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69节

  这也是洛萨当初之所以能取胜的关键原因之一。

  而这次汉斯面对的狼人,不仅比阿韦拉多更为凶悍,还能毫无保留发挥自己的全力,这就使得汉斯一时间落入了下风。

  “看来,我还是比不上大人。”

  汉斯松开手,不再和狼人角力。

  狼人一个不留神,用力过猛,向后接连退出好几步。

  它拿起已经被巨力拧弯的骑士剑,不屑地将其丢到一旁,咧嘴笑道:“没了武器,我看你怎么跟我斗。”

  狼人心中,其实也充满了惊异。

  汉斯,是他见过力气最大的人类。

  往常,别说是跟它角力了,在它变成狼人后,甚至只需稍稍用力,就能把那些戴着沉重桶盔的骑士,连同其头颅一同拍飞。

  “狼人先生,请容我脱下甲胄,以免硌到你的牙齿。”

  汉斯脱下罩袍,坐在地上,以一副轻松的姿态,将链甲衫脱掉。

  “你疯了?”

  狼人满脸警惕地看着汉斯,有些搞不明白,这个人为何要将赖以为生的盔甲脱掉,以人类那孱弱的身躯,在自己面前岂不是如同一张草纸般脆弱?

  “我当然没疯。”

  汉斯脱下锁链甲,又将内衬的亚麻衬衫脱下:“只是我发现,我是不可能像我的大人那样,完成以人类之躯杀死一只狼人的壮举了。”

  “你在开什么玩笑?”

  狼人感觉汉斯像是在说一件天方夜谭的笑话,没人比它更了解狼人的恐怖,凡人怎可能杀死一只狼人?

  “拖延时间吗?”

  狼人警觉地意识到,已经被汉斯拖延太久了。

  它伏低身子,双腿蹬地。

  如大理石般坚硬的肌肉,使它像是一枚出膛的炮弹,猛扑向手无寸铁的汉斯。

  “所以,就让我们来一场狼与狼的对决吧。”

  汉斯低声呢喃着,他光着膀子,露出结实的肌肉。

  随即,伏低身子,以一种与对面的黑色狼人别无二致的姿态,猛然跃起。

  身子尚在半空之中,便生出了一根根白色毛发。

  眨眼间,汉斯便已完成了人类向狼人之躯的蜕变。

  只听砰的一声闷响。

  两人一同摔落在地上。

  黑色狼人发出嘶哑的低吼:“你也是!你竟然也是!怪不得你的力量这么强,同为神弃之人,你为何要向我出手。”

  汉斯轻声道:“我可不是神弃之人。”

  我是有神的。

  而他,也曾积极地回应了我。

  随即,挥爪猛砸。

  锋利的爪在黑色狼人的胸膛上留下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

  黑色狼人暴怒,一脚将汉斯踹飞了出去。

  它气喘吁吁从地上爬起:“该死的畜生,只有两米的小狼,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尊重前辈!”

  汉斯毫发无伤地站起身,和这个世界的狼人不同,他的变身是有时间限制的,但却不会失去理智,也并不遵循什么越强,体型就越大的原则。

  下一刻。

  两只狼人再度扭打在一起。

  他们摒弃了一切文明的力量,转而使用最蛮荒的爪牙,用尽办法想要致对方于死地。

  黑色狼人惊愕地发现,汉斯这只狼人,明明体型相较于它,要小出这么多,但力量竟比他更恐怖。

  起先,它还能凭借更胜一筹的战斗技巧,占据一时上风。

  可随着时间流逝,这只白色狼人,竟像是越发熟悉这具狼人之躯了一般,摸透了该如何以爪牙战斗。

  明明只是一个拙劣的模仿者,但却越来越强,越来越难缠。

  黑色狼人,就这样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汉斯一步步碾压。

  直至,汉斯锋利的两排利齿,印在它的脖颈上。

  咔

  狼人的眼眸中,宛如蜥蜴般的棕黄竖瞳,逐渐失去了神采。

  他嘴角牵动了下,轻声说道。

  “莉莉丝,我的世界,一片黑暗。”

  汉斯高昂起染血的狼首,鲜血从他的嘴角淌落。

  他看着明晃晃的月。

  随即,

  发出了一声悠扬的狼嗥!

  (本章完)

第77章 赚钱的方法

  悠扬的狼嗥,哀转久绝。

  洛萨听到动静赶来时,汉斯已经把脱下的装备穿戴整齐。

  他将地上那柄弯折的武装剑拾起,满脸心疼。

  虽然品质跃升至五星,但这把伴随他一同来到这个世界的武装剑却没有得到提升,仍旧只是一把普通武器罢了。

  “别心疼了,我会让马勒斯替你重铸一把宝剑。”

  洛萨来到狼人尸体面前,有些惊叹于这具狼尸的庞大,他抬起头,盯着汉斯,询问道:“你杀的?”

  “嗯。”

  汉斯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既期待得到夸奖,又害怕被责怪的复杂表情。

  说到底,还是个孩子啊。

  洛萨心下感慨,脸上却露出严肃的表情:“下次记得提前通知,不要贸然行动,一切以保全自身为重。”

  汉斯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抱歉,大人,我这次的确有些鲁莽了。但我只是想搞清楚这个世界的狼人,究竟是用什么方式战斗的,您知道的,我并不是土生土长的两西西里狼族,并没有狼人该如何战斗的传承。”

  “而且,变身这种事,也不方便。”

  洛萨点了点头:“的确情有可原。”

  翼骑兵们对洛萨是百分百忠诚的。

  但洛萨现在的麾下,可不全都是翼骑兵。

  汉斯指向黑色狼人的尸体,感慨道:“这是个可怜的家伙,我听到他的忏悔了,他在一次月圆之夜,控制不住狼人的野性,把自己的妻子和儿子都杀了。醒来时,他发现自己的妻儿零散的尸体就躺在脚下,可以想象,这是何等的痛苦。”

  “他试图在圣地寻求救赎,可惜天父没有回应他,在这座异教徒的寺庙前,他用错误的手势求助,自然也不会得到回应。”

  “的确是个可怜人。”

  洛萨叹了一口气,狼人吃人,固然可恨。

  可这个世界的狼人,同样是受诅咒之人,许多时候的恶行,都是不受自身控制的,这就又显得有几分可怜。

  不过可怜归可怜,再碰到,还是要杀的。

  汉斯有些可惜道:

  “大人,如果他能控制住自己的野性,我本来还想为大人招揽他的,像这样庞大的一头狼人,在战场上简直就是一架所向披靡的战车。”

  洛萨摇头道:“这世界的狼人嗜血成性,我可不敢招揽作下属,否则第二天就得被开除教籍。来人,把这具狼人的尸体运回去。”

  这具狼尸,他打算带回给芙琳吉拉做研究用。

  这个世界的许多传说中,只要被狼人咬伤就会被感染,变成新的狼人,但洛萨觉得这种说法不太靠谱。

  如果狼人真的有这种堪比丧尸的传染性,早就已经泛滥成灾了。

  这时,远方响起一阵脚步声。

  提灯的一行人,缓缓向这边走来。

  他们带着明显的异族打扮,有见多识广的翼骑兵低声道:“是突厥人,雷纳德伯爵麾下就雇佣了这样一支队伍,好像叫什么加齐勇士。”

  突厥人?

  洛萨皱起眉。

  不断西迁的突厥人诸部,大都臣服于萨珊王的麾下。

  萨珊王大手一挥,便将本不属于他们的小亚细亚封给了他们作为牧场。

  而突厥人也不负勇武之名,这些年来,在小亚不断扩张自己的势力,将东帝国的势力挤压得仅剩下尼西亚等沿海城市。

  也就是说,突厥人的势力往往处于小亚细亚地区,而非黎凡特(狭义,仅指地中海东部沿岸地区),怎么跑耶路撒冷来了?

  为首的,是个贵族打扮的突厥人。

  他用半生不熟的高卢语问询道:“怎么回事?我好像听到了有狼嗥声,有野狼闯进城里了吗?”

  洛萨向乌尔姆使了个眼色,他立刻心领神会,纵马向前走出两步,厉声道:

  “站住,别再靠近,这是王家骑士团的大团长洛萨。异教徒,立刻返回你的宅院,否则我们会将认定为可疑分子。”

  一名加齐勇士抽出直剑,怒道:“混账!居然敢对我的主人如此无礼!”

  洛萨身后的翼骑兵们,也立刻抽出佩剑。

  突厥贵族连忙摆手道:“别误会,我没有恶意,只是担心有恶狼闯进城里,威胁到我们自身的安全。”

  洛萨高声道:“耶路撒冷的治安问题还用不着你们操心,耶路撒冷已经颁布禁令,请你立刻返回你的宅院。”

  突厥贵族也不再纠缠,很干脆地说道:“好,我明白了,请万万不要误会我们的来意,我们这就离开!”

  走远的突厥贵族,面色沉郁。

  “詹达尔王子,我们要动手吗?”

  “稍安勿躁!”

  被称作詹达尔王子的突厥贵族,眼神中流露出了一丝贪婪:“没想到居然在这座异教徒们的圣地,居然会有一头狼人存在,可惜,该怎么从这群法兰克人手中,把它的尸体偷出来呢。”

  并非所有的突厥人都已皈依了拜火教,哪个民族都存在一批顽固的守旧者,譬如西迁的这一批突厥人中,就有相当一部分人,仍旧固守着长生天的萨满信仰。

  而詹达尔王子,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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