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系统能买一送一 第217节

“滴滴,恭喜宿主购买成功花露水,买一送一,获得解毒丸5”

解毒丸能够解所有的毒,一枚的效果能持续三天,让人百毒不侵。陈奕民觉得这是个好东西,他决定留一枚下来,之后回去将这个东西给研发出来。

若是能放在实际生活中用,那用途也是十分的大。

此时胡子跟三儿都坐在火堆旁边,三儿身上泛痒,烦闷的戳着火堆里的火。

陈奕民将上面的标签撕下来,递给三儿。

“这个是花露水,你拿去用用,应该能驱蚊的。”

三儿接过,他比陈奕民他们更招蚊子。皮肤都比他们更嫩一点,蚊子一咬瞬间就红肿起来。

三儿往衣服上喷了一点,又涂了点在身上,被蚊虫叮咬的红肿处,凉意传来,倒是让人好受了一些。以后胡子也往身上喷了点花露水。

不说其他的,至少这个花露水是真的挺有用的。三儿身上的包都好了不少,第二天起床一看,身上的包都小了许多,而且没有蚊子再咬他了。

将包袱收拾好,三人将火堆熄灭又浇了点水上去,把这火堆给埋起来,这才继续上路。

之后的路变得难走多了,一个不注意,被锋利的野草刮到,手上就会增添一道伤口。后来三人学聪明了,全副武装,手上也带上了手套。

陈奕民拿着手机,盯着越来越近的苗疆部落,变得越发沉默了。

第三百三十六章 洗澡

跟着导航走,一路上但是没遇见什么大问题,走了三天三夜的时间,三儿明显有些体力不支。

这几天全靠着压缩饼干还有水,三儿又累又渴,坐在一块石头上,想吃肉!

以往在城里的时候,还不是这样的,肉这个东西对他来说都可有可无。但是现如今好几天,连一口肉都没吃上,三儿实在是馋的不行。

“什么时候才能够吃上一口肉啊。”三儿忧愁的目光落在自己的双手上,两眼放光。

陈奕民不由得笑笑,被他这副模样给逗笑了,跟胡子商量了一下,才说:“那今天就暂时到这里吧,我们在这里扎营。这里动物活动的迹象还是很明显的,我去打点物,胡子跟三儿你们俩就在营地附近找点柴吧。”

到时候回来,由胡子替他们做饭吃。

陈奕民将包放下,拿起了匕首,就向着丛林中走去。没多远的位置,陈奕民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得益于他的味觉。

陈奕民警惕起来,向着传来味道的地方进发。

丛林的深处,一群野狼正在撕咬一头黑熊,黑熊毛茸茸的大脑袋被咬了下来,野狼正在分配着这一只大熊。

鲜血浸湿了旁边的野草,陈奕民蹲在暗处偷偷的观察着这一切,随后往旁边撤去,这么多的狼若是对付肯定要一段时间。

期间发出的打斗,还有血液的味道,说不定会引起山林里其他动物的注意,要是把它们吸引来就不好了。

谁曾想,在撤离的时候,陈奕民一不小心踩到一根枯木,立马就引起了那群野狼的注意。

它们向着陈奕民的方向跑来,陈奕民顾不得其他,只能够转身就跑,在森林里招惹到这个东西,可不是吹的。

陈奕民直接拿出了自己的道具,瞬移离开这里。瞬移是他上次得到的道路,有了这个的存在,下一秒的时间陈奕民出现在了百米之外。

靠着这个东西,陈奕民成功躲避了狼群的追捕,一个人在这个山林之中,陈奕民小心了不少。

胡子跟三儿等到天都快黑了,陈奕民才回来手里提着清理干净的野兔。

他将野兔递给胡子,说道:“我刚刚在这里发现了一条小溪,正好我们的水都喝完了,可以去那里打一点。”

胡子用带来的简易调料,涂抹在野兔上面,然后削了一根木棍将野兔给串起来,放在火上靠。

他动作熟练,一看就是老手了。

毕竟胡子的体格摆在这里了,他平时最爱的就是做各种各样的吃的,然后在慢慢锻炼。

陈奕民知道胡子吃的多,直接将那野兔一窝都给端了。

烈火燃烧着,陈奕民跟三儿都坐在旁边,靠着胡子烤着野兔,他的动作十分熟练,同时烤三只野兔也不见丝毫的慌乱。

坐在背包上面游刃有余的烤着,烧烤野兔的香味,令三儿肚子里的馋虫直叫,他的目光一直落在那野兔身上。

“什么时候才能好啊,真是饿死了。”

胡子笑了笑:“不着急,还有半个小时就可以了。”

焦黄酥脆的外皮,散发着迷人的香味,勾得他们直咽口水,忍不住的吞咽。

胡子一人分了一只,三儿顾不得烫,拿着木棍就狠狠地咬上一口,饱满的油脂烫的他十分满足。

过了好几天,终于吃上肉了,胃里仿佛都被填满了。陈奕民的吃相倒是没他们那么夸张,只不过吃的速度一点也不必他们慢罢了。

一只野兔起码也有两三斤,他们竟然将那一只兔子都吃完了,三儿还剩了一点点,实在是吃不下了,就将兔子给了胡子。

胡子也不在意,拿起就吃。

吃饱喝足,他脸上的胡子都沾上了油水,三儿递给他一张帕子,让他好好的擦擦。

将营地收拾了一番,把野兔的骸骨给埋起来,三儿才提议说去洗个澡。

虽然现在天气很冷,可是比起浑身又脏又臭的,三儿还是决定挨一下冻好了。

这几天翻山越岭的,在这山林中走着,陈奕民拎起衣领,嗅了嗅,一股酸臭味扑面而来。

算了,还是去洗洗吧。

三儿的提议得到了附议,但是营地还是决定在这里,这深山老林的,估摸着也不会有人来偷,干脆三个人都一起去了。

来的时候,他们每人都背了一套换洗衣物,只不过都是最里面的换洗,外套都没带。主要还是,背那么多东西实在是不方便。

帐篷跟睡袋是必备的,除此之外就是手电筒,打火机跟一套换洗衣服了。陈奕民还带了一套银针,跟自己做的止血粉。

至于三儿跟胡子,胡子带了一些调味品,三儿竟然带了一包小包的洗衣粉跟沐浴露,只不过东西并不大,只是用小瓶子装的小份的。

三儿一共带了三份,还给两人一人分了一份。拿着洗衣粉跟沐浴露,他们都有些呆了。

这是胡子跟陈奕民万万没想到的,毕竟谁野外求生会带这种东西啊。

拿上衣服跟手电筒,到了小溪边,冰冷的溪水一接触皮肤,就让人打了个寒颤。

三儿忍着冷意,直接跳进了小溪里,溪水干净透亮,他快速的将身上搓了一遍,换上干净的衣服。

这才起身,又将衣服给拿起来,在溪的下游用力的搓衣服。

他们收拾好,三儿甚至还给自己洗了个头,随后才结伴回了营地。

住的是同一个帐篷,只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睡袋,三儿把他的睡袋拖出来,钻进去在火堆旁边烤火,远远的看去就像是一只蝉蛹一样。

陈奕民在帐篷里喷了点花露水,自从有了这个东西之后,陈奕民发现一路上那些蚊虫见到他都要绕路。

这个东西,实在是厉害。如果有机会,陈奕民想要回去再研发一下这个东西。

三个人轮流守夜,三儿先进帐篷里睡觉,陈奕民不是很困,跟胡子两人坐在一起聊天。

沙沙

旁边的树丛中,传来一阵阵的响动,此时的树林除了他们这一处以外,到处都是黑暗。

胡子握紧了匕首,戒备的盯着传来声响的地方。

第三百三十七章 野狼

一双双绿色的眼睛,在暗处盯着他们,胡子心叫不好,这是遇见了狼群。

真没想到在这里,有狼群,不知道这里有多少头狼。胡子身体都紧绷了起来。

原本陈奕民怕麻烦,直接跑了,却没想到这群狼竟然还是找到了这里,看来免不了一场恶战了。

从暗处走出一只狼王,它正恶狠狠地盯着他们,突然仰天长啸:“嗷呜,嗷呜嗷呜呜”

狼王一叫,其他的野狼也跟着叫了起来,在这安静的山林中,格外的嘹亮,声音也传出去老远。

这声音更是惊动了熟睡的三儿,他连忙翻身起来,穿上外套出了帐篷。却不曾想,此时有一只野狼直接就冲了出来。

狼群对他们发起了进攻,三儿没有他们那么厉害的武功,可也是学过点三脚猫功夫的。

急急忙忙的向着旁边躲闪,陈奕民手中的匕首直接就飞了出去,稳稳的扎在了那头野狼的身上。

见了血,狼群似乎变得更加兴奋了,陈奕民跟胡子眉头紧皱,将三儿给护在中间。

狼的力量极大,即便是拥有古武力量的他们,对付这么多的狼也有些费劲,更何况还要保护三儿,一直打的束手束脚的。

不到如此,他们还要尽快的将这些东西解决了,否则惊动了其他的凶残猛兽,到时候更麻烦一些了。

陈奕民手起刀落,周围的狼太多了,只要它们没断气,就会冲上来狠狠地冲他们咬来。

胡子的左手则是它们,乘着他没有防备的时候,直接咬上的。胡子的左手鲜血淋漓,体力逐渐有些不支了。

这么下去不是办法。

胡子咬着牙说:“陈大哥,你带着三儿跑吧,我把它们给拦下来。”

陈奕民的眼中冷光更甚,他手起刀落,将一个扑上来的野狼的喉咙给割断,冷着脸说道:“既然你是我带出来的,那么我就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将你给抛弃。”

一起出来的,就要一起回去。

即便是死在这里,也要一起死。

只不过陈奕民不可能就这么死掉,他身上的东西可多着呢,原本怕自己的秘密暴露,见到胡子手上以后陈奕民就顾不得了。

他眼中一道厉光闪过,一头狼咬在陈奕民的手上,他穿着十项防护服,野狼根本就咬不动,像是咬到了一块坚硬的石头一样。

陈奕民将它甩开,看着站在旁边的狼王,擒贼先擒王。要想让这群野狼褪去,还是要先将狼王给对付了。

陈奕民身体内迸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将这周围的野狼给击退,身上的衣服沾染了不少的血,只不过不是他的,而是这群野狼的。

“胡子坚持住,只要两分钟的时间!”

两分钟,他就可以将那头狼王给杀掉。

陈奕民直接跃身而起,跃过几头野狼,随后踩着它们的身体,冲着狼王冲过去,他手中的匕首还在滴血。

在空中用力的一挥,陈奕民爆发出猛烈的力量,冲着狼王而去,气势铺天盖地,似乎要将狼王毁灭。

狼王发出一声吼叫,尖锐的牙齿泛着寒光,毫不示弱的冲着陈奕民扑来。

陈奕民抓住狼王的耳朵,用力的拉扯着,狼王甩甩头直接将陈奕民给摔了出去,陈奕民撞在一颗粗壮的大树上,树叶哗哗的往下掉。

他立马就站了起来,一点伤都没有受。又冲着狼王冲去,狼王扑过来。陈奕民的身体往下一沉,在地上滑行尖锐的匕首划过狼王的身体之下,鲜血沾了他满身,一条巨大的伤口显露出来。

狼王还维持着生前那凶狠的模样,陈奕民将它推开,浑身是血的站了起来。

刚才的那一幕太过惊人,三儿瞪大了眼睛看着他,陈奕民身上全是血液的腥臭味,不由得皱了皱眉,今天的澡算是白洗了。

狼王已死,其他的野狼都不成气候了,很快就散了个干净,逃离了这里。

周围安安静静的,若不是这一地的野狼尸体,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只有火堆噼里啪啦的声响。

陈奕民拿出止血粉给胡子撒上,然后用绷带将他的左手给包扎起来,看着这漆黑的地方。

陈奕民不由得皱眉:“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这里的血液味太浓,他有些怕等会会引来其他的动物,几分钟的时间就将东西给收拾好了。

他们拿着火把,在树林中漫步前行,陈奕民去了趟溪边,将自己身上的鲜血给洗了一遍,虽然味道还有,可是没之前那么浓重了。

苗疆部落距离这里不算太远,他们当即决定赶路,早日到达苗疆部落比较好些。

到时候就不用待在这里,担惊受怕的,陈奕民走在最前面开路,胡子在中间,三儿走在最后面。

眼前出现了一片草地,野草都有膝盖那么深,陈奕民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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