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从奶爸文炮灰反派做起 第1969节

  还不等蒋招娣想出新的办法,让楚天岚重新回心转意。

  她那贪钱的母亲蒋金兰,为了早点凑出儿子的彩礼钱。

  将蒋招娣嫁给了远村的一位五十多岁的鳏夫。

  说是嫁,其实是卖。

  谁让蒋金兰要的彩礼过高呢。

  不管哪个时代,你将女儿卖了个好价钱,就别指望婆家会心疼你女儿。

  在婆家眼中,蒋招娣就是花钱买下的奴隶。

  花了那么大的代价,自然得加倍的让蒋招娣工作,才能对得起那么高的彩礼钱啊!

  蒋招娣没有想到,她会被自己一直所付出的家庭所卖。

  而蒋招娣最后的结局,则是被丈夫家暴至死。

  从始至终,蒋家人都没有人为她出头。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楚天岚回到家推开门。

  村里早就实现了通电。

  只不过,为了省点电费,村里人一向都睡得比较早。

  等楚天岚回到楚家的时候,灯早就关掉了。

  其他兄弟也都睡下了。

  楚天岚借助月光,摸索着回到了自己的里屋。

  一关上里屋的门,房屋内黑漆漆一片,都不如屋外亮堂。

  但有什么办法呢,只能将就将就了。

  楚天岚叹息着,走到了床边。

  他一伸手就摸到了有些潮湿的床垫。

  他所在的屋子坐南朝北,阳光只有正午的时候能照进来,不透光不说,还不透气。

  家里倒不是没有其他的屋子。

  只是楚天岚在楚家属于不受待见的娃儿,所以就让他住到这个里屋。

  而原主属于那种惹急才发毛的老实人,也从来没有表现出不满。

  原主能做的,就是每隔几天,将床垫拿到屋子外面晒晒太阳。

  看来挣钱的计划得提前了。

  这么糟糕的居住环境,是能住人,但能舒服就见鬼了。

  ……

  来到知青点居住的许语诗也在盘算着,她脱离了许家后,以后该怎么在知青中生活下来。

  知青们这好容易能吃到猪肉了,也就难得奢侈了一把,举办了一个小小的聚会。

  一方面是为了迎接新人的加入,另外一个原因,也是真的馋肉肉了。

  Ps:感谢书友165的催更支持.

第三十九章借自行车

  这自从下乡以来,那真的是没有见到过荤腥了。

  为了这次聚餐,知青们凑出了积攒的细粮(小面)、玉米面、大米、细料、咸鱼……

  这聚餐就跟日后的自助餐一样。

  首先你得有饭票才能参加!

  不然凭什么让你白吃白喝。

  更不用说,这次的聚餐耗费了很多珍贵食材。

  这样的丰盛佳肴,就是过年都吃不到。

  过年吃窝窝头的人家大有人在。

  没有吃的,你就拿着刚分下的猪肉入伙。

  不得不说,知青们下乡的日子中除了许语诗,其他的人还是攒了些家底的。

  不只是鸡蛋,鹅蛋,鸭蛋,就连鸽子蛋、蛇蛋都有。

  不同于后世蛋作为素菜存在,在这个年代,蛋是作为仅次于肉的荤菜存在。

  而且蛋也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置换其他物件的。

  只有摔烂的蛋,才舍得用来加餐。

  知青们为了这次的聚餐,四处奔跑张罗着。

  许语诗也在知青群中忙碌着。

  今天她身上发生了很多事,但总的来说,还是好事多一些。

  最起码,她脱离了那个令她不愉快的许家。

  以后她的人生,将完全由自己掌控了。

  当然,这也意味着,以后生活需要经历的风险,也将由她独自承担。

  眼下,她和许家那一大架子的恩怨纠葛暂时算是告一段落了。

  她知道许家应该是彻底恨上她了。

  大不了她以后见了许白安绕路走,惹不起躲得起,这总行了吧。

  她以后要在知青中混日子,起码得和其她知青们的关系搞好。

  “语诗,你切点生姜来。”

  不远处一位清洗着白菜的女知青,朝着许语诗喊道。

  “来了,来了。”

  许语诗着手将手头的蒜掰完,赶紧腾出手来去切生姜。

  这干活可以不积极,干饭还能不积极?

  别看许语诗是大城市出来的。

  但下乡这么长时间,基本的生活技能她还是掌握了的。

  毕竟这里不是京城,她也不再是那个被人宠着爱着的小公主。

  很快就和知青们打成了一团。

  为了让野猪的口感更加可口一些,知青们还用多余的猪肉和村民们兑换了一些野芹,八角,可以去除掉野猪肉身上的腥味。

  一切准备好后,知青们先将这次聚餐所要用的猪肉洗净。

  切成较薄的大片肉,一片片摆放。

  虽然说有些费事,但是为了能够享受到美味的回锅肉,知青们还是很乐意做的。

  准备工作进行的差不多后,男知青们将两口大锅放置于自制的简陋火炉上。

  锅内已经放半锅冷水,肉同冷水一起下锅。

  熊熊烈火直至将猪肉煮沸。

  紧接着用大笊篱捞出猪肉,用温水冲洗干净,沥干水分。

  另外一口锅子也烧热,然后放入少许油。

  在油温成五成热时,放入八角、姜片等调料爆香。

  然后将五花肉放入锅中,大火煸炒,直至肉块两面金黄油脂冒出。

  猪肉是宝,猪油同样也是宝啊!

  这年头可不兴什么豆油,都是猪油、羊油。

  用锅铲盛出一部分热腾腾的猪油,放置在一边。

  之后放入酱油不断地翻炒上色,大约一分钟左右。

  炒香之后放入盐,糖。

  注入热水没过肉块,锅内放一些野芹,大火烧开后转小火焖煮一个小时。

  时间差不多时,开大火收汁,翻炒几下后再撒入葱花起锅。

  软糯鲜香的红烧肉,这就做成了。

  紧接着,主餐也借着两口大锅分别进行。

  一口锅用油,加上鸡蛋将大米翻炒。

  另外一口锅,则是借着煮肉的猪油水放置入面条,热腾腾的面条也出锅了。

  这样,天南海北各地而来的知青们,喜欢吃米的,可以猪肉拌饭,喜欢吃面的,也可以吃独属于这个时代的猪肉面。

  当饭做好了之后,忙碌了许久,早就饿的嗷嗷的知青们也不管什么吃相和猪肉烫不烫了了。

  许语诗直接夹起一块肥硕的红烧肉,塞到了嘴里。

  一股浓烈的肉香顿时让她唇齿欢呼起来,不由自主的就加快咀嚼了起来。

  看了一眼其他知青,已经抢着吃第三块猪肉了。

  她也不再矜持了。

  谁让这个年代的人,吃饭都是清汤寡水的,只有过年过节才能闻点荤腥味。

  她上次吃肉,还是在京城的时候。

  又是一块猪肉入肚。

  香啊!

  “再来点。”

  这些知青们吃的一点都不斯文,这么长时间没有吃到肉了。

  斯文代表吃的慢,就得少吃好几口猪肉。

  换谁都斯文不了。

  ……

  第二天一大早,楚天岚早早的就起床了。

  应该说是,昨晚就没怎么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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