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475节

  各领主,贵族麾下的战士,跟领主们的人身依附关系本就没有那么深,许多战士的武器装备都是自备的,领主们就是想整肃军纪,也会面临很大的阻力。

  这就是个比烂的时代。

  十字军最擅长的战术其实不是骑枪冲锋,该说是猪突猛进才对。

  洛萨眼前要面临的糟心事已经够多了,也懒得再花费精力,投入到那些十字军领主麾下的战士身上。反正,就目前来看,这些十字军还是很有战斗力的。

  对此,洛萨也只能感慨,可能是他出身于一个从小讲究纪律严明的社会,因此对这种乱糟糟的,打起仗来猪突猛进的军队,油然而生一种排斥感。

  从军营回到宅邸。

  库尔斯便默默出现在了他的身后,提醒道:“大人,理查国王带领着他的追随者,离开了达米埃塔,只在城里留了一个征兵官。”

  “这么急着出去单干?”

  洛萨皱眉。

  他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随口问道:“他往哪边走了?”

  “西边,我猜测,这位国王大概率是想拿下一座港口作为自己在东方的据点,以源源不断获得从拉丁商人和西方到来的十字军的支援。”

  “他有多少人?”

  “一千余,包括他的卫队,还有一部分支持他的高卢阿尔比恩系贵族,以及一群仰慕他的平民十字军。”

  “倒也不算少了,如果有魔法的辅助,想要突袭拿下一座达米埃塔这样的大城也不是没可能。”

  一千余人换做一个普通领主率领,根本不算什么,但带领他们的是理查。

  在洛萨原本的世界里,这位天命君主曾以三千人击败过萨拉丁统帅的数万大军,还曾亲率数十名骑士,冲锋在一线,硬生生凿穿了萨拉森人的军阵,堪称是霸王一般的猛将。

  更别提这个世界里的狮心王还掌握有某种相当强大的超凡异力。

  一千人摧城拔寨,在洛萨看来还真大有可能。

  洛萨不动声色道:“让黑暗之影盯着这位国王陛下的动静,无论他在东方的第一次亮相是成是败,我得第一时间知道消息。”

  他顿了顿,忍不住笑道:“传令下去,我们的人也做好战斗准备。”

  这些来自欧洲的君主,想来圣地摘取他的胜利果实。

  但眼下,这个角色似乎有互换之势。

  塞曼努德城,是位于布鲁卢斯湖东方的一座沿河城镇,也是从达米埃塔行省进入尼罗河三角洲中部区域的门户。

  为了避开泛滥的河水对于城墙的侵蚀,塞曼努德城德建在河畔的港口与城墙,其实是分开的,铺了一条简单的砾石小路,依靠牛马牲畜拉车进行货运。

  白色的风化石墙上,一只神骏的猎鹰俯冲而下。

  马赫里总督抬起裹着一层厚实护臂的胳膊,接下了这头猎鹰,从它的腿上取下了封存完好的信件。

  “一伙规模不大的十字军,正向布尔斯港进发”

  布尔斯港建在布卢鲁斯湖通往地中海的河口附近,属于塞曼努德城的前哨。

  “才一千多人,这些十字军看来已经被暂时的胜利冲昏大脑了。”

  马赫里总督冷笑道。

  “传令下去,集结我忠诚的奴仆和战士,阿迪勒大人即将驾临布海拉,我们就取下这些法兰克人的头颅,献给阿迪勒大人作为礼物,以证明我们的实力!”

  命令层层下达。

  城头,效忠于他的马穆鲁克们,纷纷高喊着挥舞起手中的武器:“杀光所有不信经者,圣火永燃,至高至大!”

  早已因十字军的到来,做好战争准备的塞曼努德城,立刻便动员了起来。

  整个城镇里,到处都是铁器碰撞德声响,马蹄声,脚步声,喊叫声,不过一刻钟的时间,他麾下最精锐的禁卫军便已集结完毕。

  马赫里总督的心头一片炽热,一支没有后续援军,孤军深入的法兰克军队,规模也只有一千人,实在是个适合拿捏的软柿子。

  在诸多同僚消极应对十字军的时候,自己这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想必能够得到阿迪勒大人的青睐,到那时,伊本总督留下的富庶领地,岂不是近水楼台,大有可能归他所有了?

  至于只杀了一千多法兰克人算不上什么大胜?

  笑话!

  

  人数不够就杀一些奴隶凑数呗,那些法兰克奴隶,虽说也是价值不菲的财物,但随着这些野蛮人占据达米埃塔,也变得不安分起来。

  处决掉也算不上太大的损失。

  想必以阿迪勒大人的一贯作风,也不会在意他的这点虚报。

  幕僚凑到跟前,试探着询问道:“总督大人,阿迪勒大人不是有令,让我们等他驾临之后,再聚兵出击吗?”

  马赫里冷笑:“区区一千法兰克人,难道我花费重金,亲手训练的精锐们无法匹敌?”

  他指向那些,头戴覆面盔,尖刺盔,身着鳞甲和锁链甲,人马具装,挎着骑弓,佩戴箭壶,马鞍上还携有法兰克式骑枪的精锐重骑兵。

  这些属于他的近卫马穆鲁克,是从马穆鲁克当中挑选的精锐,数目足有三百人。

  此外,还有诸多甲胄不全,只穿轻甲,或是根本没有盔甲的普通马穆鲁克,使用弓箭和骑矛作战,仍在集结当中。

  “敌人的骑士只有不到一百,余下的都是步兵,只要我的近卫一个冲锋,就能将他们碾碎在马蹄下!”

  幕僚还要再劝。

  马赫里摆手道:“好了,别再说了,法兰克人客场作战,不识布尔斯港附近的淤地,浅滩,我们笃信圣火经文的战士们,占有地利,人数优势更是数倍于敌,必能将这些不信经的野蛮人屠杀殆尽,以彰圣火神威!”

  幕僚沉默了片刻,提醒道:“但是法兰克人当中可能会有巫师。”

  马赫里点头道:“这一点我已考虑在内,因此,我已派人请动了数位大师,还得来了几件专门用来破魔的宝具,就算法兰克人真搬来了邪神巫法,我也丝毫不惧。”

  幕僚皱着眉,看着意气风发的马赫里总督,实在有些想不通,素来谨慎的总督阁下,怎么突然这么勇猛起来了。

  难道当初达米埃塔的伊本总督,友军有难,不动如山的不是他?

  “哈哈,可麦尔你太胆怯了。”

  马赫里总督笑着,又道:“不过你放心,来的军队不是那法兰克死神,洛萨总督的军队,这家伙才刚打下富庶的达米埃塔,想必正在疯狂敛财呢,这个时候贸然出击,袭击我们的,大概率就是一群穷疯的法兰克乞丐,我们胜券在握!”

  幕僚恍然,原来来人不是那个屠夫洛萨的军队。

  他也放下心来。

  十字军虽然可怕,法兰克人虽然野蛮,但在那屠夫到来之前,他们可一直都是胜者。

  可见,真正可怕的,其实是那名为洛萨的屠夫,而不是十字军。

第554章 狮心王首战

  昏黄的土路上,一行千余装备精良的十字军,正在艰难跋涉着。

  三角洲因尼罗河而带来了无限生机,但也改变不了这里干热的气候,理查的追随者们大多是刚从欧洲抵达圣地的新锐十字军,他们自己,包括从欧洲带来的坐骑,很难适应这里的气候。

  而且,理查的领地阿基坦和安茹,虽然都是欧洲很出名的养马地,盛产弗里斯马和诺曼马,但当初为了节省传送阵的损耗,理查及其亲卫过来时,可是一匹马都没带。

  这就使得整支十字军,虽说骑士跟侍从,加起来有三百余人,但骑兵才一百出头,其余人都得跟军士一样步行作战。

  “有陛下率领,咱们也能拿下一座达米埃塔那样的雄伟大城。”

  现在,欧洲的城市化水平很低,就是伦登威克(伦敦),巴黎这种大城市,也才不到三万人口,远逊于达米埃塔。

  欧洲除亚平宁半岛和柏柏尔人掌控下的伊比利亚南部,绝大多数城市人口都不及两千人,大多数领主都居住在大农村里,所谓的城市,在洛萨看来,顶天了能给其安一个“小镇”的名头。

  而达米埃塔作为埃及最重要的几座港口城市之一,战前人口有接近十万之数,哪怕战后逃走,迁离了一大批人,也仍有近八万人口,只要安定下来,就能成为财税之源。

  “咱们的目标是塞曼努德城,这座城市定然是要归陛下所有的,但此战如果我们作战勇猛,立下战功,兴许陛下会将布尔斯港封给我们。”

  骑士很乐观地猜想道。

  虽然不知道布尔斯港,塞曼努德城到底富裕不富裕,但在他们看来,东方遍地都是财富,就是埃及人眼中的一座小城市,也比他们在欧洲的领地富裕太多了。

  “呵,你的眼光太浅了。”

  一名来自阿基坦的男爵讥讽道。

  “等到我们辅佐陛下,拿下整个埃及之后,区区一座小港口,也值得我们争抢吗?”

  牵着坐骑步行的骑士忍不住反驳道:“陛下就算拿下整个埃及,难道还会留在这里东方吗?如果陛下离开埃及,这里岂不还都是洛萨侯爵这些东方贵族的领地?”

  “为什么不呢?”

  男爵反问道:“比起欧洲的领地,这里简直就像地上的天国,这是天父赐予我们的应许之地,每一个高卢勇士都应该享有这片土地的治权。”

  立刻有人应道:“的确,萨拉森人占据的宝贵地盘如此富裕,就算是陛下也可能会动心吧?”

  抛下原本的头衔,爵位,跑到东方来当国王和领主的不在少数。

  甚至一些贵族十字军参加东征的本钱,就是靠出卖自己的旧有头衔换来的,他们之中很多人就算战败之后想要灰溜溜返回欧洲,原有的领地也大有可能被自己的亲戚,兄弟们给占据了。

  比如理查的曾祖父,富尔克五世,就因为继承耶路撒冷王国的王位,丢下了安茹和曼恩的领地。

  比如现在西西里王国的欧特维尔家族,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博西蒙德和坦克雷德,这对舅甥先后做了安条克的大公,他们原有的领地自然也无法顾及,继承给了欧特维尔家族的成员。

  假如理查真夺得埃及国王的头衔,就未必没可能留在东方,继续拓展属于自己的王国,毕竟,只有在东方,才有这么多异教徒可供他征伐,而且东方也更加富裕,虽然不太适应这里的气候,但刚抵达这里的新十字军们,已经被这里的繁华迷昏了眼。

  牵着坐骑的骑士,忍不住反驳道:“但陛下可是阿尔比恩尊贵的国王,还是阿基坦和诺曼底的尊贵领主”

  他打心眼儿里不希望理查会因为东方的富裕,就抛下自己的王国,这在他看来太不负责任了。

  但越说越没底气,因为他也清楚这种可能不是没有。

  虽说理查在欧洲也是一言九鼎,地位尊崇的强大国王,阿尔比恩王国皈依天主教的时间较早,在整个基督世界当中,也算是较为尊贵的王国尊号。

  但事实上,为了凑够出征东方的军费,理查已经掘地三尺,债台高筑了。

  如果理查直接将这一副烂摊子移交给自己的兄弟,那位爱尔兰君主(名义上),莫尔坦伯爵约翰,自己拍拍屁股跑东方来当埃及国王,还真是一件很可能的事。

  想到这儿,他不禁下意识将目光投向队伍最前方,唯一一个骑乘在坐骑上,披着鲜红色斗篷,戴着金色王冠盔的伟岸身影。

  理查的心情显然相当不错,嘴里哼着高卢民歌,这位阿尔比恩的君主,实际上连阿尔比恩语都不会说,他的宫廷里通用的语言是高卢语。

  天空中突然响起一声凄厉的鹰唳。

  他抬起头,看着那穿梭于云层之中,高悬于九天之上的黑点,冷哼道:“这就是萨拉森人引以为傲的猎鹰?”

  他说着,跳下马背道:“富勒伯爵,取我的枪来!”

  伯爵卫队长凝眉将马鞍上系着的一把用白色亚麻布包裹的短枪递来:“陛下,这把魔器王后殿下曾叮嘱过您要少用。”

  

  “无妨,区区一把魔器罢了。”

  理查攥住短枪,亚麻布顷刻间便化作了一层粉尘,显露出了其下,那散发着暗红色光芒,镌刻着诸多古老字母的短枪传说中,这是凯尔特神话里的半神英雄,库丘林所使用的魔枪。

  “看好了,十字军的勇士们!”

  理查高举起手中的短枪,猛然后仰,狠狠掷出,飞射的短枪立刻像是一道红色的闪电刺向云霄,只听盘旋在云霄当中的猎鹰一声凄厉的惨叫,便被短枪戳了个正着。

  他再张开手,只见那短枪竟凭空回到了他的手中,枪尖上还串着一头看起来竟有半人庞大的巨型猛禽。

  “陛下勇武!”

  “圣米迦勒在上,陛下的神力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理查在十字军的吹捧声中,露出了轻松的微笑,他将短枪丢还给富勒伯爵:“把这只畜生清理干净,看他这个头儿,应该够我吃上一顿了。”

  欧洲人有食用大型禽类的传统,孔雀,天鹅,都是绝佳的食材,这头猎鹰如此雄骏,拿来食用,可谓极有面子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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