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颜色很好看,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珀森凑近了闻了闻淡雅的香味,就直接拿起筷子来准备吃了。
他觉得另外两个肉食动物是不会想要吃他的草的,也不招呼两个人直接动筷子。
夹起一根细细长长的金陵草,放进嘴里一咬,‘咔擦’一声十分清脆,直接应声就断了,十分脆嫩。
鲜甜的味道随着咀嚼四散开来,明明已经临近冬天,但是珀森却从唇齿之间感觉到了春天的清新气息,充满了活力与生命的感觉,就像是置身在大自然中一样。
看着似乎没什么佐料,清汤寡水的,但是实际上吃到嘴里却是很浓郁,没有一丝荤腥的气息,但是却将食材本身的鲜味发挥到了极致。
自从开始第一筷子以后,珀森就没有能停下来嘴过,虽然吃了一辈子的素菜,但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么清淡的素菜如此好吃,不用咖喱调味,不用其他很多的佐料就可以如此完美。
实在是停不下来嘴,总感觉停下来了就会少吃一口似的。
这不是错觉,珀森并没有招呼汉斯和夏玛,但是架不住这两位十分自觉呀,看到珀森已经吃了好几筷子以后,就直接拿起筷子开始分担了。
按理来说汉斯已经吃过素宴了,该是有所准备了才是,但第一口吃到金陵草的时候还是被它醇厚鲜浓的滋味所吸引了,看着就像是没有炒过似的,实际上味道十分好。
不止是熟成得刚刚好就是味道也是浓淡适宜,不会显得过于寡淡也不会显得格外浓烈一切都是恰到好处。
而夏玛要经验丰富一点,这是他最喜欢的一道素菜,也算是熟悉,熟门熟路地夹起一根就放嘴里放,然后速度慢慢加快,分担就得出力不是。
等到珀森吃了几根以后再没有夹到菜的时候才发现了汉斯和夏玛的小动作,直接道:“你们一会要是自己的菜吃不完怎么办,还是各吃各的菜就好,这样保险。”
汉斯有些不好意思地抿抿嘴没说话,作为晚辈吃点东西可以要是杠上了就不好了。
夏玛倒是没什么反应而是道:“没事,我是算好食量的,你今天点了三个菜,但是平常一般只吃两个菜就饱了的,作为朋友我不能眼看着你撑着不管不是,胃胀了滋味不好受,而且你年纪大了,还是得多多注意。”
作为比珀森年轻五岁一直是夏玛很骄傲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在厨神小店吃东西的时候,年轻意味着胃动力消化能力好,可以多吃。
“我不需要你帮忙。”珀森没好气道。
这样的金陵草,珀森觉得他可以来上三盘都没问题还需要帮忙?
还没有来得及多多掰扯,下一道菜就上来了,是汉斯的菜,才一接近一股浓郁的肉香就弥漫开来,十分引人食欲,至少汉斯忍不住伸长了脖子地往盘子里看。
一块块油亮的肉整整齐齐地放在盘子底部,周围是一圈还能看出点白色的百叶结,一个个圆滚滚胖乎乎地百叶结看着就是汁水丰沛的,仿佛咬一口,里面的酱汁都要溢出来一样,十分饱满的样子。
别说中间摆成一个圆形的一块块红烧肉了,晶亮的肉皮,层层分明,看着就软糯的红烧肉,漂亮的红棕色,香气扑鼻,肉香味浓厚。
平常珀森跟夏玛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几乎也是这样分开点菜的,坐时还有讲究,会坐得离荤菜远一点,因为他从来不吃荤腥,猛然间闻到大荤的味道,会从心里到生理的不舒服。
这里的位置连成一线的,但珀森已经做好了稍微离两位远一点的准备了,不太想闻荤菜。
可惜之前坐位置的时候被夹在了中间能够活动的范围是有限的,百叶红烧肉的香味一出来,他就没时间想什么离得远近的问题了。
因为味道实在是太香了,浓油赤酱的滋味不停地挑战鼻子的上限,没有一点闻到荤腥的不舒服的感觉,相反还有点想吃,这就尴尬了。
作为坚持了几乎一辈子素食的珀森,自然定力还是足够的,管住自己不拿筷子已是极限了,鼻子想要闻一闻什么的,这个就有点管不着了。
主要是珀森也不想管。
“这个就是红烧肉吗,听食客们讨论都说很好吃的。”汉斯眼睛死死盯着肉,手里动作不比眼睛慢。
直到肉放到了嘴里,咬到了软糯Q弹的外皮,汉斯才转了转眼睛,微微眯着开始享受嘴里肉的滋味。
肥瘦比例极好,肥肉一抿即化,瘦肉略带着一点点嚼劲,一点也不柴,反而很多汁水,加上糯糯的外皮,一块肉三重体验,简直不要太好吃了。
而且肥而不腻,回味甘香,带着隐约的甜味,调动了全身的器官去感受红烧肉的美好,就连嘴角都沾上了酱汁也顾不得舔一下的,直接一口气吃了五六块。
一盘百叶红烧肉并没有许多,十几块大大的肉块再加上百叶结也是份量十足的一盘了,加上还有夏玛的帮助,消耗地自然更加快了。
没一会肉就没有了,汉斯秉持着不浪费的原则盯上了百叶结,夹起一个放入嘴里,因为汤汁浓厚的原因还有些微烫,稍微在嘴里囫囵了两转才可以用牙齿咬。
一咬肥美的汁水就飚了出来,带着浓郁的肉香以及满满的豆香味,比起刚才的红烧肉来毫不逊色。
“白色的结子明明是素的怎么吃起来全是肉味,真好吃。”汉斯很是赞叹。
听到是素的,珀森按耐不住地偷偷夹了一个到碗里观察了一下确定应该是豆制品,不是肉,于是放心大胆的放进嘴里,这是他吃得最出格的一次了。
满满的肉香,豆香味混合在一起形成美食的风暴,席卷整个口腔,珀森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这也太好吃了吧。
“要是我早点发现就好了。”珀森充满遗憾地看着已经被汉斯舔干净的盘子。
光洁如新的盘子提醒着这道菜已经结束了,下一道菜即将开始。
这次是夏玛点的菜,作为印度人自然是对咖喱很是心水的,因此他点的是咖喱鱼头,虽然不是印度菜,但是咖喱味道纯正,很是解馋。
而且霸道的咖喱味道唤醒的不止是夏玛,还有汉斯和珀森,他们对于咖喱也是十分喜欢的。
尤其是珀森平常吃的素菜很多都喜欢用素咖喱烹饪,味道浓厚,十分下饭。
……
第四十四章 豆腐煲
是荤菜,珀森深深克制了自己想要吃的冲动,可熟悉而陌生的咖喱味道不断盘旋在鼻尖,很是考验人的意志力。
珀森觉得这是他从出生到现在受到的最大的挑战,闻起来真太让人有食欲了,闻着就想要吃。
咖喱鱼头本来就是在新加坡的印度人研制出来给爱吃鱼头的华夏人吃的,只是后来马来人和印度人自己也喜欢上了这道菜。
因此正宗的咖喱鱼头里的咖喱带了些印度本土咖喱的特点,是夏玛喜欢这道菜的原因。
袁州做这些咖喱味的菜的时候也跟印度的人一样喜欢用鲜制的咖喱,一般都是营业时间开始之前才现场制作的,这样的咖喱制作出来,味道才会更加纯正浓厚,增加菜的风味。
“汉斯,作为一个英国人你应该是不喜欢吃鱼头的,这道菜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吃完了,你正好陪着你叔叔,不然他太孤单了。”夏玛觉得自己真是个小机灵鬼。
既保住了鱼头又全了跟珀森的情谊,再没有比这更好的主意了。
汉斯是珀森的亲侄子,但是珀森跟他亲哥哥很小就被迫分离,一个跟母亲一个跟父亲,一个在英国长大,一个在印度长大。
信仰,饮食习惯都不相同,距离也很远,但并不妨碍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汉斯毕业以后一直跟着珀森做事这一点就可以看得出来了,夏玛说汉斯不喜欢吃鱼还是有道理的,仰望星空实在是太有名了,就是夏玛都知道了。
夏玛自己是印度当中的奇葩,算是杂食动物,百无禁忌的那种,什么都吃,即使印度人很多都不吃的白牛肉,都吃的很是欢乐,这也为他的厨师之路带来了不少便利和阻碍。
就个人来说,他是很喜欢自己什么都能吃的胃的,只有尝试过许许多多的食材才会找出适合的食材做出完美的菜肴。
因为这些种种原因,夏玛虽然是印度厨师,但他在新加坡更有名一点,餐厅也在新加坡的。
“不用了,夏玛叔叔,我很喜欢吃鱼的,尤其是鱼头,放心我只吃一面就好,剩下的归叔叔,一人一半刚刚好,刚才我点的菜也是这么分配的,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俗话说‘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夏玛的理由无懈可击,但是架不住汉斯不买账。
加上夏玛刚刚吃红烧肉的劲头简直不要太足了,吃得着实多,而且他还没有学会过河拆桥的戏码,只能默默贡献了鱼一起分享。
完全没有讨到便宜,少吃了一些但是夏玛还是很豁达的,当然要不是想着珀森他们三道菜绝对吃不完,他可以帮忙多吃一点的话,这件事情用不用凳子解决问题,这就得看手今天的心情了。
夏玛很少跟许多人一起在厨神小店吃饭,一般都是一个人吃,所以倒是不是很清楚,在面对袁州做的菜时,平时的胃口绝对不能作为参考的,因为没有很好的参考价值,不过今天生活会交给他一课,不能小看任何人的胃,即使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也不例外。
看似想了很多,其实没过一会,等到咖喱鱼头被吃的一点不剩,就是料都被吃光了以后,新的菜上来了。
这是夏玛帮助珀森点的豆腐煲,作为粤菜里面的一个菜,其味道自然不用说的,还没有放到桌子上,一股浓郁的豆香味就扑鼻而来,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存在似的。
本来就被咖喱鱼头馋的差点忍不住的珀森这下子是彻底破功了,打算一会一定要吃点这个里面的素菜,闻起来真的是佛都要跳墙过来了。
“这是给你点的菜,你可以试试。”夏玛好心说了一句。
他虽然也是很想吃,但是还算是有道德心,这是别人主点的菜要是主人还没吃,自己就先吃了感觉不太好。
听到这话珀森的眼睛噌的一下子大亮了起来,这道菜是素菜意味着他可以吃很多点。
名字是豆腐煲,做菜的方式自然是不太一样的,所以端上来的餐具也不太一样是一个深褐色的小砂锅的样子,大约是两个巴掌大的砂锅上面盖着盖子,只有小孔洞的地方徐徐冒着白气,刚刚闻到的香味就是从那里来的。
“啦”
盖子被掀开,发出响声,一阵白气猛然上升,过了几秒才在越发浓郁的香气里散了开来露出里面的内容。
煎制的金黄的豆腐,表面撒着翠绿的葱花末,金黄和绿色交相辉映,看起来很是好看,旁边还有一些咕噜,咕噜冒着小泡的汤水,显示着它的温度,显然是极烫的。
珀森是等不及了,顾不得烫,夹起一块豆腐吹了吹就直接往嘴里塞,不过为了多吃一点,就算是很着急,也没有将一整块豆腐都放进嘴里,而是先试探着咬了一口。
表面因为勾过芡的原因,看起来像是穿着一件透明的纱衣,不是很显眼,吃进嘴里就很有存在感了,浓厚的酱汁味道鲜美,连同表面本来炸得酥脆的表皮都变得不一样了。
本来酥脆的外皮因为酱汁的浸染变得韧性起来,不如一开始的脆,但是却多了些嚼劲,本来不是很明显,咬到里面的时候,内里很是软嫩,几乎是嫩豆腐原来的口感,一抿就化了,衬托之下自然各种微妙的感觉就更加明显了。
热烫的滋味随着浓厚鲜醇的汁水在嘴里一哄而上,各种味道杂陈,让人觉得仿佛吃的不止是一块豆腐,而是什么高级的食材一样,如此高雅鲜美。
豆腐只是表面的一层,下面是一层蟹味菇,矮胖健壮的模样,经过热气的熏蒸显得更加的漂亮,仿佛还要茁壮成长一样,看起来品质一流。
吃到嘴里的时候恰到好处丰盈的汁水才让人知道不可貌相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词,别看蟹味菇看起来似乎跟生的时候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吃到嘴里就知道一切都是不一样的。
不说汁水就说表面浸染了其他菇类的气息,使得蟹味菇本身有点点蟹的鲜美滋味更加的突出,味道复合,反而各自和谐相处。
既有蟹的鲜美滋味又有菌菇本身的野性,吸收了山里的日月精华,味道鲜美极了。
……
第四十五章提升联盟
豆腐煲本是属于粤菜中的名菜的,自然点的人也算多,尤其是店里有一波以姜唐为首的人特别喜欢吃各种豆制品的东西,所以夏玛对于这道菜还算是熟悉,不过他吃的豆腐煲是用瑶柱做的,味道极鲜美。
给珀森点这道菜,夏玛也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因为只要是在小店吃过几次饭,尤其是像是夏玛这样顶尖的厨师,自然就会注意到袁州会根据个人口味调整菜肴口味的事情。
毕竟一名出色的厨师需要有一个敏锐的舌头,剩下的不用解释也就懂了,因此夏玛一点也不担心珀森点的豆腐煲里会出现荤菜。
果不其然,菜一层层的吃下去,除了蟹味菇就是茶树菇,最后是一层肥厚的杏鲍菇,吸收了全部的底汤,一个个看着就油光水滑的,一咬一口的汁水,味道鲜美醇厚,恨不得将舌头一起吞下去。
虽然珀森并不知道这道豆腐煲还有些曲折的故事,但是并不妨碍他对于这道菜味道的欣赏。
“素菜这么多花样和味道,不用咖喱我都能吃两盘这样的菜,夏玛这个菜真的不能再点一份吗?”珀森不甘心道。
刚刚的红烧肉和鱼头他都没有吃到,但是刚刚的几种菇类,他倒是吃出了一些不一样的感觉,很是鲜浓,不比刚刚闻到的肉味差,所以他特别想要再吃一点,说不定就不会想吃刚才的肉了。
作为素食主义者,他是从心理上接受不了自己馋肉的事实的。
“不可以,小店规定了,一个人只能同一道菜在同一时间内点一次。”夏玛肯定道。
“那我可以帮我叔叔点吗,我还没有点过呢。”汉斯在一旁道。
年轻脑子转的就是快,汉斯听到夏玛的话,和叔叔的意思,立刻就想到了解决方法,主要是他也想吃,刚刚根本没有吃得尽兴。
他刚刚觉得红烧肉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没有想到就是这看起来朴实无华的豆腐煲居然都这么好吃,简直违反常理,以前还觉得叔叔从小吃素食,那真的是错过了许多的美好了,现在汉斯才发现自己是个傻逼,明明素菜这么好吃,以前都不知道。
汉斯自己在心里默默打定主意以后要将食谱丰富一些,荤素兼备,这样才能领略完整美食的魅力。
“你说的好像有道理,我们可以试试。”夏玛想了一下道。
然后接下来的事情就给夏玛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一个人吃饭固然爽快,没有人抢菜吃,但是这样会使得原本想吃二次的美食不能吃,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看来以后还是要时不时跟李正光他们一起吃吃饭才行,这样可以选择的范围更大一点。”夏玛在点第二份豆腐煲成功以后打算改变一下之前的做法。
夏玛所想的李正光一行人,是泰国和韩国的几位大厨,同属亚洲的著名厨师,跟夏玛也算是点头之交,在厨神小店遇到过几次。
想要一起吃个饭还是可以的,毕竟李正光一直想要邀请夏玛加入他们的亚洲厨师提升联盟。
这个联盟的主要宗旨就是学习袁州的一些做菜技巧以提升自身的实力,没办法袁州收的记名弟子实在太少,而想要拜他为师的厨师实在是太多了。
有人就提出他们可以集中在一起共同学习袁州流传出来的视频这些。
所谓一人计短,两人计长,集思广益总会有办法的,不得不说,一开始提出这个想法的韩国名厨李正光是个人才,到目前为止这个协会已经囊括了韩国,朝鲜,菲律宾,老挝,越南等十几个国家的五十几个厨师了,规模不算小了。
虽然人多势众的,但也不是来者不拒的,必须得通过一系列的考核才能入会,享受一些福利,比如说详细版本的厨神小店的菜单资料,还有袁州的所有获得的奖项以及参加的比赛的视频资料,还有一本大宗师语录以及其他的一些资料信息,更能有机会聆听袁州的弟子的现场讲课。
至于这些资料的来源只能说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买卖了。
这么多好的福利,加入还是需要考核的,李正光为了公平起见,几乎每一次的入会考核内容都不太一样,而且本身能够参加考核的厨师也是有要求的,在本国拥有或者隶属于一家一星级以上的饭店,才有资格来报名参加筛选是不是可以入会。
而李正光见到夏玛想要邀请他,也是因为名气不小,而且亚洲国家不能漏了印度。
几次见到夏玛都邀请他一起吃饭联络联络感情,但是夏玛觉得人多一起吃饭要是他动作不够快,是不是会少吃不少菜?于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