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6节

  驮马更侧重耐力,对品种的要求也不高。

  而战马不仅相较于驮马更加高大,速度快,爆发力强,就连胆量也要比驮马大许多。

  般若皱眉道:“我不需要坐骑也能追上你。”

  洛萨愣了下,还是摇头道:“算了,这多多少少有些惊世骇俗,你们在这里做好准备,我相信乔伊的速度。”

  乔伊是他的那匹妮萨安战马,每天吃的都是精饲料,三匹驮马携带的物资,有相当一部分都是专供给它的。

  在伯爵领,乔伊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的快马了。

  他自信自己即使打不过,想要逃跑还是没问题的。

  更何况,他对自己的实力还是很自信的,从小经历的骑士训练,使他堪称是一架战争机器,只不过还没经历过战争的洗礼。

  再加上他这一身精良甲,翻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般若点头道:“好,那我们就在这儿准备接应你。”

  两名侍从也已准备好了作战,一人手持剑盾,另一人给弩机上弦,但在这种开阔地带,他们两个所能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

  洛萨当初之所以选择他们,是想着在山地战中发挥作用。

  未曾想第一战居然是在开阔的高原上。

  “呼”

  洛萨长出了一口气。

  沉闷的桶盔里,仿佛都蒙上了一层水雾。

  薄薄的一道视界中,那两名在旁游曳的斥候骑兵,已经向这边发起了冲锋。

  洛萨轻夹马腹。

  马蹄声顿时响彻耳边。

  洛萨紧握着手中的骑枪,只觉肾上腺素飞快分泌,心脏如同一面战鼓,鼓声雷动。

  夹枪冲锋,是骑士们排成队列,齐头并进时才会使用的战法,没有战友的掩护,夹枪冲锋很容易导致骑士露出破绽。

  所以他采取的是正常持枪的姿态,这会减少冲锋带来的伤害,但也使他变得更加灵活。

  (本章完)

第8章 寡妇与女皇

  眨眼间,洛萨便已欺近至敌人两百米的地方。

  他甚至已经能够清晰地看到对方脸上,那脏兮兮,满是油垢,乱如蓬草的胡须。

  黑色眼睛,黑色头发和胡须。

  这是匈牙利人?

  他猛夹马腹,妮萨安战马逐渐由缓步小跑转变为了狂暴的冲锋。

  耳畔有风声呼啸,蹄声隆隆。

  在他跟敌人即将交错的一瞬间,骑枪刺出,锋锐的枪尖直接贯穿了左手边这名骑兵的胸膛,将其狠狠挑飞了出去。

  剧烈的冲击力震得洛萨手臂发麻。

  但他心里却舒了一口气。

  这名只穿了一件夹袄的轻骑兵,不仅武器装备比他差了太多了,战斗技巧也相当一般,看来不是什么厉害对手。

  鲜血顺着枪杆往下流淌。

  洛萨顺势丢弃骑枪,任由它跟着死去骑兵的尸体一同掉落在地,抽出马鞍上的武装剑,向着另一名骑兵挥去。

  铿。

  敌人的马刀砍在盾牌上,只在上面留下了一道浅浅的印痕。

  两方错身而过。

  洛萨调转马头,再度向骑兵冲去,但这人眼看着自己的同伴只一瞬间便送了命,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

  只敢在一旁游曳,根本不敢再冲上来跟他搏杀。

  洛萨也没有追他的意思,妮萨安战马的速度即便负重高于对方,依旧要略胜于对方的坐骑,但要想追上他仍旧要消耗大量马力。

  而自己的后方,有般若坐镇,他也不怕被人偷家。

  于是,他重新拔出洞穿敌骑的骑枪,放着那名骑兵不管,向着围攻车队的骑兵们缓缓奔去。

  敌人的鲜血并没有使洛萨感觉到紧张不安。

  也没有小说里描述的第一次杀人后的恐惧与呕吐欲。

  他反而感觉到了浓浓的兴奋!

  “难道我骨子里其实是个变态?”

  还未靠近,敌人便分出了两名骑兵向洛萨奔来。

  洛萨眼睛死死盯着迎面高速冲来的敌人,胯下坐骑由小跑逐渐加速。

  终于,两方交汇!

  咔嚓!

  随着一声巨响,骑枪硬生生洞穿了对手的盾牌。

  那人被这排山倒海般的巨大冲击力直接撞飞了出去,但与此同时,白榉木质的骑枪杆也随之断裂。

  洛萨将骑枪随手一抛,换成武装剑。

  此时,另一名骑兵的攻击已经接踵而至,那是一柄双手骑矛,被他用盾牌格挡开,震得他手腕发麻。

  他反手一剑,劈在对方的蒙皮圆盾上,两人停马,陷入到近身搏杀当中。

  洛萨无论是力量还是体力都远在对方之上,很快就瞅准一个破绽,用剑尖刺穿了对方的手腕,使他被迫放弃了手中的盾牌。

  旋即反手一剑将对方的腰部剖了开来,鲜血和内脏喷涌而出,染红了他胯下坐骑的棕色毛发。

  一股酣畅淋漓之感,使洛萨恨不得发出一声长啸。

  他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我这么猛!?”

  远方,骑兵队伍的首领冷冷地看着这一幕,低声说了一句,顿时又有四名骑兵呈互相掩护着向他迎了过来。

  洛萨凛然不惧,手持剑盾,向敌人迎上。

  …

  车队的反抗很顽强,队伍前的六名骑士和扈从,在孔雀骑士的带领下,发起了有效的反击。

  但敌人的数目是骑士的好几倍,在这样空旷的地带,步兵的军士们只能提供有限的火力支援,根本不敢冲出车阵,跟敌人展开搏杀。

  一名大胡子骑士大喊道:“快看,是那名支援而来的义士,他简直就是一道黑色的闪电!他杀过来了!那四个狗杂种根本拦不住他!”

  另一名骑士露出钦佩的神情:“的确厉害,要我看,这名骑士的武艺,完全可以在上次的维也纳骑士竞技大赛拔得头筹。”

  孔雀骑士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欣喜:“伙计们,我们也该发起反攻了,好叫这群骑兵们知晓,骑士跟骑兵之间的差距!”

  六名骑士和扈从排成队列,宛如钢刀一般迎着敌人冲去。

  三名浑身披甲的重装骑士在中间,三名轻装扈从在一旁掩护,他们将骑枪夹在腋下,用出了标准的夹枪冲锋战术。

  挡在他们面前的骑兵们顿时宛如摧枯拉朽一般,被硬生生撕开了一个口子。

  即使是侍从,也是经历了多年训练的职业军士,他们跟各自主人的配合更是默契非常。

  骑兵首领回头看了一眼洛萨,四名包围过去的骑兵,转眼间又被他解决掉了两人。

  这特么从哪杀出来一个罗宾汉?

  他权衡着,最终还是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骑兵们如同退潮般迅速离去,只留下十余具尸体和无人操控的坐骑,在草原上来回踱步。

  系统的提示音响起:

  恭喜你完成了第一座里程碑:首战告捷。

  你获得了一次普通品质的抽卡机会。

  洛萨长出了一口气,没有追击的意思。

  这些骑兵更像是一伙游牧民,装备陈旧,战法落后,无论从哪方面,都很难比拟从小经历严格军事化训练的骑士。

  但蚂蚁足够多,也是能吞噬大象的。

  一名大胡子骑士蹲在地上,仔细端详着死去骑兵的尸体,沉声道:“是马扎尔人(匈牙利人别称),大概率是从边疆辖区流窜进来的。”

  孔雀骑士愤怒地咆哮道:“该死的达舍迈尔,居然雇佣了一伙马扎尔人袭击伯爵夫人,我要到御前,向皇帝陛下申诉他的罪行!”

  贵族间的谋杀,实在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

  原因千奇百怪。

  不过大概率都是为了继承问题。

  譬如洛萨如果谋杀掉奥托,他就将成为阿尔高伯爵领的第一继承人,一般人很难不动心。

  洛萨摇了摇头:“没有证据,想要控诉一个实权伯爵,恐怕很难,更何况他还是一位公爵麾下的封臣。”

  洛萨知道达舍迈尔,这是北方的萨克森公爵,狮子亨利麾下的一名封臣。

  不是所有公爵麾下都有伯爵,虽然公爵的爵位比伯爵更高,但伯爵在大日耳曼尼亚已经多为直属于皇帝领导的独立领主。

  所谓我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

  一个伯爵如果向公爵效忠,同时就不必再向皇帝履行自己的义务,皇帝只能管制公爵,而不能绕过公爵去管制他手下的封臣。

  孔雀骑士微笑着迎来,他摘下头盔,露出一头金灿灿的长卷发:“感谢你的帮助,骁勇善战的骑士,是哈布斯堡家族的吧?我见过你的纹章。”

  洛萨也报以微笑:“没错,我是阿尔高的洛萨,我的父亲是维尔纳伯爵,此行是打算从这儿经由奥地利边疆区,南下在亚得里亚海乘船去往圣地,参加这一轮的十字军东征。”

  “啊…原来您是一位伟大的十字军战士!”

  骑士和侍从们顿时肃然起敬。

  一名奴仆从车队中跑来,喊道:“这位勇敢的骑士,鉴于您的英勇无畏,请跟我来,伯爵夫人要召见你。”

  洛萨没有拒绝,翻身跃下坐骑,对孔雀骑士说道:“我的侍从们还在后面,等他们到了让他们在此等我就好。”

  洛萨很快就被领到了马车中央。

  那里正站着一名身穿白色亚麻布裙,留着披肩长发的贵妇。

  贵妇微笑着说道:“这个纹章我认识,我跟维尔纳伯爵有着不错的交情,你是哈布斯堡家族的谁?奥托,还是洛萨?”

  洛萨不卑不亢道:“是的,夫人,我是维尔纳伯爵的次子,洛萨冯哈布斯堡。”

  伯爵夫人的声音很妩媚,相貌也算得上出众,只不过仔细看去,就会发现她眼角的细纹和密密麻麻的雀斑。

  她微笑道:“我是来自奥格斯堡的玛丽安娜,我是个寡妇,达舍迈尔想要占据我亡夫的领地,这次的袭击不用想,我都知道是由他一手策划的,也唯有他,跟匈牙利的几位王公关系密切。”

  “跟我回去吧,洛萨。阿尔高是个穷地方,但战士却很剽悍,而奥格斯堡虽然富有,但却没有像你这样勇猛的战士,我们两方应该缔结盟约,互通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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