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诸天,修魔修出功德金轮 第199节

  主要是程龙长得比较高,常态都有一米八几,魔神真身更是已经飙升到了三米五几。

  气质又那么特殊,让人一眼认出来不足为奇。

  “在那边~~”

  布莱克指着程龙兴奋道:“冲过去,吓吓他……”

  轰轰……

  福克斯突然加速,朝着程龙咆哮而去。

  行人察觉到异常,纷纷躲闪,一个个反应都很灵敏。

  程龙察觉到一丝若有若无的危机感袭来,慢条斯理地转过身,就见一脸老款福克斯,失控般的冲上人行道,横冲直撞的冲向自己。

  然而艺高人胆大的他,却完全没把这俩车放在心上。

  果不其然,在距离他四五米的时候,速度超过七十迈的福克斯,猛打方向,朝着路牙子俯冲而下。

  在冲出二十多米的时候,才堪堪把车刹停。

  随后,车上的四名帮派成员,便推开车门冲下车,呈扇形围住愣在原地的程龙。

  “你们这是……?”

  这些人目的很明确,就是冲着自己来的。

  程龙本能地想到昨晚被他教训的五个年轻人,假如这些人没有嘲讽自己,那么当晚就能享受五龙戏凤的美妙滋味,而非被送进医院,享受自由国度的高昂医疗费用。

  希望他们都买了医疗保险,或者家境殷实,不然接下来几年,怕是很不好过,甚至可能会因为无法支付医疗费用而破产。

  “抢劫!”

  布莱克从后腰拔出一把格洛克,直言不讳道:“把你身上的现金、戒指、手机,统统都给我交出来,否则我不介意在你身上开几个眼。”

  程龙顿时就乐了!

  只见他眯了眯眼,一字一顿道:“你杀过人吗?”

  “法克,老子杀过的人比你杀的鸡都要多,赶紧把钱交出来。”布莱克突然就变得急躁起来,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看着目光变冷的程龙,心里就特别害怕,有种回到少年时期加入帮派,第一次抢劫的感觉。

  “那么你们呢?”

  程龙无视布莱克的愤怒,抬头看向两白一黑三个小弟。

  三缕魔气从指尖悄然溢出,飘进三人鼻孔。

  随后,三人便不受控制的开口道:

  “当然杀过,我们都是克罗夫家族的注册成员,每年光抢地盘就死不少人,混帮派的谁手上没沾过几个人的血?”

  “我就喜欢欺负像你这样的华裔……”

  “昨晚老子歼杀了一个十六岁少女,你说有没有杀过?”

  (本章完)

第215章 程龙:我这就成三星罪犯了?

  布莱克看着三个什么都往外说的小弟,气的头上青筋暴起,“你们都疯了,和他说这些干嘛?”

  “老大,别人都问了,不说多没礼貌?”

  “就是,说出来吓吓他也好啊!”

  两个白人小弟据理力争,殊不知一旁的小黑,眼神骤然大变,右手悄悄撩开衣服,从裤袋上端掏出一把枪。

  “杀了他们!”

  “是,主人。”

  收到程龙的吩咐,小黑猛然抬枪,将枪口对准老大布莱克的脑袋,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砰!

  布莱克脑门顿时就多出一个血洞,可能是口径比较大的缘故,子弹钻进颅内,搅碎内部组织和血肉,同时释放出的高压气体,竟然炸开了他的后脑勺。

  死之前,布莱克眼睛瞪得大大的,满是惊恐和不敢置信。

  他的俩个白人小弟,更是吓得脸色发白。

  “砰砰……”

  小黑迅速调转枪口,对平日里的好哥们扣动扳机。

  其中一人反应较快,在兄弟被枪杀的同时,匆忙拔出别在腰间的枪,瞄准昔日的伙计。

  砰砰砰……

  一连串的枪声响起过后。

  俩人身中数枪,相继倒地。

  不过小黑并未毙命,尚有一息尚存。

  程龙抓准时机向前两步,蹲在小黑面前,询问道:“我很好奇,大街上那么多人,你们为什么偏偏盯上我?”

  “主、主人,典当……”

  小黑话还没说完,便两腿一蹬嗝屁了。

  不过听到典当这单词,后面的话说不说已经无关紧要了,程龙要是还猜不出原因,干脆找块豆腐撞死得了。

  死了人,安静的街道瞬间变得嘈杂起来,有人尖叫,有人打电话报警,还有人转身就走。

  这里显然不能再待了。

  “可惜了!”

  看着地上四具尸体,程龙强忍着掏出嗜血珠吸血的念头,见二十米外的福克斯还没熄火,干脆就坐了进去。

  挂挡,猛踩油门,福克斯的轮子好似野兽般发出愤怒的咆哮,在地上留下一道焦黑的印子,掉头奔向数里外的典当行。

  在其走后不久。

  一辆由悍马涂装而成的警车抵达现场,在布莱克等人的尸体三十米外停下,车上的两名警察下车后,并未立即上前,而是躲在车门后,观察环境。

  直至路人再三提醒,犯罪嫌疑人已经离开,俩人这才解除戒备上前查探情况。

  简单观察后。

  其中一名老警察拿出对讲机,汇报道:“现场有四人死亡,疑似互射身亡,根据现场市民的统一讲述,这些人可能是劫匪,他们想要抢劫一位华人,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没拿到钱就产生了内讧……这里需要现场勘察员和法医,对了,还有黑车。”

  “犯罪嫌疑人在哪?”

  “开着劫匪的福克斯走了,车牌是……,穿着白衬衫和灰色长裤,长得比较高大……”

  警员通报给上级后,附近执勤的警车,相继抵达现场,同时还来了几位比警察更敬业的新闻记者,其中一人简单看了一眼便拿出话筒,一面采访一面报道。

  “观众朋友们中午好,就在几分钟前,布鲁克林区发生一起严重的枪击案,造成四人死亡,你们现在就能通过我们的镜头,看到四个受害者倒在人行道上的血泊中……”

  “接下来我会采访一名目击者,由她讲解事情的全部经过……”

  一个黑人大妈出现在镜头里,对着镜头说道:“哦上帝,当时所有人都吓坏了。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是很清楚,只看到地上的四个人持枪包围一个华人,那人看上去很强壮,长得很帅。”

  记者问道:“是他开的枪吗?”

  黑人大妈摇头道:“不是,他只是一个倒霉的路人,不小心被可恶的帮派分子盯上,他身上连把枪都没有,根本就不可能杀人。”

  “那他为什么要逃?还开走劫匪的车?”显然记者也不是完全不知情,连程龙开走布莱克的福克斯都知道。

  “我想他可能是被吓着了,想要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

  一名白人大叔乱入镜头,替程龙做辩解。

  程龙没有摸枪,很多人都看的清清楚楚,这点绝不会有错,而且华人在自由国度,那是出了名的不爱惹事,他们只会被爱惹事的人盯上。

  警察见到华人和黑人,完全是两种态度。

  “那他应该留在现场,等待警察调查,现在他开走死者的车,即便没有杀人,那也是在盗窃……”

  记者一句话,就把白人大叔怼的哑口无言。

  程龙没杀人是没错,可是把人车开走了,行为确实有些迷。

  就在这时,隔壁同行的助手,忽然大声喊了起来。

  “安德鲁,刚刚收到消息,警方已经在典当行发现了那俩福克斯,我们的直升机已经赶过去了。”

  ……

  典当行。

  暗中与黑帮勾结的当铺伙计麦克斯,正坐在椅子上低头看书。

  忽地

  他感觉后颈一凉,扭头望去,只见刚刚来当铺当了一根金条的程龙,好似鬼魅般的出现在身后,露出阴沉沉的冷笑。

  “先生,这里是私人重地,请你出去。”

  强忍着内心的恐惧,麦克斯起身呵斥道。

  咔啦!

  程龙二话不说,便扭断了麦克斯的脖子。

  自己前脚当了一根金条,后脚就有帮派分子追来,可见这种事,麦克斯没少干,早已经和帮派分子达成默契。

  他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这家典当行的价格会那么公道。

  原来送出去的钱,回头就会有人送回来。

  虽然程龙不知道麦克斯能回收几成,可就算只有一两成,那也是大赚特赚。

  杀死这种人渣,不知道能挽救多少人的性命。

  要知道,来典当行当东西的人,基本都是出现困难,急需用钱的走投无路之人,这些人当掉值钱金银珠宝、或者传家古董之后,出门钱就被抢了,哪怕劫匪没杀他们,他们也会因为各种原因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麦克斯真的害人不浅。

  “精血不能浪费。”

  程龙暗中用精神念力挤爆背后的监控器,跟着便取出嗜血珠,吸干了麦克斯的一身精血。

  随后,取出垃圾袋打包干尸。

  然而就在他打包好干尸纳入收尸专用的储物格,顺手牵羊拿回自己当出的金条时,门外忽然闯进来两名持枪警察。

  “嘿,你已经被包围了,举起手来。”

  程龙果断举手配合,倒不是怕,而是担心不举手,会挨子弹。

  到时自己刀枪不入的特殊能力,岂不是就要暴露了?

  这可不行。

  两名警察小心翼翼的靠近,反复确认目标没有反抗的意图,其中一人适才取出手铐,准备锁住程龙的双手。

  同一时间,两缕魔气悄然从程龙掌心溢出,闪电般没入两名警察的鼻尖。

  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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