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从奶爸文炮灰反派做起 第1977节

  可村里头的这些知青,念书念得最高的,也就是上了个高中,还没念完。

  除了能写一些打油诗哄哄自己,糊弄村姑都够呛。

  不是说楚天岚自私,没有带领大家走向共同富裕的想法。

  只是时机不成熟啊!

  以楚天岚的能耐,当个厂长什么的,那肯定没问题。

  他现在积累的资金,也足够开一家工厂了。

  村里的劳动力也很充足,根本不缺人。

  可问题是,楚天岚花费了大量的金钱、时间、精力开了厂子,但厂子还不是他的。

  就连股份也不能有。

  楚天岚忙活半天,图个甚。

  这可不是后世,改革的春风还没吹起来呢。

  这个时候开工厂,只要不是公家的,那就是万恶的资本家。

  可不是后世所说的民族企业家,那叫为国争光。

  除非楚天岚脑子瓦特了,想当资本家,才会去脑子犯抽的开工厂。

  这当了资本家,啧啧啧,你就脱离了广大的贫农。

  不是贫农,说话都挺不起腰杆。

  走哪里都被人看不起,这跟你有钱没钱无关。

  在这个时代,能闹腾着发财的地方,少之又少。

  尤其是对普通小百姓来说。

  像楚天岚能成为黑市监管人,那已经连城里正式工都羡慕的活计。

  楚天岚以前看小说的时候,就佩服那些敢在这个年代开工厂、走私赚钱的男主。

  妥妥的不要命啊!

  想要开工厂,得背后有人,这个人不是说的村长、大队长那么简单。

  没背景怕不是找死。

  你说将工厂上交。

  工厂的确是成为国有了,但你还不能拿股份。

  为什么?

  一个国有企业,私人凭什么拿股份?

  很多人都觉得大山里的村民,淳朴善良。

  但一粒米养百样人.

第四十七章想婚闹?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

  有朴实忠厚的村民,就有狡诈、善妒的村民。

  谁要是不怕死的拿了,过不了几天,就被眼红的人扣上大帽子,挨批斗去了。

  在这个时代,一个厂子想要长长久久的开下去,难度不亚于登天。

  这也是为什么楚天岚当个黑市监管员,都要偷偷摸摸的干活。

  哪怕赚了大钱,也得藏着掖着。

  这村里人,有时候很有意思。

  宁愿让别人挣钱,也不愿意让自家村里的人挣。

  怕你富,嫌你穷,就怕你过得好。

  这才是大多数村子的真实写照。

  即便是城里人,也是抱着“你可以过得好,但不能过得比我好”的心理。

  这是人的劣根性,无法避免的。

  楚天岚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去一趟县城。

  除了负责黑市的生意外,还有就是打听一些情报。

  相比闭塞的小山村,县城的消息无疑是灵通的。

  楚天岚出手大方,为人热情,经常在黑市里和一些走南闯北的贩夫打交道。

  这一天,他从一位走贩听到一个重磅消息。

  省城那边的高校,今年高考好像要重新恢复招生了。

  凭借远超这个时代的思维,楚天岚敏锐的意识到,这是一个变革的契机。

  属于他的时代快要开始了,他得抓紧时间准备了。

  想要大干一场,成为时代的弄潮儿,那就得提前做足了准备。

  于是,楚天岚这个村民眼中的大老粗,破天荒的开始主动学习了。

  而他所找的老师,正是刚搬去知青点没多久的许语诗。

  不是楚天岚不想找其他人补课。

  是纵观来到他们村的知青,学历最高的,就是许语诗。

  楚天岚需要借助来她这里补课一事,为他将来考大学打个掩护。

  总不能说,一个连小学都没上过的人,竟然能考上大学。

  这说出去都没信。

  虽然在许语诗这里补习,每天学习几个小时,还能考上大学听起来很扯淡。

  但可信度低总比没人信好。

  就这样,楚天岚白天上工,挣工分。

  晚上就去知青点学习。

  一开始还有人觉得,楚天岚读书是假,追求许语诗才是真。

  所有人都不看好楚天岚。

  可没多久,楚天岚就当着他们的面,一字不差的背出了一篇《关雎》。

  他用结果告诉众人,他是认真的。

  当然,他也没白让许语诗帮忙。

  他每次来请教问题,都会带些小礼物,但礼轻情意重嘛。

  什么糖葫芦、馄饨、猪血汤……

  各种小吃,天天不重样。

  有了这些吃食,外加楚天岚那刻骨的学习态度。

  许语诗也乐意帮楚天岚上进。

  两人就在这共同上进的道路上,摩擦出了爱情的火花,奉子结婚了。

  楚家这么多儿子里,最小的楚天岚,成为了第一个结婚的。

  还不用家里准备彩礼。

  这可把楚天岚的爷爷和奶奶高兴坏了。

  不仅解决了小孙子的婚姻问题。

  而且,用不了一年就能实现抱孙子的愿望了,能不开心吗?

  这可是双喜临门啊!

  其实他们不知道,楚天岚早就将彩礼给了许语诗。

  自己的婚事,自己上心。

  还是以最高规格三转一响给的。

  作为楚家第一个结婚的男丁,楚天岚的婚礼得大力操办起来。

  虽说楚天岚作为小儿子,按理说,不该在哥哥们之前结婚。

  但奈何许语诗怀孕了。

  事从缓急,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总不能说许语诗孩子都生下了,却没结婚吧。

  尽管事出有因,符合规矩,但对许语诗终归是不好。

  而且,楚天岚也不会容许那种事发生。

  结婚的那天,楚天岚从黑市里搞来了一整只三百多斤的大肥猪。

  这个时代,人们普遍都穷。

  就算是结婚这种大喜事,也是普遍从简。

  后世那种十二个菜外加四汤,那是根本不可能。

  像楚天岚所在的村子,结婚的时候,能不限量的就着馒头吃些烩菜,那已经是不错的人家了。

  楚天岚为自己新婚准备的烩菜宴,准备将那头大肥猪全都做进烩菜里面。

  而且还说了,来者是客,欢迎本村和外村的人来。

  这个消息一出,那可是让村里人惊的不要不要的。

  农村不比城市。

  城市里的职工,时不时的还能吃一回肉。

  可村里人,那真的是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有机会闻上猪肉味。

  更多的时候,连闻到猪油味,都是一件稀奇的事。

  想沾荤腥,很难的。

  喜宴的地方,放在了村东的那块宽敞地皮上。

  他家可没那么大的空间,能容纳整个村子的人来吃席。

  得知楚家要大办婚礼的消息后,村里的婆娘们,还有邻村的婆姨们。

  一早就过来楚家,询问有什么帮忙的没?

  看缺不缺椅子、长凳、碗筷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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