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级狠人 第414节

  唰!

  一道剑光斜刺里袭来。

  却是瑶!

  大自在剑诀集中于一点,划过了邬沅冰的手腕。

  讲真的,九牛境巅峰一剑,难以对百牛境造成实质性伤害。

  邬沅冰转瞬间就治愈了手腕。

  但这一耽搁,方知行再次杀至,魔血金刚掌铺天盖地镇压而下。

  “啊!”

  伴随着一声不甘和愤怒的惨叫,邬沅冰再次一爆而开,化作一团血雾。

  呼呼!

  血雾萦绕冲霄,如同气流一般逃遁。

  “系统,收!”

  方知行高高跳起,将手伸进了血雾之中,心念一闪。

  下一刻,所有的血雾突然停顿下来,猩红色雾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了灰色,继而彻底消失不见。

  “成了!”

  方知行环顾四周,没有发现邬沅冰再次死而复生,心头不由得一喜。

  就算是天人化身的血雾,也能被系统吸收掉。

  【2、战胜或杀死至少1位天人化身(已完成)】

  “我这算是杀死邬沅冰了吗?”

  方知行想到。

  这一点他暂时还无法确定。

  毕竟天蝗和天隐对他说过,只有天人能够杀死另一个天人。

  不管怎样,邬沅冰已经无力纠缠他们了。

  “走!”

  方知行招呼一声,跳进了融化开的河水里。

  不多时,他钻到了水底,看到一片亮光。

  哗啦~

  二人一狗破水而出。

  方知行来到岸上,环顾四野,拿出地图看了看,很快确定了他们的大概位置。

  细狗抖掉身上的水,心有余悸道:“唉,万幸邬沅冰不是特别强。”

  方知行苦笑一声,摇头道:“不是他不强,而是他太大意了,轻敌是大忌!”

  细狗想想也是,邬沅冰明明占据了天时地利,却一再卖弄炫技,反倒是被方知行先下手为强了。

  当然!

  最重要的一点是,邬沅冰其实一开始没打算杀了方知行。

  毕竟敕安王发过话了,放方知行离开儋州。

  所以他是抱着猫戏老鼠的心态……

  (本章完)

第288章 同伴

  二人一狗没有停歇太久,只是稍作休整,便再次启程。

  细狗主动做了代步工具,背着方知行和瑶,跋山涉水,翻山越岭。

  夜色正浓,繁星满天!

  他们跑了小半夜,这才停下来。

  寻了一个山洞,钻进去休息。

  方知行有点累,倒头就睡。

  不知过去多久,瑶突然推醒了他。

  “怎么了?”

  方知行坐了起来,神魂感知里,周围并没有危险。

  瑶低头提醒道:“方大哥,你的戒指在发光。”

  方知行先是一怔,这才发现天隐送给他那枚黑色戒指,正在迸射出一道光束。

  他抬起手,光束随即投在了墙壁上。

  “往西南方向走,距离你二十七里,有一个五级禁区,请立即前往清理害虫。”

  “此任务不可拒绝,否则会受到惩罚。”

  方知行一阵无语,眉头不由得拧成一个疙瘩。

  细狗伸头看过来,咂舌道:“糙……”

  瑶不明所以,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

  方知行含糊道:“这枚戒指属于一个神秘势力,给我发布了一任务。”

  细狗问道:“你去不去?”

  方知行考虑了下,点头道:“去,天隐说的很清楚,戒指会根据我的个人实力进行发布任务,说明危险是可控的。”

  细狗连道:“万一,天隐撒谎了呢?”

  方知行回道:“假如天隐想害我,不会等到现在,也不会这么拐弯抹角。”

  细狗想想也是,应道:“条件3,要求你砍掉10种五级生物的脑袋。嗯,反正你迟早要进入五级禁区闯荡,不如就去这个吧。”

  方知行也是这么想的,叹道:“与其进入一个危险未知的五级禁区,还不如去一个危险可控的……”

  二人一狗走出山洞,星夜兼程。

  不消片刻间,他们来到了西南二十七里处。

  那地方是一片荒山野岭,杳无人烟。

  “你距离入口还有十六米,十五米……”

  方知行往前走着,一看,前方的地上突兀的出现一个洞穴,黑布隆冬的,深不见底。

  旁边还立着一座石碑,写着“无底洞”三个字。

  石碑斑驳不堪,字迹模糊不清,满是岁月侵蚀的痕迹。

  黑色戒指显示一行文字:

  “请等待同伴到来。”

  方知行愣了下,还特么有同伴?

  他赶紧示意瑶:“你先躲起来。”

  瑶连道:“好!”

  细狗二话不说,制造出一个影分身,背着瑶就跑。

  瑶已经不止一次见过细狗能够制造出一模一样的身体出来。

  她只以为那是五级异兽特有的神通,见怪不怪了。

  方知行盘膝坐下,蓄养精神。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

  呼~

  风忽然大了,刮起漫天沙土。

  方知行双眼微微一眯,就看到一道身影出现在了无底洞旁。

  对方是一个戴着面具的人,披头散发,头发斑白,拄着拐杖。

  他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打着很多补丁,有点百衲衣的风格。

  乍一看,倒像是一个老乞丐。

  “咦?”

  老乞丐一看到方知行,惊疑了下,诧异道:“你不是天人!”

  方知行摇头道:“不是,我是肉身成圣,是天人化身吧?”

  闻言,老乞丐随即摘下了面具,露出了一张黝黑的面孔,拱手道:“在下樊秋来,来自‘丹鸣城’,还未请教?”

  方知行还了一礼,应道:“鄙人张长戟,一介散修。”

  樊秋来看了眼方知行左手上的黑色戒指,沉吟道:“据我所知,这种戒指只有天人有,朋友你手上这枚戒指从何而来?”

  方知行回道:“一位天人朋友赠送的。”

  樊秋来了然,点头道:“原来如此,嗯,这倒是一个好办法。”

  方知行应道:“此话怎讲?”

  樊秋来笑道:“天人之间,一旦碰面,极有可能突然发难,吞噬掉对方。

  故而,天人从来都是互不相见,即使不得不碰面,也最好做好掩饰,不能让对方察觉到自己的化身在人间是什么身份,免得被偷袭了。”

  方知行听了这话,倒是想起了天蝗和天隐之间的那些对话。

  天人能够吃掉天人!

  再看樊秋来这身打扮,一切顿时不言自明。

  方知行连道:“我听说王府有好几位天人聚在一起,不也是相安无事吗?”

  樊秋来连连摆手,冷哼道:“那些家伙沆瀣一气,联手吞噬其他天人,老夫有一次差点就被……”

  他突然停顿下来,呵呵笑道:“天人的事太复杂,三言两语说不清楚。”

  方知行略默道:“冒昧问一句,天人的本体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你们只以化身行走在人间?”

  樊秋来捋须道:“如果我告诉你,我不知道自己的本体在哪里,你信吗?”

  方知行一脸莫名。

  樊秋来呵呵笑道:“这么跟你说吧,某一天,我一觉醒来,睁开眼的瞬间,我便知道自己是天人的化身,记得自己的名字和大部分生平,但一些细节就想不起来了。

  之后,我便小心翼翼的活在人间,每天担惊受怕,害怕其他天人会找到我,把我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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