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浮生坐在那里,发了许久的呆。
生命只是一连串孤立的片刻,靠着回忆和幻想,许多意义浮现了,然后消失,消失之后又再浮现。
他很清楚,自己眼前摆着的路,很宽,很长,甚至于超越时间和空间。
财富和地位,终将会拥有,只要自己愿意。
但在那之前,赵浮生要享受生活,享受这美好的时光。
身随世事远,心从静中闲。
三秋叶方落,一别已经年。
或许这首诗,才能够真正体现赵浮生此时此刻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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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并不知道,因为自己的某个举动,如同亚马逊丛林中一只无意间扇动翅膀的蝴蝶,在太平洋上掀起了一场风暴。
而宁海师范大学的某个女生宿舍里,此时此刻,正有人惊声尖叫起来。
“这,这是写给胡夏的情诗?”
“刚刚那个谭凯旋送来的?”
“不是吧,这真的假的啊,不比那些当代诗人差啊……”
女生宿舍其实要比男生宿舍的关系复杂的多,相比较男生的相逢一笑泯恩仇,很多时候,女生之间的恩怨,往往能因为一件小事而贯穿整个大学期间。
甚至于,毕业之后,老死不相往来。
胡夏平时在宿舍里,并不是个很出众的女孩子,她的个子不是很高,皮肤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或许是因为来自江南水乡的缘故,说起话来总是慢声细语,偶尔还会脸红。
绝大部分时间里,胡夏在这个宿舍,都是属于那种不显山不露水的存在,可是今天,因为一封情书,她一下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没想到,谭凯旋那小子,竟然还有这个才华。”
学师范的女生,多少都有点文艺女青年的趋向,更何况,还是这么浪漫的事儿。
胡夏的脸颊如同火烧云似的,坐在那里,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耳边全都是室友们的惊讶声。
谭凯旋的那封信,早已经被人传看了好几次,就连别的宿舍的人,也被惊动了。
与十几年后越来越物质的校园相比,现在的大学女生,还没有那么在意物质方面的东西,才华这两个字,依旧还是能够吸引人的。
就好像现在的谭凯旋,俨然成了才子的代名词。
所谓才子佳人的故事,无疑能够吸引很多人的眼球,不少胡夏的闺蜜,已经开始鼓动她答应谭凯旋的追求了。
胡夏现在的心情,倒是很激动,她知道谭凯旋喜欢自己的事情,从大一的时候就能感觉到,但没想到,他会用这样的方式表白。
女孩子特有的羞涩和欣喜的情绪交织在一起,胡夏觉得自己心跳都加速了几分。
但她心里面,还是有些疑惑的,因为印象当中,谭凯旋并不像会写诗的人。
就在这时候,一个高挑的身影走进了胡夏的宿舍当中,看到来人,女生们全都愣住了,好几个人干脆就露出一脸局促的表情。
来人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身材窈窕,脸型看上去有些瘦,但却并不是后是那种蛇精似的下巴,而是很圆润,仔细看的话,很像一个叫宋嘉的明星。
“听说你这有一首好诗,能借我看看么?”
声音珠圆玉润,听在人的耳朵里仿佛天籁似的轻柔,哪怕同样身为女人,胡夏也不由自主的点点头。
白皙的手指拿起谭凯旋写着情诗的那张纸,美丽的双眸如秋水一般,眼波流转,然后,那个人愣住了。
“那一世,我……”
看着纸上的诗,她忽然很想见见诗的作者。
与此同时,正被谭凯旋拉着要出去吃饭的赵浮生,忽然打了一个喷嚏。
挠挠鼻子,赵浮生嘀咕了一句:“不知道哪个家伙在念叨我了。”
第十四章 相逢是首歌
有些缘份,一松手,会是一生的不复再见。有些相识,却总像一个圆,躲不开,逃不掉。
赵浮生或许从未想过,自己的人生会有重启那一天,就好像他也从未想过,某一天,自己会被一个文艺女青年给堵在饭店里一样。
现在这个年代,大哥大作为手机当中的奢侈品,不是学生能用起的,家境不错的学生,能有个传呼机就算不错了。
因为对胡夏表白了心情不错,谭凯旋回到宿舍就张罗着请客吃饭,叫上打球回来的闻宇和王振,四个人来到学校附近的一家火锅店。
结果刚坐下没多久,谭凯旋的传呼响了,这家伙出去回了一个电话,回来的时候眉飞色舞,挤眉弄眼的,兴奋的像刚得了弼马温官职的孙悟空。
然后,过了不到十分钟,胡夏就来了,身边还跟着另外一个女孩子。
在庞大漫长的文字汪洋中,总有些人,成为文字的过客,总有些文字,成为人生的过客。
有的人一见如故。自然相吸
有的人哪怕走了十万八千里,也没有什么用,因为走人不走心。
赵浮生惊讶的看着站在胡夏身边的那个女孩,如果自己没记错,她叫慕青青,爱慕的慕,青青河边草的青青。
在赵浮生的记忆里,如果这时候有所谓校花的话,慕青青应该算是宁海师范大学公认的第一人选。
漂亮,知性,温柔如水,一切形容这个年纪女孩的褒义词,用在她的身上,都不为过。
她就像深夜里绽放的一朵夜来香,温暖了无数人的青春岁月。
要是自己没记错,慕青青大学毕业之后,考取了公费研究生,据说嫁给了一个老外,没几年离婚了,一个人带着孩子回国。
至于后来,听谭凯旋提过一句,说她好像遇到了渣男,具体的情况因为时过境迁,赵浮生自己也不太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