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之前,让何秋开车带她兜风,被拒绝的事。
她始终有些耿耿于怀。
美女的邀约都能拒绝,何秋真是个睁眼瞎。
这样的男人,给大领导开车,也是个没出息的货。
三大爷摇摇头:“你说错了,何秋没有改行,而是升职了,派出所副所长,车子是单位配的!换句话说,那是他自己的配车!”
“什么?”
于海棠震惊的瞪大眼睛。
张开的大嘴,足足能塞下两鸡蛋。
三大爷笑了笑,接着说:“现在全京城最火爆的酒楼天下一味,你应该听说过吧。”
“那酒楼,也是何秋开的!”
“傻柱现在在酒楼里干大厨,一个月一百二,何秋这个当老板的赚多少,你用脑袋想想看?就这条件,你还嫌不好,你是要上天?”
听见这话,于海棠差点没惊翻到桌子底下去。
她是真没想到,小汽车居然是何秋自己的。
而那个四九城最火的酒楼,天下一味,居然也是何秋的。
难怪那天在路口,何秋不愿意答应她兜风的请求。
原来根本就瞧不上她!
想到刚刚说的那些打压何秋的话,于海棠羞愧无比,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才好。
三大爷凑上来,笑眯眯的说:“怎么样,现在知道何秋有多优秀了吧?你考虑考虑,只要你点头,我们立马想法子帮你撮合!”
于海棠咬着牙说:“可是,他不是有女朋友吗?”
“你管他这个做啥!”
三大爷拍着桌子,直接爆起粗口:“有缘千里来相会,拆散一对是一对!现在讲究自由恋爱,只要他没结婚,你就有机会!”
“再说了,结了婚就不能离了?现在外头诱惑那么多,谁能保证感情就一定能长久?”
听见这话,于海棠三观顿时震碎一地。
她怎么都没想到,这么个曾经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老东西,内里居然藏着这么一颗,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心!
第212章 宁坐红旗里哭,不再自行车上笑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于海棠虽然对何秋有些成见。
之前过年的时候,也因为某些事情闹了点不愉快。
可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而且,不得不说,何秋的物质和外在条件,确实十分优秀,是结婚的首选对象。
吃完饭,于海棠从三大爷家离开。
刚准备踩了两下脚蹬子,后头就传来脚步声。
刘光福一路小跑的着追上来,手里还提溜着两包阳光牌饼干。
“海棠,等等我。”
看见身后的刘光福,于海棠一脸厌恶:“干什么?”
刘光福满脸憨笑说:“海棠,最近在厂里你怎么总躲着我啊?我想找你都找不着,一去播音室,他们就说你不在。”
于海棠没好气的说:“你成天和狗皮膏药似的粘着我,我不得躲得远远的?”
刘光福一脸憨笑,讨好的说:“我那不是因为喜欢你,所以才粘着你的吗?我刚瞧见你车放我们大院里,一猜就知道你肯定是来找你姐的。”
“所以你一出来,我就赶紧追上来了。”
刘光福把饼干挂在于海棠车把上,关心的说:“你看你最近都瘦了,这是我特意去供销社给你买的奶香饼干。”
“可养人了,干吃泡水吃都行。”
“我看你经常不吃早饭,担心你饿坏肠胃。”
于海棠呵呵一笑:“谢谢哦。”
说完,她就调转龙头,头也不回的骑车离开了。
看着于海棠离开的背影。
刘光福两手贴在胸前,眼中满是激动:“她,她和我说谢谢了,她对我笑了!”
这时,刘海中从一旁走出来。
刘光福转头看着他说:“爸,我刚刚按你说的,把饼干送给海棠,她居然对我说了谢谢!这是她第一次对我这么客气!”
“我觉得,我们有戏了!”
“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和他结婚,最多明年,就能够让你抱上大胖小子!”
刘海中拍拍他的肩膀,欣慰点头:“看见没,按照你爹教的准没错。当初你爹我,就是靠着两颗奶糖,把你妈追到手的。”
“现在就看你了,加油,赶紧让于海棠做我们老刘家媳妇!”
原本,于海棠就是要做他们老刘家儿媳妇的。
就是因为许大茂那个王八蛋横刀夺爱。
所以,这事才泡汤。
可现在许大茂进去蹲号子了,这就没人能够阻止他们。
刘海中天真的相信,只要他儿子舔的够勤快,小恩小惠送到位,就一定能够俘获于海棠的芳心!
……
回去路上。
于海棠看着龙头上的两包廉价饼干。
脸上的表情,一阵恶寒。
刘光福长得跟个冬瓜似的。
在厂子里就烦的很。
到了这,还能碰上,简直讨厌的要命。
“两包破饼干,就想泡本小姐?”
“做梦想屁吃!”
骑车路过一个拐角时,于海棠停下车,用两只手指嫌弃的捏着饼干一角。
顺手就把它丢给了一个收破烂的。
三轮车上,戴着草帽的韩春明突然睁眼。
看着面前的两包饼干,顿时就有些怒了。
他瞪着骑车远去的于海棠,愤愤不平的骂道:“我去,老子是收破烂,又不是要饭的,什么都往我这丢?”
“把我当垃圾桶?”
说完,他就把饼干包装袋拆开,拿起几块塞进嘴里:“真是不会过日子,这么好的饼干,说不要就不要了。”
“有钱人,真是浪费!”
另一头。
于海棠把舔狗送的饼干当垃圾丢掉,直接就骑车走了。
不知是有意无意。
于海棠竟然鬼使神差的骑着车,来到王府大街。
看着不远处,天下一味的气派门头。
再看看人声鼎沸的酒楼大厅。
于海棠心中的血液,都跟着微微沸腾起来。
“要是我嫁给了何秋,岂不是就成了这里的老板娘?”
“到那时候,还当什么播音员,直接从厂里辞职不干,过来管理酒楼多好!”
想象着自己坐在红旗车里,吹着微风,被众人羡慕的样子。
于海棠脸上差点乐开了花。
这样的日子,简直就是神仙过的。
就在于海棠笑呵呵的傻乐时,酒楼里突然走出来一个,身边簇拥着好些个女伴的年轻人。
这样的场景,看着很是扎眼。
七十年代,大环境依旧相对保守。
男男女女就是谈恋爱,都不敢当众牵手的。
像这种,一个男人身边簇拥好几个女伴的事,简直就是匪夷所思。
年轻人带着三个女伴走向一旁的轿车。
上车前,他好像注意到了微微愣神的于海棠。
被于海棠的漂亮脸蛋吸引,年轻人干脆推开女伴,走过来笑着说:“这位美女,我们晚上在文化宫有个私人性质的舞会。”
“有红酒,蛋糕,还有很多上流人士。你要不要一起参加?”
于海棠看着面前的帅哥,愣了愣。
微微有些脸红。
她看看一旁的轿车,心里有些想去,但不知道为何,还是下意识的摇头:“不了,我晚上还有事,谢谢。”
年轻人一脸遗憾:“那真是太可惜了,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如果不来参加舞会,简直就是我们损失。”
“这样吧,今天就算了,下个星期六,工人文化宫我们还有一场聚会,到时候你想来,就直接过来。”
“报我的名字,吴签。”
说完,年轻人就潇洒转身,带着一群莺莺燕燕的女伴上了车离开。
于海棠站在原地,有些不知所措。
在这个时代的大背景下,她还从来没有见到过一个男人敢当街搭讪。
并且,身边还跟着这么多女伴的。
不过有一说一,那个叫吴签的男人,长得确实挺帅。
跟何秋那种刚正阳光的帅气截然不同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