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镇附近。
数千亩地全都在余府名下。
正值九月中下旬,六月份种的晚稻,已经长得差不多了。
此刻望去,郁郁葱葱,稻穗饱满,风一吹就能在稻田掀起波浪,田野间有不少忙碌的农民,每个人都在除草或劳作,为即将到来的收割而准备。
没人认得县老爷。
却无人不认识余晓。
“余老爷好!”
“拜见余老爷!”
“余老爷您怎么来了?有用得上小的尽管吩咐!”
“……”
余晓一一点头。
高志感慨:“今年风调雨顺,水稻涨势喜人,看来会是一个丰年!”
叶必清欣慰说:“老百姓可以吃口饱饭了!”
一个皮肤黝黑的汉子道:“灾年又不年年有,可就算不闹灾,就能吃饱肚子?”
另一个农民也道:“余老爷没来的时候,每年田租就要交掉一多半的粮食,朝廷赋税更是抽筋扒皮,辛辛苦苦一年到头,还不是要卖儿卖女。”
“就是!”
“我家幺妹就是卖掉了。”
“哎,我那可怜侄女,是活活饿死的!”
“……”
一位满脸褶皱,牙齿都不剩几颗的老农感激道:“可自从余老爷来了,我们的日子好过了!”
“是啊!”
“有了余老爷。”
“我们才有好日子!”
叶必清一声叹息,百姓能不能吃饱,全靠地主是否有良心,这本身就是病态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如余晓这样的人凤毛麟角啊。
当穿过了普通稻田。
几人来到一块特殊的稻田。
此处约莫百八十亩,其中忙碌的并非农民,而是余府雇佣的长工。
“叶大人请看!这就是在下引进的新型稻种!”
此处水稻看起来与普通水稻明显不同,首先个头就高出三分之一,稻穗更加厚重,稻谷明显更大。
叶必清道:“此稻看似颇为高产!”
余晓点头说:“根据我们的计算,这种新型稻谷的产量,至少是普通水稻的两三倍。”
虽然无法与前世一些超级水稻比。
但两倍于普通水稻的产量、也相当惊人了。
高志露出喜色道:“若此稻经进一步实验没问题,完全可以大规模推广开来,可大大增加粮食产量,每年饿殍肯定会大大减少,这将是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余晓闻言却是摇头。
大景世界所处的年代,粮食产量真的短缺吗?
其实恰恰相反,完全足够所有人吃、而且绰绰有余。
其实绝大多数时候,真正导致饿死人的,根本就不是粮食产量的问题。
哪怕在余晓生活的前世,那个科技以及农业技术相当发达的时代,全世界还不是有大把人饿着肚子,这其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不过。
有高产粮食。
总归是一件好事。
相对的饥饿难以根除。
最起码可以消除绝对的饥荒。
余晓现在只想推广灵米、灵酒,并以此为基础迅速建立事业,如此一来有助于迅速增加在全国、乃至全球的影响力。
叶必清在亲自考察了灵米水稻之后,他对这种水稻产生了强烈兴趣,并承诺但凡是建立酒厂、推广灵米有需要,一定会竭尽全力鼎力支持!
余晓很满意。
当天设置晚宴。
对叶知县和县丞进行了款待。
酒过三巡。
宾主尽欢。
关系进一步拉近。
叶必清也觉得时机差不多。
他经过这一天对余晓的亲自考察。
在心里已经完全认可了这个年轻人。
屏退左右。
与余晓单独谈话。
叶必清开门见山直接问:“余先生,你从海外回来也有些时日了,不知如何看待大景朝廷、以及当今天下的局势。”
余晓闻言微愣了一下。
叶必清:“没有外人,但说无妨。”
余晓想了想说:“大景如今气象可能不太妙。”
叶必清哈哈一笑:“余先生,此处没有外人,何必说的如此保守?谁不知道这乾皇昏聩,吏治腐败,朝廷从上到下都烂了、而且已经烂到了根子里!”
什么?
这话是一个知县能说的吗?
叶必清道:“余先生是否听说过大夏会?”
余晓:“略有耳闻。”
叶必清:“叶某虽在这朝廷为官,却也是大夏会的一员,我观先生有大才、更是兼备大仁大勇,何不加入组织,一起救亡图存,重塑这天地?!”
哦!
懂了!
叶知县。
看着浓眉大眼。
原来是一个反贼啊!
不仅是反贼。
还想拉我一起造反?
这转折尽管非常的突兀。
却让余晓觉得事情变得有趣了起来!
第33章 大夏会
叶必清自称大夏会成员。
余晓在报纸不止一次看到过有关这个组织的新闻。
大夏会。
又称夏盟。
大夏天地会。
这是一个海内外有识之士共同发起的救国组织。
最近二十年,帝国迅速衰弱,被迫签订了大量丧权辱国的条约。
当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打开大景国门以后,他们就开始在这块古老的土地耀武扬威。
各地被迫设租界让洋鬼子来当人上人。
而大烟馆更是如毒瘤不断生长蔓延。
大景内部,朝廷腐朽昏聩十分无能,民间土地兼并极其严重,老百姓没有自己的土地,却要承受种种苛捐杂税,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风雨飘摇。
山河破碎。
如何不让人愤怒?
故革命自新的思想高涨!
大夏会的口号和目标是:【反帝制、均土地、平人权】、【驱除鞑虏,复兴大夏】等等。
念此。
余晓不由重新审视此人:
“叶大人身为知县,加入大夏会已属奇闻,此刻竟还对我这么一个坐拥数千亩的大地主发出邀约,这似乎……”。
看大夏会纲领。
就知道他们的性质。
这是一个反抗皇帝以及地主食利阶层的组织。
而余晓刚好就是一个大地主!
叶必清哈哈一笑:“叶某虽然才疏学浅,但也有些相人之术。”
“先生拥地数千亩,看似是一个大地主,实则从不贪恋佃租之利,而减免佃租,兴办义馆、普济堂,反而是反地主、均土地、平人权之举!”
“故叶某以为!”
“余先生深明大义。”
“就是我等的同道之人!”
余晓闻言。
倒是略感惭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