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签到:第一个案子震惊全球 第135节

可是渐渐的,他的表情逐渐严肃了起来。

原本靠在椅子上的坐姿,也变得坐得笔挺。

眼中偶尔闪过一丝精光。

这一页很快看完,万涛迫不及待的翻到了下一页。

渐渐的,万涛的眼神变了,严肃的眼神中还带有一丝的灼热。

他作为省法律协会的会长,万豪律师事务所的主任。

看过的法律书籍不可谓不多,对待学术的态度也不可谓不严谨。

可是随着深入的阅读,万涛的震惊越来越多。

他从来没有见识过这样一本教材。

不仅仅是对法条的阐述。

还有法条的来源、争论、理论流派都有详细的阐述。

每一个法条下面都有经典的案例。

通过案例,原本晦涩难懂的法条,很轻松的就可以理解。

并且还知道怎么运用!

最关键的是,居然还列出了每个法条的考点,以及会从什么角度来考。

里面的内容,让万涛这个法律巨佬都无法自拔。

情不自禁的一页又一页的看了下去。

他甚至感觉到,自己的法学水平就像开了挂一般在飞速的增长。

对,飞速增长!

这是几十年都没有过的感觉了。

仿佛又回到了求学的时代。

这种奇异的感觉让万涛沉浸在其中。

当周围完全黑下来的时候,万涛才猛然惊醒了过来。

不知不觉,他居然看了一天!

这可是律师考试的资料。

对于他来说简直是初级得不能再初级了。

可是里面的内容却让他流连忘返。

最关键的是,他已经看了一天,还没看到1/3。

如果想要完全看完,至少也得一天一夜。

万涛已经不只是震惊了。

自己连看都要看这么久,而苏明仅仅一个晚上就写出来了。

这到底是什么样震古烁今的法律天才?

万涛连做梦都没有想到过。

天已经完全黑了,万涛将书放在了桌子上,准备离开。

就当他走出办公室的一瞬间又退了回来,不放心的将书锁进了保险柜。

虽然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了,但是万涛的精神异常兴奋。

想不到在自己有生之年,居然遇到了苏明这样的绝世天才。

……

苏明对这一切倒是不知道,他直接从早上睡到了下午。

熬夜真的是太痛苦了。

苏明伸了伸懒腰,浑身上下噼里啪啦作响。

晚上还要直播普法。

苏明的直播间里,早已经热闹非凡。

“这是每天我最期待的时间!看沙雕网友问沙雕问题,再由苏律师一本正经的回答!”

“苏律师的直播成包了我一天的笑点!”

“没想到法律也可以如此有趣!”

“沙雕问题准备好了吗兄弟们?直播时间快到了!”

“这样下去苏律师怕不是要成为第一网红!”

苏明洗漱了一下,打开了直播间。

弹幕瞬间刷屏。

苏明只好笑笑。

“我第一个我先来。”

一名叫做无心学习的网友,先跳出来说道。

“苏律师,我深知学习的重要性,也非常热爱学习!”

“可是我长得太帅,红尘之中牵挂太多,根本无法专心学习!”

“唯有监狱里面,生活规律,可以心无杂念,专心学习!”

“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有幸进了监狱,还可以专升本,考自考吗?”

苏明的直播间里直接炸开了锅。

“好家伙,长这么大,第一次看见进监狱是为了专心学习的!”

“这理由简直清新脱俗,和那些妖艳的贱货们根本不一样!”

“走,走,组队,我们一起去弄个监狱清北班!”

看到这个问题,苏明不由得笑了一下。

网友们的问题果然无奇不有。

“这个是可以的,甚至各个地方都还有相应的鼓励政策!”

“我真的在里面认真学习,不仅可以提升自己的学历,还可以挣取积分,争取减刑!”

苏明回答道。

“减刑,不不不不学完我是不会出来的!”

无心学习网友说道。

“我看这位无心学习网友有清北之姿!”

“这学习的热情,恐怖如斯!”

“可是据说进去之后东西都要上交,那我进去之后没有教材怎么办?”

无心学习网友提出了疑问。

“大哥,你不是真想进去学习吧?”

“我觉得悬!”

“活久见啊!”

苏明不由得摇头苦笑,这些网友真是什么都敢问。

“如果是大众类的,例如法律类,监狱都会统一配送教材!”

“如果你学的比较冷门,比如什么解剖学,那就只能让你的家人买好了送进去!”

“明白了,明白了,谢谢苏律师,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如果我考试考了一半,刑期结束了,那我如何延长刑期!”

无心学习网友再次问道。

“这还不简单,直接让舍友捡肥皂。”

“趁有人的时候往外跑!”

“吃饭的时候把桌子掀了!”

朋友们热烈回应。

“其实没有必要这样,即使你服刑结束了,但是你考试成绩都是算数的,到外面来也可以接着考,根本没有任何影响!”

苏明说道。

“可是在外面的话,以我的颜值太容易受到女孩子的影响!”

“还是监狱里面环境简单,利于学习!”

……

“苏律师,苏律师,我也有一个问题,假如我被判了死刑,每当要执行的时候,我就打死一个狱友,那么就会重新启动审判程序,我可以这样一直卡bug不死吗?”

第118章 爸爸,我要听苏律师讲课

直播间里面再次炸锅!

“真法外狂徒!”

“牛逼啊!这也行?”

“这是我未曾设想的道路。”

这问题问得,苏明不由得再次佩服网友的脑洞!

这脑洞不去写小说简直可惜了!

“这个问题问得好!”

“其实从理论上来说,应该是可行的!”

“《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

“既然要重新判决,肯定就会走侦查、起诉、审判的步骤!”

“这都需要时间!”

“在重新审判下来之前,都是不会执行死刑的!”

苏明解释道。

“卧槽,不是吧,这样的真的可以!”

“懂了!以后我也是法外狂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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