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海路?”
“对,伊贝林距离海岸线不远。我会安排你们乘船,北上自海法港登陆,穿过加利利地区,进入阿尤布的势力范围。”
(本章完)
第36章 西比拉公主
告别高弗雷男爵。
天色已晚。
四人准备回返庄园。
天空中,繁星点点,深蓝色的天像是距离地面很近,星辰也仿佛触手可及。
难怪人们会说这里是最接近神的地方。
即使在傍晚,圣地的温度依旧很高,白天汲取了大量热能的地表,如同一个炙热饼铛,烘烤着人们的脚底。
“般若,那些是你的族人吗?”
芙琳吉拉指着路旁,一支束发高冠,黑发黑眸的商队。
般若压根儿没搭理她的意思。
她是鬼族,在人间怎可能有族人?
洛萨对芙琳吉拉解释道:“是宋人,东方那座大帝国的商人相当于你们那个世界的炎夏帝国。”
他仔细观察着这支商队。
他们有膀大腰圆,身着札甲和皮甲的护卫,穿着短打劲装的奴仆,簇拥着几个穿着红色丝绸华服的男人。
他们眉头紧锁,不知在谈论什么。
洛萨侧耳仔细倾听了一阵,发现周围环境嘈杂,再加上这伙宋人口音很重,他实在难以分辨他们究竟在说什么。
宋人的官话应该是开封话,但与后世的开封话也已大相径庭,若是细致去听,应该还能勉强分辨。
但离远了听,就真是鸡同鸭讲了。
“算了,我们走吧。”
洛萨轻夹马腹,一行人和宋人商队擦肩而过。
现在,跟宋人接触并不能给他带来多大的好处。
或许他能凭借着对宋帝国历史的了解,外加语言优势,能更容易博取对方的信任。
但至多也就能获取一条能够购买到稍微便宜些的丝绸的渠道,他们无法带给洛萨更多的利益。
譬如造纸术,早已传入,如果只是改良的话,未必需要假手于人。
印刷术,他自己就会。
指南针,他知道原理,而且现在他也没组建商船队,开辟新大陆的需求。
至于火药且不提这个时代的火药威力如何,这帮商人也肯定不会懂火药的配方。
洛萨起码还知道,1硝2硫3木炭,虽然知道这些也没任何意义,因为这是分子系数比,而不是重量比。
他不属于这个时代,外邦人的面孔,也注定他没办法返回宋国,做一根赵氏江山的擎天玉柱。
就是不知,那历史上如上帝之鞭般的鞑靼铁骑,是否依旧会如约而至。
按照自己那个世界的历史,鞑靼铁骑西征,应该已经是几十年后的事了吧?
正出神,前方,一队骑兵纵马驰骋而过。
队伍最前方的侍从,打着红底的耶路撒冷十字纹章旗,手持卵形盾,高声呵斥路人避让。
他们簇拥着一名骑着白马,头戴阿拉伯式头巾,用黑纱遮面的贵妇,向前方奔去。
“是西比拉公主!”
道路上,卓有见识的人纷纷认出了这一徽记,西比拉公主不仅仅只是公主,同时也是具备封地的女爵。
来时经过的贾法港,便是她的领地之一。
原来她就是鲍德温四世的姐姐!
之前在大殿里似乎没什么存在感的样子。
洛萨刚冒出这个念头。
这时,她脸颊上的面纱突然随风飘落,洛萨下意识伸手接在手中。
惊鸿一瞥间,他看到了西比拉公主姣好的眉眼五官。
她却未作停留,继续纵马驰骋而去,只留一阵香风。
“啧,手法真刻意。”
芙琳吉拉轻哼了声:“洛萨,她似乎对你有意思,今天在宫殿里见过这位公主?”
“见过,但我没太在意。”
洛萨将手中的面纱递给了一旁的汉斯:“替那位女士好好保管,下次见面时替我还给她。”
“感觉怎么样?”
芙琳吉拉脸上笑意盎然,但洛萨很清楚,她的眼神中已经透露出强烈的不满了。
按照她的性子,现在恐怕已经想着怎么把西比拉公主给吸成一具干尸了吧?
般若的眼眸依旧平淡如水,只是轻轻瞥了他一眼,就继续目不斜视,乘着坐骑向前方行去。
洛萨摇了摇头:“与你和般若相去甚远,实在不怎么样,而且还是个生过一个孩子的寡妇,我不可能对她有想法。”
其实还是很美的。
只是他跟芙琳吉拉和般若朝夕相处,眼光被拔高了太多。
除非是东帝国的女皇,拉盖娅那样,既漂亮,又能陪嫁一座帝国的寡妇,否则他是不可能吃这口软饭的。
而且,这位公主之所以抢手,是因为她和前夫生了一个儿子,是鲍德温四世死后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但万一鲍德温四世没死呢?
洛萨很确信,倘若自己真抽取到一个五六星的医疗扈从,真治愈麻风病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其实,他现在也有办法。
就是让芙琳吉拉给他一个初拥。
只是芙琳吉拉不可能愿意的,这个爱干净的小姑娘,得被PUA到什么地步,才会愿意纡尊降贵,去吸一位麻风病人的血,再将自己珍贵的精血注入。
洛萨也不会提出这种要求。
哪怕鲍德温四世以后再怎样器重他,他也不可能做出这种决定。
因为这是他最反感的慷他人之慨。
似乎对洛萨的反应很满意,亲密度增加的提示音再度响起,只是大概真像洛萨推测的那样,还差一道门槛,亲密度仍处于冷淡范畴。
难道非要我再处于一次生死危机?
我也想玩魔法呀!
洛萨走到队伍前面,回头看了一眼般若。
两人对视许久。
般若才语气淡淡地问询道:“怎么了?”
洛萨嘴角微微翘起,没有说话如果不是系统提示亲密度增加的声音,我还真以为你完全不在意呢。
洛萨迟疑了下,还是询问道:“般若,你觉得呢?西比拉公主真的对我有意思?”
般若摇了摇头:“我看不透人心,这不是我擅长的领域,芙琳或许能做到。”
芙琳吉拉阴阳怪气道:“傻大个儿还是有眼光的,我的确能感受到,这种发情的贱货的气味,我再熟悉不过了。”
洛萨露出忧心忡忡的表情:“这位公主可是耶路撒冷如今局势混乱的中心人物,能不招惹是最好的。”
西比拉公主只能在王党,爵党以及太后党挑选自己的夫婿。
原本西比拉应该选择太后党推出的吕西尼昂的居伊作为夫婿,毕竟西比拉也是太后党的成员。
而且吕西尼昂的居伊,虽然不过是个没有继承权的高卢骑士,但却是耶路撒冷首席军政大臣阿马尔里克的弟弟。
洛萨实在想不明白西比拉为何要招惹自己?
即便是想要拉拢王党,也该去找贝利安啊。
自己只是个刚刚入伙的小卒。
似乎看穿了洛萨的心声,芙琳吉拉微笑着说道:“可爱情来了,什么都挡不住,你最好小心一点。”
“我会的。”
洛萨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王党势衰,即使有伊贝林家族支持,他想要迎娶西比拉,坐上摄政王的位置也必定要面临重重困难。
更别提他压根儿就不想娶西比拉。
“贝利安是个不错的选择,汉斯,劳烦你再跑一趟,把这条面纱给贝利安爵爷,就说托他转交给西比拉殿下。”
伊贝林家族是洛萨最重要的政治盟友,如果能把握住这一机会,对他也是好事。
汉斯面露无奈之色。
他看了眼两位传说和史诗级的大佬,暗叹了句:“老爷你带着我,果然就是想让我替你干粗活和跑腿的吧?”
一行人回到庄园。
今晚,洛萨罕见大方了一次,请全体领民吃了一顿好的。
烤全羊,葡萄酒,面包,水果,蔬菜,黄油,不限量供应。
在漫长的海上旅途中,许多领民间都已暗生情愫,酒精上头,便随着节拍,跳起舞来。
特维尔有些消沉。
领民共计七男六女,就他恰巧是多出来的那一个,没人喜欢他。
篝火映照出一张张欢快的面容。
洛萨坐在篝火旁,面露微笑地看着这一幕。
心中却有些怅然。
这一张张鲜活的笑脸,是否在下一场战斗中,就会变成一具具倒在血泊中,连相貌都辨别不出来的尸体了?
他起身,不再观看。
慈不掌兵,他有时候觉得,自己根本就不适合作为一名统帅。
他拍了拍特维尔的肩膀:“好好训练,女人迟早会有的,到时候,我替你们主持婚礼。”
“老爷我。”