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不是说好不努力了吗? 第77节

  “刚刚...不好意思...”闫雪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你们之间,有什么事情吗?”赵宇问道。

  在闫雪的讲述中,赵宇了解到事实和他猜想得其实差不多。

  那男生叫白杰,是闫雪的前男友,而女生叫沈玲玲,是闫雪曾经的闺蜜,是闫雪来到省城之后的第一个可以算得上“朋友”的人。

  有一次白杰陪着母亲来买首饰时候见到了闫雪,于是向闫雪展开了追求,闫雪本就是从农村来的,也没有谈过恋爱,自然经受不住白杰这种公子哥的连番攻势,没过多久就成了白杰的女朋友。

  在一起之后,沈玲玲通过闫雪也认识了白杰,白杰家境很好,平时出去玩花钱也十分阔绰,沈玲玲也被白杰的多金吸引了,所以背着闫雪偷偷勾引白杰。

  白杰和闫雪在一起后,几次都想与闫雪亲热,但是都被闫雪拒绝了,白杰又不好硬来,刚好这时沈玲玲投怀送抱,于是白杰也就和沈玲玲勾搭在一起,之后沈玲玲又故意让闫雪知道自己和白杰的关系,闫雪自然也就和白杰分手了。

  两人分手后,沈玲玲依然对闫雪不依不饶,让她不要再想着白杰,还一直想给闫雪介绍男朋友,但是闫雪通过这件事已经看清了沈玲玲的嘴脸,这闺蜜也做不成了,只希望沈玲玲不要再来烦自己就好。

  于是闫雪之前找人假扮过自己的男朋友,但是很快就露馅了。

  所以有了这一次让赵宇来假扮,由于赵宇并不是本地人,可能过几天就走了,之后正好可以和沈玲玲说男朋友不在身边。

  “还是那句话,跟我回秦海吧。”听完这一切后,赵宇愈发觉得闫雪一个女孩子,背井离乡,还要被自己的闺蜜背叛,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第123章 包起来吧

  “可是我的工作怎么办?”闫雪有些犹豫,现在的工作虽然有些枯燥,而且这家店的饰品十分昂贵,确实卖不出去多少,自己也基本上只能拿到底薪,但是即使是这样的工作,在秦海市都并不好找。

  “我会帮你解决的,你不用担心。”赵宇说道。

  赵宇想着先回去和闫雪一起看看闫叔叔,之后在兴龙集团亲还是分公司给闫雪安排一个清闲一点的工作,以便于她可以经常回家看看父亲。

  没等闫雪开口回答,沈玲玲已经挽着白杰回到了赵宇身边。

  “雪儿姐,你看,这是我男朋友给我挑的戒指,八万多,好看吗?”沈玲玲把手举到了面前,翻来覆去地炫耀着手指上戴着的戒指。

  闫雪瞥了一眼,看出了沈玲玲手上戴着的戒指是Arpeggia系列中比较低端的一款戒指,白金打造,上面共镶嵌了五颗钻石,钻石的总重量是1.41克拉,主钻的重量是0.34克拉。

  闫雪笑了笑,也没看沈玲玲,不咸不淡地说了句:“挺便宜的。”

  在戴比尔斯的专卖店里,八万多的戒指,确实算是最便宜的一种了。

  “那也比有些人借着看首饰之名什么也不给你买强!”沈玲玲听闫雪讽刺自己的戒指便宜,反唇相讥道:“还让你在这种地方上班。”

  “在这上班很丢人吗?难不成和你一样什么都不干靠男人?”闫雪冷冷道,接着看向沈玲玲身后的白杰,白了一眼,接着说道:“还是个别人不要的男人”。

  赵宇看着眼前的闫雪,没想到她怼人还是这么厉害。

  小时候赵宇和闫雪曾经和隔壁胡同的小孩一起玩,那时候他们只上学前班,隔壁胡同有几个孩子都是小学的,赵宇和隔壁胡同的小孩起了一点冲突,闫雪一把拉过赵宇,护在身后,由于女生发育得比男生早一些,所以那个时候的闫雪要比赵宇高上半头,挡在赵宇的身前,就像一个大姐姐保护小弟弟一样。

  之后,闫雪火力全开,颇有诸葛亮舌战群儒的风范,甚至把隔壁胡同最大的一个四年级的孩子直接骂哭了。

  看着闫雪怼得沈玲玲说不出话,赵宇也不甘示弱。

  “那位美女。”赵宇朝着旁边的一位销售人员说道:“麻烦把你们这最好的首饰都拿出来给我看看。”

  被突然点到的那位销售人员先是一愣,接着快步朝着柜台里边走去。

  那销售人员在这家店里工作了很久,对于那些有钱人的穿着看得很准,一眼就看出了赵宇这一身行头价值不菲,而且手上的一块百达翡丽手表更是高达两百多万,同时也目睹了全过程,知道这个时候正是两边要开始斗起气来了,这种斗气的时候,人最容易上头,一上头,自然容易买东西。

  那销售人员本来还以为赵宇如果真的要买,肯定会从闫雪那里买,没想到会突然点到自己,有些受宠若惊,马上到柜台里挑了几件比较贵重的饰品,拿到了赵宇的面前。

  一时间,几件饰品先后被摆在柜台上,晶莹剔透的钻石也闪出了耀眼的光芒。

  “先生您好,这款是我们DBClassic圆形明亮式切割钻戒,在这款典雅的钻戒中,一颗稀有的圆形明亮式切割主钻,与两侧的祖母绿型切割钻石相得益彰。圆形明亮式切割充分展现出主钻的美感...”

  销售人员尽力地介绍着,但是这些赵宇完全听不懂。

  虽然赵宇听不懂销售人员的介绍,但是桌上摆放的这些钻石饰品,赵宇一个男人都觉得璀璨夺目美轮美奂,怪不得小到普通女生,大到贵族妇人,都会对这一小块石头争相追捧。

  “给我包起来吧。”赵宇轻描淡写地说,就好像买的不是钻石而是路边摊上的那些小玩具一样。

  服务员闻言大喜,马上取来了包装盒。

  “赵宇...”闫雪想要说些什么,但是赵宇拍了拍闫雪的手,给了她一个眼神,示意她不要说话。

  沈玲玲听到赵宇的话,也是一惊。

  这是真要买吗?买钻石连价格都不问的吗?

  不对!

  闫雪就是店里的销售员,她男朋友要是买的话肯定会从她这里买,她还能拿到提成,但是赵宇并没有,而且赵宇连价格都没有问就直接让包起来,而不是给闫雪戴上,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他们是串通好的!

  肯定是闫雪和销售人员串通,他们根本就不会买,就是做个样子给自己看看罢了。

  想到这里,沈玲玲露出了狡黠的笑容。

  我就一直在这看着,你男朋友不走我也不走,难不成他还能把钻石拿走?看看你们能装到什么时候!

  “要给您的女朋友戴上吗?”服务员问道。

  “不急。”赵宇笑了笑,接着指着沈玲玲问道。“他们那个是什么?”

  “那个...那个是Arpeggia系列的。”销售人员答道,显然这个问题让她有些为难,直接说那个是低端产品的话,可能会得罪沈玲玲和白杰,毕竟都是店里的客人,得罪谁都不好。

  “那这个跟他们那个相比,怎么样?”赵宇明知故问道。

  不看别的,就光看钻石的大小,赵宇面前的这枚戒指的钻石就要比沈玲玲手上戴着的那个戒指上的钻石大上不止两倍。

  “给您的这款是4.22克拉的,那位顾客的那款是五颗碎钻,总共1.41克拉。”销售人员回答道。

  其实钻石的行业按照标准来说,低于0.25克拉的钻石才被称为碎钻,按照这个标准来说,沈玲玲手上那枚戒指的每一颗钻石都大于0.25克拉。

  但是前一段有一个明星直播时说:低于1克拉的就是碎钻,不值钱,这件事很快就传遍了网络。于是,大多数人都接受了这样的说法。

  听到销售人员说自己戒指上的钻石是碎钻,沈玲玲的脸色马上沉了下来。

  但是转念一想,自己的戒指上就算是“碎钻”,也比闫雪他们演戏强!

  赵宇则是满意地点了点头,因为桌上除了已经包起来的这枚戒指,销售人员拿来的其他饰品赵宇都觉得不太适合年轻人戴,所以就让销售人员放了回去,又在店里看了起来。

  “这个是什么?”赵宇在柜台边停下,指着柜台内的一枚钻石项链问道。

  这枚钻石项链的吊坠,是一颗完美无瑕的梨形钻石,虽然并不算很大,但是闪烁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光芒。

  “先生您的眼光真好,这款钻石的原型是戴比尔斯的无价珍宝‘千禧之星’。”销售人员说着,将这枚项链从柜台中拿了出来。

第124章 我漂亮吗

  “‘千禧之星’?”

  这个名字让赵宇来了兴趣。

  “‘千禧之星’是1992年一位挖钻人在非域地区一个小村子附近的河流冲积砂矿里发现的,那是一颗晶体近乎完美,重777克拉的毛钻。他把这颗具有吉祥数重量的神奇钻石卖给了戴比尔斯公司驻当地的采购商。经过数年研究之后,钻石专家们才决定如何加工这枚稀世瑰宝。为了最大限度地展现该钻的光彩,世界顶级钻石切割师们竟然把这颗重777克拉的毛钻的自身重量切割掉75%,耗时三年,最后被加工成了一颗203.04克拉,火光耀眼的梨形钻,也就是这颗钻石的原型,‘千禧之星’。”

  “2000年,随着午夜钟声的敲响,这颗钻石在隐国女王和全球8500万名电视观众面前,一展璀璨华彩,同时也被誉为全球最美的钻石。”

  “2001年10月10日,戴比尔斯公司为了纪念这颗绝世无双的钻石,按照等比例1比10制作了100条项链,每年发布5条,您看的这枚正是其中之一,名为‘雪之星’。”

  销售人员滔滔不绝地向赵宇介绍着这颗钻石的来历。

  虽然赵宇听不太懂,但是字里行间,还是可以透露出这颗钻石来头很大。

  而且最后一句赵宇听得清楚。

  2001年10月10日,不正是闫雪的生日吗?而且这颗钻石名叫“雪之星”,也正好和闫雪的名字十分契合。

  本来赵宇就觉得这条项链很配闫雪的气质,如今看来,这条项链简直就是为闫雪量身定制的。

  “这条项链我要了,麻烦你把这条项链给闫雪戴上吧。”赵宇开口淡淡地说道。

  此话一出,在场的所有人都张大了嘴巴。

  销售员惊讶于自己已经把“千禧之星”详细得介绍给赵宇了,赵宇依然不问价格就直接要买这条“雪之星”。

  沈玲玲则因为刚刚赵宇让把那个戒指包起来时没有给闫雪戴上,判断赵宇应该是串通好了销售员演戏的,但是现在看来好像并不是这样。

  而闫雪,呆呆地看着赵宇。

  闫雪就是这家店的销售员,这条项链的来历她自然再熟悉不过,她一直觉得这条项链和自己有着莫名的缘分,但是这条项链的价格实在是太过离谱,她也只能每天看着它。

  但是如今赵宇居然要为了自己把这项链买下来?

  想起小时候的种种,闫雪突然有一种想把自己的一辈子都托付给眼前的这个男人的想法。

  销售员小心翼翼地从柜台中拿出了这条“雪之星”项链,接着轻轻戴在了闫雪玉颈上,激动到手都有些颤抖。

  一方面这条项链如果真的卖出去,自己会拿到一笔不菲的提成。

  而另一方面,“千禧之星”是戴比尔斯的顶级珍藏,也是戴比尔斯珠宝臻选每一颗钻石背后的灵感源泉,就如同文化的图腾一般,戴比尔斯的每个员工都对“千禧之星”心存敬畏,虽然这条只是等比缩小版,但毕竟是以“千禧之星”作为原型的,这条项链如果真的是赵宇买给闫雪的,那么自己也就有幸可以认识这条项链的主人。

  戴上“雪之星”之后的闫雪,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销售员拿了一面镜子放到闫雪面前。

  此刻的闫雪,本就雪白的皮肤在这颗钻石照耀下更加亮眼,即使现在穿着戴比尔斯专卖店的员工服装,依然光彩动人。

  赵宇看着闫雪看得有些入神,赵宇自认为长这么大见过最漂亮的女人当属林青了,但是戴上“雪之星”后的闫雪,相比于林青也不遑多让。

  这一刻的闫雪,整个人都在发光。

  “我...”闫雪心情十分复杂,看着赵宇,美眸闪动:“我漂亮吗?”

  本来闫雪的心里有太多的话想说,她想问问赵宇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买这么贵的项链,也想问问沈玲玲现在满意了吗,更想问问白杰是不是后悔了,但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对赵宇说的这一句撒娇般的“我漂亮吗”。

  赵宇微笑着点了点头。

  闫雪也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其实这段时间以来,赵宇一直都在想着一件事。

  就是钱到达一定的数量之后,对于自己还有什么意义吗?

  从前的赵宇每个月只有四百块生活费,但是他也可以活得很开心。

  一个人每个月四百块有四百块的活法,四千块有四千块的活法,四万块也有四万块的活法。

  刚刚和阿姨相认的时候,阿姨给了赵宇一张卡,卡里有五个亿,但是赵宇早已经习惯了四百块的活法,所以就注定了赵宇不可能像其他富二代那样挥金如土,衣食住行都要最好的,虽然赵宇花了近一千万买车,也在林青的陪同下买了价值几百万的衣服和手表,还花了三十万请同学在海天一色吃了饭,但是这些相对于他拥有的钱来说,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赵宇不可能每天都买车买衣服,也不会隔三差五就请同学们吃饭。

  那么剩下来的钱要做什么呢?

  看着面前闫雪的笑容,赵宇突然明白了,那就是要让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都过得更好。

  虽然赵宇和闫雪有十多年没有见过面了,但是就凭小时候闫雪对赵宇的好,赵宇就觉得她值得这一条项链,而且不仅如此,赵宇更坚定了带闫雪回秦海的想法。

  见大家的注意力都在闫雪身上,沈玲玲偷偷拿起了“雪之星”的包装盒,包装盒里的价签写着:16000000。

  这个数字让沈玲玲再次怀疑起来,什么样的男朋友会给一个刚刚交往的女朋友买价值一千六百万的项链?这赵宇看起来不过十八九岁的样子,就算是富二代,也不可能有这么多零花钱吧?

  首饰店的店员私自试店里的饰品,是肯定是违规的!

  沈玲玲想着,走到店的里面,跟店里的经理打起了小报告。

  另一边。

  “这个跟这个,还有这个,麻烦一起包起来。”赵宇指着两个刚刚看好的首饰对销售员说着。

  一个是准备送给李朵的钻石手链,由于李朵还是学生,送戒指或者项链有些太张扬了,所以赵宇给李朵挑了一个精致的手链,虽然在赵宇的心里,李朵的地位很高,但是赵宇觉得送礼物并不能光看礼物的价格,更要看心意,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还有一个是让大杆送给王萌萌的耳钉,另一个是准备回去送给林青的耳线。

  “就这些吧,结账。”赵宇拿出了银行卡递给了销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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