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率先听到的是风声。
紧接着,就有了风铃般的声响。
记忆仿佛在此刻被拉长,等到多种乐器的声音全部响起时,专业评审团那边,好几位作曲人都有点坐不住了。
“前奏杀!又是前奏杀!”
“《晴天》是化繁为简,这首不一样,是化简为繁!”
“多种声音交杂在一起,画面感扑面而来!”
是的,这首歌的前奏,一样很绝。
这是周杰伦第一次拿主打歌的名字,为自己的专辑命名。
这首歌与这张专辑,都叫《七里香》。
这是任何一场演唱会里,都会引发全场大合唱的歌曲。
这首歌发自2004年8月3日。
一首至今已有17年,却依然给人带来新潮感,让人觉得永不过时的歌,很难想象,一首歌光是一个前奏,就会有乱杀之势。
这首歌不管是曲子,还是编曲,都强得离谱。
休息室内,赵薛秦只觉得喉咙发干。
流行歌曲在作曲时,有一个大忌就是过分叠音,这会限制和降低音乐性,是旋律创作时的一大难题。
而这首《七里香》,完美避开了叠音这种绕不开的难题。
只是避开叠音,其实难度就已经极高了,毕竟避开不难,难的是还很好听。
可这首歌,和弦方面简直无敌,特别是在和弦的重拍上。
这一波,都不能说是在炫技了,简直又是直接贴脸。
他仿佛耳边回荡起了一个声音。
“赵薛秦,你给我好好听。”
舞台之上,骆墨要做的事情很简单,他这个舞台的目标也很简单。
七里一响,恋爱回想。
他要带着所有观众,回到那个记忆里的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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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七里香》与姜宁希(求双倍月票!)
不知道为什么,夏天总与青春、初恋等美好的词汇挂钩。
《七里香》的前奏一响起,不管是一开始的风声,还是后面的由编钟营造而成的风铃声,都有着极为强烈的画面感。
从主题上看,这一期的主题,对于骆墨来说也是占有优势的。
没办法,他在一众男歌手里,不仅仅最年轻,长得也最俊朗。
老男人唱恋爱的歌,和男神唱恋爱的歌,那完全是两个感觉。
只见穿着一身略显宽松的白衬衫的他,高坐在高脚椅上,微微靠近麦克风,歌声就在全场传开。
周杰伦的歌,吐词多少带点含糊不清的感觉。
但其实无妨。
因为歌声一响起,早就烙印在你脑海中的歌词,就会自然而然的浮现出来。
无需听清,因为你自己就会背。
这首歌的作词者,依然是方文山。
“【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手中的铅笔,在纸上来来回回,我用几行字形容你是我的谁。】”
歌声一出,包间内的专业评审团就坐不住了。
歌词很有感觉,走的是写诗的路子。
当初方文山在听到曲子时,的确是带有这样的想法的。
而这首词,一直以来也被誉为他的情歌巅峰作之一。
电线杆与吵闹的麻雀结合在一起,你自然而然就会想到窗外的灿烂阳光。
想到阳光,那么就会想到夏天。
画面的构造很快就完整了,仿佛能看到一个年轻人坐在窗台前,遥望窗外,正在试着写一封情书。
他拿着一只铅笔,在纸上来来回回,涂涂改改。
因为是写个那个她的,所以哪怕只是寥寥几行字,也要几经斟酌。
有的歌就是很神奇,因为你听歌时,会觉得歌里住着一个人。
很多乐评人觉得,先前的那首《不将就》,特别适合爱情电影。
那么,这首《七里香》,就是青春片。
青涩,美好,单纯,简单。
VIP包间内,女团少女挨着坐在一起,沈一诺半靠在比她高一些的姜宁希身上,身前的柔软挤压着清冷少女的手臂。
“骆墨这是要乱杀啊!”沈一诺忍不住嘀咕道:“怎么感觉看着有点帅啊!”
她感觉自己都有点迷上了,目光不由自主的就会被他深深吸引。
姜宁希点了点头,整个人目不转睛地看着屏幕内的年轻男子,有点出神。
她想起了读书那会儿,二人确定恋爱关系后,她对骆墨道:“我们都已经是男女朋友了,但你还没给我写过情书!”
骆墨看着她,一脸无语的道:“说得好像你给我写过一样。”
姜宁希在心中大声的喊着:“写过的!”
“而且写过好几次……..”
“只是都没有给你。”
扎着马尾辫的姜宁希身穿校服,怒瞪骆墨一眼,道:“那今天回家以后互相写,明天交换!”
说完,她就哼了一身,然后转身走远。
回到家中后,她打开上锁的抽屉,从里头取出整整五封情书。
这些都是她早就写好的。
少女情怀总是诗。
明明只需要从里头挑出一封,然后明天拿去交换就好。可她翻来覆去的把它们都看了一遍,然后就觉得全部都不够好。
少女趴在桌上,歪着头看着精挑细选出来的纸张,右手则拿着自动铅笔,不断的按压着啪嗒,啪嗒,啪嗒。
等到笔芯被按长了之后,又将它给塞了回去,如此反复。
从她拿起笔开始,总是忍不住走神。
真抱歉,情话没写出几句,但却又真真实实的想了你二十分钟。
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后来,她每写一句话,就会停留好久,甚至连标点符号都会仔细想一想。
“句号会不会太平淡了?”
“感叹号会不会又有点不好?”
时间过去太久了,久到姜宁希也有点不记得情书的内容了。
她只记得自己第二天心跳极快,脸上却故作平静地把情书递给他,道:“喏,给你!”
而他却抬手尴尬的抓了抓后脑勺,道:“啊,我昨晚忘了写。”
姜宁希整个人愣住了,气得想要发狂,作势就要收回自己写的情书,却被骆墨一把抢过。
他笑着道:“写不来啦,但我在你抽屉里放了东西。”
姜宁希回到教室里,偷偷打开抽屉,里面放着一朵包装精美的花。
对于大人来说,花似乎已经成了最没有诚意的礼物,甚至是一种敷衍。
想不出买什么的时候,那就去买花吧。
但对于少年来说,第一次走进花店买花时的那种窘迫感,这辈子或许都会记忆犹新。
店员故意开玩笑时说的逗人的话,也会让硬绷着一张脸的少年,在付完钱后加快脚步,落荒而逃。
少年要起一个大早,找一个蹩脚的破理由和爸妈说要提早去学校。然后第一个来到班里,趁着没有人,偷偷把花藏进少女的课桌,并用课桌内的书籍以及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小心的遮挡好。
同时,少年还会很臭屁地在心中想着:“哈!别人路过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她的课桌特别香?”
……..
……..
舞台上,骆墨弹唱着。
这首歌的吉他部分,其实没有《晴天》里那般凸显。
因为《晴天》里吉他就是前奏,这首歌里一上来就是多种乐器组合在了一起。
吉他于他而言不过是工具,耍帅用的。
歌声继续回荡,甜度开始不断加深。
“【秋刀鱼的滋味,猫跟你都想了解。
初恋的香味就这样被我们寻回。
那温暖的阳光,像刚摘的鲜艳草莓,你说你舍不得吃掉这一种感觉。】”
现场的观众已经被彻底代入了进去。
姜宁希再次想到了那一杯草莓味的奶茶,想到了那枯萎了以后,被她夹在日记本里的花瓣。
那是她觉得迄今为止喝过的最甜最好喝的奶茶。
那是她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朵花。
收到花的少女很难在脸上继续高冷,装作毫不在意。
不管是那摇晃的马尾,还是微微踮起的脚尖,亦或者是眉眼里的神色,皆是破绽。
骆墨问她“好看吗”时,她只说了“好看”二字。
可在回家的路上,她看着校园里的花坛,觉得它们都不过如此。
就像歌里唱的那样,“【你说你舍不得吃掉这一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