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擦”
咬上一口,外面焦香酥脆,里面鲜而不腻,还有点点嫩嫩的感觉,因为羊的鲜和面粉,酥油的香完美融合在一起,非常好吃。
本来炸灌肺是一道凉菜的,但是袁州改良了一下,觉得这样热吃更能体现其新鲜的口感。
“嗯哼?没想到炸灌肺热吃也太好吃了吧!”秦明浩倒是第一次吃热的,以前吃的都是冷的,毕竟是凉菜。
他自小独自艰难长大,自然也是没有长辈给做些什么吃食的,这道菜还是他能养活自己以后在饭店吃的,那吃的自然就是凉的了。
因为是刚刚炸好的,虽然袁州已经算过时间了但是微微烫口的程度让人既觉得烫又舍不得放下。
“嘶…好烫,好好吃。”一边吃一边感慨,秦明浩嫌弃手里的筷子碍事,直接上手,用手抓来吃的。
在藏族不管是吃糌粑还是青稞饼或者是牛羊肉很多都是用手来当餐具的,因此秦明浩觉得果然还是自己的手最靠谱了,经过筷子的一道程序,感觉都慢了不少,耽误他吃东西。
当然也没有吃多久,就没了,盘子里空空如也,刚刚摸了把空的盘子还以为会摸到满手的油,但是并没有,就是连残存的油渍都没有,更不用说什么炸过后会掉落的残渣了。
“这袁老板有点小气,分量少就算了,还没有剩余的残渣,真是不让那些喜欢舔盘子的人活。”秦明浩小声嘀咕。
然后注意力被旁边吸引了,看到他旁边的站位的年轻人正在吃白斩鸡,本来玉白色的鸡肉蘸上特制的酱汁,红亮的颜色立刻渲染了本来单一的鸡肉,漂亮的颜色,让人不用尝都觉得这个鸡肉的味道应该是相当不错的。
“鸡肉看起来也是好货。”秦明浩盯了好几眼。
惹得旁边的小伙子感受到了他十分具有热度的目光立刻条件反射地半将盘子和蘸碟往自己身边搂了搂,这都是习惯性动作了。
虽然没有遇到过乌海但是厨神小店的抢菜传统会让每一个新来的食客飞快地学会保护自己的菜。
秦明浩就有些莫名其妙了,这架势难道是怕他抢?
简直是莫名其妙,秦明浩再次看了一眼鸡肉才回转过头来:“白煮的鸡肉味道就那样,听说红烧的味道才相当不错,要不然等会吃完了点一份试试?”
其实秦明浩以前是不吃鸡肉的,也不知道哪里的习惯就是觉得鸡肉肯定不好吃,牛羊肉都能接受,猪肉也吃得不少,鸭子那些也没问题,唯独鸡不得他的亲睐。
这次看到鸡肉是第一次有想要吃的冲动,于是秦明浩打算满足自己胃的要求,毕竟他挣了不少钱就是为了让自己活得更好才是。
不等秦明浩多想象一下鸡肉的味道,他的下一道菜上来了,是血肠。
这道菜是北方的特色菜很多地方都有,尤其是一些少数民族比如满族等等还会将白肉血肠作为祭祀的贡品使用可见其地位了。
当然藏族的血肠自然是不一样的,用的是上好的牦牛肉和牛血,看着这么漂亮的色泽,秦明浩就知道用的牦牛肉绝对是属于顶尖的品质。
“这个难道是抱着啃?”秦明浩有些费解。
端上来的血肠大约小臂长短,是围成一圈放在一个雪白的盘子里的,最外围围了一圈绿色的藤蔓状的枝条,除了这个没有其他的装饰,红白绿相衬好看是很好看的,但是再好看没有切是不是不太好。
有了之前的炸灌肺的美味打底,秦明浩倒是没有抱怨什么,而是眉头微皱,伸手真的打算拿起来啃了。
然而当秦明浩的手指碰到血肠以后,血肠就跟多米诺骨牌一样顺着手指轻微的力道散了开来。
然后他就觉得仿佛眼前有花在绽放一样,花瓣徐徐张开,刚开始还是一个花骨朵,慢慢地花瓣一瓣接着一瓣,直到开到荼蘼,盛放的姿态让人觉得此刻绝对是花一生中最好的时刻。
而血红的颜色衬着外围翠绿的仿佛是枝叶的藤蔓,就像是开在绿丛中的红花。
“艺术品?”秦明浩低低感慨。
……
第二千三百九十九章吉祥饭
亲眼见识到一朵花的盛放过程,秦明浩表示真是长见识了,之前的觉得漂亮的那些摆盘在这个面前简直就是弱爆了。
也是真的涨见识了,即使是他吃过不少的米其林三星,其中以精致闻名的法餐也不会有这样的奇迹表现了,实在是太震撼了。
“看来不光是味道,就是造型这些这个袁老板都比三星主厨要好。”秦明浩道。
其实也是秦明浩不是专业的食评人,就是普通的食客而已,要是李研一在的话肯定会告诉秦明浩那绝对不是要好,而是甩了好多条街。
本来想多欣赏一下散开的血肠的,但是浓郁的香味一直引诱人去品尝,所以秦明浩从善如流地直接上手抓了一片在手里,然后就发现了这个血肠片极薄,几乎做到了极致,他觉得要是再薄一分估计就要散了。
血的颜色和牛肉的颜色不是很统一,加上淡色的肠衣,呈现三种颜色,放进嘴里以后浓郁的肉香味道,软嫩的血和细小有嚼劲的牦牛肉混合在一起,软中有硬,硬中有软,两相结合十分完美。
秦明浩从第一口塞进嘴里眼睛就是一亮,主要是太好吃了,之前一直吃的血肠都是羊血加羊肉灌的,虽然鲜嫩,但是现在比起来倒是牦牛肉的血肠多了两分粗狂,更加凸显草原民族的特性。
粗狂中又有着细嫩的血综合,更加的圆润融合,反正秦明浩觉得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血肠了。
因为切得极薄才能觉得像是花瓣一样,看着十分多,分量不少,但是真的吃起来也就那么回事,至少秦明浩不得不感慨量还是少了,就是再来上两节都没有问题。
可惜没有了。
不等秦明浩继续惋惜血肠的事情,下一份菜就上来了,蒸牦牛舌。
本来秦明浩觉得刚刚的血肠已经很能体现这位袁老板的刀工了但是蒸牦牛舌一上来,他就知道自己很天真了。
极薄的牛舌片静静地躺在盘子里,干干爽爽的,而秦明浩能够看出它的刀工比起血肠来更加凸显,是因为这次的盘子是一只花盘子。
盘子底部开着一朵朵清新的小花,粉嫩的颜色让很多人都觉得很是好看,但是当你透过薄薄的牛舌片看那些花的时候,能够清晰看到每一个花瓣上的纹理就觉得这才是最厉害的。
“没有蘸水吗?”秦明浩环视了一圈发现确实是没有其他餐厅配备的辣椒酱或者是椒盐这些辅助的。
虽然秦明浩本人吃这道蒸牦牛舌的时候也不喜欢配辣椒酱这些吃的,因为他觉得这些会影响牦牛舌本身的味道的,但看到没有这些配料还是觉得心里不太对。
此时此刻的秦明浩肯定是想不到这根本就是袁州根据他的口味进行了调整的,前面两道菜他都觉得十分合胃口,好吃到过分,但逻辑上来说,他第一次来小店。
秦明浩有些迟疑还是伸出手拿起一片牦牛肉来吃,本来动作还有点小心翼翼的,就怕这么薄的片断掉,然后拿起来以后就发现自己想太多了。
放进嘴里以后浓郁鲜香的味道在嘴里弥漫开来,本来秦明浩以为看起来寡淡的牛舌味道也应该是比较清淡才对,但是并不是,相反香味醇厚,鲜嫩多汁,细嫩的滋味带着浓浓牛肉的味道,让人觉得十分享受。
早就已经放飞自我的秦明浩根本没有想起什么筷子的存在,用左手抓起一片放进嘴里,右手立刻跟进,然后一左一右,左右开工,嘴里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
“人类进化到现在,双手发育得如此灵活就是为了能够多吃点菜的。”秦明浩觉得即使离开家乡日久,但是用手吃饭的能力还是没有退步的。
就在秦明浩吃牦牛舌的时候,最后一道饭上来了,说起人参果饭,又被叫做卓玛折丝,是一种寓意十分好的饭,甜蜜香浓。
人参果藏语谓之“青梅日布“,意为长生不老之果,用它做出来的食物自然拥有美好的寓意了,因此人参果饭在节假日藏历过年的时候都是不可或缺的食物,甚至会被供奉在佛龛前,就可想而知其重要性了。
吉祥的时候吃吉祥的食物,是每一个华夏人心里的想法,因此藏族人在吉祥的日子里就喜欢吃人参果饭。
而秦明浩之前点这道饭的时候,其实也是希望这道吉祥的饭能够带给他好运,让他可以顺利知道叶天后到底遇到了哪位大导演或者制作人之类的。
当然要是能够得到一个机会的话那就更好了。
制作人这些没什么眉目,但吃到了如此美味的珍馐还是让人很是愉悦的,所以秦明浩觉得吉祥饭不愧其吉祥的名义。
上面浇了一层热热的酥油,所以雪白的白糖化成了绵密的糖浆,将饭整个包围住,仿佛给葡萄干这些穿上了一层透明的外衣一样,连米饭都不例外,从里到外都散发着一股甜蜜的气息。
“真甜。”
即使不用吃秦明浩光是看着就觉得很甜蜜了,更不用说一股甜味一直在昭示着存在感了。
伸出手以后,在要接触到饭的时候,秦明浩停了下来看了看手,再看了看一边的筷子,短暂地思考了一秒钟还是决定用手!
微微有点烫的热度,秦明浩已经十分习惯了,用手将饭团了一团,多种材料都被团在了一起,然后马上放进了嘴里,第一感觉确实是甜,但是不是那种甜的人的那种,而是十分顺滑的甜,然后是米饭的韧,葡萄干的纯甜,人参果的清甜多汁。
即使已经是煮熟的人参果都保留了其清香的特点,因此即使人参果饭里的众多材料都是甜度很高的,但是因为它的加入而不会觉得腻人,相反一直有一股清香的味道贯穿其中,让人觉得吃了一口还想吃第二口。
秦明浩手指飞快,没一会一碗饭就下了肚,意犹未尽的砸吧了一下嘴,又摸了摸微微胀的肚子他觉得自己应该还能吃个鸡肉。
要不是现在袁州提供纸巾了,不然秦明浩可能需要洗个手才能继续吃菜,虽然只有一张纸。
吃或者不吃这是个问题,需要慎重考虑,秦明浩考虑了三秒钟,决定还是要吃一次鸡肉才行,怎么也得尝尝味道,于是招来苏若燕,很是自在的添了两个菜一个白斩鸡,一个红烧鸡块。
一次吃俩,好事成双,一点毛病没有。
……
第二千四百章 赚钱不在年高
秦明浩刚刚来时想的是真美,要跟袁州好好套套话,最好可以问出叶天后的具体事情,顺便吃个饭,解决一下生理需求。
这几件事已在心里默默推演了好多次了,就为了应对袁州会提出的各种条件,但是现实往往是意想不到的展开
“这菜真好吃,得赶紧吃完。”
“牛舌的味道,怎么办到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味觉问题,竟然吃出了水果的香气,难不成是在菜里加了水果?难以想象。”
“饭的甜度虽然很高,但居然一点也不腻人,也没有好像光吃糖的那种腻人的感觉,糖的品质肯定很好。”
“原来鸡肉的味道这么鲜美,颜色看起来这么深,但是吃起来却是很好吃,一点也不觉得味道太重了,以后一定要多多吃鸡才行。”
等到秦明浩被夜晚的一阵凉风一吹,醒过神来时,已经站在小店的门口了。
没有被美食包裹着,脑子自然是清楚的,然后就发现自己啥事没干就吃了顿饭就出来了。
“这家店有毒吧?!”秦明浩嘀咕道。
主要是这是他第一次想着做正事的时候,完全沉浸在美食里不可自拔,至于正事是什么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踌躇了一会,秦明浩也是不敢进去了,就怕进去还想要再吃饭,嘴里倒是想吃的,可惜胃不给力,就只能克制自己进去的欲望了。
秦明浩到现在也没有明白厨神小店不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得有规矩才行,当然生活很快会教会他的。
此时此刻秦明浩的最佳归宿就是之前冬冬介绍的长椅了。
等到秦明浩真正见到袁州的时候已是晚餐营业时间结束的时候了,也可能是因为他真的吃了吉祥饭的原因,营业时间结束以后,袁州先在店里接了个电话,没有直接回到楼上才被他逮到了机会。
机会有了不代表就会成功,因为袁州直接拒绝了秦明浩再次为周馨争取演出机会的提议。
是的,秦明浩见到袁州的第一时间不是询问叶天后的事情,而是再次为周馨争取演出机会,这次是真心实意的想要争取的,可惜有的时候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秦明浩在娱乐圈沉沉浮浮不少年,眼光还算是比较毒辣的,见到袁州过分年轻英俊的脸,以及强大的气势,还有之前那美味至极的饭菜,已有了郑重,所以他才会第一时间想要为自己的艺人争取一下的。
“打扰袁主厨了,实在抱歉。”秦明浩朝着袁州微微弯腰以示歉意,然后转身离开。
既然错过了机会,虽然很是后悔,但是秦明浩也没有强迫人的习惯,很是干脆地表达了自己之前轻慢袁州的歉意以后就离开了。
而袁州则是朝着秦明浩离开的背影看了一眼,就离开去准备醒酒套餐的事情了,因为毛野到了,预示着酒馆时间就要开始了。
说起来自从袁州安排左左和他师兄高晖一起登台表演以后酒馆的名额本来就十分抢手,现在就变得更加抢手了,大家为了名额的事情更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什么招都用了。
平常不太关心酒馆的乌海都逮着袁州来来回回打转好几次,就想要袁州可以多开放一些名额,因为乌海的手气和人品,十回抽奖能够中一回,都是毛熊的功劳。
但是乌海又觉得看节目尤其是边喝袁州酿的酒边吃袁州做的菜,再边看节目,就是觉得文思泉涌,思维开阔得很,上次听完左左的评书和高晖的相声以后,回去就画了一幅名为《声之美》的画作。
跟以前的小店来往图等等画作的水准差不多,甚至郑家伟还觉得画里多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只是目前还不太明显,但是乌海有进步是理所当然的。
郑家伟虽然没有那个本事说服袁州多开放一些酒馆名额,但是他可以另辟蹊径满足一下乌海的愿望。
他找人搭了一个只能容纳两个的空中小平台,上面不过是一米见方的大小,就准备了两把椅子和一个极小的桌子,然后就在酒馆时间开始以后,直接放在墙外面,当然是在酒馆有节目的时候。
正好酒馆在二楼也是开放式的造型,因此郑家伟这一招也是真的绝了,既满足了乌海想要看节目的想法,又不破坏袁州的规矩,当然费心留一些袁州做的小零食就必不可少了。
郑家伟做这些事情并不是自己决定的而是征求了袁州的同意以后才开始的,当然街道办那边也是打了招呼的,保证不会影响街面的正常运转,方方面面安排得妥妥当当的。
“也不知道乌海的这个果酱配咸鸭蛋味道到底怎么样?”袁州想起空中小楼阁就想起了乌海下节目的吃食。
袁州流传在外的小零食是十分稀少的,除了熊孩子因为帮忙的原因可以让袁州给他定制一些常见的零食,比如之前的辣条,比如前不久刚刚交货的唐僧肉和牛板筋。
其他的不过就是他作为人情往来做的一些果酱,咸鸭蛋,皮蛋这些了。
因此乌海的零食小吃相比熊孩子来说算是比较寒酸的了。
反正每次袁州找熊孩子帮忙,都会有很多零食作为报酬,自制的那种,说一句如果厨神小店进军零食行业,有卫龙什么事?
所以熊孩子特别盼望袁州来找他帮忙做事,这就意味着他的零食已经在路上了。
虽然他跟袁州谈零食批发的事情遭到了拒绝,但是并不妨碍他对于袁州送给他的零食的规划。
得到袁州同意以后,他会带一些能够带出去的零食去给他的生意笼络人心,比如上次的麻花,送给了钟小小,就为他赢得了一笔比较大的订单。
熊孩子简直就是将“赚钱不在年高”这句话体现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