的模板,而是专门聘请律师重新起草的。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的合同跟其他人的差别太大了。

刘欣彤等人,跟三木传媒签的都是线下全约。

所谓的线下全约,就是所有的经纪业务都包含在内,短视频、直播、线下活动、商演、演戏、唱歌、参加综艺等等,只要是跟艺人经纪相关的,统统都归三木传媒管理。

线下全约不受平台限制,无论是抖音、快手,还是虎牙、斗鱼,即便是腾讯、优酷、爱奇艺,也统统都要经过三木传媒,该管的一定会管,该抽的成也一分都不会少。

笔趣阁

疯狂小杨哥作为已经成熟且小有名气的网红,当然不会跟李川签什么线下全约。

他们属于线上签约、线下补充。

所谓的线上签约,就是走抖音官方的线上签约渠道,包含的经纪业务通常只有两类:短视频和直播,其他的诸如线下活动、商演、演戏、唱歌、参加综艺等等,三木传媒统统都管不到。

而且线上签约的平台,只限于抖音。

疯狂小杨哥在抖音,是三木传媒旗下的达人,受三木传媒管理,而在其他平台,疯狂小杨哥跟三木传媒没有半毛钱关系,小杨哥兄弟俩无论干什么,三木传媒都管不到。

至于线下补充,则是将他们之前商量好的一些条件,补充到协议中去。

比如“三木传媒要拿出5%的广告分成,对疯狂小杨哥的视频进行流量扶持”这一点,没办法在线上合同中体现出来,所以只能补充到线下合同中去。

线下合同的内容,跟之前商量好的差不多,只在某些细微处有改动。

其中有一个改动的点比较关键,那就是关于签约费的问题。

签约费,三百万。

这是之前就商量好的,没法改,但在具体的支付方式上,李川耍了个心眼。

三百万签约费该如何支付,线下合同是这样规定的:

【甲方:三木传媒】

【乙方:疯狂小杨哥(张开杨、张庆杨)】

签约费总金额:300万元。

分三期支付,每期金额为:100万元。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需在七天内,将第一期款项(扣除相应税费后)转入乙方银行账户。

2.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乙方需在抖音平台更新视频数量超过10条(包括10条)。

乙方若达标,则甲方需在七天内,将第二期款项(扣除相应税费后)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若不达标,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第二期款项。

3.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乙方需在抖音平台更新视频数量超过20条(包括20条)。

乙方若达标,则甲方需在七天内,将第三期款项(扣除相应税费后)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若不达标,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第二期款项。

李川要求这样做,在外人看来,是为了规避风险。

这从客观角度上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现在“网红坑签约费”的例子不在少数。

尤其是主播这一块。

但凡是比较成熟且有一定知名度的主播,在签约直播工会的时候,基本上都能拿到一笔签约费。

而有些主播在拿到签约费之后,就开始耍混了。

有的十天半个月直播一场,偶然冒个头,应付一下。

这都还算好的。

更有甚者,在拿完签约费之后,就直接消失了。

电话打不通,人也找不到,他(她)可能在酒吧泡妞,也可能在游山玩水,但不管怎么样,就是不直播,把直播工会坑的直吐血。

而等到合同快要到期的时候,这些人可能又冒出来了,美其名曰“回归首秀”,集中直播一段时间,等到人气、流量逐渐到位了,紧接着又去坑下一个直播工会了……

正是因为有这些“网红坑签约费”的例子存在,李川这种规避风险的做法,并没有引发争议。

在小杨哥兄弟俩看来,李川就是怕他们拿到签约费之后,不在抖音更新视频了。

这样的担心很合理,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不能说扔就扔。

小杨哥兄弟俩是这样想的,所以很干脆的同意了。

但实际上,这只不过是李川在故布迷阵。

开玩笑,他怀疑谁,也不可能怀疑小杨哥兄弟俩。

他们可是未来的抖音天花板之一,怎么可能是混子呢。

李川这样做的真实原因,是他没钱了!

公司账上的钱不多,一次性拿出一百万已经是极限了,三百万实在是无力承担。

鉴于“自己是穷光蛋”这一事实,李川只得出此下策。

好在他比较聪明,暗中操作的手段没有引起小杨哥兄弟俩的怀疑。

合同签订之后,小杨哥兄弟俩又在杭市待了一天。

李川陪他们四处玩了玩,白天到西湖逛了一圈,晚上又去酒吧转了一遭,一趟玩下来,也是又花了不少钱。

第二天,小杨哥兄弟俩离开了杭市。

跟着他们一起走的,还有三木传媒一名刚入职不久的运营。

这名运营的老家是AH的,对于“前往合肥、担任小杨哥兄弟俩的助理”这件事并不反感,在李川对其作出“工资提升10%,外加每月1000块安家费”的承诺后,果断接受了这项任命。

三木传媒要给小杨哥兄弟俩派两名助理,工资由公司支付,这也是之前商量好的,白纸黑字的写在了线下合同当中。

两名助理,李川已经派过去一个了,剩下的一个倒也不用他操心了,因为小杨哥兄弟俩自己就有一个合适的人选。

李川不知道那人是谁,但也无所谓。

小杨哥兄弟俩在创作短视频方面,无需他操心,助理方面,只要有一个人能给他随时汇报情况就可以了,不用要求太多。

小杨哥兄弟俩走后,李川查看了一下公司账目,发现账上只有106万了。

要知道,公司上下二十多个人,在九月份的工资都还没有发,所以这106万,并不完全属于公司。

而即便如此,李川依旧拿出了一百万,将第一期签约费打给了小杨哥兄弟俩。

做完这一切,李川将陈晨叫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第30章 广告报价

“星图广告开通了没有?”李川向着陈晨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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